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野外用火管理规定》
野外用火管理规定
1、进入林区人员均需履行检查登记手续,严禁携带火种入山,进入林区严禁野外吸烟、生火取暖、野炊等,特别在森林防火期内,坚决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2、凡在林区因防治病虫鼠害、冻害等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按照要求采取防火措施,严防失火;需要进入林区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的,应当经甘肃省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
3、进入林区的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防火装置,配备灭火器材,严防漏火、喷火。
4、林区内的任何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特别是加油站、销售烟花爆竹的商店等要切实落实防火各项责任和预防措施,严防森林火灾。
5、林区倡导“文明祭祀’’的祭奠新风,积极开展鲜花祭祀、植树祭祀、诵读祭文等方式寄托哀思,防止上坟烧纸引发森林火灾。
6、凡违反林区野外用火管理规定者,按照《森林防火条例》进行处罚,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篇:《教会对葬礼的有关规定》
教会对葬礼的有关规定:
当主内肢体被天父接回天家时,若肢体家庭邀请、按教会程序办理葬礼。教会因基督的大爱,又因爱肢体的缘故,教会承担办理,在承担办理的过程中,因肢体家中的成员对我们信仰不了解,为了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也为了不让爱心受到伤害。故教会作出以下规定。
一:丧者家庭若后代没有一个是信耶稣的成员:
教会不接受葬礼一事。如果丧家完全顺服,并诚心邀请、可以考虑。 二:肢体离世的要求:
若肢体他(她)是违背信仰的离世,以致让主名羞辱、教会坚决不以办理葬礼。
若有特定情况、教会可以考虑。
三、丧者有后代是信耶稣的:
丧者主要负责人事前必须向教会申请授权、与教会答成共识,丧者家庭其他成员无权干涉。
四、在整个葬礼的过程中,丧者家庭其他成员不准违背基督教信仰的事情发生如下:
1、不准烧纸、不准磕头。
2、先送火化厂时不用乐队,路途中不放鞭炮。
3、回礼不用碗和寿绳,不戴孝、不办祭奠。
4、棺罩底下不准放鞋点灯,棺前不准摆放祭奠,不准放花圈。
5、在车前不准戴白花,教会专门配有成品封塑十字架。
6、关于伙食、抬重和打锣鼓的预备一桌饭菜,教会唱诗班预备一桌饭菜,乐队预备一桌饭菜及住宿,另外安排抬遗体人员配备手套。
7、不准有任何偶像活动、若有教会立即取消葬礼,教会不安排人员守夜。
五、关于出殡:
1、前天晚上教会肢体和丧家成员并亲属一同聚会追思缅怀,作最后的告别。亲人们应准备好追悼者的一生简历。
2、出殡不许抬骨灰,有丧家亲人手捧骨灰。
3、乐队收费标准、包括车辆接送、有教会乐队制定。只负责第一天及出殡当天。
4、送葬出行丧葬家庭一切成员要与教会信徒同样方式送行。
5、骨灰盒安葬造墓的工作与教会无关。但不准搞偶像。
六:以上所述规定,请丧葬家庭考虑。
若同意教会的规章,教会准予办理。若丧者家庭途中毁约,教会途中也取消葬礼。
七:双方签字有效:
丧家负责人: 年 月 日 教会负责人: 年 月 日
城南教会2015年3月30日制定
第三篇:《春社上坟祭祖及行为规则》
春社上坟祭祖及行为规则
我刘氏宗族历史久远,文明传家,有孝顺父母,尊老爱幼,和睦团结,互助友爱,讲文明,懂礼貌的传统。为了发扬广大,传承祖德,绍复礼仪。通过祭祖活动,怀念祖先,感恩族德,交流友谊,加深彼此感情,教育后代效仿先辈,做人以德为先,忠孝为本,礼仪传世,凝聚一心,刻苦学习,努力奋斗,光宗耀祖,特制定本规则,互相监督,老少共同执行。
一、 每年春分后的第一个星期日为上坟祭祖日,上午12点祭祀准时开始,不论男女老少,都应尽量,上坟祭祖,同时欢迎出嫁的姑娘和女婿.外甥等参加祭祖。
祭祖实行签到制,凡参加人员主动到管委会主管人员处签到,未签到的视为未到,已出嫁的姑娘及女婿亲戚等都要签到。
<2> 祭祖按程序由主祭人主持进行,前来祭祖的人,除老人儿童外都应积极参加填土,整理墓堂。
<3> 凡参加祭祖的人,不论贫富,城乡,公务人员和工人,农民及所处社会地位如何,都一律平等,都要讲礼仪,尊敬长辈,统一按仪规,辈分排列行礼,该跪拜的一定跪拜,听主持人的指挥,不得各行其是。
<4> 贡品祭物的准备,用于后土,堂前贡献的盘贡{即馒头}按大小要求,轮流准备,祭祀{肉}以猪肉为主,牛.羊.
