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启荣(兰启荣连州哪里人)
兰启荣的枪击警察
在肇庆作案后,成瑞龙一伙回到佛山。晚上9时多,在佛山城区,成瑞龙和兰启荣沿路走了一会儿,两个男子靠近他们,两男子自称是警察,叫他们接受检查。成瑞龙突然从腰里拔出枪来,警察应声倒下。另一名警察也被击中。随后,兰启荣和成瑞龙离开现场时又遇上两名警察。成瑞龙又掏出枪来射击,其中一名警察倒地。一星期之后他回到桂林。一次刚走不远就遇到了警察。“我立即举枪向他胸部射击”。成瑞龙跑到一片废墟中,偷了一件晾着的工作服穿,顺便挑起两个箩筐,装扮成捡垃圾的,蒙混走出了险关。
1999年七八月间,成瑞龙在江西大余县意图对一家宾馆下手时,发现从宾馆后面的幼儿园可爬进宾馆。当晚9时左右,成瑞龙潜入幼儿园,在楼梯口碰到一个小女孩,成瑞龙卡着她的脖子,把她拖进房内暴打。随后成瑞龙将其奸杀。干完这一切,成瑞龙就挨着尸体躺下。一觉醒来,成瑞龙打开书桌上的书包,发现她只是个初二的学生。
成瑞龙的作案过程(以下为成瑞龙自述)
成瑞龙于1996年6月至1999年4月间分别伙同他人在广东肇庆、佛山市,广西桂林市、重庆市持枪抢劫、杀人作案6起,杀害6人,致伤2人,并且枪杀了4名警察。一共犯案10起,杀害13人,劫财28.8万元。此后,成瑞龙一直潜逃。2009年5月31日,南昌警方通过技术手段,终于将成瑞龙抓获,并于2010年11月2日上午,被执行死刑。
以下为10起案件的作案过程自述:
1、抢劫海鲜档老板
时间:1995年 地点:南海 案情:抢劫海鲜档老板,罪恶之路开始
1995年的某一天晚上,我跟兰启荣以及同村兄弟成×、成海芳等人,一起密谋抢劫南海桂城一个经营海鲜的老板。我叫兰启荣先想办法把老板住宅楼下的防盗门打开,然后我们3个人上楼。兰启荣在楼下望风。我们兄弟3人进入事主家之后,将海鲜老板一家3口绑架,把事主母子控制在小孩住的房间里,我则负责看管海鲜老板,并与其谈价钱。老板最终愿意出20万元。 我跟事主谈好赎人的价钱后先走了,临走时我还将老板的手机和1万元港币、几千元人民币拿走。成×跟成海芳继续留在事主家里控制母子俩。老板开他的小货车回他的档口拿钱,我叫兰启荣去收钱。收钱后,我与他们约定在一间士垛会合,但只有成×芳、成海芳来了。成×芳告诉我:成×被抓了。 我叫成海芳跟我们一起逃跑,但他说另外有地方去。我就分给他4万元,然后各自分手。 过了很长时间,我从报纸新闻得知,成海芳与我们分手后,追踪而至的警察发现了他,在抓捕过程中反抗,被警察开枪击中,抢救无效死亡。
2 、劫杀房地产老板
时间:1997年 地点:桂林 案情:劫杀房地产老板
我和兰启荣逃离佛山后,到处东躲西藏,逃避警察追缉。一年以后来到广西桂林,尽情挥霍享受抢来的十几万元钱财,并与兰启荣各自搭上了一个女朋友,过上了一段安逸日子。 我女朋友李×茹和她姐姐都在桂林从事桑拿按摩。有一天,我女朋友的姐姐说,她的老板娘去日本旅游结婚花了五六十万元人民币,那老板娘的老公是做房地产生意的,很有钱。 在桂林住了差不多一年,在佛山抢来的十几万元已挥霍得差不多了。1997年4月的一天晚上,当地警方清查出租屋,我和李×茹租住的地方被查封了,李×茹的2万多元"非法所得"也被没收了。我们的生活突然朝不保夕了。我想到了李×茹姐姐所在酒店的桑拿部老板。 