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茅酒”1915巴拿马金奖之正解
贵州茅台酒厂不敢正面回应的,贵州王茅酒业公司来回答!
贵州王茅酒业集团董事长接受媒体采访,其主要观点如下:
一、“王茅”嫡传后人在贵州仁怀市的公证书(以及录音录像)已有表述:1915年,“王茅”与“华茅”统称“茅台酒”参展巴拿马万国博览会,获得一等奖。但由于当时西方人士对旧中国的偏见和歧视,发的奖牌却是铜质材料的奖牌。对此,中国代表团提出严正抗议,后来组委会以铜牌镀金重发该奖了结此事。因此,当年所获奖牌虽是铜牌镀金,但金奖荣誉确是不容置疑的事实。获金奖后,“茅台酒”与英国“苏格兰威士忌”及法国“柯涅克白兰地”并列为世界三大名酒,这也是不争的事实!正因为“茅台酒”当时被评为世界酱香酒之冠,否则根本不可能跻身世界三大名酒之列。
二、1952年才成立的茅台酒厂对1915年巴拿马获奖的内幕和具体细节的确说不清楚,因此一直未敢明确回应。1952年以前说不清楚的历史问题,“茅台始祖-百年王茅”完全可以说清楚,待中国法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待时机成熟,贵州王茅将会有一个震惊全国的真相报道(包括1952年公私合营成立国营茅台酒厂的内幕和细节报道)。
三、“王茅”大事件:
1879年,王茅创始人王荣霄创建“荣太和(王茅)烧坊”于贵州茅台镇。
1915年,“王茅”与“华茅”统称“茅台酒”参展“巴拿马万国博览会”,荣获金奖,从此“茅台酒”一举成名。
1918年,贵州省省长刘显世亲自断案由贵州省长公署发出的《裁决书》:“王茅”与“华茅”共享巴拿马金奖荣誉。
1952年,“王茅”成为组建贵州茅台酒厂的三大烧坊之一。
1997年,茅台国酒文化城为“王茅”第四代传人王秉乾塑像,以纪念这位“茅台酒”创始人。
2020年,国家商标总局最终裁定:驳回贵州茅台酒厂申诉,“荣太和(王茅)”商标及相关知识产权属于其嫡传后人所有。(详见:国家商标总局《商评字(2020)第21875号》)
2020年,与中国免税品(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进驻中国免税店。这是继国酒茅台之后,第二家进入中国免税店的中国高端酱香白酒。此举标志着:“王茅”以“中国酱香白酒代表”的身份展示在世界酒业的舞台上。(《贵州日报》2020年8月23日头版)
2020年,“茅台始祖-百年王茅”以其悠长的历史及曲折辉煌的发展历程,被《世界遗产》杂志所收录,开创了世界酱香白酒之先河。
2020年,“王茅(荣太和王氏家)”顺利通过上海国际酒业交易中心上市发审,成为中国首个通过证券化发审的酱酒产品,拉开了酱香型白酒走向证券化的序幕。(《中证网》《上海商报》《新华网》2020年03月27日)
2020年,贵州王茅酒业被清华大学指定为学生实践实习基地,成为茅台镇首个“清华大学学生实践实习基地”。
四、关于“王茅”金奖荣誉的知识产权归属权问题,贵州王茅集团董事长动情的说:“虽然王茅酒业及下属企业与贵州茅台酒厂的知识产权“争议”在2020年8月17日的国家工商总局《裁定书》中已经获胜,但依然感叹《物权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需加速完善与执行!如果有一天,王茅酒业在‘品牌及1915年巴拿马奖牌归属权’等知识产权问题上,能够依照客观历史事实和法律依据,与贵州茅台酒厂彻底划分清楚,也许那一天会成为中国法制建设成功与完善的重要标志!……这符合新一届政府‘法制中国’的正确理念,我们期待那一天!……”
1918年(民国七年)贵州省省长刘显世签发的关于巴拿马金奖归属权问题的《裁决书》:“王茅”与“华茅”共享殊荣。
国家商标总局2020年商标争议《裁定书》最终裁定:驳回贵州茅台酒厂的申诉,“荣太和(王茅)”商标及相关知识产权属于其嫡传后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