鸡肉均可,量力尔备,其他酒菜i,干果.糖.水果等,可随力随意尔备,不作统一规定,弹药主持人指挥统一供献泼撒后,由{会头}张罗.统一进餐。
<5> 祭品烧纸一律在堂前供献,焚烧纸,除三年以内的新坟外,不得在自己亲属坟前另行献祭物和烧纸。
<6> 祭献后的供品,包括还愿的祭物,会餐后多余的酒肉,生熟食品,按户公平分发,水果.干果.糖按各户实到人数分发,同时在坟上大家会餐的食物也要给不能上坟的老人.病人每人分留一份。
<7> 在坟上现场煮作的肉食.熬饭等先敬老人.客人.然后由管理人员安排对顺序均分给大家,保证人人到口,要互相谦让,不得争抢。
<8> 祭奠后可以饮酒,划拳取乐,但要做到不酗酒滋事。可进行一些有益娱乐活动,如说笑.唱歌跳舞.猜谜语等,不要进行不文明.有危险的活动和玩耍,如抬串,撒土等。
<9> 对违反以上各条的,和无故找借口不上坟祭祖的要根据情况进行批评和经济处罚。族内对不孝敬不赡养父母者,要严厉进行批评和经济处罚,必要时尊祖支持相关人员诉讼法律。经济处罚可在下年出祭品,也可以现金处罚。各种罚款用作尊祖和大家的公益开支,如修坟墓,续家谱以及其他开支。
<10> 凡刘氏子孙要爱国.守法.讲文明.守道德.不做有危
害国家.危害民众.败坏伦理道德.伤风败俗的事.尤其不得吸毒.嫖娼.赌博.拐骗.盗窃.打架斗殴等违法之事。若有上述行为,除父母管外,家族在祭祀时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包括父母、妻子)不得隐瞒包庇,情节轻微者进行罚款。以上述行为导致国法严惩,非正常死亡者,死后不得葬于我祖坟。
<11> 建立祭祖及族茔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筹备和管理祭祖事项,平时负责祖@的管理维护,修理,调解族内发生的矛盾,协助办理丧葬等其他事项。管理委员会每三年改选一次,可以连选连任。
附注:坟上滚馒头要按人数的多少分批进行,并划定界线,每人能否滚上只有参加一次,滚到面前为准,不得越线争抢。
第四篇:《管理办法总则》
讨赖河园林绿化管理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讨赖河园林绿化管理处(以下简称园区管理处)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园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的适用范围,包括园区内的单位、工作人员、及相关的单位和个人的管理。
第三条 园区内的土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园区内的一切景物和自然环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和随意改变。
第四条 本办法的管辖范围,包括园区内的绿地、水域、道路、公共设施等。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五条 嘉峪关市园林绿化管理局是园区的行政主管部门,讨赖河园林绿化管理处作为园区管理机构,代表嘉峪关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对园区实行统一管理,并负责本办法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 园区管理机构负责园区的管理工作,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风景名胜区保护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负责园区内的基础设施、园林绿地系统、各类景点、娱乐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维护、养护工作,逐步完善交通、服务设施和游览条件;
(三)负责园区各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协调园区内各单位对园区资源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园区园林绿化的规划、实施和管理工作,实施
植树造林、育林等绿化保护和管理工作,做好园区树木、花卉、病虫害的防治工作。
(五)审查园区内建设项目,对在建项目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所辖园区、园区各类建设项目的审批及旅游管理工作。
(六)负责园区内的治安工作;负责对各类破坏树木、花草等违法行为的监察工作。
