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隐形“四风”问题常见表现形式及查处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1年2月7日责任编辑:陈小新来源:扬子晚报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显著成效,但仍然任重道远。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要坚定不移做好工作。要坚持抓惩治和抓责任相统一,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执纪必严,同时要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督促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强化责任担当。——摘自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讲话滴水穿石,锲而不舍。作风建设必须常抓不懈,要紧盯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潜入地下公款吃喝等老问题,注意发现和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决策部署,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要密切关注新动向,不断采取新招数,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 摘自王岐山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前言2020年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八项规定”是一个庄严承诺,体现了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政治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4年多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得到扭转,党风政风持续向好。但必须清醒看到,“四风”问题树倒根在,积习甚深、顽固复杂,高压之下仍有少数人心存侥幸,不收敛、不知止,顶风违纪,败坏党风政风,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影响党和政府形象。现将当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隐形“四风”问题的常见表现形式,以及中央纪委监察部通报的和我市查处的部分典型案例汇总编发,希望广大党员干部能以此为鉴,澄清模糊认识,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委有关规定,带头守住底线、不越红线,警钟长鸣。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的恒心和韧劲,深化作风建设,层层压实责任,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推进我市廉洁政治“三清示范区”建设深入开展。目录丨◆丨违规接待、公款吃喝及接受宴请等问题丨◆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丨◆丨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私车公养问题丨◆丨违规报销公务出差费用、公款旅游问题丨◆丨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丨◆丨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丨◆丨违规使用办公用房问题丨◆丨违规召开会议、举办培训班及违规报销会议(培训)费用等问题1违规接待、公款吃喝及接受宴请等问题【表现形式】1、公务接待无公函或无实质性内容的公务活动;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用公款大吃大喝。2、违反原则上同城不接待的规定,同一辖区内部门、单位之间公务活动用公款相互宴请。3、违反“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的规定,接待陪同人数超标准。4、接待用餐超标准;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或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提供香烟,省内公务接待用酒,外事、招商接待用酒没有履行审批手续。5、在居民小区无营业执照的“一桌饭”、历史建筑、风景区内或“农家乐”等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进行公务接待。6、在机关食堂、培训中心等内部场所,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以工作餐名义公款吃喝或提供超标准接待。7、接待费用报销凭证不附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审批单;审批单不如实填写,审批单未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标准、费用、陪同人员姓名、领导签批等内容。8、以举办会议、培训或购买办公用品等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违规将购买土特产、礼品等各类物品费用、发放津补贴费用在接待费中列支。9、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10、公款报销本人、家人及亲友的吃喝费用;将休假、探亲、访友等私人活动列入公务接待范围,用公款支付相关费用。11、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不吃公款吃老板。【案例】1、2020年10月16日,徐州市人防办工事管理处处长陈刚在云龙山东坡碧溪小区内“一桌饭”“东坡碧溪”酒店违规用公款与同事聚餐,消费681元。陈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2020年12月5日中午,贾汪区城市管理与园林局原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王兴锋接受管理对象邀请,在大洞山“农家饭店”就餐,且饮用白酒。王兴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3、2020年3月16日晚,扬州市环保局新城监察所所长吴宏带领环境监察支队污染事故应急科科长张世东、环境稽查科副主任科员周翔赴高邮执行公务后,高邮市环保局副局长陈正荣、环境监察大队队长殷锋和监察员郭胜、湖西分局副局长沈庆春安排接待并饮酒,被监管企业总经理助理姜庆海到场作陪。饭后,姜庆海安排有偿娱乐活动。吴宏等3人还收受了礼品。