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眼无声惜细流,树阴照水爱晴柔。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
—题记
我上初三了,轰轰烈烈紧张而又刺激的生活。我尽量寻找每一个理由善待自己,我不是班上的精英,在几十名之间游走徘徊。我是好学生里的差学生,差学生里的好学生。
在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生活里,我也能找到让自己熠熠生辉的地方,那便是写作。经常感慨说若能给我白纸三千丈,必浓墨飞扬,纸泻轻狂。这听起来有些许傲气,但这也是正值年少的我所特具有的,谈不上孤芳自赏,只能说有些得意须尽欢。
犹记小学时考试第一次写50字的作文,我稀里糊涂交了一篇自己命题的作文,从此便说以后定能在文坛大展鸿图,一语惊四座。可惜的是我始终没有成为他们口中的文学奇葩,回想自己的往事,竟带些伤仲永的味道。但可幸的是我从赞赏里醒悟得早,想成功还是有希望。
有人说你写的东西要煽情再煽情,那样才能感动别人。我觉得很奇怪,感动自己就好了为什么要感动别人?有的时候我看到课文很好会很开心,但一听要把作家的生辰年月背下来就疑惑了,究竟重要的是作家的生辰还是作品?我更加茫然。
“青春”这个词在我的文章里出现的频率最多,也许是因为我太年轻,年轻地像是要发出光一样。所以字里行间充满了放荡不羁与朝气蓬勃。同时也包含着愤世嫉俗和玩世不恭。这都被老师送给我的一句话瓦解了,她说,做人就必有许多负担与无奈,我愈发觉得,她说的没有一点错。
有部电影叫《跑出一片天》,相对于我而言则是“写出一片天”。我也曾想过我以后能当个终日与文字为伴的作家。可我也明白,若我不能上个好学校,以上假设均不成立。“境界有大小,不以是分优劣。”王国维是这么说的。小荷虽小才露尖角,却有蜻蜓早立。即使我只是个初露锋芒的初三学生,也未尝不可拥自己的一片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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