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报工伤真他妈的难
大家好,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个人报工伤真他妈的难,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工伤在家 这是发的工资 他妈的心里好烦 应该咋维权
为什么个人申请工伤那么难?
自《工伤保险条例》实施以来,法院撤销人社部门不予认定工伤决定并要求重新做出认定,但人社部门坚持不认定工伤的案例时有发生,而法院和人社部门就工伤认定认识不同的现象更是大量存在。
究其原因,法院和人社部门在工伤认定方面缺乏沟通是一方面。更深层的问题,则是法律法规文本相对工伤保险实践的滞后。比如,现行的工伤认定规则围绕工作时间和地点制定,但随着外卖员、快递员等职业的出现,劳动者的工作方式已远远超过了这个范围。于是,对于同一个工伤认定申请,人社部门有人社部门的认识,法院有法院的认识,是以现实情况为准,还是以法律条文为准,往往缺乏共识。在一些案例中,法院和人社部门各执一词、自说自话,到最后,折腾的还是那些有需要的劳动者们。对他们来说,因工受伤已是不幸,再为工伤认定的事情东奔西走,怎么都说不过去。
这也告诉我们,工伤认定不是小事,简单的一句是与不是,影响的就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从解决问题的角度看,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是当务之急。特别是针对工伤保险实践的一些新情况新特点,要对认定标准再明确、再细化。但具体到当下,理清工伤认定中的矛盾和模糊之处,仍需要法院和人社部门加强沟通协调。比如,建立专门联席会议制度,协调统一工伤认定工作;联合出台相关意见,为基层进行工伤认定提供统一的操作细则。
因为,法律面前都讲究依据,空口无凭法律是不认可的,为什么难?难就难在取证难,如果你认为所受伤害跟工作有关,那么,就必须有人证物证,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因干什么而受伤。
最好是一起工作的同事,能有二至三人证实,但他们害怕受牵连,不敢出来为你说话。
关键第一份材料卡壳,拿不出来,所以,很难。
为什么个人申报工伤比单位申报难?
个人申请工伤不是很容易,因为单位不配合的话,需要自己证明劳动关系和工伤过程。但是,劳动者手中往往没有劳动合同,因此在收集证据时要注意,比如工资支付证明、工作许可证、工作服、证人等,都可以作为证据来进行作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工伤一般都是单位出面协调,公对公肯定容易的多!
手续齐全,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难吗
手续齐全,认定不难。
但如果单位不配合的话,也麻烦。
单位上诉、行政复议,就比较麻烦了。、
个人报工伤难吗?需要啥材料?
个人是可以报工伤的,需要以下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