吴宏、张世东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周翔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陈正荣受到行政撤职处分,撤销其高邮市政协委员、常委资格;殷锋受到行政降级处分;沈庆春受到行政记过处分;郭胜、姜庆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扬州市环保局党组向市委、市纪委作出书面检查;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金春林受到严肃批评;市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和清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张国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高邮市环保局党组向高邮市委、市纪委作出书面检查;高邮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学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高邮市环保局纪检组长王斌受到诫勉谈话处理。4、2020年至2020年,经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场办公室原主任李志远批准,机场办从上级拨付的食堂补助中,违规支出费用15笔1.95万元、白条支出5笔0.68万元用于接待;以信息宣传奖励等名义从食堂补助中套取费用,先后3次向单位干部职工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3.28万元(其中李志远领取2490元)。李志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5、2020年7月至9月,湖南省衡阳市发展改革委原党组书记、主任符成安先后3次以干部调离、机构合并等为由,违规组织班子成员等公款聚餐,消费菜品、酒水共计1.16万元。2020年5月,符成安调任市发展改革委工作后,继续违规借用原单公车。符成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6、2020年12月至2020年1月,河北省平泉县博物馆馆长高雷个人经手或安排工作人员,分6次在某超市购买价值5000元酒水和235元香烟,用于公务接待,并以办公用品名义变通报销。高雷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7、2020年11月1日,湖北省应城市乡镇班子换届后,南垸良种场新任党委书记蒋涛主持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决定次日召开党政班子成员和党支部书记见面会,会后一起在食堂吃饭喝酒。11月2日,因蒋涛家中有事未能参加会议,党委副书记、场长李珍喜,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吕庆华按照蒋涛安排,会议结束后组织场工会主席田旭光,党委委员、副场长、人武部长张三红,党委宣传委员陶江,党委组织、统战委员田婷等15名参会人员、4名非参会人员在食堂公款聚餐。蒋涛、李珍喜、吕庆华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田旭光、张三红、陶江、田婷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8、2020年12月10日,江西省井冈山市农村公路管理所党支部书记罗作明在陪同公路管理部门一行5人对两条农村公路进行检查时,超标准安排晚餐。当晚共12人就餐,花费1970元,超标930元。罗作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超标费用被责令退赔。9、2020年3月,海南省琼中县太平中学以接待县教育局工作人员为名,两次安排乡镇部门工作人员以及本校部分教职工用餐,花费公款共计1250元;4月6日,接待县教师培训中心6名检查人员用餐,校长骆耀等6人陪餐,花费公款1180元。骆耀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10、2020年5月14日中午,扬州市江都区人社局就业管理处副主任赵从良(主持工作)利用职务便利,让邵伯镇劳动保障所所长徐怀荣在邵伯镇宴请自己同学及其客户等一行13人,餐费及酒水共计花费6090元。赵从良、徐怀荣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表现形式】1、婚丧喜庆事宜不按照有关规定向组织报备。2、利用婚丧喜庆事宜收受下属人员及有利害关系单位、个人的钱物。3、以配偶、子女等其他亲属名义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规避检查、借机敛财。4、化整为零,分批次、小规模、多地点操办婚丧喜庆事宜。5、用公款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费用。6、用公务车辆或其他公共设施设备操办婚丧喜庆事宜。7、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过程中进行封建迷信等违纪违法活动。【案例】1、2020年9月,沛县张寨镇中心小学校长王玫为儿子举办高考升学宴,收受学校30名教职工礼金,合计6000元;2020年春节前,举办乔迁宴,收受20名教职工礼金,合计4000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王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2020年8月,邳州市港务管理处一中队副队长毛建国利用职务便利,大操大办儿子“升学宴”,收取同事和下属人员礼金1.36万元。毛建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3、2020年1月18日,泉山区房产服务中心解放桥农贸市场原副经理赵广兵借举办婚宴之机,违规收取下属及业户礼金共计1.87万元;2020年2月、9月,赵广兵利用职务便利向业户索要饭店餐卡共计900元;2020年2月7日中午,赵广兵在值班期间饮酒。赵广兵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4、2020年7月17日,河南省封丘县潘店镇原党委副书记、镇长孙俊勇在操办外孙满月宴时,违规收受该镇61名机关干部和村干部礼金共计1万余元。2020年9月,孙俊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退还所收礼金;11月,被免去党委副书记、镇长职务。5、2020年7月,陕西省商洛市山阳县原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王大学在商洛市镇安县操办母亲丧事期间,收受山阳县多个乡镇负责人、山阳县委组织部干部等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1.05万元、价值3800元的香烟20条。王大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6、2020年10月,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后勤服务中心副科级干部梁大成违规为儿子操办婚宴,在组织对其纪律审查时,故意隐瞒事实,并授意他人编造虚假材料。梁大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7、2020年6月9日,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法院联盟法庭审判员张观华为儿子操办生日宴,违规收受下属人员礼金2.61万元。张观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新华区法院第四党支部书记、联盟法庭庭长张秋力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8、2020年2月13日、2月17日,重庆市云阳县上坝乡石梁社区党支部书记喻德成分2批操办儿子婚宴共19桌,收受包括低保户在内的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共5400元。