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民营企业(什么是民营企业)
近年来,国家对民营企业非常重视,工信部发布了关于做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通知;国资委办公厅也发布了关于做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专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但是对“民营企业”的定义,尚未找到清晰、具体的定义。以下围绕“民营企业”的定义做个探索。
一、企业与公司
按照GB 32100-2015《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XG1-2016)(www.cods.org.cn),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机构,包括3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应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头分别是91、92、93。比如,字节跳动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91110105MA005AEF36,开头的“9”就代表是在工商部门登记,第二位的“1”代表企业。
这里有一个有意思的地方,以前观念里觉得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应该是差不多的类型,但实际上,大部分会计师事务所是合伙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头是91。而律师事务所是在司法行政部门注册,并不是工商部门,所以律师事务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头是31,律师事务所不算企业。
在企业之下,主要有3个相关法律,分别是《公司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可见,企业不等于公司,公司只是企业的类型之一。
二、按股东判断民营企业?
在维基百科中,是这么描述民营企业的:
民营企业,简称民企,其中“民营”也可称“民办”。公司或企业类别的名称,是指所有的非公有制企业。除“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外,其他类型的企业只要没有国有资本,均属民营企业。https://zh.wikipedia.org/wiki/民营企业在“国有控股”到“没有国有资本”之间,明显缺少了一类,就是“国有资本出资但不控股”,或者说是“国有参股”。所以维基百科的解释太过于笼统。
最开始,我想从天眼查、企查查的公司类型中匹配是否民营企业。但很快发现,从天眼查上批量导出的企业类型,最常见的是下面这个样子的,大部分情况都难以判断是否民营企业。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其中,大部分类型都很难据此判断主要股东情况。并且括号还有中文输入法、英文输入法的差异,可见数据也不够规范,比较混乱。
既然无法依据企业类型直接判断,那就得按照股东来判断了?但这也遇到了难题:
首先,无法批量查询大股东,只能每个企业单独查找;
其次,就算是单独查找,很多情况下也难以判断。
比如,最初设想将企业大股东为个人的,视为民营企业;大股东为政府、国企、外商的,视为非民营企业。但是很快就发现了几个问题:
意外1:循环持股
比如吉林柴油机集团有限公司,其大股东是长春和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但长春和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大股东,又是吉林柴油机集团有限公司。
意外2:不控股的大股东
比如苏州创联电气传动有限公司,民企大股东占40%,另外3个国企股东分别占20%。即:民企大股东占40%,国企小股东加起来占60%,这种算是民企还是国企呢。
还有其他意外情况,总而言之,如果只看公开的信息,不一定能准确判断是谁有真正的控制权。要判断的话得看公司章程,但公司章程是不公开的。
三、比着葫芦画瓢:官方示例
在搜索过程中,发现了两个官方文件,一个是中央统战部、全国工商联2018年10月发布的《改革开放40年百名杰出民营企业家名单》,一个是2018年11月领导人参加的《民营企业座谈会》。那就比着葫芦画瓢,看看这些企业的特点吧。
搜索了其中的几家企业,发现有不少是明确由个人出资的,毫无疑问算是民营企业。但也有一些特例,比如:
特例1:国企为大股东的,归入了民营企业
比如科大讯飞,中国移动是大股东,但董事长、总裁刘庆峰是杰出民营企业家。
特例2:外企为大股东的,归入了民营企业
比如BAT,母公司都是境外公司。
特例3:工会委员会为大股东的,归入了民营企业
比如华为。
特例4:有的企业找不到工商信息,也归入了民营企业
比如贵州兴伟集团公司。
以上这说明:股东与民营企业之间,没有必然关系!
四、其他资料
偶然之间,发现黄奇帆在《结构性改革-中国经济的问题与对策》中有一段描述: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其中之一是发展民营经济。扫除把民营经济作为资本主义尾巴的极左政策,形成了“两个坚定不移”的基本经济制度,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几十年来,形成了7000多万个个体户,3000多万户民营企业,为我国的国民经济提供了“5”“6”“7”“8”的伟大成就[50%的财政税收、60%的GDP、70%的研发投入、80%的劳动力就业]。黄奇帆:《结构性改革-中国经济的问题与对策》此时我意识到,“民营企业”只是一个习惯性的说法,其真正所代表的内容应该是“民营经济”。
如果从字面上讲,个体工商户根本不是企业,更算不上“民营企业”了。
但从“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的角度,要清理的,实际上是拖欠“民营经济”的账款。所以个体工商户、律师事务所、农民专业合作社……只要是跟“民营”沾边的,都应该划入清理欠款的范围。
五、总结
综上所述,总结一下。如果一定要给民营企业做个定义,综合考虑可操作性与准确性,我认为对“民营企业”和“非民营企业”可以按以下归类:
(1)企业股东均为中国公民个人、集体、工会的企业视为民营企业;
(2)对非上市公司,企业股东包括国有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全民所有制的企业,视为非民营企业;(视同有国资/外资背景)
(3)对上市公司,企业大股东为国有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全民所有制的企业,视为非民营企业;
(4)不属于上述情况的公司或合伙企业,按大股东向上追溯,直至可按上述情况归类为止;
(5)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律师事务所归入民营企业范围(视同民营经济)。除律师事务所之外,其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是91开头的单位归入非民营企业。
(6)其他认定为民营企业的情况,单独处理。(例如BAT,虽然大股东为外资,也视为民营企业)
附:机构类别图参考
参考资料:
1、改革开放40年百名杰出民营企业家名单发布
http://www.acfic.org.cn/yw/qlyw/201810/t20181024_68903.html
2、民营企业座谈会
https://www.sohu.com/a/272858969_452066
https://www.sohu.com/a/273423887_163497
3、全国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示查询平台
https://www.cods.org.cn/
4、国家统计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
http://www.stats.gov.cn/statsinfo/auto2073/201310/t20131031_450535.html
5、企业信息查询
https://www.tianyancha.com/
https://www.qc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