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忍!五年前富源营上镇杀人案,9天内残忍杀害7人!主犯已被执行死刑!
云南信息报讯 为“一夜暴富”,两名离校的“90后”高中学生,9天内在湖南、广东、云南疯狂作案,残忍杀害了7人。2月13日上午,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进行二审宣判,主犯之一刘启智被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刘启智,男,汉族,1994年4月16日出生于湖南省武冈市,高中文化,家住湖南省武冈市湾头桥镇八合村。 2020年8月21日,刘启智与另一案犯付某窜到武冈市湾头桥镇朝阳村张某家,将张某夫妇杀害,抢走现金1000余元,手机一部、价值人民币165元白沙牌香烟三条,还将被害人家中一辆价值人民币800元的豪爵牌摩托车劫取后,骑着逃离现场。次日乘坐客车前往广东省东莞市。
2020年8月23日凌晨,刘启智与付某抵达广东省东莞市,入住东莞市万江区曲海社区曲海大道一出租屋。25日晚,刘启智、付某将房东邬某夫妇杀害,携带所劫财物乘车至云南省。2020年8月27日,刘启智与付某抵达云南省昆明市,28日乘车至富源县,29日到达富源县大河镇。当日中午二人向富源营上方向步行寻找抢劫目标。13时许到达大河镇长坪村委会长坪村唐某家,二人将唐某杀害,抢劫财物后逃离现场。
2020年8月29日,刘启智与付某又乘车到富源县营上镇,当晚入住吴某家的旅社。8月30日9时许,二人将怀孕的吴某骗到房间杀害,又用被子把一旁啼哭的吴某两岁的女儿捂死。后二人在吴某家中翻找财物后逃离现场。2020年9月6日、7日,公安机关先后将付某及刘启智抓获。一审判决宣判后,刘启智提出上诉。经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曲靖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并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判决宣判后,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对罪犯刘启智执行死刑的命令,罪犯刘启智被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付某作案时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判处付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判定刘启智、付某的法定代理人连带赔偿被害人邬先生、唐女士、吴女士等家属经济损失共25万元。虽说他们的家庭经济都不宽裕,但父母却十分宠爱他们,衣食无忧。二人就读的武冈市某中学,是当地一所有名的示范性民办中学,一年学杂费就需要上万元左右,比当地的公办学校贵了近1倍。
2020年5月,付某离校辍学,同年8月刘启智在暑期补课中因与老师发生矛盾离校,随后从家里拿了800元现金后到湖南省武冈市城区的网吧里游荡。案发前10多天,付某在QQ里遇到刘启智,谈起赚钱难时,两人决定联手“一夜暴富”。据警方查明,最早提议“出去干一票”的是付某,“你(刘启智)在武冈城混了这么久,选中目标没有?”“做大事的人连人都不敢杀,还做什么大事,你刘启智要是没钱,还得跟叫化子一样。”
因为第一次抢到的钱太少,走上了杀人之路的两个人如同脱缰的野马,一路狂奔,短短9天就夺去了7条人命。警方介绍说,两人之所以选择在云南作案,是因为他们认为云南是边境,方便逃跑。令人震惊的是,在逃亡的路上,付某还不忘用手机上网,向朋友炫耀:“短时间内杀了几个人,那么多警察竟然抓不到我,老天助我也,看来我还要继续作案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