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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邢台市2020中小学划片范围公布!快看你家娃在哪上?

发布时间:2021年2月7日责任编辑:吴小东来源:环球网

今年下半年

又一批“10后”要踏进小学

开始自己的求学之路了

邢台的各位家长

都清楚家门口的对口小学吗?

快看你家对口是哪所

▼▼▼

桥西区小学招生细则桥东区中小学招生细则

邢台市桥东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

区直属中小学,各中心学校、民办小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依法依规有序做好我区2020年小学招生工作,结合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和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适龄儿童依法入学原则

严格落实河北省教育厅等十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实施意见》(冀教基〔2020〕34号),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应入尽入。

(二)“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原则

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原则,家长按照招生文件要求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在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名。

(三)规范、公开、公平原则

各学校要提前把招生办法、招生范围、招生时间、报名所需材料、招生咨询电话等进行公示。

二、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桥东区年满六周岁(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及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凡儿童监护人提供虚假信息导致学生不能办理电子学籍的,由当事人承担后果;学校擅自招收未满六周岁的学生,教育科不予注册学籍,由学校负责劝退。

三、招生时间

2020年7月6日至8日(参加摸底登记与未参加的可分时段录取),过期不再补录。

四、招生办法

(一)桥东区户口有桥东房产者:提供户口本、房产证明材料、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等。

1.学校片区内常住户口(报名前迁入)、长有房产(不包含公寓、公租廉租、期房),户口、房产、居住地一致,且房产为法定监护人100%产权所有;

2.直系三代同户口同居住(房产为一代所有)的,要求房产、户籍地址一致,适龄儿童监护人无房产(房管部门开具无房证明);

3.已竣工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交款手续及水费、电费、燃气费或取暖费等辅助证明;购买二手房且住房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房管局出具的房屋过户手续及相关的辅助证明;房产证被抵押的,出具房屋抵押合同或借款合同,并附带相关的辅助证明;

4.市区拆迁户(未入住新居)需提供拆迁征收补偿协议、有效回迁证明等到户籍地所属学校报名;

5.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邢台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安置。

以上五类儿童由所属服务片区学校负责录取。

(二)有桥东区户口无房产者、非桥东区户口有桥东房产者、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提供户口本、房产证明材料、居住证、务工证明(如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租房合同、租住地居委会证明、出生证明、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等。

以上三类儿童根据实际居住地到指定的七所学校报名(仅限其中一所学校),这七所学校包括南康庄小学、长信小学、白塔小学、南王段小学、大色小学、双楼小学、西大树小学。

五、招生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招生工作涉及面广、影响力大,家长及社会十分关注。各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规范操作,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

(二)严格控制班容量

小学班容量以45人为宜,最大不超过55人,2020年不得新增56人以上班级,严禁私自扩班,确保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目标。

(三)做好特殊群体入学工作

继续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简化流程,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应入尽入。

对不能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要“一人一案”,可通过送教上门、远程教育等方式保证其接受教育。

(四)规范招生行为

1.任何公办、民办学校不得采取测试或变相考试的方式择优选拔新生。

2.公办学校、民办学校统一招生时间,不得提前。学校招生简章需经教育科审核后,才能发放。

3.各学校编班和教师配备要均衡,严禁举办“快慢班”“强化班”以及任何形式的“实验班”。

4.招生过程中,严格审核报名材料,逐一入户核实调查。

5.各学校对报名的适龄儿童信息核实无误后,于8月1日向被录取适龄儿童发放《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通知书》。通知书一定要送达学生家长,并保留好存根。对不能录取的学生,要电话回复,说明原因。

8月5日下午6:00前,各学校将招生工作总结及已录取学生花名册(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报区教育局教育科。

其他未尽事宜,以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相关文件为准。

邢台市桥东区教育局

2020年6月27日

邢台市桥东区2020年度小学招生范围

1.逸夫小学招生范围:

逸夫小学主校区:

东门里街以北至光明街,顺德路以东至开元北路。

逸夫小学西校区(西仓巷小学):

(1)中兴东大街以北至红星街(包括红星街),顺德路以西至新华北路。

(2)西寺西街以南至红星街,枫林街以西至新华北路。

2.家乐园小学招生范围:

(1)西寺西街以北至团结东大街(含天宁小区、市四建家属院、邢州家园、外贸家属院、拖南生活区,天一小区)、枫林街以西至新华北路;

(2)小黄河以南至团结东大街、新华北路以东至顺德路。

3.马路街小学招生范围:

马路街小学主校区:

中兴东大街以北至东门里街,顺德路以东至开元北路。

马路街小学东校区:

(1)东关街以南至路家园社区,开元路以东至桥东区界;

(2)西梁庄、大梁庄原村民。

4.龙泉小学招生范围:

