篇一:《文章的写法》
文章的写法
五岱说作文是与世界对话的简单形式之一,说的很有道理。连我们的语文课本都打出了“文无定格,贵在鲜活”的旗帜。文章能表达出一个人的内心世界,内心世界的丰富与否亦可以从他的文章中看出。我们平日的文章也存在不少问题,现在我们着重探讨一下。
一.文章格式单调
文无定格,贵在鲜活。意思就是说,文章没有固定的格式,可贵之处在与文章的鲜活。但有很多人森只包括一些老师都不以为然。为什么?因为作文一旦突破了一个格式的限制,便无法准确地判断其分值,不好打分。事实上,如果文章也开始像功利的方向去前进又和八股文有什么区别?文章失去了它的独立性还不如不写。现在的学生作文大部分都是按一个套路来写,文章千篇一律,毫无新意。而我们要突破文章的固有格式,就要从思想上入手,而思想要先突破意识的牢笼,方能文无定格。我们的作文中 ,议论文占大多数,散文则少得可怜,其他的则更为少见,不禁让人怀疑“一千个人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这句话的真实性。同时,我们的评分机制仍有太多漏洞。
二.文章不鲜活
有的人突破了文无定格,但分数仍然不高。在我看来,其中仍有有一个问题,就是作者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写的什么抑或是偏离了主题,上下文不连贯。但凡这类文章都有一个通病:不鲜活。“鲜活”这个词也是鲜活的,它可以是内容鲜活,精神充实;亦可是文字鲜活,具有灵性;亦可是人物鲜活,有血有肉。我们来看下面一段话: 不禁想起永远不死的欧兰朵,当她回到橡树丛林护卫着的宅邸时,月亮自森林中冉冉升起,它的光芒召唤出一座城堡的幽魂,一切都是幻影,一切都是寂静。维吉尼亚伍尔夫这么写着。如果戴安娜也在深夜中回到御赐的舍农索,擒着蜡烛台头凝望壁炉上方那幅巨大的自画像,她怎会看待复印在每名游客脑海中,永远浸泡在绯色汁液里的自己的一生?
这段话是某人在游览法国的途中来到罗亚尔河上的舍农索城堡时联想起戴安娜时所写。这段文字写得灵动。仅仅几句话就勾勒出一幅画卷:月夜下,戴安娜擒着蜡烛,以微弱的光芒去看昏暗的自画像,历史的沧桑感与命运的厚重感不可抑制地从文字中喷涌而出衍生出凄凉,孤独的感觉恰到好处。知道戴安娜的人不多,大多数人甚至连名字也没听说过,但这几句话就把她从死板的画像中抠了出来赋予了她生命。而我们在写作时却无法达到这种高度,文字干瘪,内容不充实,人物形象不饱满的问题比比皆是。
我们中有人爱堆砌文字,故意营造出这样那样的氛围。而这样的文字在文章中正有做作之嫌,不仅没有达到想要的效果,反而给人一种虚假的感觉。正如美玉,只有经过雕琢才是艺术品。很多这类的文字都缺少一种恰到好处的感觉。这种感觉便是我们对于生活和自然的感受,是我们文章的一种磨砂工具,将文章雕琢。文字是具有直击内心的力量的,但这种力量却很少有人感受到。这是绝大多数人的通病。
篇二:《作文》
1485年,英王理查三世与亨利伯爵在波斯沃斯展开决战。此役将决定锁定英国王位新的得主。战前,马夫为国王备马掌钉。铁匠因近日来一直忙于为国王军队的军马掌钉,铁片已用尽。请求去找。马夫不耐烦地催促道:“国王要打头阵,等不及了!”铁匠只好将一根铁条截为四份加工成马掌。当钉完第三个马掌时,铁匠又发现钉子不够了。请求去找钉子。马夫道:“上帝,我已经听见军号了,我等不及了。”铁匠说:“缺少一根钉,也会不牢固的。”“那就将就吧,不然,国王会降罪于我的。”结果,国王战马的第四个马掌就少了颗钉子。?
战斗开始,国王率军冲锋陷阵。战斗中,意外的不幸发生了,他的坐骑因突然掉了一只马掌而“马失前蹄”,国王栽倒在地,惊恐的战马脱缰而去。国王的不幸使士兵士气大衰,纷纷调头逃窜,溃不成军。伯爵的军队围住了国王。绝望中,国王挥剑长叹:“上帝,我的国家就毁在了这匹马上!”?
