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有西律师,上海陈有西律师
怎么联系陈有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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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有西,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兼主任,一级律师,兼职法学教授。杭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警察学院兼职教授。浙江大学中文系77级本科毕业,北京大学法律系高级法官(研究生)班结业。现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人权委员会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宣传联络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公安厅法律专家委员会委员。
中国法学会个人会员,法律文书委员会理事。曾在浙江省公安厅、省委政法委、浙江省高级法院任职。作为律师,他成功管理着浙江省第一家京衡律师集团,办理了大量有影响的案件,业务范围涉及刑事辩护、公司法律风险防范和公司并购、建筑房地产、国际贸易、知识产权、香港上市、重大行政诉讼和集团评讼。被评为杭州市中介服务业标兵、2007年获浙江省律师事业突出贡献奖。是一位学术和实务兼长的学者型律师。
陈有西的人物经历?
1977年国家恢复高考时,陈有西以优异成绩考入杭州大学(现浙江大学)中文系,1982年毕业。因表现良好选为下派“调干生”后备干部,到县委机关工作。1983年11月借调浙江省公安厅从事预审和调查研究工作。1984年回家乡宁海担任县文化广播电视局副局长,分管文化系统。1985年正式调入浙江省公安厅,担任研究室调研科副科长。
1986年调*浙江省委办公厅,担任省政法委员会书记的袁芳烈的机要秘书。被评为浙江省首届十大杰出法学青年。
1988年,随领导调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担任院长秘书、办公室副主任、省高级法院新闻发言人、《人民法院报》浙江记者站站长。期间成为中国法学会个人会员,杭州作家协会会员。
1993年考入中国高级法官培训中心北京大学高级法官班行政法专业深造,出版国内第一本反不正当竞争方面的个人专著《反不正当竞争法律适用概论》。成为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会员、中国行政管理学会会员。
1994年北京大学法律系高级法官班结业。回浙江省高级法院,担任研究室副主任、浙江省少年刑事犯罪审判指导小组副组长。
1995年调任浙江省社会科学院学术委员,法学所副所长,主持工作。出版刑法、经济法、行政法著作多本。评聘为法学副研究员、浙江省社会科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社科院机关党委委员。
1997年调浙江财经学院,参与创办法律系,担任第一任法律系负责人,院学术委员会委员。
专职律师
1999年获律师资格,辞去公职,成为一个专业执业律师,创办合伙制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会议主席。
2000年评为二级律师职称。
2002年被选为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副秘书长。
2003年中国证监会独立董事培训班结业。
2003年5月调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任主任。
2004年因业绩卓著被杭州市律师协会通令嘉奖。被全国律协常务理事会任命为宪法与人权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05年被评为杭州市十佳优秀刑事辩护律师。同年京衡所被评为杭州市优秀律师事务所。
2005年12月被聘为*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JM)导师。
2006年杭州市司法局授予优秀员称号。被浙江省委\省政府批准评为浙江省2001-2005五年普法先进个人,通报奖励。同年被杭州市政府授予中介服务业标兵称号。
2007年组建京衡律师集团,五个成员所100多位律师和助理,为浙江省首家律师集团。 浙江省律师协会授予浙江省律师事业突出贡献奖。
2008年评为一级律师。应邀成为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客座教授,并成为著名公知。
陈有西是李庄的上帝吗?
但是,笔者认为李庄案没有律师能辩护,只有上帝才能辩护。因为,李庄案的司法程序已经暴露出侦控审三方是本案的利害关系人,李庄被指控的罪行是扰乱了重庆市一中院的正常庭审秩序,而重庆市一中院则是李庄案的终审法院,这就贴近了德国法学家拉德布鲁赫的名言:如果原告就是法官,那么只有上帝才能辩护。高律师出马后有作为,向重庆法院方面提出了异地审理李庄案的申请,尽管理由强硬,但是却被人家轻飘飘的理由李庄是在重庆犯案给驳回了。并且决定在最短的时间即李庄收到起诉书的第十天就要开庭。这无疑是给高子程律师的当头棒喝。可能是高律师感觉到力有不逮,也可能是陈有西律师公开发表对中青报的奇文批判和一系列李庄无罪的文章,经李庄家属和高子程的诚邀,陈有西律师加入了为李庄辩护的阵营。陈有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人权委员会副主任,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兼主任,一级律师,兼职法学教授。杭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导师、警察学院兼职教授。有同行说陈有西律师发表的中青报奇文批判将奠定他在中国律师史上的地位,他连续发表的关于李庄案答读者问也令人看到了他大师般的气质和风采。陈律师上场后与高律师联名向重庆法院申请传唤8位证人出庭作证申请,并申请李庄案的庭审在网上直播,他们的用意在于扭转之前有媒体塑造的李庄及律师行业不道德的丑恶形像。究竟是谁丑恶?就让他在全国人民面前晒晒吧,有人不是说过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嘛。陈、高二律师的作为有先声夺人之势,但是人家却有四两拨千斤之术,你说齐天道齐地最终还得我法官说了算。对此,笔者是无比悲观的。
陈有西干过哪些惊天动地的事儿
呼吁全国人大不要将酒后驾驶入刑!——因为他自己就喜欢酒后驾驶
要为秦桧平反——他认为秦桧是民族英雄而岳飞是战犯
命令全国网友向杭州飙车案的罪犯胡斌道歉
成功的游说了浙江省副省长金德水行政干预司法,营救某偷税漏税的罪犯
创立自有媒体——在打输了官司时攻击诽谤检察官审判长
代替法院对多起司法案件进行媒体审判——同时义正词严的大声疾呼司法要独立
身为杭州律师协会副会长的他代表杭州律协给自己封了个优秀员称号
雇佣大量网络5毛在网上删除一切关于自己的负面信息
作为一名法学生,应该如何看待陈有西律师为王振华辩护?
我觉得陈有西律是为王振华辩护,这是做一个律师的职业所要面临的,并不是说你有罪的话,就不能进行辩护,就算是有这种人,也是有自己辩护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