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识穷乏者得我与翻译(所识穷乏者得我与的与)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翻译
意思是所认识的穷困的人会受到我的恩惠而感激我吗?
1、出处
这句话出处是《鱼我所欲也》,《鱼我所欲也》出自《孟子·告子上》。
2、原文选段
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
3、选段译文
是为了宫室的华美,为了妻妾的侍奉,为了所认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从前为了道义宁死也不肯接受施舍,现在为了宫室的华美而接受了;
从前为了道义宁死也不肯接受施舍,现在为了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从前为了道义宁死也不肯接受施舍,如今却为了所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而接受了它。
扩展资料:
《鱼我所欲也》一文用面对鱼和熊掌之间的抉择,比喻面对生命和大义之间的选择,孟子会毅然“舍生而取义者也”。这当中的“义”和文章最后的“此之谓失其本心”的“本心”都是指人的“羞恶之心”(按现在的通俗理解,可以理解为“廉耻之心”)。
因为人只有拥有“羞恶之心”,才能分清哪些是道德底线可以承受的事,哪些是道德范围所不接纳的事,哪些是“所欲有甚于生”的事,这样才能不被“宫室之美”、“妻妾之奉”和“所识穷乏者得我”所诱惑,而像“不食嗟来之食”的人一样,内心有一种凛然的“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鱼我所欲也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的与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所认识的贫穷的人感激我吗?
穷乏:贫穷。
“得”通“德”,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动词。
“与”通“欤”,语气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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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言文在线翻译器
勾践被围困在会稽,怅然感慨说:“我就死在这里了吗?(或者是会在这里终了吗?)”种说:“古时候有商汤被绑在夏台上,文王被囚在麦里,晋国公子重斗逃往翟,齐国公子小白奔赴苦,他们最终都称王称霸,由此可见,何尝不是福呢?”吴王已经赦免越王,越王勾践回到国家,于是就忧心苦思,在坐案前放上苦胆,坐着或躺着的时候就能抬头仰望到胆,吃饭的时候也尝尝苦胆。
还对自己说:“你还记得会稽的耻辱吗?”亲自参与劳作,他的夫人也亲自织布,吃饭不加肉(其实就是不吃肉食),穿衣不注重彩色的衣服(其实就是 *** 彩衣),屈己礼贤下士,亲厚来访的宾客,接济穷人,吊唁死者,和百姓们共同劳苦。下面是翻译的侧重点,可以看一下:解释:第一句:勾践之围会稽也:这里的“之”有时候在古文中表被动,这句话是被动句。
“汤希夏台,文王囚麦里,晋重斗奔翟,齐小白奔苦,其卒王霸。由是观之,何速不为福乎?”主要是讲述历代称王称霸的人中有很多也是历经过困苦才成就的。
这里的“其卒” “其”代表他们,“卒”表示最终,(这里好像有几个字写错了吧??地名好像不对哦(*^__^*) )吴既赦越,越王勾践反国:这里的“既”是已经的意思,古文中这个很常见的;“反”通“62616964757a686964616fe59b9ee7ad9431333262373931返”,返回的意思。乃苦身焦思,置胆于坐,坐卧即仰胆,饮食亦尝胆也:“乃”这里是于是的意思,古文中常见的;“苦身焦思”:忧心苦思的意思;“置”有“放”的意思,“于”这里是“在”的意思;女志会稽之耻邪?:这里的“女”是通假字,通“汝”,古文中是“你”的意思,“志”是记得的意思,“邪”读音为ye(和爷爷的爷字读音差不多)意思是“吗”等表示疑问的疑问词。
身白操作,夫人自织,食不加肉,衣不重采,折节下贤人,厚宾客,脏贫吊死,与百姓同其劳:这里的“身”在古文中大多为“亲自”的意思,当然还有别的意思。这是根据我自己以前学习文言文的经验翻译的,供参考哈。
2. 古文在线翻译器
你那蓝色的衣领,牵引我深长的心思.即使我不去找你,你难道不能继续传递音信过来; 你那蓝色的佩带,牵引我深长的想念.即使我不去找你,你难道不能回来; 我只能在城门的楼台上往来徘徊.一天没见到你,彷佛隔了三个月这麽久。
如果你要句式整齐的翻译,可以用:青青的是你的衣领, 悠悠的是我的心境。 纵然我不曾去会你, 难道你就此断音信? 青青的是你的佩带, 悠悠的是我的情怀。
纵然我不曾去会你, 难道你不能主动来? 来来往往张眼望啊, 在这高高城楼上啊。 一天不见你的面呵, 好像已有三月长啊。
3. 文言文在线翻译
《韩非子.外储说左上》里的有一则寓言故事,原文是:
曾子之妻之市,其子随之而泣。其母曰:“汝还,顾反为女杀彘。”
妻适市来,曾子欲捕彘杀之。妻止之曰:“特与婴儿戏耳。”曾子曰:“
婴儿非与戏也。婴儿非有智也,待父母而学者也,听父母之教。今子欺之,是教子欺也。母欺子,子而不信其母,非所以成教也。”烹彘也。
译成白话文,大意是:
有一次,孔子的学生曾子的妻子去集市,孩子跟着哭闹也要去,曾子妻哄他说: “你回家,等我回来后杀猪给你吃”。孩子就回家了。曾子妻从集市上回来后,曾子准备捉猪来杀,妻子阻止说:“我不过是哄孩子,跟他说着玩的,你也当真的了”。曾子说:“和孩子是不可以说着玩的。小孩子不懂事,跟着父母看样学样,听信父母的教导。现在你哄骗他,不就是教孩子学哄骗吗”。于是曾子把猪杀了煮食。
韩非的这则寓言不仅说明曾子以“不欺教子”,而且比教子的意义重要得多的是韩非劝说开明的君主应该象“曾子杀猪”一样,表现出有诚信”(“故明主表信,如曾子杀彘也。”)。现在虽然是共和国,没有君主了;但是各级 *** 的领导人似乎也应该向曾子学习,表现出有诚信。
在《论语·学而》章里,还记载了曾子的一则有关诚信的语录:“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
白话文的意思是“曾子说:我每天反省自己三件事,第一,我为他人办事,是不是忠实地尽心尽力?第二,我和朋友交往,是不是讲究诚信?第三,我所传授的,是不是我不懂而胡乱说的?”
