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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政治备课组总结

admin 初三作文 2020-04-23 01:48:18 抵押债权

第一篇 初三政治备课组总结
《2016证券公司简历自我评价》

证券公司简历自我评价

有14年的证券期货行业从业经历,行业经验非常丰富;工作认真、勤勉;有极强的事业心和职业道德操守;注重团队合作,善于和同事之间配合工作;能够为机构大规模资金制定详细的交易投资计划,并代理机构大规模资金进行操作;精通谈判,具有敏锐的洞察力,能在谈判过程中随机应变,把握谈判的主动权;宏观控制能力强,善于把握大局;有丰富的业务及管理经验,具备很好的市场开拓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强,工作效率高,具备现代管理思维,积极推行现代化管理理念。白玉在椟,待价而沽。

证券公司简历自我评价 [bloomberg,sql,vba,matlab,excel,word,powerpoint。

【三】

多年从事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有良好的宏观分析能力,熟悉行业的税收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涉及纺织,环保,贸易企业以及其他制造和服务业。良好的微观财务分析能力,熟悉各行业财务管理和会计处理,了解上市公司、创业板相关政策和财务信息处理办法,特别是金融衍生工具的财会处理,cpa通过税法和战略风险管理。熟悉各类财务软件,包括sap,用友,金蝶等,学习能力强,善于沟通。

【四】

本人性格温和、成熟稳重、勤奋诚实,善于沟通,能够敏锐捕捉市场信息;积累了丰富的金融投资领域专业知识,具备一定的金融界的人脉,具有宏观和产业经济视野,服务于全球和中国领先的金融公司。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较强的责任心与执行力;较强的条理性与逻辑能力;具备高压力高强度环境下的工作能力,勇于创新,有很强的学习能力,善于接受新事物。

【五】

本人性格温和、成熟稳重、勤奋诚实,善于沟通,熟悉各种金融租赁模式,能够从事投融资、证券上市等相关工作;有多年的项目管理经验,同时具有丰富的财务审计和法律知识,尤其熟悉经济法律法规,而且了解资本市场。

【六】

具有多年证券行业的从业经验,了解证券公司的日常工作流程,关心国际证券行业的发展,关心国际政治的发展方向。具有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证书,能够通过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客户提供投资理财方面的合理建议,减少客户的投资风险。为人处事方面,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良好的客户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是个诚实、守信有责任心的员工。

【七】

善于操作各种投融资工具(银行、信托、租赁、股权基金等)为基础设施、企业等进行投融资。曾经成功运作过多个项目,包括旧城改造、土地一级开发、商业地产以及中小企业的股权投资和债权融资等。为人诚实、做事踏实,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强烈的责任心,善于从投资人角度出发,为他们规避风险,尽可能取得良好的收益。希望自己的付出在帮助别人得到回报的同时,也提升自我价值。

【八】

本人拥有有近多年的财务相关工作经验,通过这些年的工作,积累了宝贵的工作经验和良好的沟通、协调和合作能力。能熟练操作windows系统,能够使用office办公自动化系列软件。熟悉财务、审计及评估的工作流程和操作步骤。工作认真踏实,有责任心。团队意识强,能积极的参与团队之间的合作。有较强的学习能力,能迅速掌握工作所需的技能和要求;能吃苦,有能力适应出差外派性质的工作。

【九】

多年会计从业经历,经验丰富,能独立进行全盘账务处理,熟悉收支核算及财务分析,熟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财务核算及网上报税流程,能熟练运用office办公软件及金蝶k3、用友等财务软件。踏实肯干,吃苦耐劳,能适应各种工作环境。认真,负责,严谨但不失灵活,善良,正直。

【十】

具有全盘业务处理能力和良好的职业判断能,擅长掌握财务核算方向,进行财务分析,了解财务、税务、金融制度,能够合理调配资金,进行相应的税务筹划,可独立完成各项财务工作。具有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核定征收、工业、商业、连锁、外资、货代等行业的实际工作经验。熟练使用计算机解决财务工作实际问题,行业和工作适应能力强。

证券公司简历自我评价 [利息计算,年金,债务偿还,债券的定价和投资/再投资收益率的计算等;

熟悉寿险精算原理:生命表构造原理,用等值法和符号换算法来计算各种普通型寿险产品纯保费,准金评估,各种新型寿险产品的特点,现金价值和红利的计算,寿险产品定价分析,资产份额定价法,内含价值的计算,简单的养老金数理和一些简单的监管法规

具备一定的非寿险精算基础:完全信度和非完全信度,贝叶斯保费,信度保费,ncd系统,用赔付率法和损失成本法来计算费率,未到期责任准金,未决赔款准金的几种评估方法(链梯法,案均赔款法,赔付率法等),理赔费用准金等

具备一定的再保险精算基础:合约再保险,比例再保险,再保险合同;

具备一定的经济学基础:微观经济学,货币银行等

第二篇 初三政治备课组总结
《2016经济合同担保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1995年6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五十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1995年6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5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江泽民

