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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抒情作文:伤仲永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pān)仲永/环谒(yè)/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mǐn)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fú)/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yé)?

  @王安石作品,选自《临川先生文集》。这是关于一个名叫“仲永”的神童,五岁便可指物作诗,天生才华出众,因后天自己不要学习和被父亲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文章中心思想:人的知识才能决不可单纯依靠天资,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强调后天教育和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

  [译文]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的时候,不曾认识笔、墨、纸、砚等书写工具。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诧异,从邻居家借来给他,仲永当即写下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作为内容,传送全乡的读书人观赏。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刻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非常惊奇,渐渐请他父亲去做客,有的人花钱求仲永题诗。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和从前的名声相当了。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又来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完全消失,已经成为普通人了。”

  王安石先生说: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他的天资,远远地高过一般有才能的人。他最终成为一个普通的人,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没有达到要求。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教育,尚且成为普通人;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教育,恐怕连做一个普通人都不可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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