战后,民间传出一首歌谣:少了一枚铁钉,掉了一只马掌。掉了一只马掌,失去一匹战马。失去一匹战马,失去一场战役。败了一场战役,毁了一个王朝。
生 命 的 补 丁
①不久前,女儿一双磨砂皮鞋晒在门口,不知被哪个缺德的人用刀片划了一个长长的口子,那是我们花了两百多元买的新鞋,上脚没几天就不能再穿,女儿难过得哭起来。我把鞋子拿到小区门口的皮鞋手工店,小学徒看了一眼说:没办法,除非换皮换帮。老师傅接过来看了看,说:你要是放心的话,我就在皮鞋上再多划几道口子,两只鞋子都划上。我不解地问:为什么?老师傅说:这样看起来显得对称,是刻意而为,会显得别具一格,又不影响穿着。我还是不太理解,反正死马当做活马医吧,我把鞋丢下走了。第三天下班我顺便去取鞋,一眼就发现那双鞋,鞋子上果然又划了五六道伤痕,用铁锈红色的软皮补好,四周用的是粗针大线的细麻绳,针脚故意歪歪扭扭,显得质朴粗犷,与磨砂皮的风格一致,一双鞋看上去比先前更独特也更有趣,不仅有实用价值,而且更具审美品位,我连声夸道:师傅手艺真棒。 ②在流水线上打工的妻妹有一天拿出一件衬衫给我们看,那是一件白衬衫,因为不小心被钉子勾住,后背上撕出老大一个口子,她惋惜地说:一百多块买了件衬衫,才穿了三天就不能再穿。老婆接过来左看右看,说:我拿回家帮你补补看。结果三天后,再一次看到那件衬衫时,我惊呆了:所有不规则的裂痕和口子全被小心地用细细的白丝线手工缝合,那些被白丝线缝合的裂痕呈树枝状,看上去就像北方冬天树枝上的冰花或雾凇一样,美极了。为了强调这种效果,老婆特地还在树枝下用花棉布头拼贴了一个胖乎乎的小雪人和森林木屋。一件原来撕毁不能穿的衬衫,现在变得比原先那件更完美更独特。我赞叹道:太漂亮了,就像艺术品一样。老婆说:都是那个做皮鞋的老师傅给我启发。补丁,原本是一种遗憾,却可以通过巧手匠心,让它呈现出一种完美。
③老婆的话也给了我更大的启发:世界上万事万物不可能总是十全十美,补丁作为一种缺憾是免不了的,包括人的生命,生命也是这样——伤害、残疾、病痛等等。伤口既已存在就无法回避,你不能指望展览伤口博人同情,那没有任何实质意义。你能做的和你该做的,就是用补丁缝合伤口,并且还要努力在“伤口”上开出最美丽的花朵,生命之所以有意义就显现在这里——像被处以宫刑的司马迁、像双目失明的博尔赫斯、像耳聋的贝多芬、像瘫痪了坐在轮椅上的史铁生,他们的所作所为,就是为残缺的不完美的生命打了一个最完美的“补丁”。 当你在做一件事的时候,发现已经完成,已经非常完美,但从另一方面去看这件事,也许会发现其中有许多漏洞,如果用另一种方法做会更好。是的,人生也是如此,在不断探寻新的方法新的理念中趋近于完美,但永难达到完美。
追求完美的过程其实就是填充空间的过程,工人往空的集装箱中摆放形状不规则的物品只能摆17件,而专业人士经过一番计算,重摆后能达到24件,这是层次的问题,但是是不是说有24件就是完美了呢?当然不是,或许其中还可以摆放,或者利用其中的空间去摆其他物件。人的一生不断地追求,就是为了达到成功,成就完美。
而这个奋斗的过程就是追求完美的过程,要如何才能够接受完美呢?
曾听过这么一个故事,一位徒弟跟从师傅学习技艺,经过多年的学习,他认为自己应该能出师了,于是来到师傅面前,请师傅允许他下山,他的师傅什么都没说,只是拿了一个碗装满了一碗石子,问徒弟是否满了,弟子回答说满了,师傅又抓了一把沙进去,再问徒弟是否满了,徒弟犹豫了,之后师傅又倒了一杯水进去。什么都没溢出来,徒弟惭愧地低下了头,他明白了学无止境,又从师了几年后才去历练。
从中我们可以明白心浮气躁是干不成大事的,追求完美的过程最忌的就是骄傲自大,那样只会让人止步不前,甚至还会倒退,不断地填充自己,使自己拥有越来越强大的实力,那样才会愈接近完美,“空间”才会更加充实。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做成功一件事的磨砺必不可少,更何况是做完美一件事,勇敢地去面对,要相信自己,天高海阔任我行,敢闯敢干,勇于拼搏,果断决择必会让自己找到一片无限接受完美的境地。
没有哪个成功者不是自己拼搏出来,指望天上掉馅饼,那是天方夜谭,不切实际的。爱迪生试验灯泡上千次,最终才找到钨丝,接近了完美;居里夫妇花了几十年,才研制出镭和钋;袁隆平的杂交水稻试验了上万次才获成功,这一项的伟大成就无一不是建立在不断地探索与奋斗中的,这无疑告诉我们追求完美的过程需要吃苦耐劳,要拥有坚韧的信念和决心。
完美固然难以达到,有时不必太过执著,但我们能通过努力不断接受完美。
浅议因小失大
不要为了一株小苗而丢失整片森林;不要为了一朵红花而忘记整个花园;不要为了一掬溪水而忽略了整片大海。面对人生的靶子,切勿为了眼前的利益而止步,我们应做离弦的箭,直中靶心。
生活中不少人鼠目寸光,犯了不少因小失大的错误,这难道不值得我们警醒吗?