喻德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党支部书记职务,并被责令清退违规所收礼金。9、2020年4月,陕西省凤县凤州镇司法所所长崔宝强向单位申报5月28日为儿子举办婚礼,设宴30桌,承诺遵守相关规定。实际操办三天共设宴51桌。2020年7月,崔宝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10、2020年7月,青海省甘德县疾控中心主任德吉措、人大专职委员索南才让为儿子操办婚礼时,未按要求向县纪委进行事前事后报备。德吉措、索南才让被诫勉谈话并通报批评。3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私车公养问题【表现形式】1、违反一般公务用车配备排气量1.8升及以下、价格18万元以内轿车的规定,超标准配备及使用公务用车。2、使用公务用车办理私人事务,公车私用。3、不按照规定在节假日封存公务用车。4、以借用为名,长期占用下属单位或管理服务对象车辆。5、用公务加油卡为私车加油,或将私车加油费、过路费、保养费、保险费、修理费等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在单位公款报销等,私车公养。6、以单位较远、加班、值班等名义,违规发放燃油补助、交通补助。7、车改后领取车补,未经审批使用公车或以单位名义长期租用社会车辆供个人使用。8、公务车辆挂私人牌照、外地牌照或私人车辆挂机关、企事业单位牌照。【案例】1、2020年8月21日晚,丰县中阳里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马功威在值夜班期间,驾驶单位公车,与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李刚一起去娱乐场所KTV唱歌。马功威、李刚2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于理想对工作人员及车辆的管理不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2020年国庆节假期期间,新沂市瓦窑镇财政所所长唐荣胜私自将公务用车停留在住宅小区,并公车私用。唐荣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3、2020年春节期间,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桥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副主任隋向前利用职务之便,先后2次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共计411元。隋向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4、农业部中国农科院后勤服务中心党委书记吴胜军,2020年至2020年3月违规长期占用下属单位车辆,在2020年2月农科院下发相关文件后,仍未按要求对所占用车辆予以停驶封存或退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5、2020年1月至12月,重庆市九龙坡区含谷镇卫生院原副院长周荣秀违规使用单位加油卡为自己的私家车加油,共计9500余元。周荣秀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被免去副院长职务,并退赔违纪款。6、2020年2月至4月,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航空社区党委副书记刘涛用单位加油卡分三次在加油站小卖部购买1706元烟酒供个人消费。刘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免去社区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等职务,并退赔违纪款。7、2020年6月,北京市丰台区花乡水利服务站经理赵凯利用单位淘汰旧车购置新车之机,违规购买一辆超标进口汽车作为公务用车使用。赵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8、2020年5月至9月,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昌文在公务用车改革后,个人领取车补,仍多次违规使用该局保留的公务应急车辆接送其上下班。杨昌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9、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川县人民医院违规为院领导班子成员及财务科、办公室负责人共7人发放私车用油补助19.62万元。院长陈再明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党支部书记、副院长江明义,副院长全冬梅、闫卫民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副院长李国华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办公室主任黄荣权、财务科科长邹惠凤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上述人员退缴违纪所得。10、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发改委豪华装饰公务车辆,同时存在超标准接待问题。2020年10月,党组书记、副主任赤列央金,党组副书记、主任唐拥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旺扎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4违规报销公务出差费用、公款旅游问题【表现形式】1、不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违规报销高铁一等座、飞机商务舱费用等。违反“处级及以下人员乘坐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轮船(不包括旅游船)三等舱,飞机经济舱。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的规定。2、违规报销超出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住宿费用。出差人员违反“处级及以下人员在南京市、苏州市、无锡市、常州市、镇江市住宿标准不高于380元/天,省内其它城市住宿标准不高于360元/天”的规定。3、违规报销会议、培训等差旅费。违反“工作人员离开常驻地参加会议、培训,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往返各1天计发,当天往返的按1天计发。不得报销个人餐费、市内交通费用”的规定。4、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5、出差期间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接受礼品、礼金和土特产品等。6、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者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7、假借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党团、工会活动等名义公款旅游,或公务出差期间擅自改变行程到景点观光旅游。