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尾”非“乞怜”,认识须科学
不知从何时起,我们看见狗喜欢在人面前摇尾巴,就认为它是向人讨好,于是鄙视地称为“摇尾乞怜”。其实,这是人类的大错而特错,是因为自己的浅陋元知而误解了狗的磊落与坦诚。
据外国科学家的研究发现:每当狗们需要“认识”时总是要互相嗅一嗅对方的屁股,因为那里边有其散发个体气味特征的腺体。狗们为了表白自己,强调“这就是我”时,就用尾巴当扇子,努力将带有自身体味的气浪扇向四方,以期“别人”尽快知道。遗憾的是人类嗅觉功能太差,根本元法接受这种信息。于是,就错误地把狗摇尾巴当作向人讨好了。如果我们稍微注意一下就不难发现,这位“四脚朋友”在摇尾巴的同时,也在一个劲儿地嗅你的气味,仿佛是在说“这就是带有这种气味的我;我不仅很高兴地见到你,还在欣赏你的气味呢。”
原来狗摇尾巴,是一种特有的“坦诚”,是它尽最大努力来展示自己的个性特征,以期让对方了解自己、认识自己,从而进行良好交往的可贵行为。这种和盘托出自己、以诚相见的做法实在值得我们人类的学习和仿效。人类啊,不要过高地估计自己,动不动就对这对那妄下断言!认识要有科学实践为依据,要透过现象究其本质。正如雷抒雁《星星》诗中所言“仰望星空的人/总以为星星就是宝石/晶莹、透亮/没有纤瑕/飞上星星的人知道/那儿有灰尘、石碴/和地球上一样复杂。”认识须科学正确,应该慎之又慎啊!
满分理由:
这篇生活杂感类满分文,其亮点有二:
一、观点鲜明,振聋发赣。作者不避“冒天下之大不是”之嫌,敢于标新立异,向成语、公理挑战,以‘“摇尾”“乞怜”,认识须科学“的拟题,亮出自己鲜明的观点态度。如此反调立论振聋发赣,使人不得不丰读全文,探个究竟。
二、材料翔实,论理透彻。欲破千百年来的定论,非得有强而有力的论据不可。小作者以外国科学家的研究成果为据,选材典型、翔实可信,加之叙事概括,议论简要,并兼以雷抒雁小诗的有力佐证,从而更大大地增强了论述的力度和观点的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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