我和兰启荣来到桂林七星公园附近一个豪华住宅小区踩点。我们商量,绑架了房地产老板后,一定要勒索1000万元。拿着这笔钱潜逃出境。我们坐火车离开桂林来到湖南永州,在一家商场购买了作案工具后,返回桂林,大约晚上10时潜入老板住的那座楼房,在楼顶静候。 这件事情虽然已过去了十几年,但由于是第一次干这么"大"的事,我还清楚记得那晚的情景:我同兰启荣从小区左边那个楼梯上到平台,平台的左边就是房地产老板的房子,右边也有一栋楼。我们就在老板住房对面的楼顶观察等候。凌晨1时许,老板回来了。 我们两人赶紧跑下楼,在一楼与二楼之间的楼梯拐弯处埋伏。老板一到,兰启荣就冲出来,用尖刀顶住他的胸口,威胁他不要动。我用铁链将老板双手反锁起来。老板拼命反抗,我把他摁倒在地。后来发现他浑身无力,不停喘大气,却说不出话来。仔细看看,原来是兰启荣用力过猛,把尖刀顶入了他的胸口。 我们抢过老板的皮包,匆匆离开此地。临走时,我拿刀向老板背部狠狠捅了几刀。我打开老板的皮包,包里除了一条比较小的黄金项链,还有10万日元和几张银行卡,但卡里没有存款。 在湖南永州市,兰启荣将那条小金链卖了1000多元。到浙江杭州市后,兰启荣又将10万日元拿去银行兑换,换得五六千元人民币。
3、抢枪打死老警察
时间:1998年 地点:北海案情:抢枪打死老警察
在杭州过了一段时间,我们打电话回桂林,知道风声不紧了,又偷偷潜回桂林,与女朋友团聚。1998年3月,兰启荣说广西北海市经济比较发达。我就叫他去那里寻找绑架目标,而我就留在桂林。 不久,他传来信息,说北海并非发达地方,还没有找到"有钱人",但他发现一个年龄比较大的警察一个人住在一栋楼里,身上佩带一支手枪。我叫他留意那警察的行踪,有机会就抢他的枪。几天后,兰启荣说已把枪搞到了。我叫他去灵山百货大楼与我会合。在灵山见面后,他把枪交给了我,我们坐车往广东。 路上,兰启荣告诉我,为搞这支枪,他杀死了那名老警察。他首先潜入那老警察的家里,静候老警察回来,当老警察上楼梯时,他用一把事先准备的铁锤,当场将警察砸死,随即抢走他身上的手枪和弹夹中的子弹。 得到这支枪后,我有空就偷偷拿出来练习瞄准。后来我在一次入屋盗窃中,竟然偷到了7发子弹,更使我喜出望外,胆子也好像大了很多。
4 、尾随枪杀一男子
时间:1998年 地点:肇庆 案情:尾随枪杀一男子
我和兰启荣从广西灵山到达广东肇庆,就想用手中的枪"干事"。到肇庆,立刻寻找作案目标。多天后,终于在一家证券交易所发现一个大约20多岁、身材瘦小、戴眼镜的男子,男子要从银行取10万元现金,但银行只给他提5万元。第二天下午3时多,那男子又到证券交易所提取了5万元,然后回单位上班。我们一直等到他下班,看见他开着小车回家。我坐摩托车紧跟其后,那男子下车后走进一条小巷,我也跟着走进小巷。走到了一栋房子的楼梯转弯处,我忽然从后面用枪顶着他,叫他不要动。但他面无惧色,与我扭打起来。"呯---"的一声,我的枪走火了,打伤了我自己的手臂。我挟持着该男子,把他拖下楼。这时兰启荣赶到,两人合力把他拖到一楼的一个杂物房门口。听到楼下的枪声,楼上有人探头出来查看,接着又缩进去了。我估计他们已报警,又一笔"生意"失败。我朝该男子头上开了一枪。兰启荣只抢到这个人身上的手机,其他一无所获。
5 、报复老板却杀两警
时间:1998年 地点:佛山 案情:报复老板却杀两警
"路上我们商量到佛山后找南海那个做海鲜生意的老板,一方面搞点钱,另一方面又可以报复他,因为他害得我一个兄弟死了,一个兄弟被抓了。"