(1)龙泉大街(含龙泉大街)以南至东郭村,开元南路以西至铁路;

(2)道口社区、淮家屯社区、东郭庄社区、柴家庄社区。

5.东关逸夫小学招生范围:

东关逸夫小学主校区:

东关街以北至卫生街,开元北路以东至襄都北路。

东关逸夫小学辛庄分校:

(1)辛庄北路车辆厂家属院、制革厂家属院,辛庄社区;

(2)卫生街以北至团结东大街,襄都路以西至平安路(不含平安路)。

6.北关街小学招生范围:

小黄河以北至泉北东大街,开元北路以西至顺德路。

7.新华南路小学招生范围:

(1)新兴东大街以南至丰仓街(不含丰仓街),铁路以东至塔林南路;

(2)建设大街以南至新兴东大街,铁路以东至新华南路。

8.碾子头小学招生范围:

丰仓街(含丰仓街)以南至龙泉大街(不含龙泉大街),铁路以东至新华南路;

新兴东大街以南至龙泉大街(不含龙泉大街),新华南路以东至五里铺;

新兴东大街以南至丰仓街,塔林南路以东至新华南路;

新京都小区。

9.南园路小学招生范围:

建设大街以北至中兴东大街,团结一巷、陈家巷、羊市道以西至铁路。

10.东大街小学招生范围:

(1)中兴东大街以南至建设大街,团结一巷、陈家巷、羊市道以东至开元南路;

(2)冯家庄社区、颐心园、色织南生活区。

11.马市街小学招生范围:

新兴东大街以北至建设大街,新华南路以东至开元南路。

12.顺德路小学招生范围:

(1)红星街(不含红星街)以北团结东大街,顺德路以西至枫林街;

(2)光明街以北至小黄河,顺德路以东至开元北路(不含合作小区和方圆西生活区)。

13.桥东实验学校招生范围:

邢州大道以南至泉北东大街,铁路以东至豫让桥路(含豫让桥路),包括永兴家园、市二院家属楼、盛都家园。

14.大吴庄小学招生范围:

(1)大吴庄村、小吴庄社区;襄都路东侧、泉北东大街以南至大吴庄;

(2)卫生街以北至团结东大街,襄都路以西至平安路(不含平安路)。

15.东牛角小学招生范围:

东牛角以南至楼下道社区(含楼下道社区),开元南路以东至永强路。

16.三义庙小学招生范围:

泉北东大街以南至小黄河,新华北路以东至顺德路。

17.立德小学招生范围:

泉南东大街以北至泉北东大街(含泉北东大街),开元北路以东至襄都北路西侧。

18.南陈村小学招生范围:

南陈村社区、新华村。

19.南康庄小学招生范围:

南康庄村。

20.平安小学招生范围:

(1)团结东大街以北至泉南东大街,开元北路以东至襄都北路;

(2)开元北路以东至平安路(含平安路),东卫生街以北至团结东大街;

(3)合作小区、方圆西生活区。

21.二十八中附小招生范围:

泉南东大街以南至中兴东大街,新华北路以西至铁路。

22.母家场小学招生范围:

永强路以东至桥东区界、路家园以南至新兴东大街。

23.豫办实验学校招生范围:

邢州大道以南至泉北东大街,豫让桥路(不含豫让桥路)以东至平安路。

24.大色小学招生范围:

大色村、羊村、席家屯村、苏家屯村、北小吕村。

25.豫让小学招生范围:

平安路以东至东华路、邢州大道以南至泉北东大街。

26.张村小学招生范围:

蔡家屯村、北张村、南张村、东郭庄村。

27.南王段小学招生范围:

南王段村。

28.长信小学招生范围:

邢州大道以北至龙岗大街,107国道以东至襄都路;辛店村、永兴村、世纪名都社区。

29.白塔小学招生范围:

白塔村、义乌市场。

30.双楼小学招生范围:

双楼村、吴城村。

31.石井小学招生范围:

唐家庄、石东、石西、石北。

32.张家屯小学招生范围:

张家屯、任住村。

33.北康庄小学招生范围:

北康庄、南小吕。

34.祝村小学招生范围:

祝南、祝北、祝中、相家屯。

35.西大树小学招生范围:

西大树、洛村、张家庄、孟家庄、南大树、吴村、王家屯。

36.王琇爱心学校招生范围:

东大树、南盖宗、铁楼、闫家庄、东孙才、西孙才、前屯、后屯。

37.河大小学招生范围:

河曲村、辛兴铺、中兴、李道村。

备注:祝村、双楼中心学校所属各小学招生参照本划片范围,如有需要,由各中心学校统筹安排。

邢台市桥东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初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区直属中学,各民办中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依法有序做好我区初中招生工作,根据邢台市教育局《关于转发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邢教基函〔2020〕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做好我区2020年初中招生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入学”原则,家长按照招生文件要求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学校报名。