根据曾子的这条语录,我觉得,一个讲究诚信的人,应该考虑做到下面三点:
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二,“与朋友交,言而有信”;
三,勿“以其昏昏使人昭昭”。
4. 古文翻译器
译文
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够同时得到的话,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想要的,道义也是我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够同时拥有的话,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追求道义。
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但还有比生命更想得到的,因此我不苟且偷生;死是我所厌恶的,但还有比死更令我厌恶的,所以有的灾祸,我也并不躲避。
如果人们所追求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宝贵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有什么不能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东西没有比死亡更可怕的,那么一切能够用来避开祸患的办法,有什么不能采用呢?这样做就可以生存,却有人不采用它;照此就可以避祸,却有人不采纳它。由此,可知人们所追求的有胜过生命的,所厌恶的有胜过死亡的。不仅仅有道德的人有这样的本性,人人都有,只是道德高尚的人能够不丧失这种本性罢了。
一筒米饭,一碗菜汤,有了它就能活命,得不到它就会死亡。但如果吆喝着施舍,路过的人也不愿接受;如果践踏过再给人家,即使要饭的也不屑一顾。
对于优厚俸禄如果不辨别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它,那么优厚俸禄对我来说有什么好处呢?难道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结识的穷苦人感激我的恩德吗?从前情愿舍弃生命也不愿意接受,现在却为了住宅的华丽而接受了;从前情愿舍弃生命也不愿意接受,现在却为了妻妾侍奉而接受了;从前情愿舍弃生命也不愿意接受,现在却为了自己所结识的穷人感激我的恩德而接受它:这种做法难道不应该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仁善的天良。
注释
1.欲:想要,喜欢 。所欲:想要的东西。
2.熊掌:熊的脚掌,是极珍贵的食品。
3.得兼:即“兼得”,同时获得。兼,同时进行几件事或据有几样东西。
4.舍鱼而取熊掌者也,取:选取。舍生而取义者也,取:求取
5.所欲有甚于生者,甚:重要 于:比
6.苟得:苟且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
7.患:祸患,灾难。
8. 辟:通“避”,躲避。
9. 如使:假如,假使,下文“使”同义。
10. 凡可以得生者:一切可以得到生存的办法。者,……的办法。
11. 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
12.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通过某种办法就可以得到生存,但有的人不用。是,指示代词,指某种办法
13.非独:不单,不仅。
14.勿丧:不丢掉,不丧失。丧:丢失。
15.箪:古代盛饭用的圆竹器。
16.豆:古代一种木制盛食物的器具,高足,上呈圆盘形。有木制,陶制等,用来盛肉或其它食品。
17.呼尔而与之:意思是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他吃。尔:助词。《礼记·檀弓》记载,有一年齐国大饥荒,黔敖在路上施舍粥。有一个饥饿的人用衣袖遮面而来,黔敖吆喝着让他吃粥。他说,我就是不肯吃嗟来之食才落到这般地步的。这人始终拒绝侮辱性的施舍,后来饿死了。呼:吆喝、轻蔑地,对人不尊重
18.蹴(cù)尔:用脚踢着给他。 蹴:用脚踢。
19.不屑:因轻视而不肯接受,认为不值得,指不愿意接受。
20.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如果不辨别它是否合乎礼与义就接受高官厚禄。万钟,这里指高官厚禄。钟,古代的一种量器,六斛四斗为一钟。则,连词,这里表示假设,意为如果。辩,同“辨”,辨别。
21. 何加:有什么益处。 加:增加,指带来好处。
22.奉:侍奉。
23.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所认识的穷困贫苦的人感激我吗?.得,通“德”,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与,同“欤”,语气助词,译为"吗"。读"yú"。得我:得于我,感激我的恩德。
24.乡为身死而不受:从前为了“礼义”,宁愿死也不接受(施舍)。乡,通“向”,原先,从前。
25. 已;休,罢,停止。
26. 本心:天性,天良。
27.是故:这样的原因,因此。
28.能:能够。
5. 文言文在线翻译器
勾践被围困在会稽,怅然感慨说:“我就死在这里了吗?(或者是会在这里终了吗?)”种说:“古时候有商汤被绑在夏台上,文王被囚在麦里,晋国公子重斗逃往翟,齐国公子小白奔赴苦,他们最终都称王称霸,由此可见,何尝不是福呢?”吴王已经赦免越王,越王勾践回到国家,于是就忧心苦思,在坐案前放上苦胆,坐着或躺着的时候就能抬头仰望到胆,吃饭的时候也尝尝苦胆。