8、党员领导干部本人及亲属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9、公款报销个人或亲属旅游费用。【案例】1、2020年4月22日,鼓楼区琵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副主任崔文广在班子会议上提议,组织职工去台儿庄旅游。会后,崔文广联系旅行社,于4月28日、29日、30日分三批组织职工到台儿庄公款旅游,共花费1.908万元。崔文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2020年4月29日,徐州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主任陈中华安排单位职工到新沂市扶贫,交由旅行社组织,以宿北大战红色旅游的名义到新沂市马陵山风景区游览,返回徐州后公款聚餐。陈中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3、2020年8月14日至15日,武汉市江汉大学医学院院长助理、基础医学部主任邱文洪等4人赴长春参加教学改革研讨会。会后,邱文洪同意参加会议的3名教师赴长白山旅游,并同意用公款报销旅游费用共计3200元。邱文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4、2020年至2020年,上海市松江区凯盛园林公司总经理张国强、副总经理李建钢违规接受业务往来单位的安排到海南旅游。张国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建钢受到行政记过处分。5、天津市天津港引航中心南疆站副站长冯义接受天津港某码头公司邀请,赴黄山进行引航业务培训,并携家属同往。在6天培训期内,仅用3个上午进行培训,其余时间均携家属在黄山周边旅游,全部费用由该码头公司公款支付。冯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6、2020年3月,乌鲁木齐市种牛场原党委副书记兼天山区委副书记、场长罗新建花费92万余元公款,以工作用车名义购置丰田普拉多越野车1辆,供其专用至被调查;2020年2月、11月,2次组织或参与公款旅游,花费13万余元;超标准乘坐飞机头等舱。罗新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3月,罗新建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5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表现形式】1、巧立名目以“加班误餐补贴”、“劳保用品”、“慰问费”等各种名义违规发放值班费、加班费。2、违反政策规定以虚列各种活动、检查考核等名目滥发奖金。3、以办公用品等名义公款违规购买购物卡、消费券、礼品券、提货单等用于发放福利。4、违规以现金、购物卡形式发放节日慰问品。5、违规以现金形式(甚至白条支出)看望职工。6、在职工及亲属婚丧喜庆事宜中,违规用公款赠送礼品礼金。7、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发放劳保用品。8、依据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抵触的文件,以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名义,违规发放年终考核奖、单项工作奖和各类津补贴。【案例】1、2020年1月至2020年3月,徐州纺织品贸易总公司经理李健提议和安排邵宝玉(原徐州纺织品贸易总公司副经理)等3人多次到金鹰、金地商都、润平商业有限公司、百惠家美时、爱客来超市购买消费卡累计119690元,主要用于节日期间走访公司业务单位,发放在职职工过节费,慰问困难职工、离退休人员、转复军人等。2020年6月10日,李健安排工作人员办理加油卡一张(用公款充值2万元),由李健保管和使用,企业破产清算时未按规定上交。李健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邵宝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2020年至2020年期间,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统计局原局长段顺连先后6次虚列开支套取资金26.6万元用于设立“小金库”,并将其中8.42万元用于发放干部职工加班费。段顺连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3、2020年至2020年期间,武汉市黄陂区信访局先后发生违规发放端午节福利、降温费等23000元,超范围发放信访补贴16030元,用公款121269元购买土特产用于送礼等问题。原党组书记、局长梅厚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党组成员、副局长裴柏平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督查科科长兼报账员王锦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党组书记戴汉明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还存在违规报销手机话费问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4、2020年1月至2020年1月,时任兰州市七里河区秀川街道马滩社区党总支书记刘杓、社区居委会主任陈以清因拆迁工作违规报销餐费0.01万元。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时任该社区党总支书记许德明违规向拆迁人员发放午餐补助22.32万元。刘杓、陈以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许德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5、2020年春节前至2020年春节前,福建省芗城区市场服务中心副主任兼芗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郑亚青多次与他人采取虚报方式套取公款,以超额任务奖和过节费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其本人领取2.66万元。2020年12月,郑亚青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6、广东省化州市平定镇原党委副书记、镇长陈一政利用分管工作职务便利,违规从平定汽车客运站领取每月补助、年终提成奖等,合计5.5万元。陈一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7、四川省隆昌县县委书记张勇违规决策并签发文件,同意用财政资金向相关人员发放财税征收目标考核奖,共计714.05万元。违规发放奖金已清退。张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8、2020年4月至5月,山东省章丘市洛庄汉王陵管理处办公室原主任郑新华在主持工作期间,以统一服装名义,用公款给单位职工购买衬衣、皮鞋等,共花费4.4万余元,并以博物馆墓葬绿化区临时用工费名义,给单位职工违规发放补贴共计3.3万余元。