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云南省财政厅统筹做好2020年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编制工作
云南省财政厅印发《关于编制2020年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的通知》,进一步对云南省2020年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编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强化决算数据分析利用
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和社会关注的重点热点,紧盯决算编审和决算分析发现的问题,深入开展专题调研,研究提出解决方案。积极推进财政决算融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加强财政决算与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衔接,综合运用决算信息,为预算改革、政策制定等提供基础支撑。
规范决算批复
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时限开展部门决算批复和单位决算批复,完善批复内容,着重在反馈问题、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同时,督促单位以决算批复为依据对有关事项予以整改,规范调整决算报表和会计账簿。
深化决算信息公开
严格落实预算法及实施条例关于决算公开主体、时限、内容和细化程度等方面的要求,提高决算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并积极稳妥推进单位决算公开工作。
完善财政收支等事项的编报
按照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管理有关文件规定和科目修订情况,认真做好政府性基金预算中抗疫特别国债收支核算反映工作。按照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主权外贷预算管理的要求,在一般公共预算决算中全面、准确反映政府债务外贷收入、支出、还本付息付费等情况。同时,加强财政专户管理,加快将财政专户资金纳入统一的会计核算,为在决算编制中单独反映创造条件。
对预算收支信息提出新要求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编制中新增了反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的相关报表,各级财政部门按照预决算对应要求,认真梳理新增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编报范围,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给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的所有预算资金在部门决算中完全反映。
来源:云南省财政厅国库处、国库支付中心云南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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