中国清朝,封建统治者实行闭关锁国的政策,他们为了一时的安静,阻碍中国的对外贸易。而当这个泱泱大国正做着美梦,正享受着安逸的时候,别的国家快速发展,中国的经济己经落伍了,“天朝上国”的美梦也随之破灭。封建统治者的行为不就是因小失大吗?为了暂时的闲适生活,把中国完全与外界隔绝,这与把刚出生的小鸡蛋吞下有什么差别,母鸡为了小鸡能安全孵出的本意是好的,可是又怎能把它与外界交流的途径封锁呢?只有运用正确的方法,从大局出发,树立全局观念,而又统筹兼顾才能把事情办好,才能登上世界的巅峰。
不仅我国犯过这样的错误,外国也避免不了。在资本主义世界发展进程中,资本主义国家为了眼前的利益而实行“先污染后治理”的道路,他们为了使国家的经济,政治快速发展,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只为图得眼前经济水平的提高,生产的发展,使被工业污染的河流不得到及时的整治。而在这样的情况下,试问即使达到了所想的经济的效益,却要付出多少代价才挽回环境的污染局面呢?
在我们的身边,因小失大的例子更是不计其数。为了玩电子游戏而荒废了学业,为了一时的懵懂而浪费了青春年华,为了暂时的舒适生活而不努力学习„„这一切难道不是我们目光短浅,没有分清利害关系而造成的吗?我们正值豆蔻年华,是初升的太阳,还拥用无限的活力与精彩,我们应找准自己的位置,努力奋力,朝着梦寐以求的希望冲去,也许太多太多的诱惑阻碍了我们前进的脚步,但我们必须坚定立场,切勿因小失大,切勿等待事己定局而在岁月的黄昏里哀叹,痛哭!
即使一棵小苗的枯死,也要相信森林的活力,即使一朵红朵哀败,也要相信花园的美丽,即使一掬溪水的消失,也要相信大海的澎湃„„在小小的利益面前,坚守更深更远的目标,创造更大更美的奇迹。
朝着预定的方向前进,把持人生的信念,漠视身边的小利益,才能到达成功的彼岸。
篇三:《说说我自己》
说说我自己
垦利二小四年级五班 焦明泽 指导教师:王春芳
头发又长又直,像刺猬;头又大又圆像苹果;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像水葡萄;两弯{关于磨砂的文章}.
浓浓的眉毛,像两柄剑;一个瘦弱的身体,像纸片.这就是我———焦明泽,一个多才多艺的阳
光男孩。
我是个帅气的小伙子,我喜欢穿冰蓝色的衣服,清爽的蓝色让我看上去更精神。我喜欢
穿蓝中带白的磨砂做旧的裤子,来搭配冰蓝色上衣,超酷的。
我的爱好十分广泛。看书、画画、观察昆虫、做实验、调皮捣蛋 ……
我喜欢一个人默默的画画。有一次,我正在画赛尔号小精灵大战。有个人拍了我的肩膀
一下:“走,咱们一起出去玩!”我画画画得太入神了,竟然没理他。他悻悻地走了。过了好
一会,我才回过神来:“咦,谁拍了我一下?”我画画实在太专注了,竟然 连好朋友的存在
也忽略了,真是个画痴呀!