"1998年5月22日晚上9时多,我们在佛山亲仁西路下车,沿着路边店铺走了大约100米,后来穿过绿化带进入人行道。这时有两个男子共乘一辆女装摩托车在我们身边停下来。男子下车后,说他们是警察,叫我们接受检查。这两名不穿制服的警察,分别检查我们两人的身份证。我有个假身份证,但是很容易看出来,我就说没身份证。我当时想,杀了那么多人,进去就死定了,要脱身必须杀了这两个警察。
当时我夹着一个黑色的手提包,带密码的,那个警察叫我打开包让他检查,我把包给他后退了两步,当时枪在我的腰带里,我突然从腰里拔枪出来,黑暗中警察发现我拔枪,赶快后退了两步,我也退后二步,立即向那警察开枪。警察应声倒下。检查兰启荣的那个警察听到枪声,前来抓捕我们,我又赶紧向他开枪,这个警察也倒下了。兰启荣跑过来,与我一起离开现场。我们过了汾江桥,拐弯往中山公园方向走,却见到有两个警察开着警用摩托车来,在我们身边停车,要检查我们的证件。我还没等他们停好车,就掏出枪来向他们射击,其中一个警察倒在地上。我们趁机分头逃跑。"
6、枪杀刑警副大队长
时间:1998年 地点:桂林 案情:枪杀刑警副大队长
大约一星期后我回到桂林,继续住在女朋友李×茹家里。过了两三天,我忽然感到警察已跟踪追查来到桂林了,必须远走高飞。 当时我的枪是放在右裤袋里的,我的手也插在裤袋里,紧紧握住子弹已上了膛的枪,随时准备掏出来射击。当我经过一酒店门口时,见到有人用炯炯有神的眼光盯着我,走过几步后,就听到他们在后面大声呼喊:"站住!我们是警察。"刚掏枪,过了桥马上转右,钻进了附近一片城中村。接着有一辆摩托车载着两个人追过来,坐在后面的人向我开枪。我见前面有条小巷,就不顾一切拐了进去。跑了十几米,我忽然又往回跑,因为我觉得开摩托车追过来的警察对我威胁最大,我要先干掉他们,才可能脱身。 那警察骑摩托车冲过要进小巷来追我,刚好我也到了巷口,我们几乎撞在一起了,距离只有二三米远。我立即举枪向他的胸部射击,他中弹倒在了地上。 后来我才知道,那个被我击中胸部的警察,是桂林市公安局一名刑警副大队长。
7、枪击治安员逃脱
时间:1999年 地点:重庆 案情:枪击治安员逃脱
枪击刑警副大队长后,东躲西藏五六个月,大约是1999年春节前,我独自流落在重庆市郊区,一晚我只穿一件单衣,忍着饥饿寒冷,在郊区农民的草堆里熬到下半夜,进入一家储蓄所行窃,偷了一些钱。 天快条小巷,谁知我的举动引起了一个治安队员怀疑,于是他追上来问我是干什么的,还叫我拿一边巷口时,这个一直跟踪我的治安员用对讲机呼叫其他队员过来帮忙,在巷口拦截我。 我一出巷口,就看见有几个人站在外面等着我走出来。几个治安队员拦着我,其中一个问我干什么的,要拿我身份证、检查我手拿的塑料袋。我突然从裤兜掏出枪来,向其中一个治安员头部开枪。其他治安员马上扑上来抓我,我又开了一枪,但没有打中人。后来我被治安队员掀倒在地上,几个人紧紧抓住我拿枪的右手,还有人抓我的衣服。他们的注意力主要集中在我右手,我右手一松,他们就把枪夺去了。我再趁机把衣服一脱,跑掉了。
8 、盗窃奸杀小女孩
时间:1999年 地点:江西 案情:盗窃奸杀小女孩
