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参谋长属于什么级别 参谋长在部队有实权嘛
在军队,除2位军政主官外,诸多副职也是重要的班子成员。以军种、战区为例,副司令员和参谋长虽然同为军事方面领导,但职责和定位都有不同。
军改后,随着管理体制出现重大变化,领导班子的职责定位也出现重大变化。
首先,二者的个人级别肯定相同。
这里之所以称其为“个人”级别,主要因为参谋长已经不再明确为部队首长。
2002版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第三十条团(旅)参谋长职责,曾明确:
团(旅)参谋长隶属于团(旅)长和团(旅)政治委员,是部队的首长之一,是司令部的直接首长。其职责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司令部条例》规定执行。
但2018年最新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却不再有如此的表述。而且,军改后原来的“司令部”已经改为“参谋部”。
所以,现在参谋长这一职位,就是明确的参谋部负责人,与政治工作部主任的层次是相同的。只是,由于参谋长位置的重要性,普遍由党委常委兼任。
比如军种的班子成员包括:
①党委副书记、司令员
②党委书记、政委
③党委常委、若干副司令员
④党委常委、若干副政委
⑤党委常委、纪委书记
⑥党委常委、参谋长
⑦党委常委、政治部主任
⑧党委常委、后勤部部长
⑨党委常委、装备部部长。
所以,二者的个人级别相同,是由于党委常委的缘故,并非副司令员和参谋长的岗位缘故。
其次,二者的职责有区别。
副司令员主要按照分工,分管训练、动员等。参谋长则主抓作战计划,涉及范围更广,工作强度和压力较大。这种情况在战争年代更加明显。
比如,解放战争时期的东野“三人组”是林彪、罗荣桓和刘亚楼。当时,刘亚楼作为东野军事指挥的“三号人物”,军事代号“103”,主要协助林彪负责军事工作,属于一号首长的助手。彼时,参谋长的地位很高。
这次军改后,为适应现代战争的需要,需要更加突出联合作战和协同配合。如今的“联合参谋”概念,不同于军改前的“司令部”概念。以战区为例,成立联合指挥中心,联合参谋部也集合了战区范围内各军种的参谋长。以往的“司令员、政委、参谋长”三人组作战谋划模式不再存在。
这是一种显著的变化。
当然,在具体负责作战的战区层级,领导班子成员变化更大。不再单独设立参谋长一职,而是由副司令员兼任。若干的副司令员也是包含了战区各军种的司令员在内。形成:
①战区党委副书记、司令员
②战区党委书记、政委
③战区党委常委、副司令员兼参谋长
④战区党委常委、副司令员兼战区(陆、海、空军)司令员
⑤战区党委常委、副司令员
⑥战区党委常委、副政委兼战区(陆、海、空军)政委
最后,二者都有希望晋升正职,但副司令员数量更多,而参谋长的前途更加看好。
由于副司令员的排序始终在参谋长之前,所以副司令员更有可能晋升正职。比如现任的海军司令员,是从南部战区副司令员位置升任。
但这不是绝对的,毕竟二者同为党委常委。现任的陆军司令员,就是从陆军参谋长的位置升任。
而战略支援部队的司令员,则是从副战区规格的战支二级单位网络系统部司令员升任,不是副司令员岗位,也非参谋长岗位;西部战区司令员,则是从副战区规格的新疆军区司令员升任。从这些例子也能看出,当前晋升已经更加看重是否具有军政主官经历。这都是单纯的副司令员和参谋长岗位,所比拟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