我的性格很多变,有时活泼,有时冷静。有时开心,有时难过。我也说不清我的性格具
体是怎样。妈妈说我是多重性格。
我很喜欢读书。我家里的书很多。比如《昆虫记》、《八十天环游地球》、《格林童话》、
《笑猫日记》等书。二年级的时候,我一回家就要先看十分钟书再去写作业。可是快期末了,
妈妈让我复习以前学过的知识,不让我再看那么多书了。我这样的书痴,近一个月不让我读
书,我会疯掉的。怎么办呢?我灵机一动,想出了一个可以看书的好办法。我对妈妈说:“妈
妈,我想上厕所。”妈妈答应了。我急忙抄起一本书向卫生间跑去。我关上门,蹲在马桶上
津津有味地看看起书来。正看地 带劲,传来妈妈 呼唤我的声音,我赶紧把书藏在洗衣机后
面,撕下一块卫生纸,脱下裤子,假装擦屁股。幸好妈妈没多说什么,我趁妈妈回到厨房的
一瞬间,以百米冲刺的速度窜进书房,写起作业来。结果第二天,那本书还是被妈妈从洗衣
机下面翻了出来。我可真是衰神附体呀!可想而知,我被妈妈狠狠地揍了一顿。不过,我还
是喜欢看书,书是我永远的朋友。
这就是我,一个集昆虫迷、实验迷、搞怪迷、和书迷于一身的宅男。但是我玩起攀岩和
蹦极来也是十分疯狂的。大家想和我交朋友吗?那就来垦利二小三年级五班找我吧!
篇四:《作文素材》
耳根的清净 王开岭
这个崇尚肉体的时代,竟从未想过要为耳朵做点什么。所有感官中,它被侮辱与损害的程度最深。 ——题记
从前,人的耳朵里住过一位伟大的房客:寂静。
古人以睡养生,睡之有三:睡目、睡耳、睡心。睡之第一要素,静也。为求静中之颐,那些神仙级的古人还有游觅“安榻”的风尚,即四处借地儿睡,比如深林泉畔、石竹幽窗„„总之,辜、最脆弱。它门户大开,不上锁、不设防、不拦截、不过滤,不像眼睛嘴巴可随意闭合。它永远露天,只有义务,没有权利。 但,耳朵总要反抗点什么。它的反抗即生病:失眠、憔悴、 “长安一片月,万户捣衣声。”“雨中山果落,灯下草虫鸣。”“鸟宿池边树,僧敲月下门。”在我眼里,古诗中最好的句子,所言之物皆为“静”。读它时,你会觉得全世界一片清寂,心境安谧至极,连发丝坠地都听得见。古人真有耳福啊。 耳朵就像个旅馆,熙熙攘攘,谁都可以来住,且是不邀而至、猝不及防的那种。其实,它最想念的房客有两位:一是寂静,一是音乐。{关于磨砂的文章}.
我一直认为,在上苍给人类原配的生存元素和美学资源中,“寂静”,乃最贵重的成分之一。音乐未诞生前,它是耳朵最大的福祉,也是唯一的爱情。 并非无声才叫寂静,深巷夜更、月落乌啼、雨滴石阶、风疾掠竹„„寂静之声,更显清幽,更让人神思旷远。美景除了悦目,必营养耳朵。对人间美好之音,明人陈继儒曾历数:“论声之韵者,曰溪声、涧声、竹声、松声、山禽声、幽壑声、芭蕉雨声、落花声,皆天地之清籁,诗坛之鼓吹也。然销魂之听,当以卖花声为第一。”(《小窗幽记》) 多年后,读“湖上笠翁”李渔的《闲情偶寄》,谈到睡,他说:“睡必先择地,地之善者有二:曰静,曰凉。不静之地,只睡目不睡耳,耳目两岐,岂安身之善策乎?”