1995年6月30日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保证

第一节 保证和保证人

第二节 保证合同和保证方式

第三节 保证责任

第三章 抵押

第一节 抵押和抵押物

第二节 抵押合同和抵押物登记

第三节 抵押的效力

第四节 抵押权的实现

第五节 最高额抵押

第四章 质押

第一节 动产质押

第二节 权利质押

第五章 留置

第六章 定金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债权的实现,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设定担保。

本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第三条 担保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

第五条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二章 保证

第一节 保证和保证人

第六条

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第七条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第八条

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第九条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第十条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为他人提供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保证的行为,有权拒绝。

第十二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第二节 保证合同和保证方式

第十三条 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第十四条

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就单个主合同分别订立保证合同,也可以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或者某项商品交易合同订立一个保证合同。

第十五条 保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保证的方式;

(四)保证担保的范围;

(五)保证的期间;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第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条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保证人仍有权抗辩。

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

第三节 保证责任

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三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第二十七条

保证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作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八条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第二十九条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企业法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三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第三章 抵押

第一节 抵押和抵押物

第三十三条

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

第三十四条 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三十五条 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

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

第三十六条

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当将抵押时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同时抵押。

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第三十七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初三政治备课组总结

第二节 抵押合同和抵押物登记

第三十八条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第三十九条 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四)抵押担保的范围;

(五)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第四十条

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条 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三)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四十三条

当事人以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当事人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

第四十四条

办理抵押物登记,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供下列文件或者其复印件:

(一)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二)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

第四十五条

登记部门登记的资料,应当允许查阅、抄录或者复印。

第三节 抵押的效力

第四十六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四十七条

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由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以及抵押人就抵押物可以收取的法定孳息。抵押权人未将扣押抵押物的事实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的,抵押权的效力不及于该孳息。

前款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第四十八条

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第四十九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第五十条

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

第五十一条

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抵押人对抵押物价值减少无过错的,抵押权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损害而得到的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第五十二条

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

第四节 抵押权的实现

第五十三条

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第五十四条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照以下规定清偿:

(一)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二)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该抵押物已登记的,按照本条第(一)项规定清偿;未登记的,按照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物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第五十五条

城市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物。需要拍卖该抵押的房地产时,可以依法将该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物一同拍卖,但对拍卖新增房屋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依照本法规定以承包的荒地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或者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后,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和土地用途。

第五十六条

拍卖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得的价款,在依法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后,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

第五十七条

为债务人抵押担保的第三人,在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五十八条

抵押权因抵押物灭失而消灭。因灭失所得的赔偿金,应当作为抵押财产。

第五节 最高额抵押

第五十九条

本法所称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

第六十条 借款合同可以附最高额抵押合同。

债权人与债务人就某项商品在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交易而签订的合同,可以附最高额抵押合同。

第六十一条 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

第六十二条 最高额抵押除适用本节规定外,适用本章其他规定。

第四章 质押

第一节 动产质押

第六十三条

本法所称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物。

第六十四条 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

第六十五条 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

(四)质押担保的范围;

(五)质物移交的时间;

(六)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质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第六十六条

出质人和质权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

第六十七条

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六十八条

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前款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第六十九条

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灭失或者毁损的,质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质权人不能妥善保管质物可能致使其灭失或者毁损的,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物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债权而返还质物。

第七十条

质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或者变卖质物,并与出质人协议将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第七十一条

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物。

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

质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第七十二条

为债务人质押担保的第三人,在质权人实现质权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七十三条

质权因质物灭失而消灭。因灭失所得的赔偿金,应当作为出质财产。

第七十四条

质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质权也消灭。

第二节 权利质押

第七十五条 下列权利可以质押:

(一)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二)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

(三)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四)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第七十六条

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七条

以载明兑现或者提货日期的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兑现或者提货日期先于债务履行期的,质权人可以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兑现或者提货,并与出质人协议将兑现的价款或者提取的货物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第七十八条

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出质人转让股票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九条

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八十条

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权利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出质人所得的转让费、许可费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第八十一条

权利质押除适用本节规定外,适用本章第一节的规定。

第五章 留置

第八十二条

本法所称留置,是指依照本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八十三条

留置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第八十四条

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

法律规定可以留置的其他合同,适用前款规定。

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不得留置的物。

第八十五条

留置的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物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

第八十六条

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物灭失或者毁损的,留置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八十七条

债权人与债务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的,债权人留置债务人财产后,应当确定两个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债务人在该期限内履行债务。

债务人逾期仍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留置物。

留置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第八十八条 留置权因下列原因消灭:

(一)债权消灭的;

(二)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并被债权人接受的。

第六章 定金

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九十条

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第九十一条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第七章 附则

第九十二条

本法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

本法所称动产是指不动产以外的物。

第九十三条

本法所称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定金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包括当事人之间的具有担保性质的信函、传真等,也可以是主合同中的担保条款。初三政治备课组总结

第九十四条

抵押物、质物、留置物折价或者变卖,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第九十五条 海商法等法律对担保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九十六条 本法自1995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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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初三政治备课组总结
《2015初三政治教学计划》

第1初三政治教学计划

自从我成为中学教师以来,我所教授的课程就是政治。在政治方面我感觉自己还是比较有天赋的,对各种时事政治都能够有自己敏感准确的判断,正是在这种条件下,学校让我担任政治教师,我对自己政治教师的岗位还是很满意的。在我教授了几年政治以后,我对政治教学已经有了自己最准确的认识了,在今后的教学中,我相信自己可以做的更好!这学期是初三第一学期,学生们还有一年就要中考了,我相信他们会抓紧时间学习的,我也会为他们的学习进步作出自己最大的努力!

