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不合格员工不愿离职
如果公司想要解雇一个因试用期不合格的员工,但员工不愿意走怎么办?
员工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依法辞退。但用人单位要举证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并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试用期员工不合适怎么辞退
法律分析:1、与部门经理确认人是否真的不合适,鉴于工作态度认真,看公司是否有其他合适的岗位可以进行调岗,最后再考虑辞退。2、请用人部门对该员工进行试用期转正考核,拿到实质的该员工不符合岗位要求的证据。3、与员工做离职面谈,听听如员工在试用期内的自我评价,以及在工作上碰到的困难,肯定他在这段时期内工作上的努力。4、告知员工试用期转正考核结果,提出他与岗位之间仍存在差距,认为他并不符合企业的用工要求。可以解雇,如果双方未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满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则可直接解雇,试用期本来就是用来测试员工适应能力的,如果无法适应则应辞退,无需支付额外工资。此人不愿签订劳动合同则表明他对该岗位无意向,属单方面违约,单位不承担责任,只要按合同约定处理在法律上就能得到救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试用期不合格辞退
用人单位发现试用期内员工不符合岗位需求,或者有其他符合解除试用期的情形,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通知劳动者完成工作交接手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员工试用期不合适辞退话术
员工试用期不合适辞退话术
员工试用期不合适辞退话术,试用期是我们进入一个公司都会有的,一般对于很多公司来说竞争力都是比较大的,也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顺利通过试用期,以下整理了员工试用期不合适辞退话术。
员工试用期不合适辞退话术1
1、经过这段时间的试用,由于XXXX原因,公司觉得你不太适合本公司的工作,感谢你这段时间的付出,具体赔偿我们也会落到实处的。
2、很感谢你这么多年对公司做出的贡献,但公司目前的发展和未来的规划可能会限制你的长远发展,你的能力值得更好的平台,如果你有其他的选择,我们也会衷心地祝福。
我们很抱歉做出这个决定,但鉴于最近的一些失误确实对公司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从长远发展和公司氛围考虑,不得不做出这个决定。假如离职后你有什么需要帮助的,请向我提出,我会尽我所能。
3、XXX,我公司与你于xxxx年xx月xx日签订了试用期劳动合同,双方建立了劳动关系。但在试用期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公司发现你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给公司造成了损失,本公司决定将你辞退,终止与你的劳动关系。
4、你与本公司于 年 月 日签订劳动合同成为本公司的合法员工,工作至今鉴于你试用期开始至今的工作表现不能达到公司预期值,现公司人力资源部研究决定予以解除你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请配合移交工作。您的一切待遇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处理。完毕后请你于 年 月 日前,前往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
5、因你试用期未通过考核,不符合本公司在录用你之前所公布的你所在职位的录用条件。特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予以辞退。请于 年 月 日 点 至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移交手续。
员工试用期不合适辞退话术2
试用期内能力不足辞退话术
首先,作为管理者要正确定义新员工“工作表现差强人意,做事拖拉,也不机灵”的具体表现,及平时是否有与其关于工作改善的交谈记录。员工试用期不合格,公司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充分的证据支撑,否则员工走法律途径,公司会败诉。
早发现早改善,留足一个时间,把员工工作上产生的问题具体化、纸质化成《改善书》,内容可以为“感谢领导给予我一个月的改善机会,我一定会努力工作,改正XXXXXX问题,如果改善不好,本人愿意离职。”,落款员工姓名,×年×月×日,目的是要求在一个限期内改正其出现的具体问题。
然后,与员工进行谈话,需要三个人在场:员工本人、直属上级与HR(管理者)。谈话内容先肯定这个月的劳动与付出,肯定其做出的一定的成绩。
