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一批领导干部被查处
天津一局级两处级干部被提起公诉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发布职务犯罪大要案信息:
天津检察机关依法对窦华港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天津检察机关依法对费龙祥涉嫌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提起公诉。
日前,天津市武清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主任费龙祥(正处级)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由武清区人民检察院向武清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费龙祥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费龙祥,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武清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费龙祥利用其先后担任武清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委书记、主任,天津市雍阳民生农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便利,将公共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且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不能说明来源,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天津检察机关依法对谢宝川涉嫌贪污、行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天津市静海区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干部谢宝川(原副总经理级干部,副处级)涉嫌贪污罪、行贿罪一案,由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检察院向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谢宝川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谢宝川,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武清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谢宝川利用其先后担任天津市静海区粮食购销有限公司下属古城粮食储备库主任、静海区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总工程师等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侵吞公共财物,数额巨大;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依法应当以贪污罪、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曝光| 武清区通报4起不作为不担当典型问题
近日,武清区纪委监委对4起不作为不担当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1.雍阳民生公司原经理尹平失职失责,对公司财务人员和财务工作监督管理不力问题。尹平在雍阳民生公司任财务主管副经理、经理期间,使用其本人及公司财务人员刘某某个人户名开具的存折、银行卡存取公款,且刘某某私自将部分公司集资款收据和员工销售额原始记录烧毁,造成公司会计凭证不完整。尹平对该公司财务混乱、公款私存、会计凭证不完整等问题负有领导责任,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汊沽港镇党委副书记安尔瑞对辖区“散乱污”企业整改监管不到位问题。市清新空气行动分指挥部督查组在“散乱污”企业整治情况检查中发现,位于汊沽港镇的“天津市捷康化学品有限公司”正在进行产品分装生产,且1台0.5蒸吨锅炉无治理设施,废气直排,该企业在“散乱污”名单内。安尔瑞作为分管领导,落实辖区“散乱污”企业整改措施不力,对出现的“散乱污”企业违规生产问题负有领导责任,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3.下朱庄街道工委副书记黄鑫伟对辖区“散乱污”企业整改监管不到位问题。环保部督查组在“散乱污”企业整治情况检查中发现,坐落于下朱庄街道的“天津鹰格尔液压缸有限公司”“天津嘉泰丰塑料编织有限公司”两家公司正在违规生产,该两家公司均在“散乱污”企业名单内。黄鑫伟作为分管领导,在工作中对上述两家企业私揭封条、私接电线违规生产行为失察,负有领导责任,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4.城关镇城建办主任郝长健对辖区内违法建设管理、监督、治理不力问题。城关镇城建办在巡查中发现该镇小屯村村民在承包土地(为基本农田和一般耕地的交界处)上私搭彩钢棚、东南街村林地存在钢结构棚子后,虽下达责令停工、限期拆除等通知,但始终未采取有效手段进行治理,造成违建未及时拆除。郝长健作为城建办主任,对此负有主要责任,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武清区纪委监委)
反腐| 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吃喝旅游,天津一干部被通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今日通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1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其中涉及天津市一起。
1.北京出版集团副总经理赵安良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20年3月至2020年12月,赵安良参加集团公车改革,既领取购车补贴又违规使用公车,在此期间该车产生费用均由北京出版集团支付。2020年1月,赵安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北京市纪委监委)
2.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油田第三中学违规发放津补贴及福利、公款吃喝、公款国内旅游等问题。2020年至2020年1月,该中学在违规设立的“小金库”中支出879万元,用于发放津补贴及福利、公款吃喝、公款国内旅游以及向上级主管部门部分领导送礼。2020年12月,该中学党总支副书记、校长王志良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党总支书记、副校长李国权,副校长赵增红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天津市纪委监委)