一、学生教材情况分析:

(一)学生情况分析:

1.本级学生已经进入初三阶段的学习了,已进一步懂得了初中学习生活的基本要求和思路,特别是经过每学期几次大型考试的锻炼和磨砺,学生对本门学科的答题规范和答题要领有了一定程度的认识,但是仍不够细致和全面,还需要在深度和广度方面进行进一步的训练和提高。

2.学生的严谨、上进的学风比较缺乏,仍有相当一部分中下游学生学习态度不端正,学习任务不明确,学习方法不得要领,这就要求教师要在本学期教学中做好转后递进工作,缩小两头差距,充实中间力量。

3.本学期由于学校统筹安排,所教班级将有进一步调整,新分配的班级间会存在很大的差异,情况比较陌生,本学期在熟悉学生的重点上应特别予以倾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掌握不同学生的详细情况,使教学工作更有针对性,增强实效性。

(二)教材情况分析:

1.本学期教材是上册教材的延续,主要研究三个主题,那就是一、飞速发展的现代科技;二、依法治国;三、承担社会责任。

2.本学期主要学习的是下册教材,共有三单元,六课内容,分别研究热爱科技、崇尚科学;走创新之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公平、正义——人们永恒的追求;在承担责任中成长六个主题。

3.本册教材内容难度相对上学期有所增强,知识的理论性、系统性、综合性更加紧密,需要帮助学生从整体上把握教材的知识结构和知识框架,进一步培养能力、提高认识和渗透觉悟。

二、本学期教学重点、难点、大纲要求和应达到的教学目标:

(一)教学重点:

1.创新与科技发展

2.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3.维护社会公平对于社会稳定的重要性和辨别正义行为和非正义行为,培养正义感

(二)教学难点:

1.搭起创新的桥梁

2.宪法是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3.公平、正义的含义

(三)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

1.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精神,培养创新精神,增强热爱科学、崇尚科学的情感,增强社会责任感,激发自身潜能,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2.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积极宣传宪法,自觉维护宪法的权威。深刻认识依法治国对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作用,自觉树立法制观念,增强守法意识。

3.树立公平意识,积极参与良好的合作,树立规则意识,尊重规则,尊重权利,尊重法律,追求公正,具有强烈的社会正义感。增强公平意识,勇于承担自已负有的社会责任,服务社会、奉献社会,做一个负责任的公民。4.增强法律意识,勇于承担自己负有的社会责任,服务社会、奉献社会,做一个负责任的公民。

(四)能力目标:

1.培养学生搜集、整理、加工和应用信息,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的能力。

2增强区别科学与迷信的能力,在现实生活中,不参加各种迷信活动。初三政治备课组总结

3.维护宪法尊严,自觉同违反宪法的行为作斗争。培养守法观念,在日常生活中自觉维护社会秩序。提高辨别是非善恶的能力,掌握行使监督权的有效方法,逐步增强依法行使监督权的能力。

4.在社会生活中,与人进行良好的合作,提高自已与别人公平合作的能力。初步认识和理解社会生活的复杂性,具有基本的道德判断和辨别是非能力,能够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地做出选择。在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中,提高社会实践能力和服务社会、奉献社会的能力。

(五)知识目标:

1.了解现代科技发展的基本状况,尤其是我国科技发展所取得的成就。初步理解科学技术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懂得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知道迷信活动的危害性,理解科学是反对迷信的最有力武器。知道科技创新的必要性,懂得科技发展离不开创新。了解和掌握创新的一般思维和方法。

2.知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知道依法治国的含义,理解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遵循的基本方略。知道依法治国方略的基本要求,理解意义。知道监督和制约机制的几种基本形式,理解建立健全监督和制约机制是法律有效实施及司法公正的保障。

3.了解公平的含义,知道维护社会公平对于社会稳定的重要性。知道正义要求每一个人都遵守制度规则和程序,分清什么是正义行为,什么是非正义行为。知道责任产生于社会关系之中的相互承诺,知道人因不同的社会身份而负有不同的责任,了解承担责任的代价和不承担责任的后果。知道社会生活离不开法律规范,了解法律在维护社会秩序中的重要作用。

三、改进教学的措施及教学中应注意的问题:

1认真落实教学常规,做好自身工作,精心备课,认真上课,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决战课堂。

