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体系是什么?
金融体系的概念 金融体系是指一国所有从事金融活动的组织所形成的整体。在现代经济条件下,各国金融体系一般分为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两大类,其中银行机构包括中央银行、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信用合作社、储蓄贷款协会、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投资公司和财务公司等,基本上都是一种以中央银行为领导核心、商业银行为主体、其他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并存的金融体系。
中央银行,是指代表国家对金融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的金融机构。中央银行在一国金融机构体系中居领导核心地位。 商业银行,是指直接面向企业、单位和个人,以吸收存款为主要资金来源,以开展贷款和中间业务为主要业务,以营利为目的综合性、多功能的金融企业。
商业银行在一国金融机构体系中居主体地位。 政策性银行,是政府出于特定目的设立,或由政府设施以较大干预,以完成政府的特定任务,满足整个国家社会经济发展需要而设立的银行机构。 非银行金融机构,是指银行机构以外的具体经办某一类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
㈡ 我国的金融体系 目前,我国已基本建立了以国有金融机构为主体、各类金融机构分工合作的金融组织体系,逐步形成了银行、证券、保险业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金融体制。我国现行的中央银行制度下的金融机构体系可以概括为以中国人民银行为核心,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为主体,包括其他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以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并存和协作的金融机构体系。
我国金融机构按其地位和功能可分为两大类: 第一类是金融监管机构。主要有中国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按我国分业监管体制履行各自的职责。 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是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的宏观调控部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统一监督管理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以及其它存款类金融机构,维护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负责研究拟订有关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的法律、法规草案,统一管理证券期货市场,对证券期货监管机构实行垂直管理,监督管理与证券期货相关的各项业务,加强对证券期货市场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工作,统一监管证券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督管理全国的保险市场。 第二类是经营性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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