在“静”上添更多的附加值。以古天地之清宁,还朝三暮四、环肥燕瘦,真奢糜啊。试看当下星级酒店,哪个在“静”上达标? 今天,吾辈耳朵里住着哪些房客呢?刹车、喇叭、拆迁、施工、装修、铁轨震荡、机翼呼叫、高架桥轰鸣„„它们有个集体注册名:喧嚣。这是时代对耳朵的围剿,你无处躲藏,双手捂耳也没用。
耳朵,从未遭遇这般黑压压、强悍而傲慢的敌人,我们从未以这么恶劣和屈辱的条件要求耳朵服贴。机械统治的年代,它粗大的喉结,只会发出尖利的啸音,像磨砂,像钝器从玻璃上狠狠刮过。
一朋友驾车时,总把“重金属”放到最大量,他并不关注谁在唱,按其说法,这是用一个声音覆盖一群声音,以毒攻毒,以暴治暴。
我们拿什么抵御嘈声的进攻呢?耳塞?地下室?使窗户封得像砖厚?将门缝塞得密不透隙?当然还有,即麻木和迟钝,以此减弱耳朵的受伤,有个词叫“失聪”,就是这状态。偶尔在山里或僻乡留宿,却翻来覆去睡不着,那份静太陌生、太异常了,习惯受虐的耳朵不适应这犒赏,就像一个饿者乍食荤腥会滑肠。
感官里,耳朵最被动、最无
抑郁„„科学家做一研究:观察马路两岸的树,噪音污染越重,树越无精打彩,枝头耷拉,叶子萎靡,俨然一个惊恐的孩子。树是有情绪的,是长耳朵的。 那个下午,耳朵在逃窜,我携它一起私奔,向着遥远的阿尔卑斯。弥漫山林的,无论什么动静,都是“静”。久违的静,亘古的静,伟大的静。我给耳朵美滋滋过了个节,像杨白劳给喜儿买了尺红头绳。
此后,我多了个习惯,每逢机会,便录下大自然的天籁:秋草虫鸣、夏夜蛙唱、南归雁声、风歇雨骤、曙光里的雀欢、树叶行走的沙沙„„我在储粮,以备饥荒。城里的耳朵,多数时候是饿的。
我对朋友说,现代人的特征是:溺爱嘴巴,宠幸眼睛,虐待耳朵。 不是么?论吃喝,我们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华夏之餮、举世无双。视觉上,美色、服饰、花草、橱窗、广场、霓虹,所有的时尚宣言和环境主张无不在“色相”上下功夫。
口福和眼福俱饱矣,耳福呢? 无一座城市致力于“音容”,无一处居所以“寂静”命名。我们几乎满足了肉体所有部位,惟独冷遇了耳朵。甚至连冷遇都不算,是折磨,是羞辱。 我听不见花开的声音。 我只听见耳朵的惨叫。{关于磨砂的文章}.
《古典之殇——纪念原配的世界》自序
1
19世纪的狄更斯在《双城记》开头写道:“那是最美好的时代,那是最糟糕的时代;那是智慧的年头,那是愚昧的年头;养„„你可以视地球为家,但须看到它也是老虎狮子和一棵草的家,它不止你一个孩子,而且在它眼里,所有孩子都是平等的,一视同仁。也许它无法阻止性情决定„„我珍视这样一种渴望,即有意义的成分将居主导,并取得胜利„„有这么多东西满溢了我的心:草木、鸟兽、云彩、白昼与黑夜,还有人内心那是信仰的时期,那是怀疑的时期;那是光明的季节,那是黑暗的季节„„”
两个“最”,说明逻辑的极度矛盾和混乱。但感情上,我们没理由不爱现世、不支持和肯定当代价值,因为我们只有它,我们的摇篮和坟墓、生涯和意义都住在里头——就像蚯蚓淹没在泥土里。我们把一辈子,仅有的一辈子都抵押给它,献身于它了。
俄国乡村诗人叶赛宁自杀后,高尔基哀鸣:他生得太早,或太晚了。我以为,这是句悲伤过度的话。其实,每个人都生逢其时,每个人都结实地拥抱了自己的时代。每个人,都在厌恶与赞美、冷漠与狂热、怀疑与信任、逃避与亲昵中完成了对时代的认领。
更何况,每个人都从周围人堆里找到了恋人、情人、友人,都娶了当代某女为妻,或以幸福名义嫁给了某男,而对方,恰恰是时代的分泌物。
当你说爱一个人的时候,其实说的就是爱这个时代。除了爱,别无选择。连敌视和诅咒,亦属同样感情。
2
许久许久以来,人类的价值观犯了个大错:想当然地以为世界即人间,即人类领地和家园,实则谬矣,人和万物一样,只是地球的匆匆过客,投宿而已。人不是地球业主,只是它的孩子,和草木虫豸细菌一样,受地球抚
你去侵害别的孩子,但会颁布最严厉的惩罚,那就是:当它的孩子越来越少时,人——这个野心勃勃的物种也将面临末日,或精神上孤独而死,或肉体上被烈日席卷、缺氧窒息„„在自然伦理上,若不能克服“人本位”“人类中心论”,人终将死于自己,死于欲望的腐败。
4
大约10年前,我写过一篇文章,《古典之殇》,主题是:当我们大声朗读古典诗词时,殊不知,那些美丽的乡土和自然风物、那些曾把人类引入美好意境的物境,早已荡然无存;现实空间里,我们找不到古人的精神现场,找不到对应物,连遗址都没有„„古诗词,成了大自然的悼词和殇碑。
其实,何须祭典古诗,何须凭吊人类童年,连我这代人的儿时记忆也被摧毁了:那些草长莺飞、鱼戏虾翩,那些青山绿水、星河灿烂,那些夏夜流萤、遍地蛙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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