大约是1999年3月,我辗转逃到江西信丰。 但是,我毕竟是个负案在逃、见不得光的人,只有靠偷靠抢维持生活。1999年七八月间,我从信丰县跑到大余县,发现一家宾馆防盗意识比较差,决定偷这个宾馆。 我发现时左右,我潜入了幼儿园。沿着楼梯上三楼往左边拐,进入靠近宾馆那座楼的房间。 我没有开灯,在房间里等时机。大约一小时后,我听到有人上楼的声音,我马上把门反锁,接着有人在开房门,并听到一个女孩说:"怎么开不了呢?"后来她下楼了,我赶紧开门离开这房间。 我刚走到楼梯口,就碰到小女孩上来了,假意帮小女孩开门时,小女孩突然警觉,她问我:"你刚才是不是在我的房间啊?"我说没有。她说话的声音越来越大,还责问我是不是小偷。我开始害怕了,继而恼羞成怒,突然用左手卡着她的脖子,把她拖进房内,将她强奸后杀掉。 干完这一切,对面宾馆房间的人还没有睡觉,我就挨着小女孩的尸体躺下睡着了。凌晨1时多,我醒了,打开书桌上的书包,发现她是个初二的学生。 我溜出小女孩房间,从幼儿园爬到宾馆围墙,再从围墙爬上二楼。在那个没有关窗的套房里的床头柜上拿了个皮包,里面有两万元人民币。
9 、盗窃败露残杀母子
时间:2001年 地点:江西 案情:盗窃败露残杀母子
2001年夏天,我还在南康县认识了一个不知道真实名字的同道朋友"小九一",并一起在南康打家劫舍。 有一天,我,两人决定一同前往信丰找"长毛",狠狠"教训"他一顿。我们到信丰后,找了半天都找不到"长毛",就商量弄点钱回南康。 天亮前,我们往县政府的方向走去,看到有好多新房子,大都像有钱人家。我们就选择靠近大马路的一栋4层小洋楼下手。我们进入一户人家,发现一个房间没关门,轻推房门,见到一个大约30岁的女人和一个七八岁的小孩在里面睡觉。 看到她们母子睡得那么香,我在外漂泊担惊受怕多年的怨恨不禁油然而生,甚至有一种报复杀人的冲动。 我们进去搜刮财物,"小九一"在翻衣柜时发出响声,惊醒了女主人。女主人看见我们,发出"啊---"一声大叫。我立即冲上去掐她的脖子。那女人也很强悍,一口咬住我的一根手指死死不放。"小九一"过来帮忙,先用匕首捅了她一刀,然后用力掰开她的嘴巴,把我的手指拉了出来。那女人带伤继续与我们厮打,并大声叫喊,我俩合力将她杀死。 那女人在挣扎厮打时,也把睡在旁边的小孩吵醒了。小男孩放声大哭。"小九一"一刀杀了他。
10 、被查刀刺警察落网
时间:2005年 地点:江西 案情:被查刀刺警察落网
随着逃亡日子的不断增加,也随着杀人越来越多,我的心变得越来越冷漠,还产生越做越大的欲望。 2005年1位保险柜盗走巨额现金。我们上了一辆公交车,谁知遇到警察盘查,而我那个手持很多现金和几部手机的"朋友"恰恰被警察盯上了。当时我坐在后排,眼见"朋友"落难,我拔刀向一名民警刺去,那民警躲避不及,从脸颊至耳际被狠狠刺了一刀,倒在车上。 另一个民警见状,冲过来与我搏斗。我挥舞刺刀,将那民警的手臂被划伤。我刺伤了两名民警,想趁乱下车逃跑。手臂受伤的民警也跳下车,捡起路边的一块砖头,猛力向我砸来,我头部被砸中,昏厥倒在地上。 我醒来时,已在看守所医院了。龙南民警审讯我,我就说自己名叫"周全",福建人,自幼无父无母流落他乡。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入狱服刑。
故意杀人罪: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我国公民一定要遵守法律,例如成瑞龙这样的反社会反人类分子,终究会得到属于他的惩罚。
广东“悍匪”成瑞龙落网记:逃亡13年,杀害13人,为何如此毫无人性?