郑新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9、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才交流中心违规向单位职工发放春节福利、补助共计5.13万元,随后将此费用在下属企业市人才服务事务所列支,该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张欣灿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0、2020年2月,山东省庆云县马颊河管理段以防汛费、国庆加班费名义,违规给职工发放津补贴1万余元;2020年中秋节和2020年春节前夕,又违规购买食用油8箱合计4160元,分发给部分职工。原段长纪胜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津补贴、物品折价款被收缴。6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表现形式】1、违规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2、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3、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4、利用微信红包、支付宝、电子礼品卡、充值券等违规收送礼品礼金。5、以办公用品、电脑耗材、食堂用品、宣传用品、体育用品等名义,违规用公款购买礼品、土特产、购物卡、消费券、提货单等。【案例】1、2020年至2020年,铜山区汉王镇主任科员陈洪利任棠张镇副镇长、副书记期间,多次在节日前收受下属单位负责人所送现金共计1.45万元。陈洪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2020年9月13日,云龙区翠屏山街道原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长周玉松利用职务之便,承诺帮助乔湖村村民乔某协调两处违建厂房,并通过微信收受人民币5000元。周玉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3、2020年3月至2020年1月,天津市西青区区委办公室行政科科长刘宝奎使用公款,以个人名义看望病人、赠送礼金,共计花费1.15万元。刘宝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4、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经所长叶万余同意,先后用公款3.366万元购买土特产用于送礼。2020年10月,叶万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5、北京市平谷区大华山镇大华山村原党总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刘振武任职期间,用集体资金购买烟酒,共计11.34万元,主要用于村委会日常招待及送礼;2020年2月,经刘振武同意,时任村党总支部副书记刘海涛购买价值1万元购物卡用于送礼。刘振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海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7违规使用办公用房问题【表现形式】1、违反办公用房管理规定,决定或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2、违规新建、改建、扩建内部接待场所,对机关内部接待场所进行超标准装修或者装饰、超标准配置家具和电器。3、超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的面积,超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4、办公用房豪华装修,配置高档办公家具、用品,配备与办公无关的设施设备。5、在办公室挂上“会议室”、“值班室”等门牌,虚减用房面积;在办公室增加桌椅虚增办公人数降低人均办公用房面积;在两间办公室中间增加暗门,实际供1人使用。6、以分管、兼职等名义拥有多处办公用房,除在主要工作部门安排一处办公用房外,还在其他任职、分管部门安排办公用房。租用宾馆、酒店房间作为办公用房。7、已调离原单位或已办理退休手续,仍在原单位保留办公用房。【案例】1、2020年春节后,徐州市第二殡仪馆馆长、党支部书记张军搬入使用面积51平方米的办公室,超出规定标准42平方米,并一直使用至2020年6月被调查之前。同时,张军还存在超标准使用公车问题。张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2020年2月,天津市武清区徐官屯街教育办公室主任耿悦礼违规占用面积为30平方米办公室,供其个人值班、休息使用。耿悦礼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3、浙江省嵊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马志龙一直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且在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中,拒不整改;核查中发现其存在涉嫌违法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20年7月,马志龙受到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4、2020年,北京市顺义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张东民在未经集体研究情况下,多次个人决定对办公楼、庭院等部分进行装修改造,共计支出130余万元。张东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5、2020年7月,武汉市青山区教育局在全系统开展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专项清理,工业科技学校校长王德宏将自己超标办公用房(17平方米,超标8平方米)采取与另一同事合用方式整改。2020年春季开学后,王德宏安排另一同事搬出,一个人继续使用原办公用房。王德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8违规召开会议、举办培训班及违规报销会议(培训)费用等问题【表现形式】1、违规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培训活动。2、违规向参会人员收取会议费,或向下属机构、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会议费。3、借会议(培训)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编造会议(培训)、套取会议(培训)经费用于公务开支或个人消费;在会议(培训)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等不属于会议(培训)费开支范围的费用。4、会议(培训)用餐违规提供高档菜肴,安排宴请,上香烟、酒精饮料等。5、组织参会(参培)人员旅游和与会议(培训)无关的参观、考察等活动;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发放纪念品;额外配发洗漱用品。6、会议(培训)费报销时,不提供会议(培训)审批文件、会议(培训)通知及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等凭证。7、会议(培训)用餐费用与单位食堂餐费不分,账目混乱。