再说明前台工作职责、能力要求及注意事项等,同时指出某些方面的具体问题,希望通过此次谈话后尽快改善,然后说明劳动合同法有相关规定,如果员工在试用期表现不合格,并理由充分,用人单位是可以辞退员工的,且不会赔偿员工。
但公司还是看到了员工积极的一方面,经过与公司领导商量,同意给予一个月的改正机会,希望拿出切实行动改善涉及的问题,并署一份《改善保证书》。如果员工重视此份工作,会立刻签署,反则这时会主动辞职。
为避免尴尬HR可以表达到“我工作这么多年,您如果不介意的话,我可以帮助推荐一些比较好的公司,你可以去试下。”这样双方都有台阶下。现场三人谈话内容需做简要记录,并三人签字。
其实我们的目的不是让员工离职,是让员工胜任目前的岗位工作。所以一定要提前发现不合格的试用期员工,越早越好,过了试用期就难处理了。再有员工直线领导要与试用期员工沟通,提出问题并改善问题。相信HR这边无论哪种结果,这样处理起来都会比较妥当。
再有就是试用期长短问题,与员工签署的劳动合同期限有关。
员工试用期不合适辞退话术3
一、辞退员工的话术范本
________先生/女士:
因为本公司的经营方针和业务发生重大的调整和变化,您所学的专业和您的经历、能力均不符合公司的要求,故请您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离开本公司。
谢谢您多年来对本公司的支持和帮助。
您的一切待遇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我公司的________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处理。
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二、如何做好辞退
辞退前要公正。
辞退的原因一般有两种:一是公司原因,如大范围裁员、组织机构调整等;二是个人原因,工作不称职、危害公司利益等。对于公司方面的原因应当向员工做好解释工作,并表示日后重新欢迎员工回公司。
对于个人原因的辞退应当做好全面考核工作,不可偏听偏信,更不能公报私仇。对于曾经为公司做出贡献的员工,应当尽量在本公司内为其寻找其他合适的岗位,或者推荐到其他公司工作。
辞退的公正与否,会影响到在职员工的积极性。把工作能力强、人品好的人开除,会让员工的`士气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走不出低谷。
辞退时要公开。
员工辞退应尽量及时公开辞退理由,以免引起在职员工的胡乱猜测,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此外,在被辞退员工离开时应当尽量让他体面,领导出面如集同事为其开个送行会,在会上对其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进行总结。
开送行会,不单是考虑被辞退人员,更重要的是向在职员工展示公司良好的企业文化,增加向心力。
其集团花几年时间从知名公司聘请了一总经理,来的时候迎接场面非常隆重;而辞退时,公司高层私下通知不准管理人员参加送行会,并且在半月后才给各分公司下发了一个正式通知。
尽管各分公司的管理者通过各种渠道获得了该消息,但在这半月内,大家纷纷猜测辞退总经理的原因,推测新任领导是谁,许多生产、营销工作几乎陷入瘫痪。该访华团这种处理方式,也让在职外聘管理人员感到极为不安。
辞退后要热情。
许多企业人走茶凉,对被辞退者枉加批评,把许多罪状统统安到被辞退者头上,总以为反正人都走了,背点黑锅也无所谓。
其实不然,员工的眼睛是雪亮的,在职员工会对管理者的处理方式打分。辞退员工后,不但不应“人走茶凉”,而且应当与辞退人员保持密切联系,随时欢迎被辞退人员吃“回头草”。
在节日打个电话给被辞退人员,也许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被辞退人员往往在离开公司后会对公司的管理、营销、生产等有更理性的建议和意见,而且一般对原公司都有一种怀旧情结,很乐意帮助原效力公司。
关心被辞退员工不但能让企业得到实惠,更重要的是让在职员工有种归属感。因此,辞退员工不看“鸡”面看“猴”面,必须重视辞退技巧,不可莽撞行事。
三、经济补偿金的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劝退的员工不愿意离职怎么办
劝退的员工不愿意离职的处理方法:
1、用人单位已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应该书面通知劳动者。书面通知后仍然不离开,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离开。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以劳动者不符合岗位要求试用期不合格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2、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违法,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但是不可以赖在用人单位不走。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