(七)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 园林绿化管理
第七条 园区管理处设立绿化管理机构,集中专业技术力量和设备,充分发动群众参与管理,使专业管理与社会管理相结合,做好园区内的植树造林、防治病虫害和园林绿化管理工作,切实保护好林木植被和园林绿化设施。
第八条 园区的绿化管辖范围包括:园区内的树木、草坪、花卉和绿化管线等绿化设施。
第九条 园区绿化管理实行分片包干制度,科学定岗,明确职责,责任到人,按需配备管理人员。
第十条 制定树木、草坪、花卉浇水、施肥、修剪和病虫害防治操作规程,按照植物生长习性和季节特征严格浇水时限,科学施肥、修剪、防治病虫害,杜绝树木黄叶、草坪退化、花卉衰败,保证园区各类绿化植物生长旺盛,生态效应和景观效应达到最好。
第十一条 健全园区泵站管理办法,严格值班制度,科学操作,规范运行,建立定期维护保养机制,确保运行正常,保证绿化水源。
第十二条 园区喷灌设施运行严格按照浇水周期排定时间表,禁止擅自缩短或延长运行时间,既要节约用水,又要保证浇
水质量。
第十三条 园区内的林木均属特殊用途林,全部由园区管理机构按照规划指导抚育管理,未经批准不得砍伐。必要的疏伐、更新以及砍伐林木,须经园区管理机构审查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由园区管理机构监督。
第十四条 任何人或牲畜、车辆损坏树木、花坛或其它园林绿化设施,园区管理部门应按情节轻重赔偿损失或罚款。
第四章 环境卫生管理
第十五条 园区管理处设立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划定清扫区域,落实保洁责任,加强园区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
第十六条 园区环境卫生管辖范围包括:道路、广场、水面、绿地等园区公共场所。
第十七条 园区道路、广场等硬化部分的环境卫生设专职人员清扫保洁,分别制定清扫和保洁和垃圾清运时间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保证园区容貌整洁。
第十八条 园区1#、2#、3#、4#、5#、湖面的各类漂浮物,分别设专人定期清捞,保持湖面清洁。
第十九条 园区绿地内的垃圾和树木上的悬挂物由绿化管护人员随时清理,特别是绿地内的杂草应及时拔除,保持绿地整洁美观。
第二十条 建立环境卫生监察机制。督促环卫人员认真履行职责,杜绝环卫管理漏洞和卫生死角;督察游客文明游园,严禁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饮料罐、塑料袋等废弃物、乱倒污水及垃圾等行为。加强林地防火宣传,落实各项防火措施,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园区内进行野外性用火,严禁野炊、烧荒、烧纸、燃放鞭炮等行为。
第二十一条 设定垃圾清运时限,和环卫部门建立垃圾清运协议,保证园区重点区域垃圾桶随时清理、垃圾箱定期清运。
第二十二条 园区宣传板、标语牌、广告栏等设施,由园区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安排,内容必须健康,经常保持整洁、美观。禁止在树木、景点设施、建筑物和公用设施上滥行刻划、张贴、涂写。
第五章 设施管理
第二十三条 园区管理处设立设施管理机构,分设电力设施、灌溉设施、公共设施维护管理组,明确职能,落实责任,保证园区各项设施完好、功能配套。
第二十四条 园区设施维护维修管理范围包括:电路、照明、泵站、喷灌、管线、喷泉、座椅、护栏等基础设施及环卫设施、安全设施和接待服务设施。
第二十五条 根据园区各类灯饰的不同功能和不同区域的需求,科学制定亮灯时间表,建立定期维护保养机制和巡查制度,及时排除电路故障,保证园区亮化效果。
第二十六条 按照排定的喷灌设施运行时间表,建立泵站、喷灌、管线设施周期循环维护保养制度,杜绝跑、冒、滴、漏现象,保证灌溉设施运转正常。
第二十七条 依据园区功能分区设置的公共配套设施,严禁破坏、非法改变用途或随意移动,对损坏的设施应及时更换。
第二十八条 根据园区游客集中时间和接待服务需要,制定喷泉开启、关闭时间表和应急预案,保证发挥其景观效应。
第二十九条 园区安全警示标志及其他标示铭牌应合理设置,禁止破坏、非法改变用途或随意移动,对损坏或丢失的标志、标示应立即重新设置。
第三十条 园区内公用、交通设施以及各类防护设施,应定期检查养护,使其保持安全完好状态,杜绝事故隐患。
第六章 水域管理
第三十一条 园区管理处设立水域管理机构,成立巡湖队和水上救护队,配备必要的力量和设备,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落实保护和管理责任,及时妥善处理水域的各类突发事件。