【案例】1、2020年11月,睢宁县原林牧渔业局果树站举办培训班,副局长苗永春与局下属果树站站长曹慧莲商议,以“专家讲课费”名义,违规为局领导班子5名成员每人发放1000元补贴。苗永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曹慧莲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2、2020年元旦前后,南京市烟草专卖局三分局原党支部书记、局长陈旭明采取虚开发票等方式套取会议费4100元,挂账在宾馆用于违规接待。2020年春节前,陈旭明安排领取已经封存的10瓶五粮液酒用于送礼。2020年3月,陈旭明在组织“三八”妇女节活动时,又安排领取6瓶五粮液酒用于内部聚餐。陈旭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责令退赔相关费用。3、2020年初,河北省张家口市妇幼保健院党委书记、院长方云江,党委委员、副院长高峡共同商定,虚列培训费用13.3万元用于本单位部分招待费用支出。2人分别受到行政记过处分。4、2020年5月至6月期间,青海省海西州交通运输局在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举办培训班,6月1日副局长兼地方海事局局长温得满等人脱课前往云南省禄丰县恐龙谷景区游玩;6月3日,在院方安排下到石林景区和七彩云南景区游玩。温得满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缺勤当天培训费及到石林景区旅游门票款由参训人员自行承担。5、2020年春节前,福建省闽侯县城乡建设管理监察大队原大队长杨恭宝召集各中队负责人及家属约40人在单位食堂聚餐,以培训讲座名义报销餐费1200元;2020年春节前,指使下属从拆除广告牌费用中虚报3.3万元,为11名中队负责人以上干部每人发放3000元年终奖。杨恭宝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违纪款被收缴。6、2020年6月,海南省三亚鹿回头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党总支组织前往五指山毛阳革命根据地开展党员活动,期间副总经理、原党总支书记吴昊带领50余名参加活动人员前往五指山某景区观光游览,违规使用公款购买门票,共计900元。吴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7、湖南省常德市农教办原主任盛雄雄、市农业产业化局原局长朱建武、原副局长王成英组织全市部分农产品加工企业负责人、区县(市)农业产业化局局长共38人赴浙江省宁波某学院学习培训,培训期间使用公款组织参训人员到舟山群岛普陀山景区参观旅游,共花费1.79万元。同时,盛雄雄还安排市农教办工作人员聂伟(另案处理),在收取的培训费中补贴他们二人每人2000元通讯费;购买6条名牌香烟(价值6000元)供盛雄雄个人使用。盛雄雄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按副处级确定职级待遇;朱建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成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8、2020年3月,在湖南省岳阳县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会议上,县疾控中心主任鲁升华以工作误餐补助名义,违规给参会的全县各乡镇院长、防保组长每人发放会议红包500元,共计2.25万元。鲁升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9、2020年11月,四川省万源市城管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出纳孙欣到海口参加培训,培训时间原定16日至21日,18日培训提前结束,19日至21日,孙欣私自逗留三亚游玩,22日返回万源。24日,孙欣在单位报销旅游产生住宿费640元。孙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费用由个人承担。相关学习文件:1、《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2020年11月25日发布)2、《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2020年12月8日发布)3、《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财行〔2020〕286号,2020年9月26日发布)4、《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20〕531号,2020年12月31日发布)5、《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财行〔2020〕540号,2020年12月27日发布)6、《关于进一步规范考核奖励管理工作的通知》(徐委办〔2020〕44号,2020年5月2日印发)7、《徐州市市级机关会议管理办法》(徐委办〔2020〕68号,2020年6月25日印发)8、《徐州市县处级领导干部报告婚丧嫁娶等事项的暂行规定》(徐委办〔2020〕59号,2020年4月24日印发)9、《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津贴和奖金发放的通知》(徐委办〔2020〕159号,2020年12月16日印发)10、《徐州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徐财规〔2020〕5号,2020年2月24日印发)11、《徐州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徐委办〔2020〕96号,2020年8月20日印发)12、《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级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徐财行〔2020〕108号,2020年12月28日印发)13、《徐州市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暂行办法》(徐委办〔2020〕121号,2020年11月3日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2020年1月):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党员廉洁自律规范第一条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第二条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第三条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第四条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第五条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第六条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第七条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第八条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中央八项规定(2020年12月):一、中央政治局全体同志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二、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以中央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三、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四、要规范出访活动,从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发合理安排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等到机场迎送。