2.紧跟时代脉搏,认清教学形势,努力提高现代教学手段在课堂教学中的应用水平,提高思想政治课的趣味性、思想性和人文性。

3.继续实行分层教学法,抓两头、促中间,促进教学质量的大面积提高。

4.强化对学生认知和记忆知识能力的训练和提高,加强学法指导,继续培养和提高学生规范答题,严谨求实、勤奋竞争的学习意识和氛围。

5.加强集体备课和教学研究,学他人之长,补自己之短,共同进步。

加强理论学习,深入研究新课程理念,新课程标准和新课程方法,跟上时代步伐,并把所学及时融入日常课堂教学。

6.加强情感教学,多与学生进行情感交流,发现学生思想问题,进行正确的帮助、指导,培养良好的师生关系,提高学生学习本门学科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7.加强课外辅导,做好培优转后工作,促进成绩全面提高。

8.及时进行阶段反馈,及时查漏补缺。

现实情况下,我有很多的地方需要不断的改进,这是我一直以来不断提高自己教学能力的方法。在现实情况下,有很多的事情需要自己一直不断的努力才能够得到更好的发展。政治教学便是如此,我一直以来都在不断的努力,可是很多的现实情况下,自己未必能够得到最好的教学成果。特别是政治成绩在中考中分数所占比例不大,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不高,不过我相信我会凭借自己的努力,让学生的学习得到更大的进步!

第2初三政治教学计划

在本学期工作中,我全面贯彻学校的教学改革方案,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提高教学成绩,坚持依法执教,因学论教,充分利用本学科的优势,突出学科的功能,提高学生的思想觉悟和道德品质,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

一、本学期的主要教学目标:

1:让学生在正确认识个人与社会关系的基础上,感悟自己对社会应负的责任,增强责任意识,做一个负责任的公民。

2:引导学生从自己的实际出发,了解我们伟大的祖国的基本国情、基本国策、博大精深的文化和生生不息的民族精神,进而增进对社会主义祖国的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

3:帮助学生了解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有关内容,以利于学生更好地参与社会生活。

4:引导学生确立共同理想和个人理想,并为之艰苦奋斗、有所作为,把个人的前途命运与祖国的前途命运自觉地结合起来。

二、学情分析:

1、由于是新接的学生,对学生的学习情况、心理特征不够了解。

2、学校刚实施教学改革,这届学生已经开始了一学期,对于学生的合作能力,交往能力,自学能力有待于进一步了解。

三、采取的措施:

在教学中,结合实际条件创设丰富的教学情境,爱护和培养好学生的好奇心、自尊心,发掘和开发蕴藏在学生身上潜在的创造性品质,保护学生的探索精神,创新思维,帮助学生自主学习、独立思考,营造崇尚真知、追求真理的氛围,为学生的禀赋和潜能的充分开发创造一种宽松的环境。按照课程标准,做好学生的知识技能的教学,抓好常规教学。

1、在教学中,学生掌握的基础知识比较牢固,但不够全面,我进一步加强了将基础知识转变为基本技能这一环节,加强了综合知识的训练。

2、由于学生对本学科的学习兴趣低,学习劲头差,所以进一步进行发学习本学科兴趣的教育。

3、加强学习态度、目的的教育工作者,使学生知道本学科的重要性。

4、在课堂上,进行分层次教学,因材施教,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3、加大辅导力度,辅导优生体现拔高,辅导差生突出双基,各有所获。

4、精心备课,设计好每一节课。在第一周就把本学期的所有教学目标告诉学生,让学生按照目标进行自学一周,然后,在按照章节进行讲解。

5、认真对待教学中的每一个环节,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总之,在本学期工作中,针对课堂教学改革,有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第3初三政治教学计划

一,指导思想 :

学习社会发展常识与中国基本国情知识之间的内在联系,养学生初步整理归纳知识以及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理解人类社会发展和国情知识对个人成长的重要意义。提高爱国热忱,弘扬民族精神,增强社会责任感,促进学生更好地成才;培养学生的探索创新精神和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能力,推进素质教育。

二,教材分析 :

今年初三政治仍然使用老教材,共有五课内容(其中第一课为人类社会发展简史;第二、三课为我国的基本国情和基本国策;第四课讲如何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第五课讲当代青年的历史责任,是全书的落脚点。

三,教学要求 :

本学期的主要教学任务:前言初三政治备课组总结

第一课:古代社会至第五课:当代青年的历史责任

四,教材的重点和难点:

1、中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2、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3、当代青年的历史责任。

五,教学措施

1、激发学生学习兴趣,调动积极性,以学生为中心开展教学,树立为学生的终身服务的教学思想;

2、采用互动式教学,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活跃课堂,激发学生主动学习;

3、扎实基础、突出重点,培养学生坚强意志,能够坚持学习。

4、充分运用新课程理念,加强对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注重教学的过程和方法,

知识和能力,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三维目标的落实。

六,教学过程与方法:

第一学期:通过学习,使学生了解我国的国情、国力,根据初三政治学科的教学要求,第一学期将完成前言部分至第六课的两个单元的教学任务。具体教学进度如下:

1.第一至第二周,第一堂课师生端正对本学科的学习态度;完成前言部分的教学任务;教师详细讲述政治课作业的题目类型,讲解答题的要领;完成作业并讲评;进行第一次测验并分析试卷。要求学生了解爱国主义的概念和内容,能够联系实际,学习和发扬中华民族热爱祖国的光荣传统,培养自己的爱国行为规范。