第三十二条 水域管理范围包括: 1#、2#、3#、4#、5#、湖和飘带河等。
第三十三条 园区1#、2#、3#、4#、5#、湖禁止游泳、滑冰、垂钓,在沿湖周边设置警示标志,标明水深。
第三十四条 园区巡湖队办理行政执法许可证,依据公共场所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管理职能,挂牌上岗,持证执法,对在园区水域违反规定的各类行为进行处理。
第三十五条 园区管理处和公安部门建立协调管理机制,对在园区水域进行游泳、滑冰、垂钓等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园区管理处屡禁不止的情况下,可向公安部门请求援助,公安部门应给予协助。
第三十六条 园区水上娱乐项目经营必须配备救护设施,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三十七条 园区水上救护队应制定水上紧急救护预案,配备相关救护设施,雇佣救护人员,减少溺水伤亡事故。
第三十八条 不准在园区水上观景品平台、景观桥堆放物品,不准在园区堤坝、水库、沟渠等用地及防护用地内挖土、倾倒垃圾,不准进行污染或破坏水体的活动,不准擅自拆除湖边护栏、警示标志等设施。
第五篇:《春社上坟祭祖及行为规则2》
春社上坟祭祖及行为规则
我刘氏宗族历史久远,文明传家,有孝顺父母,尊老爱幼,和睦团结,互助友爱,讲文明,懂礼貌的传统。为了发扬广大,传承祖德,绍复礼仪。通过祭祖活动,怀念祖先,感恩族德,交流友谊,加深彼此感情,教育后代效仿先辈,做人以德为先,忠孝为本,礼仪传世,凝聚一心,刻苦学习,努力奋斗,光宗耀祖,特制定本规则,互相监督,老少共同执行。
一、 每年春分后的第一个星期日为上坟祭祖日,上午12点祭祀准时开始,每家每户不论男女老少,都一律上坟祭祖,尤其是男丁,有特殊原因确实到不了者,主动向管委会主管人员请假,同时欢迎出嫁的姑娘和女婿.外甥等参加祭祖。
二、祭祖按程序由主祭人主持进行,前来祭祖的人,除老人儿童外都应积极参加填土,整理墓堂。
三、凡参加祭祖的人,不论贫富,城乡,公务人员和工人,农民及所处社会地位如何,都一律平等,都要讲礼仪,尊敬长辈,统一按仪规,辈分排列行礼,该跪拜的一定跪拜,听主持人的指挥,不得各行其是。
四、贡品祭物的准备:用于堂前贡献的盘贡(即馒头)按大小要求,轮流准备,祭祀(肉)以猪肉为主,牛.羊.鸡肉均可,量力而备;每家每户还可准备一些其他酒菜、干果、
糖.水果等,可随力随意而备,不作统一规定,但要主持人指挥统一供献泼撒后,由会头张罗.统一进餐。
五、祭品烧纸一律在堂前供献,焚烧纸,春社是统一祭祖,所以不得在自己亲属坟前另行献祭物和烧纸。
六、祭献后的供品,包括还愿的祭物,会餐后多余的酒肉,生熟食品,按户公平分发,水果、干果、糖按各户实到人数分发,同时在坟上大家会餐的食物也要给不能上坟的老人、病人每人分留一份。
七、在坟上现场煮作的饭食应先敬老人、客人,然后由管理人员安排对顺序均匀分给大家,保证人人到口,要互相谦让,不得争抢。
八、祭奠后可以饮酒,划拳取乐,但要做到不酗酒滋事。可进行一些有益娱乐活动,如说笑.唱歌跳舞.猜谜语等,不要进行不文明、有危险的活动和玩耍,如抬串,推搡、撒土等。
九、对违反以上各条的,和无故找借口不上坟祭祖的要根据情况进行批评和经济处罚。族内对不孝敬不赡养父母者,要严厉进行批评和经济处罚,经济处罚可在下年出祭品,也可以现金处罚。各种罚款用作祭祖和大家的公益开支,如修坟墓,续家谱以及其他开支。
十、凡刘氏子孙要爱国、守法、讲文明、守道德、不做有危害国家.危害民众、败坏伦理道德、伤风败俗的事,尤
其不得吸毒、嫖娼、赌博、拐骗、盗窃、打架斗殴等违法之事。若有上述行为,除父母管外,家族在祭祀时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包括父母、妻子)不得隐瞒包庇,情节轻微者进行罚款。因上述行为导致国法严惩,非正常死亡者,死后不得葬于我祖坟。
十一、建立祭祖及族茔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筹备和管理祭祖事项,平时还要负责祖茔的管理维护、修理、调解族内发生的矛盾、协助办理丧葬等其他事项。管理委员会每三年改选一次,可以连选连任。
附注:坟上滚馒头要按人数的多少分批进行,并划定界线,每人能否滚上只有参加一次,滚到面前为准,不得越线争抢。
二〇一二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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