成瑞龙 ,广东连州人,于1996年6月至1999年4月间,分别伙同他人在肇庆、佛山、桂林、重庆持枪抢劫、杀人作案10起,杀害13人,劫财28.8万元。
2009年5月31日,南昌警方通过技术手段,终于将成瑞龙抓获。2010年11月2日上午,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罪犯成瑞龙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成瑞龙,1973年1月10日出生于广东连州大路边镇浦东管理区旱冲村,9岁上小学,14岁成了一名初中生。他从小争强好斗、爱打架,在上初三的时候,因为早恋和打架被学校开除。1993年,年满21岁的他,就因盗窃被送劳教两年。
1995年,成瑞龙和同村两人密谋抢劫了南海桂城一海鲜档老板,但当他们得手20万元后,他的两名同伙1人被抓、1人被警方击毙。成瑞龙的罪恶之路,也由此开始。
1997年, 东躲西藏的成瑞龙,最终和同伙兰启荣来到了广西桂林,他们也都各自交了女朋友,之后因为生活拮据,于4月份的一个晚上,潜入一地产老板的住宅,本来想勒索钱财,但不慎重伤对方,受害者失血过多而亡。他们匆忙之下拿走了找到的10万日元和一些金链首饰,仓皇逃离。
1998年,成瑞龙两人,在杭州躲避一段时间,后又偷偷潜回桂林和女友团聚。1998年3月,兰启荣去广西北海市寻求绑架目标,无意间发现一年年龄较大、但携带枪支的警察,他在成瑞龙的指示下,残忍地杀害了那位警察,夺走了枪支和一些子弹。
得到枪支后不久,他们开始了持枪抢劫行动,一次,他们枪杀了一位20多岁男青年。
1998年5月22日,他们再次回到广东佛山,欲报复曾经抢劫过的那位海鲜老板,原因是因为在那次抢劫中,他的两个兄弟一个被抓,一个送命。然而,在当晚9时多,他们被巡逻的两警察发现,于是拔枪射杀了两警察。
一个星期后,他们逃回桂林,警察也尾随而至,成瑞龙再次拔枪,这次他杀害了一名刑警副大队长。
1999年春节前,成瑞龙独自流落在重庆市郊区,在饥饿寒冷中进入一家储蓄所行窃,被一治安队员发现,他们起冲突,在枪击治安队员过程中逃脱。
三个月后,成瑞龙逃到了江西信丰,因发现一家宾馆防盗意识比较差,于是偷偷潜入,但被一个小女孩发现,他竟残忍地奸杀了对方。随后,还在尸体边睡了一觉。
2001年夏天,成瑞龙在江西南康县认识了一位同道朋友"小九一",他们在一次盗窃中被发现,合力残杀了一对母子。
2005年初,江西一位盗贼盗走了巨额现金,当地公安部门展开了全城搜捕。成瑞龙和"小九一"当时正在一辆公交车上,他们手中的多部手机和许多现金,引起警察的注意,随后发生冲突,成瑞龙刺伤了两名民警,趁乱下车逃跑。
受伤的民警也跟着跳下车,有一民警捡起路边的一块砖头,顺势击中了成瑞龙的脑袋,使其昏厥在地,随后被擒。成瑞龙被擒获后,谎称自己名叫"周全",但还是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入狱服刑。
2010年2月21日上午,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成瑞龙一案一审宣判,认定成瑞龙犯抢劫罪致5人死亡,犯故意杀人罪致6人死亡、1人重伤、1人轻伤,2人下落不明,决定执行死刑。
一审宣判后,成瑞龙对认定的部分事实提出了三点上诉意见。
2010年7月9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成瑞龙的上诉请求,维持原死刑判决,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010年11月2日上午,佛山中院根据最高法院的死刑复核,对成瑞龙执行死刑。杀害了13条生命的成瑞龙,在被注射完所有所需药剂的30秒后死亡。他临终前的唯一遗憾,就是没有家属来看他。
兰启荣的锤死老警察
1998年3月,兰启荣说北海会有很多暴发户。成瑞龙就叫他去北海寻找绑架目标。不久,兰启荣传来消息,在北海发现一个年龄比较大的警察独自住在一栋楼里,身上佩带一支手枪。几天之后,兰启荣搞到了手枪。“枪把上写有‘七七式’,还有一颗五角星”。
随后两人坐车返回广东。兰启荣告诉成瑞龙,为弄到这支手枪,他杀死了那名老警察:老警察上楼梯时,他用一把铁锤当场将警察砸死,随即抢走他身上的手枪和弹夹中的子弹。“后来我在一次入屋盗窃中,竟然偷到了7发子弹,更使我喜出望外,胆子也好像大了很多。”成瑞龙回忆。
手握十三条人命的悍匪案件回顾:潜逃十年,却说我本善良,后来怎样?