2.第三至第五周:完成第一课的教学任务;完成作业并讲评;进行第二次测验并分析试卷。要求懂得了解和研究国情的重要性,知道了解国情的基本途径,知道我国的基本国情以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根本任务、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掌握不定项选择题的答题方法。(其中国庆放假一周)(国庆后进行前言和第一课的月考)。

3.第六至第七周上半周:完成第二课教学任务;完成作业并讲评;进行第三次测验,并分析试卷。要求正确认识国家地位,懂得国家地位的变化和公民的关系,青少年要为提高我国的国家地位而作出积极的贡献。掌握问答题的答题方法。

4.第七周下半周至第八周:完成第三课教学任务;完成作业及讲评,进行第四次测验并分析试卷。要求懂得一个国家的国家地位取决于国家的综合国力,而在综合国力中,经济实力具有决定性的作用;懂得当今世界综合国力的竞争表现为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的竞争;懂得改革开放使我国的综合国力得到了增强,青少年要为进一步酌情综合国力作出努力。(尽量挤出时间进行复习)

5.第九周:如有时间进行综合练习,反之则把综合练习作为回家作业;要求掌握材料分析题的答题方法。期中考试并进行质量分析。

6.第十至十二周:完成第四课教学任务;完成作业并讲评;要求确立爱国意识,在实际生活中要关心国家兴衰,捍卫国家尊严,维护国家国格,树立以国家利益为重的观念,并以此指导自己的行动。进行第五次测验并分析试卷。

7.第十三至十四周:完成第五课教学任务;完成作业并讲评;懂得中华民族是个大家庭,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海内外全体中国人的共同心愿。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是实现和平统一的前提和基础。统一的核心是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个组成部分。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每一个炎黄子孙的历史责任。进行第六次测验并分析试卷。(进行一次月考)。

8.第十五至十七周:完成第六课教学任务;完成作业并讲评;懂得公民为什么必须承担社会责任的道理。在我国,公民的社会责任最根本的就是发展社会生产力,逐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我们的历史使命是,在本世纪头二十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到本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青少年学生要增强公民的责任意识,激发起培养和提高社会责任意识的热情,为国家、为社会的进步尽责。进行第七次测验并分析试卷。

9.第十八周:期末复习;进行二次综合测验。

10.第十九周:期末考试。

(关于月考的时间,根据学校教导处的统一安排)

师生通过一学期的教与学,学生能够明确自己的学习责任,提高自己的各方面的素质,掌握各类题目的答题方法和技巧;教师根据各班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教学调整。

第二学期

通过学习,使学生了解我国的国情、国力,提高爱国热忱,弘扬民族精神,增强社会责任感,促进学生更好地成才;培养学生的探索创新精神和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能力,推进素质教育。

第二学期根据初三政治学科的教学要求和中考的要求,先完成第三单元(第七—-九课)的教学任务,然后进行总复习。具体教学进度如下:

1.第一至第二周:完成第七课教学任务;完成作业并讲评;进行一次测验并分析试卷。要求了解什么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科学技术在社会生产力发展中的作用,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和历史趋势;了解我国近百年翻天覆地的历史变化,我国新世纪的奋斗纲领和奋斗目标;能够联系实际认清历史发展趋势,明确历史使命,增强社会责任感。

2.第三至第四周:完成第八课教学任务;完成作业并讲评;进行一次测验并分析试卷。要求懂得"当今的世界是人才竞争的世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需要大量的、多种多样的人才。每个青少年应该根据自身条件和祖国的需要,确立成才目标,努力成长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合格人才。

3.第五至第六周:完成第九课教学任务;完成作业并讲评;进行一次课文测验和单元测验并分析试卷。要求学生立志报效祖国。

4.第七至第九周:以《思想政治学科教学基本要求与训练》为依据,进行第一轮复习。要求完成每一课的基本习题训练;进行一些综合性测验。

5.第十周:期中考试并进行质量分析。

6.第十一至十三周:完成时政的教学任务;进行第二轮复习。完成《初三思想政治学习导向》中的综合练习。

7.第十四周至学期结束:进行综合性复习;挑选适量的符合中考要求的综合性题目进行训练。要求学生运用所学的有关理论知识,分析社会生活的实际问题和青少年成长的实际问题,在理论和实际的结合中加深对所学知识的理解,迎接中考的到来。

(有关月考、期中考试和其他的统一考试由学校统一安排)

通过一学年的学习,学生能明确自己的历史使命,努力学习,刻苦钻研,提高觉悟,学好本领,准备担负起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任;通过学习,师生能共同进步。

第4初三政治教学计划

一、指导思想:

落实课程改革的新理念,形成先进的课程结构和综合的教学理念,提高政治教师的语言能力、教学能力;在政治与其他学科之间建立对话的能力;加强大家协同作战、教学研究的能力;跟各位政治老师一起定位在新的教师角色上,努力提升教学的境界;实施综合性学习,提高学生的综合分析能力。

二、教学建议:

1、转变观念。要求老师一起定位在“学生发展的促进者”、“课程的研究者、开发者”的角色上;努力提升教学的境界;超越教材,创造课堂情境,灵活把握当时的课堂资源,教出兴趣,教出美感。在理论学习的基础上,联系实践案例,在政治备课组、教研组活动中通过思维碰撞,使二期课改的理念真正走进大家的头脑。鼓励教师积极参加区、校教案的征集、教育教学论文的征稿、课题的研究。

2、改革备课,减负增效“磨好课”。在制定规划、教学目标时突出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多维设定;备课突出学生的主体性,突出学生活动、合作学习、探究方式,以教学方式的改革带动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明确重点、难点及其对策,强化支撑点;将备课大而化之、实而共享,加强备课组的管理,实施分工合作备课,鼓励提倡电子备课;以质量的教后反思作为考核的依据,将教师从烦琐的备课工作中解脱出来,提高备课的质量和信息收集的能力,把解放的时间用于“磨好课”,创设氛围,掀起高潮,力争随堂课好课率达50%以上。

3、提高素质,提供舞台“练内功”。要努力学习掌握娴熟的教学推理能力和综合的教学理念;倡导鼓励跨学段、学科听课,加强大家协同作战、教学研究的能力。

第5初三政治教学计划

一、教学内容

初三政治全一册一共分四个单元,十课。每课分框题和小目。第一、第四单元每单元各两课,第三和第四单元每、单元各三课。根据教学目标要求,有的一框题用两节课时完成,有的框题用一节课时完成。

二、时间安排

本学期共有23周,除去期中和期末两次大考各一周,国庆一周,学校各种活动及元旦等各一周,本学期教学新课时间大约有十九周。每周三课时计算,加上周末补课一节,计划用本学期加寒假补课时间,完成初三全一册新课教学,下学期主要从事复习工作。

三、教学目标

本学期完成初三政治全一册的教学任务,包括课文里的研讨、探究等内容,不为下学期复习留任务。

夯实基础,一步一个脚印,让学生在第一遍学习新课过程中打扎实基础,学懂教材所要求的内容,为明年的复习奠定好坚实的基础。

四、实现教学计划的措施

1.备课:坚持集体备课的良好传统习惯。群策群力,充分发挥集体的力量和智慧,互相取长补短,为搞好教学走好第一步。

2.测试:坚持一单元一测试,并作到全批全改。测试后的试卷评析非常重要。在试卷讲评中找出学生学习和教师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的方法。同时,在讲评试题中交给学生答题的思路和方法,提高学生考试技巧和能力。

3.培优:政治备课组每一位教师都肩负起培优的工作。本学期的各班培优主要在各自的课堂教学中完成。

4.补差:本学期的补差工作由各班政治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自己完成。每次测试不及格的学生单独辅导。

五、计划未尽之处,根据学校的教学情况及班级学生的学习实际进行补充和调整。

六、加强备课组内相互听课和学习,做到互相取长补短。

第四篇 初三政治备课组总结
《九年级社会政治备课组工作总结》

九年级社会政治备课组工作总结

金福祥

2012学年度的初中社会学业测试结束了,我们备课组圆满地完成了教学任务。在这一年里,我们实施了有效的备课活动,并在备课中体现了集体的智慧,这对于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增强教学的实效性,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第一、凸显学科特色,细化教学过程。

社会课是一门综合性性的学科,它包融揉杂了各种学科知识,又没有一套完整系统的知识体系,它的社会知识蕴含在一个个鲜活的案例中,通过案例的呈现来培养学生的社会意识、规则意识、公民意识,使之从小树立理性、健康、简单从容的生活态度。因此,每次的备课活动就成了互通有无、解惑释疑、交流心得体会的平台。无论是激发兴趣导入新课,还是提出问题交流讨论,或是引发思考落实主体,无不体现着以学生为本的指导思想。就说导入,为了能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大家见仁见智,交流着各种导入方法:或从学生的活动导入、或从预设问题导入、或从设置的情境导入、或从故事或经历导入,总是在试图寻找一条最有效的途径。我们不仅注重教学的细节,还非常关注课堂上学生的状态。根据学生的表现及时调整教学策略。就是在一次次教师间的交流讨论中,教学的思路明晰起来,课堂教学内容丰满起来,鲜活起来。

第二、以提升学科素养为契机,以组内听课为抓手。

在提升素养的学习中,一方面,我们加强课程理论的学习,一方面,我们更注重备课组工作的规范,精心备课,充分研讨。我们不仅精心准备每一课的教案,还把每一节课都当成演练场。为避免纸上谈兵,在教研组长的指导下,我们组内开展了几轮轮流听课。

通过听课评课,不仅有利于组内教师之间的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对于课堂教学中出现的难点和困惑也能通过集体的智慧把它克服掉,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共识,这在一定意义上来说,听课评课对以后的课堂教学能够起到诊断的作用,避免在视导或在以后的教学中出现同样的问题。可以说,听课评课利于经验交流,更利于解决疑难。因此,我们在以后的集体备课中,将继续把组内听课评课作为提升课堂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

第三:制定周密的复习计划,作足临考准备。

复习课难上,如果复习方法不当,就有可能导致复习的低效甚至无效。如何上好复习课,提高复习课的质量和效率呢?我们经过讨论,打算先后用四个课时,采取先基础、后能力的两轮复习法。