3.河北省唐山市盐务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宝发公车私用、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20年,王宝发在操办其母亲丧事过程中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并收受唐山市盐务管理局机关工作人员和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金。2020年12月,王宝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河北省纪委监委)
4.山西长丰工业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赵复进违规在下属公司报销招待费问题。2020年至2020年,赵复进先后将本单位公务招待费共计47.15万元在下属公司违规报销,此外赵复进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4月,赵复进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山西省纪委监委)
5.黑龙江省绥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冯立武违规操办喜庆事宜问题。2020年9月,冯立武在其子婚礼前,以委托单位办公室和自行通知的方式,组织本单位同事及下属单位绥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林分局、开发区分局、特种设备检验研究所的工作人员参加婚宴招待,共收受74人礼金,合计3.07万元。2020年10月,冯立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绥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晓光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检查。(黑龙江省纪委监委)
6.浙江省嘉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嘉兴港区(综合保税区)分局副局长王红良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20年9月至2020年3月,王红良收受6名管理服务对象以微信红包、微信转账等方式所送钱财共计8500元。2020年10月,王红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浙江省纪委监委)
7.福建省永安市财政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明等人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20年12月15日,永安市某企业为感谢张明和该局经济建设科科长梁永荣、企业科科长黄书梅等人在项目补助资金争取、拨付等方面提供的帮助,在企业内部食堂宴请张明、梁永荣、黄书梅等人,餐费共计1921元。2020年3月,张明受到撤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处分,梁永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20年7月和10月,张明、梁永荣曾因违规收受礼金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黄书梅受到记过处分。(福建省纪委监委)
8.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城管委燃气管理办公室主任李远伟违规收受礼品、接受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20年至2020年春节、端午节、中秋节期间,李远伟收受武汉长真燃气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曾某赠送的某名牌香烟共计22条。此外,2020年至2020年元宵节、中秋节期间,武汉市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汤某向区城管委燃管办赠送元宵、月饼以及1300元购物卡,李远伟将上述物品向燃管办工作人员进行了发放。2020年9月4日晚,李远伟参加服务对象曾某组织的宴请活动。2020年1月,李远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湖北省纪委监委)
9.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供销社综合科科长王健违规接受吃请问题。2020年9月12日,王健到某公司核对土地出让金返还情况时,接受公司负责人苏某某个人安排的吃请,并有饮酒行为。2020年1月,王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
10.四川省邻水县丰源水务投资公司总经理游驰、副总经理孙国安违规组织公款旅游问题。2020年3月,经游驰召开会议研究决定,由孙国安在妇女节期间带领公司女职工到重庆接受红色教育。行至途中,孙国安电话请示游驰能否到重庆某温泉风景区泡温泉,游驰表示同意。期间,产生费用共计6444元。事后,经孙国安和游驰签字同意,相关职工以差旅费、住宿费名义报销了该笔费用。2020年12月,游驰和孙国安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已追缴。(四川省纪委监委)
11.云南省开远市农业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原主任王旭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问题。2020年1月至2020年3月,王旭将违规收取的疫苗管理费21万余元私设为“小金库”,并先后5次用于发放节日慰问金5万余元,3次用于违规组织公款旅游支出3万余元,4次违规为单位职工缴纳应由职工个人缴纳的工会费、职工医疗互助金2070元,报销中心工作人员车辆交通违章罚款2400元。2020年12月,王旭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款被收缴。(云南省纪委监委)
12.宁夏回族自治区青铜峡市文化馆副馆长刘锋违规操办婚宴问题。2020年10月16日,时任青铜峡市文化馆办公室主任刘锋举办婚宴,违规收受16名文化馆干部职工礼金5900元。2020年8月,刘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退还违规收受礼金。(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监委)
1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市教育局党委原委员、副局长陈晓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20年至2020年春节、中秋等节日期间,陈晓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为拉关系所组织的宴请活动,并收受高档白酒、香烟等礼品折合共计1.12万元。此外,陈晓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月,陈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
开心一刻
有人夸你好看怎么低调回应?看后表示妹纸们都如此厚颜!
叶丽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