二、招生办法

初中招生分两批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桥东区小学毕业生招生办法(第一批)

1.学生信息采集及核实

学校负责登记、审核毕业生信息,按照房产和户口信息进行登记,区教育局组织人员对有关证件及证明材料进行复审。

2.划定初中学校招生范围,公布划片招生名单

区教育局根据各初中学校招生计划和周围生源分布情况,划定每所初中学校的招生范围,将小学毕业生按家庭住址分配到相应的初中学校,如果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数的,由教育局有序分流,于6月底前将学校划片招生范围和分配学生名单予以公布,同时由各初中学校按规定将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在学生报到时发放给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3.报到时间

7月1日至7月7日,各初中学校办理新生报到手续,核实新生的相关证明材料,确认相关信息。

(1)市区户口学生:需携带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小学毕业证书。小学毕业生监护人(父母)无房产,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籍同居住需要其父母提供邢台市房管局房地产交易中心开具的无房证明;城区改造拆迁户子女,可凭拆迁协议等相关资料到原户籍所属片区学校报名。

(2)随迁子女:需携带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房屋屋租货协议原件)、工商营业执照或务工证、居住证、居委会证明、小学毕业证书。

(二)非桥东区小学毕业生招生办法(第二批)

1、信息采集

7月10日至7月15日,携带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协议原件)、工商营业执照或务工证、居住证、居委会证明、小学毕业证或学籍卡等材料到邢台市桥东区教育局教育科办理登记手续。。

如父母双方均丧失监护能力,可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由其法定监护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后,由区教育局安排入学。

2、报到时间

7月20日前通知各学校,7月25日前完成新生报到工作。

三、新生信息汇总上报时间

1、7月10日前,各初中学校将第一批学生报到情况汇总后,报区教育局教育科。

2、7月30日前将第二批学生报到情况汇总后,报区教育局教育科。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各学校要多渠道广泛宣传我区今年招生政策,倡导科学育人理念,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人才观,明白就近入学有利于适龄儿童、少年身心健康成长,避免盲目跟风择校,努力营造免试就近入学工作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二)规范招生行为。严禁各学校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严禁以任何理由收取“择校费”“赞助费”等费用;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学校要按规定随机、均衡分班并对专任教师均衡编排;要严格按区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凡学校擅自突破招生计划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控制好班容量,每班不超过55人;全面取消特长招生,禁止以外语特长、体育艺术特长等名义选拔或变相选拔招收特长生。

(三)合理划定招生范围。各学校招收的本地户籍的小学毕业生,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学校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招生工作。按照省教育厅规定,择校生升高中时不得享受省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生指标,各初中学校要将此政策通过书面形式告知每一位学生和家长,并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因招收择校生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招生学校承担。

(四)做好随迁子女入学。继续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的原则,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对符合规定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严格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居住证暂行条例》、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的《河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试行)》要求,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教育局将统筹安排,有序分流。

(五)切实加强学籍管理。区教育局将充分利用全国中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原则,提高学籍管理信息化水平,为学生登记注册及遏制学生无序流动等提供基础性保障。各初中学校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生学籍管理,特别要加强区域外招收和转入学生的学籍管理,对手续不齐全,不符合有关要求的一律不予审批,严格控制学生非正常流动。

(六)强化责任追究。对提前招生、组织入学考试等违犯招生工作纪律,扰乱招生秩序,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学校,公办学校由区教育局对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民办学校由区教育局依据《义务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视情节分别给予通报批评、核减招生计划、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邢台市桥东区教育局

2020年6月27日

邢台市桥东区初中学校招生范围

1.邢台市第三中学招生范围:

(1)红星东街以北至泉南东大街、顺德路以东至东华路;

(2)泉南东大街以北至桥东区界、铁路以东至豫让桥办事处管辖范围。

2.邢台市第四中学招生范围:

新兴东路以南至桥东区界、新华南路以东至桥东区界。

3.邢台市第七中学招生范围:

红星东街以南至中兴东大街、顺德路以东至东华路范围内桥东区管辖区域。

4.邢台市第十中学招生范围:

中兴东大街以南至新兴东大街、铁路以东至顺德路。

5.邢台市第十五中学招生范围:

(1)中兴东大街以南至新兴东大街、顺德路以东至桥东区界;

(2)西梁庄、大梁庄户籍且在户籍地居住的原村民。

6.邢台市第二十八中招生范围:

(1)顺德路以西至铁路、中兴东大街以北至泉南东大街;

(2)铁路以西至守敬路、中华大街以北至团结西大街。

7.邢台市第二十二中招生范围:

新兴东大街以南至桥东区界、新华南路以西至守敬南路。


来源:邢台桥东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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