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起电子驾照行驶证可在云南全省使用
为深入推行“互联网+交通管理”便民利民服务举措,云南省公安厅定于12月11日零时起,在全省实行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电子化管理,在云南省内注册登记的机动车驾驶人和机动车车主,可凭驾驶证和行驶证电子信息二维码,在云南省境内接受路面执勤检查、信息查验、办理部分现场简易程序交通违法业务、现场轻微交通事故处理等。
此项措施是公安交管部门为方便群众、提高工作效率推出的便民措施。现行的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仍不能被替代,其他需要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办理的业务仍需带上实体证照办理。
驾驶证和行驶证均属“正常”状态的云南省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和车主,可通过微信关注“云南公安”公众号(目前处于试运行阶段),根据提示办理驾驶证和行驶证电子信息二维码。
办理流程
机动车驾驶证或行驶证核发机关为云南省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且状态为“正常”的,可以通过“云南公安”微信公众号,提交身份证明办理驾驶证或行驶证电子信息二维码,具体流程如下:
二、注册用户
点击“个人中心”;点击“立即注册”后选择“同意”,然后填写手机号码、验证码;点击“发送验证码”获取手机验证码;输入密码并再次输入密码确认;最后点击“注册”,提示注册成功。若已注册用户则直接输入手机号码、密码和验证码登录即可。
三、实名核身
(1)点击“个人中心”;输入手机号码、密码和验证码登录,然后选择“实名核身”;选择“快速验证”。
(2)根据提示上传身份证正面和反面;上传成功并识别正确后选择“下一步”,在弹出的窗口中记住数字,然后根据提示信息点击“下一步”;手机调整为前置摄像头,然后开始录像并朗读刚才的数字;朗读完成停止录像,然后上传。
(3)上传录制视频系统验证成功,完成实名核身;点击左上角“关闭”,返回微信公众号主界面。
四、办理驾驶证二维码
点击“微警务”进入云南公安微警务服务平台,找到“办事服务”;选择“交警服务”后点击“电子二维码”,进入云南交警总队证件信息化主界面;点击“办理驾驶证二维码”,根据提示点击“返回”证件信息化主界面;过2—5分钟后再点击“我的驾驶证二维码”,就会看到我的驾驶证二维码(该二维码已加密)。
五、办理行驶证二维码
在云南交警总队证件信息化主界面点击“办理行驶证二维码”;输入车牌号码(注:该车为本人名下),选择车型,然后点击“办理”;根据提示点击“返回”证件信息化主界面;过2—5分钟后,若办理成功则系统自动变成“我的行驶证二维码”;点击进入后再点击“已办理机动车行驶证二维码”,就会看到我的行驶证二维码(该二维码已加密)。
提示
驾驶证和行驶证
“正常”的情形
机动车驾驶证或行驶证核发机关为云南省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机动车驾驶证状态“正常”是指:无超分、停止使用、逾期未审验、扣押、扣留、转出、暂扣、注销、吊销、撤销、锁定、事故未处理、逾期未换证等情形。
机动车行驶证状态“正常”是指:无逾期未检验、扣留、转出、停驶、注销、达到报废标准、公告牌证作废、查封、锁定、事故未处理、被盗抢等情形。
已领取机动车驾驶证或行驶证电子信息二维码,驾驶证或行驶证状态发生改变、不符合条件的,由系统自动比对,收回电子信息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