还对自己说:“你还记得会稽的耻辱吗?”亲自参与劳作,他的夫人也亲自织布,吃饭不加肉(其实就是不吃肉食),穿衣不注重彩色的衣服(其实就是 *** 彩衣),屈己礼贤下士,亲厚来访的宾客,接济穷人,吊唁死者,和百姓们共同劳苦。 下面是翻译的侧重点,可以看一下: 解释:第一句:勾践之围会稽也:这里的“之”有时候在古文中表被动,这句话是被动句。
“汤希夏台,文王囚麦里,晋重斗奔翟,齐小白奔苦,其卒王霸。由是观之,何速不为福乎?”主要是讲述历代称王称霸的人中有很多也是历经过困苦才成就的。
这里的“其卒” “其”代表他们,“卒”表示最终,(这里好像有几个字写错了吧??地名好像不对哦(*^__^*) ) 吴既赦越,越王勾践反国:这里的“既”是已经的意思,古文中这个很常见的;“反”通“返”,返回的意思。 乃苦身焦思,置胆于坐,坐卧即仰胆,饮食亦尝胆也:“乃”这里是于是的意思,古文中常见的;“苦身焦思”:忧心苦思的意思;“置”有“放”的意思,“于”这里是“在”的意思; 女志会稽之耻邪?:这里的“女”是通假字,通“汝”,古文中是“你”的意思,“志”是记得的意思,“邪”读音为ye(和爷爷的爷字读激场馆渡弋盗龟醛骇互音差不多)意思是“吗”等表示疑问的疑问词。
身白操作,夫人自织,食不加肉,衣不重采,折节下贤人,厚宾客,脏贫吊死,与百姓同其劳:这里的“身”在古文中大多为“亲自”的意思,当然还有别的意思。 这是根据我自己以前学习文言文的经验翻译的,供参考哈。
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与的意思
1、所识穷乏者得我与翻译:
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
2、原文:《鱼我所欲也》
【作者】孟子(一说为其弟子所记录) 【朝代】先秦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3、翻译:
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厌恶的有比死亡更厉害的东西,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有什么不可以使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有什么不可以做的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厌恶的有比死亡更厉害的东西,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只不过有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得到它就会饿死。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他,饥饿的行人也不愿接受;用脚踢给别人吃,乞丐也因轻视而不肯接受。高官厚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它。这样,高官厚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从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的施舍),却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它;从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的施舍),现在(有人)却为了妻妾的侍奉却接受了它;从前(有人)为了(道义)(宁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的施舍),如今(有人)却为了让所认识穷困贫乏的人感激他们的恩德而接受了它。这种(行为)难道不可以停止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本性。
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的得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中“得”表示感激的意思。
出处:出自战国时期孟子的《孟子·告子》。
原文节选: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 此之谓失其本心。
白话译文:
一篮子饭,一碗汤,吃了便可以活下去,不吃就要饿死。如果吆喝着给人吃,过路的人虽然饿着肚子 也不会接受;如果用脚踩踏后再给人吃,就是乞丐也不屑于接受。可是现在,万钟的傣禄却有人不问合乎礼义与否就接受了。万钟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
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奉养以及我所认识的穷苦人感激我吗?过去宁肯死亡都不接受的,现在却为了我所认识的穷苦人感激我而接受了。这些不是可以停止的吗?这种做法叫做丧失了本性。
扩展资料:
创作背景:
孟子是鲁国贵族孟孙氏的后裔,幼年丧父,家庭贫困,曾受业于子思的学生。学成以后,以士的身份游说诸侯,企图推行自己的政治主张,到过 梁(魏)国、齐国、宋国、滕国、鲁国。当时几个大国都致力于富国强兵,争取通过暴力的手段实现统一,他继承了孔子“仁”的思想并将其发展成为“仁政”思想。
孟子创作的《孟子·告子》记录了孟子和其学生告子(一说是墨子的学生)之间有关人性道德的讨论;和《论语》类似;是孟子“性善论”思想较为完整的体现。连带的是仁义道德与个人修养的问题。对精神与物质、感性与理性、人性与动物性等问题也有所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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