1996年6月至1999年4月,广东连州市人成瑞龙伙同他人在肇庆、佛山、桂林、重庆持枪抢劫,作案10起共计杀害6人,致伤2人,杀害4名警察,劫财28.8万元。此后成瑞龙畏罪潜逃。
2009年5月31日,南昌警方成功抓捕成瑞龙。究竟是何原因让成瑞龙手握十余条人命,却说我本善良?请跟随小编走进杀人狂魔成瑞龙一案,一起探寻案件背后的真相。
童年经历
成瑞龙的父亲成高亮是旱冲村的“村长”,对儿女的管教很严厉,在村里有一定的威望。家庭条件还算不错,种地、收猪屠宰、做烤烟,一亩能有800的利润。
邻居也透露称,成瑞龙小时候打架,成高亮让其在木凳子上罚跪,倔强的成瑞龙总是不认错。脾气暴躁,打架便成了常有的事,成瑞龙在亲戚家挂了一个沙袋练拳,力量达到很多人都扶不住。
成瑞龙初中时,学习基础特别差,非常喜欢打架,但是比较尊敬老师,不会在班级里面闹事。成瑞龙在初三时,学校以“打架斗殴”开除了他。然而,邻居也透露称,成瑞龙真正没能读完初中的原因是某位老师在卫校读书的女儿与成瑞龙“早恋”。
案件经过
1995年,在广东南海桂城,成瑞龙、兰启荣和同村的兄弟成海芳等人密谋抢劫海鲜店老板。四人撬开防盗门绑架老板一家三口,抢走了老板的手机和20多万元的现金。成海芳在逃跑时被警方击毙,另一名兄弟被抓。
1997年,成瑞龙和兰启荣逃到广西桂林,劫杀了房地产老板,抢得十万日元和小黄金项链并逃到了浙江杭州。1998年,兰启荣砸死广西北海市的一名老警察并劫得一把枪。二人随后到达广东肇庆,尾随枪杀一名男子,只抢到了一部手机。
1998年5月22日,地点广东佛山,成瑞龙和兰启荣企图报复海鲜店老板,在佛山亲人西路意外杀死两个警察。一个星期后在桂林,因被警察追踪,开枪射击打死了桂林市公安局的一名刑警大队长。
犯案累累
1999年春节前夕,在东躲西藏将近五六个月后,成瑞龙进入一家储蓄所偷盗,被附近治安人员怀疑。成瑞龙开枪射击但是没有打中,最后枪被夺走,成瑞龙脱掉衣服跑掉了。
1999年7、8月份,在江西信丰,成瑞龙偷偷潜入大余县一家宾馆,一名小女孩发现他,大声责问他是不是小偷。成瑞龙恼羞成怒,将女孩拖入屋内强奸后杀掉,并挨着女孩的尸体睡到了凌晨一点多逃跑。
2001年,地点江西南康县,成瑞龙和刚认识的同伙“小九一”一起打家劫舍,在进入一户人家搜刮财物时,惊醒了一对母子,便将母子二人残忍杀害。2005年,在公交车上遇到警察盘查,出手刺伤了两位民警,随后一名民警用砖头砸向成瑞龙。
案件结局
2005年1月18日,成瑞龙被警方抓获,判处有期徒刑七年。2010年2月21日,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成瑞龙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0年11月2日,成瑞龙被执行注射死刑,他并没有兑现他要把他的器官捐献给社会的承诺,只留了一封遗书给他从未见过面的儿子,而其母亲杨某的父亲,正是将他在中学开除的老师。
写在最后
成家人一度回避“成瑞龙”,但是哥哥成瑞方也表示毕竟血浓于水。成瑞龙落网,一家人才终于落下了心底的石头。
直到成瑞龙被宣判死刑的那一天,他的家人也并没有到场。成瑞龙最终带着遗憾离开了。
成瑞龙伏法记:抢劫、杀人、枪杀警察,逃亡十三年,杀害13人,结果怎样?