第一轮是夯实基础知识阶段,知识是能力的载体,特别是每课的核心理论与基本概念,既是知识结构最基本的构成要素,也是培养社会学科思维能力的基本素材,同时也是命题者所关注的要点。无论是材料新颖的选择题,还是关注现实

生活的主观题,稍加分析,就在所学过的知识中。因此必须强化对这些基础的知识点的掌握。在复习中,我们以下发的“要点”为引导,以书本为依托,把所有的知识点一网打尽。并引导学生学会使用材料。

第二轮是综合提升阶段,做六份模拟测试,针对各种题型中出现的问题讲清讲透,并找出知识的内在联系,做到融会贯通,使学生能尽可能地掌握题型及答题技巧,进一步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有付出也有收获,同时,由于经验不足和能力所限,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但我们始终相信:只要认真投入、认真钻研、个体努力与集体智慧充分结合,我们的工作就会有成效。展望末来,我们充满信心!

第五篇 初三政治备课组总结
《初中政治备课组工作总结》

2014—2015学年上学期政治备课组工作总结

(北师大新余附校 张勇平)

本学期政治组4位老师根据学校的课改精神,大力推行“先学后导,当堂测评”的教学模式,精准把握新课标理念,以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为重点。经过全组老师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本学期的工作任务,现将本学期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扎实推进课改,着力打造生态课堂。

根据学校教务处工作部署,我组扎实推进“先学后导,当堂测评”的教学模式。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训练为主线、自学自测和互动展评为载体,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做到“堂堂清、日日清、周周清和月月清”,课堂效果明显提高。

二、坚持集体备课,不断钻研教学。

备课精细化。本备课组从集体备课着手,提高教学质量。每周二下午是我们集体备课时间,集体备课的内容可分为两部分:一是总结上一个集体备课内容的教学得失,有哪些成功之处,存在哪些教学上的不足,哪些必须在以后的教学中加以弥补和强化。二是讨论下次集体备课的内容,教学重点、难点,教学目标的定位,教学的方式和方法,包括学生的学情和学法。

集体备课的要求:

(1)“四个统一”即统一教学进度,统一教学目标,统一教学重难点,统一练习选配。提倡“四统一”不是要“一刀切”,而是应根据教学的具体情况,经集体分析,做出合理安排 。

(2)备前精心准备。每位教师要对将集备的内容进行初备,中心发言人提前一周准备所主备的教学内容,形成大体的教学思路、教学重、难点。

(3)备中加强交流。集体备课时创设良好的交流氛围,达到信息沟通、资源共享,做到相互促进、相互提高。首先由中心发言人发言,参与人员发表补充意见,重点讨论学习目标,教学重、难点,教学的方式和步骤,教学过程中所用到的资料,教师个体备课的困惑,教学实践的反思等。即教什么?怎么教?然后由中心发言人综合集体的意见和智慧,形成本次集体备课的教案、学案,以书面材料分发给备课组成员。

(4)备后注重完善。集体备课后,教师不要照本宣科,每个成员必须根据自身特点,根据本班的学生实际对集体备课的教案加以添加和取舍,形成体现分层、符合本班实际的“个性化教案”和学案。

三、重视基础知识的同时,提高学生的分析能力

政治学习目标要求分为识记、理解和运用。学生只有在掌握好基础知识的同

时,才能更好地提高学生的解题能力。在平时,我们重视基础知识的学习,同时我们更强调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强调知识的活学活用。在分析材料题时,我们强调关键词的把握和分析,紧扣教材知识点,回归教材。

四、统一教学资料、统一教学进度、统一测试。

本备课组的老师无论是谁在网上收集到的或在别处得到的教学资料,都努力做到资源共享,共同提高备课效率。在平时做到进度的统一和测试的统一。每次考试后,我们统一进行批卷并及时认真地评讲。

总之,本学期我们政治备课组的老师都在尽心尽力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在期中考试中,我们平均分与新余四中相差不多,我们坚信在期末考试中成绩一定会更上一层楼。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备课组将继续推行“先学后导,当堂测评”的课改模式,不断创新,真正打造生态课堂。

2015、1、15

第六篇 初三政治备课组总结
《初三政治备课组工作总结》

初三政治备课组工作总结

班庄二中王茜

在这辞旧迎新的时候,2011——2012学年度第一学期即将结束。在这一学期中,初三政治组仍由2位老师承担全年级4个教学班的政治学科教学工作。一个学期来,初三政治备课组在学校领导下,各位老师齐心协力,共同探讨,互相学习,使初三年级政治备课组的教育教学工作搞的有声有色。现将本学期初三年级政治备课组的工作和活动小结如下:

1、开学之初,初三年级政治备课组全体教师集体制定了本学期的教育教学计划和进度以及制定了备课组活动计划,并严格按照学校的要求开展工作。到目前,初三年级各班都已顺利完成了计划的教学任务,结束了新授教学,正为进入中考总复习备战。

2、本学期,初三政治全体教师积极参加校内外的教研活动,积极开展推门听课课活动。对学校组织的各项教研活动,能虚心听课,主动参与评课,并在评课中提出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抓住我市政治教学大赛在我县举行的有利时机,组织大家观摩,博采众长,丰富和提高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

