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乞讨
日常行走在街道上,你定能看到一些形形色色的乞讨人员,他们依着各种方式在乞讨着,你是否也因为同情心而施以钱财呢?
你若留意,便会发现在许多新闻报道中,一些乞丐并非丧失劳动能力,而是四肢健全的人,他们一天的收入有的高达数百元,“年薪”更可达到十万元甚至以上。
看到这儿有些人会说了:“那一些四肢健全的人我从来不施予援手,我给予帮助的目标都是残疾人。”是的,没错他们是残疾人值得同情,但是你一味地给予钱财,对于他们来说仅仅是让他们继续存活下去,对社会的发展并没有什么作用。
他们是一个弱势群体,我们在给予物质的时候可能感觉到自己做了善事,其实我们应当想到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我们总是以为给予物质便是给他们极大的帮助,这是一个极大的误区。在你认为自己做了善事的时候,却是在加重他们自身的自卑感。给予他们物质仅能使他们有了当前生存的资本,所以我觉得我们更应该给予他们的是一份稳定而适合的工作,带引他们从自卑之中走出来,与常人一样为社会献出自己微不足道却又不可或失的一份力。
作为一名学生,目前我的能力还不足,但我却依然觉得我做出了贡献。国家的税收会提供许多的社会保障政策,安排许许多多的福利岗位。尽管我没有月收入,没有纳税,但是我在日常生活之中仍是一位负税人,在购物、旅游、看电影所有这一切都在与税收息息相关。而税收又能分配给经济建设、科学、保障等等事业支持,从而促进发展,在社会经济不断发展中提供更多岗位。
所以我们应该谋发展而不是简单的施舍,让先富带动后富,把贫穷与乞讨驱赶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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