亡命生涯的开始
成瑞龙的逃亡之路是从1995年开始的。1995年的一天晚上,成瑞龙找来了和自己关系较好的“兄弟”兰启荣、成海芳、成某等人,他们几人一起密谋着一起抢劫案。
成瑞龙先说出了自己的想法,想去抢劫一家海鲜店的老板,其余人很快就同意了。就在当天晚上,他们开始分工行动,兰启荣负责拆卸防盗门和在外把风的任务,其余人潜入老板楼上。
进入房间之后,几人将老板一家三口捆绑起来,将海鲜店老板打的妻子和孩子锁在另一个房间,主犯成瑞龙负责与老板交谈,商量自己想要的价钱。
后来谈妥之后老板和成瑞龙去拿钱,他们和成海芳约在固定地点会和,但是拿到钱之后只有成海芳来了,经询问原来成某已被逮捕了。后来其余几人分赃完成后就各自逃跑了。
再后来,成瑞龙从报刊上得知成海芳在潜逃过程中被警方一枪击中死亡了。成瑞龙和兰启荣还在亡命逃跑中,天南地北地躲藏,想尽办法逃过警察的追捕。
变本加厉的行凶
他们二人暂时逃到广西,然后在那里各自找了一个女朋友,过了一段平淡日子,本以为就此收手,但是成瑞龙的女友也通过非法途径得到收入,两人将这些钱财花的差不多了,于是密谋下一次计划。
两人盯上了成瑞龙女友姐姐所在的桑拿店。当晚他们招呼兰启荣,三人潜入老板楼中,老板凌晨回来了,他们在楼梯间躲藏,等老板出现他们就绑架了老板。
老板拼命抵抗,于是兰启荣拿起手中的刀子抵在老板的胸口处,致使他说不出话,两人迅速搜查老板身上值钱的东西,两人只拿到了一个钱包和一条金项链,之后两人匆忙逃窜。
后来警方追得紧,他们二人不断逃跑,后来听说松了点,于是两人回去寻找女友。之后兰启荣独自去往更繁华的地区,后来告诉成瑞龙他发现了一个有钱人警察,和他住得很近。
之后兰启荣潜入老警察家中进行偷窃,当老警察回到家中时,兰启荣拿出准备的铁锤向着老警察砸去,并顺势拿走了手枪。1998年两人在佛山继续行凶。
两人在街道上行走时,后边来了两位警察要例行检查他们两个,就在这时成瑞龙掏出自己的手枪向着两位警察开枪,致使两位警察就地而亡。随后成瑞龙去到了女友家里。
几天之后,当成瑞龙出现在一酒店外面时,两名警察正在喊他,于是成瑞龙立即逃跑,同时掏出了自己的武器手枪,成瑞龙跑到巷子口,两名警察也追了过来。
几人在巷子拐角处相遇,成瑞龙立刻拿起手枪向着警察开枪了,警察中枪身亡。紧接着成瑞龙迅速逃亡到江西,他盯上了一家小宾馆,于是又准备行凶。
他偷偷潜入离宾馆很近的一个房间里,半路上听见有人来了,于是他躲进房间,不一会刚好被一个小女孩撞见,于是他狠心地将小女孩拖进房间之后奸杀了。随后他进入宾馆偷走了一个皮包。
2001年他又结识了一位“同道中人”名叫小九,他们二人一起抢劫,并且还因抢劫不顺曾杀人。成瑞龙是一个逃亡十几年,作恶多端的人,警方在一直追捕他。
案犯被捕
在2009年,在警方的不懈努力下,通过先进的技术,将成瑞龙成功捕获。2010年成瑞龙被判处死刑,他为自己的罪行付出了应有的代价。
成瑞龙这种罪行的形成与小时候自己所处环境有很大关系,在上学时就不务正业,长大了也就把不好的习惯更放大了。一个人是由一点点的缺点逐步积累,最终将一个人压垮。
成瑞龙冷血无情,将人命视作自己获利的工具,冷血无情,连环犯案,枪杀数人。逃亡多年,警方始终没有放弃对于他的追捕,绝不会将任何危险分子放纵在外,最终成瑞龙被逮捕,受到应有的惩罚。
逮捕入狱的成瑞龙体现了自己的悔恨,表示对家庭的遗憾,犯下如此大错,毁掉的不仅仅是受害者的家庭,就连自己的家庭也是,一辈子活在指责谩骂与悔恨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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