五、要改进警卫工作,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六、要改进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七、要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八、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江苏省委十项规定(2020年12月):一、省领导同志要切实改进调查研究,每年到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两个月,要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全面深入地了解基层一线的实情、检查决策政策的实效、探讨推动科学发展的实招。二、要着力解决民生难题,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健全“三解三促”长效机制,每年安排5-7天开展驻点调研,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多办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三、要大力精简会议活动,严格控制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的各类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提倡开短会、讲短话,未经省委、省政府批准,不在省辖市任职的省领导同志一律不出席各地各部门主办的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及各类论坛等。四、要大幅减少文件简报,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五、要严格规范出访活动,按照中央规定实行量化管理,严格按照工作需要安排陪同人员。六、要着力简化接待工作,到基层考察调研坚持轻车简从,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封路,不用警车带路,不限制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扰民。七、要简化改进新闻报道,省领导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八、要从严控制文稿发表,除省委统一安排外,省领导同志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九、要带头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规定,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俭朴,工作会议一律不摆放花草、不制作背景版,就餐不上高档菜肴,不安排宴请,住宿一律安排在定点接待宾馆。十、要始终坚持廉洁从政,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持依法用权、秉公用权,严格教育、从严要求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加强道德修养,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徐州市委十项规定(2020年1月):一、市领导同志要切实改进调查研究,更多到困难和矛盾相对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开展调查研究,察实情、求实效、促发展,力戒走形式、走过场。二、要着力解决民生难题,多办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三、要大力精简会议活动,提倡开短会、讲短话,提高会议实效。四、要大幅减少文件简报,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五、要严格规范出访活动,按照中央、省规定实行量化管理,严格按照工作需要安排陪同人员。六、要着力简化接待工作,到基层考察调研坚持轻车从简。七、要简化改进新闻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八、要从严控制文稿发表,除市委统一安排外,市领导同志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九、要带头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规定,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俭朴。十、要始终坚持廉洁从政,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格教育、从严要求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永葆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徐州市“约法三章”(2020年8月):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严禁超标准接待严禁公款旅游徐州市作风建设“九个一律”(2020年1月):一律不准违反作风建设“约法三章”一律不准出入私人会所,严禁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一律不准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严禁公款送礼一律不准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严禁公车私用一律不准用公款购买烟花爆竹、烟酒、月饼、贺卡、年历等年货节礼,严禁转嫁公款报销相关费用一律不准设立小金库,严禁公款私存一律不准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严禁借机敛财一律不准滥发钱物,严禁超过规定标准范围发放津贴、补贴、奖金一律不准超标准建设和使用办公用房,严禁豪华装修和多处占用办公室徐州市婚丧嫁娶“六不准”(2020年4月):不准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婚礼等喜庆事项宴请对象控制在亲戚、朋友内,葬礼应从严控制规模,倡导从简用餐不准采取分时、分场,化整为零的方式多轮办理不准用公款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的操办费用不准收受下属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的钱物不准动用公务用车和其他公共设施设备操办婚丧嫁娶等事项不准进行封建迷信等违纪违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