3、作好集体备课工作,创建高效课堂。本备课组每周一上午是集体备课时间,我们一起讨论教材和教法,探讨重点和难点,商讨不同班级的个性特点和学法,集体搜集材料,合力出金点子,共同制作课件和编著试题,使教学质量得到了很大的提高;集体备课有统一的教学内容、进度、测试、重难点、教学方法等的统一要求。

4、准时统一测试。在每个单元的新授课完成后,备课组统一安排测试,统一阅卷,并进行统一的学情交流和分析。在统一意见和看法后,各班进行试卷讲评,有针对的教学和帮贫补差,调整后阶段的教学重点及难点,再将教学中的情况反馈交流。以更好促进教学。

5、精选习题,精讲多练。为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配合章节和阶段性复习,我们课课有练习,章章有测试,做到全收全改,注重讲评,较好地将新授与练习结合起来。

6、本学期,初三政治备课组完成了2次月考的试卷批阅工作,独立命题1次,校联考一次。这项工作很艰巨,但我们克服一切困难,保质保量圆满完成了任务。

7、做好尖子生和后进生的辅导工作。根据年级的统一部署,我们坚持做尖子生辅导工作,精心组织,学生学习得到一定提高。对于后进生,我们一对一耐心地做好思想工作,转变态度,树立信心,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辅导知识,提高学习积极性,寻找科学的学习方法,提高学习兴趣,增强学习的动力。

8、课后交流反思。一是经常互相探讨上课心得,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提高教学效果;二是贯彻学校实行的推门课制度并相互交流,从而促进组内老师的相互提高和进步。

9、制定了下学期中考总复习计划及准备了相应的复习资料。

中考即将来临,努力已经尽力。相信:一份耕耘,一份收获!我们在学校领导下,一定能够在2012年中考中取得优异成绩。

第七篇 初三政治备课组总结
《初三政治备课组工作总结》

初三政治备课组工作总结

(2012——2013学年度第一学期)

我们九年级政治备课组是一个团结向上、奋发进取的备课组,全组老师本着“敬业、协作、奉献”的精神,以提高学生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为目标,以课题的探索和研究为抓手,以课堂教学为主阵地,不断加强政治课的德育功能。现将本学期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1、开展师德建设,树立师表形象。全组教师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全组教师经常在一起讨论国内外大事,具有良好的政治学习风气。在加强师德修养、遵纪守法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的表率作用,全组教师相处和睦、团结互助,具有很强的凝聚力。

2、以身作则,为人师表。通过师德建设,全组教师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工作勤奋踏实,面向全体学生。

3、积极开展校本研修,本组教师认真学习有关校本研究的文章,了解课改的理论知识和各种教法,掌握了校本研修的基本操作要求,在短时间内,各任课教师克服了各种困难,经过反复次课例设计和多次教学反思,特别是经过教研组同行集体反思,互助指导,寻找现有教学行为和新理念之间的差距,从传统教法到学生在课堂上展示,让学生动起来,再到运用多媒体进行辅助教学,每次课例都有很大提升,收获很大。

5、开展伙伴互助。课改中,各任课教师作为教学伙伴互相听课,一学期互听10多节课,每节课及时填写听课笔记,做好评课工作,互相交流,促进教法改进,优化了教学过程。

6、重视上好新课改教材,开好教学研讨课。新教材比起传统教材,无论在内容还是形式上都有很大改变,我组的任课教师,认真参加上级组织的新教材培训,将新理念新教法及时贯彻到教改实验中。以课堂教学为主阵地。大胆利用投影、录音、录象等现代教学手段,创设丰富多彩的教学情景,拓宽学生的知识视野和思维能力,让学生在活动中思维,在活动中创造,在活动中培养能力,提高觉悟。

7、抓紧抓好初三教学,圆满完成学业考试。我们教研组把抓紧抓好初三教学放在重要位置,采取集体备课,统一进度,统一复习,统一测验和讲评,不搞题海战术,精讲精练,抓两头带中间,结合国内外重大时政,结合社会热点和中学生实际进行教学,学生成绩不断提高。

二、存在问题及不足:

教科研水平与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由于教学工作的繁忙以及信息的闭塞,尽管政治组教师在教科研方面作了积极地探索和大量的尝试,但总体而言,水平不高,实践操作多,理论挖掘少;感性体会多,理性思考少,获取外界信息的途径较少。

各教师的教学水平的发展还不平衡,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驾驭课堂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今后努力方向

加强教科研理论的学习与研究,全面掌握教科研的基本要求和有效方法,积极参加教科研方面的培训,对现有教材进行大胆的整合和处理,使学生在活动中既提高能力,又灵活运用了课本知识。为及时获得更多教育教学信息,将尽一切可能的“走出去,请进来”。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加强学科资源的共享。

1、积极推进教研组精细化管理,使教研组建设逐渐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

2、树立理想,明确目标,促进教师自身的专业化发展。

3、加强备课组建设,向集体备课要质量。

4、加强反思,努力提升教育教学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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