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公安第一大冤案
发布时间:2021年4月21日责任编辑:林小芳来源:南方都市报
布鲁原名陈泊,1909年出生于海南岛一个渔民之家。1926加入中国共产党。1927年参加琼海工农红军,在攻打博鳌失败后,被迫流亡海外。在印尼开中餐馆的三舅,收留了陈泊,还供他就读华侨中学。1930年,陈泊任马来亚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化名“布鲁”——这是马来语“螺丝钉”的译音。1936年和一批被驱逐回国的同志乘船经香港回到祖国大陆,陈泊随后被全国总工会调到了延安。1942年陈泊一手破获的国民党军统“汉中训练班”大案在边区引起轰动,总共有60多个潜伏特务落网。情况上报到中共中央,毛泽东感到十分振奋,赞赏道:“这个布鲁真是我们延安的福尔摩斯!”又说:“可惜我们只有一个布鲁,再来10个布鲁就好了。要用布鲁这样的人保卫延安!”不久,陈泊就被任命为延安边区政府保卫处处长。解放初期,陈泊在广东担任省公安厅长兼广州市公安局长。1951年,刚40出头年富力强的陈泊,被突然涌起的一股政治漩流卷入万劫不复的深渊。在时任公安部长的罗瑞卿领导下,办案部门以陈泊“丧失革命立场,包庇反革命、特务”的罪名,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然而,10年监狱生活过去之后,又被押送到湖北沙洋劳改农场监督劳动。自1961年起,这位谍报战线身手非凡、曾有延安的“福尔摩斯”之誉的杰出斗士,在劳改农场又苦熬了11年。1972年2月25日,陈泊终因疾病的折磨,在农场医院含冤去世,终年63岁。铮铮铁骨、刚直不阿,最终惨死在劳改农场,可谓千古奇冤。所幸,折腾了整整三十年,使一千多人无端受到牵连的“两陈冤案”,终于被彻底翻转过来。1982年5月,陈泊及原副局长陈坤的冤案才得到了平反。公安部长赵苍壁在大会上致悼词,指出:“陈泊同志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革命事业。特别在延安九年,对保卫延安、保卫党中央、保卫毛主席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广州解放前夕,他在华南分局和广州市委领导下,迅速恢复了广州的治安。他爱憎分明,对敌狠,对己和。为中国革命贡献了一生。但在全国解放初期,对陈泊同志曾作过错误处理。现经复查,已予平反,恢复名誉。”冤案内幕1949年9月,人民解放军四野、二野大军进逼两广,叶剑英受命出任中共华南分局书记兼广东省委书记。他带领一批干部来到江西赣州,与中共香港分局书记方方、副书记尹林平等人会合,组成中共华南分局,其工作重心是准备接管尚在国民党手中的华南都市广州。对于广东的社会治安和打击匪盗特务,叶剑英是有所考虑的。他在延安时期就知道陈泊的情况,很想到广东后任用这位红色“福尔摩斯”。于是,便几次致电陈正人,请江西省委“割爱”,让陈泊调到广东,担任广州市的公安局长。陈正人拗不过叶剑英的要求,只得同意放人。10月中旬,陈泊离开江西南昌,来到中国南部最大的都市广州,他的职务是华南分局社会部长兼广东省公安厅长,广州市委常委兼市公安局长。这位豪气冲天的红色“福尔摩斯”,打算在南国的都市竭尽自己的忠智大干一场,但万万没有想到,这里竟成了他蒙难道冤、悲惨屈死的地方!广州是人民解放军攻占的大陆最后一座重要城市,一败涂地的国民党除了布置大量的特务潜伏下来,还网罗了港、澳当局清出的一批盗匪歹徒及流散的警宪人员,把一座阳光初洒的花城搅得乌烟瘴气,令平民百姓惊恐不安。当时广州市公安局还有3名副局长,孙乐宜、朱明是南下干部、20年代的老党员,陈坤是广东地方干部,原为中共在香港的情报系统负责人。11月上旬,即陈泊等人随叶剑英进入广州10余天,叶剑英找广州市副市长朱光和陈伯商谈广州的治安问题。这段期间,潜伏下来的盗匪特务与黑社会恶势力相勾结,乘我革命秩序尚未建立起来的混乱之际,到处兴风作浪,杀人抢劫,活动十分猖獗,每日发生的抢劫案达100多起。叶剑英讲道:如果我们不能迅速地打击敌人的嚣张气焰,制止抢劫案,使社会治安得到根本好转,于国内国际的政治影响非常不利,市公安局必须以此为工作重心,打开斗争的局面。刚刚接管过来的广州,人民政府处于初创阶段,市公安局尤其需要大量警力,干部严重缺乏,而南下干部不懂广州方言,情况不熟,于是同为广东人的陈泊与陈坤肩负的责任更重。陈泊主持召开了两天的局党委会议,对工作作了认真研究,成立3个武装便衣队,每个队员配备以短枪。为尽快侦破敌特组织,便衣队利用一些反正过来的敌特分子以及三教九流人物多方侦查线索,捕捉匪特。陈泊从市局派出两名广东籍的科长担任便衣队正副队长。便衣队卓有成效的工作,使得全市的抢劫案迅速下降。此外,市公安局从地方和部队调进大批人员,还从原国民党警察局挑选数百警员充实公安队伍。在各方面人员基本具备的情形下,按照局党委制定的工作方案,紧张有序地铺开各项工作,只用半年左右的时间,全市的公安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破获各种匪特制造的抢劫、放火、杀人案件320多起。抓捕人犯1500多人,缴获敌特的电台13部,各类长短武器逾千支;挫败了国民党特务妄图爆炸广州市军管会办公大楼的阴谋,抓获特务11人,包括台湾所派遣的军统上校组长,并使特务电台的报务员为我所用;配合地下党策反了白崇禧部所辖的“桂山号”军舰,舰上400余官兵全部起义投诚,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通过内线关系从澳门特务站站长郑某家,取得一批军统机要文件,其中有广州潜伏特务的花名册和地址、台湾发来的电报指示与“潜伏工作月报”。据此将国民党军统、中统及国防部二厅的三大特务系统设在广州的地下组织,一举扫击殆尽;与地下党组织联手调动金融界的关系,将蒋介石特批给“副总统”李宗仁赴美的3万元美金截获,为广东获取了一笔“意外之财”。中共华南局、广东省委对市公安局的工作大为满意。叶剑英在写给公安部领导的一封信中,特别提到:“广州市的潜伏敌特力量迅速得到肃清,社会治安的根本平定,与陈泊同志的领导努力是分不开的。”谁也不曾料想到,40岁出头、正是年富力强的陈泊,干得正得心应手的时候,却突然遭到灭顶之灾!1951年1月24日夜晚9时,正在家里办公的陈泊,被省公安厅人事处长派车接到华南分局的一个小会议室,由从北京赶来的公安部部长宣布逮捕,与他同时被捕的还有副局长陈坤。3天之后,陈泊与妻子吕璜及两个孩子,陈坤与妻子高华及3个小孩,被押送到广州火车站,由一个班的战士武装押解北京。两个昼夜到达北京后,两家人被直接押到公安部软禁起来。继陈泊、陈坤被押往北京后,一场空前规模的大逮捕铺开了,短短的十几天之内,广州市公安局中有300多人被抓,而在广东省公安厅被抓的人数超过了700人。短时间在一个省的公安系统内,进行如此大范围的抓捕行动,令人万分震惊。以两陈被捕为标志的这一事件,成为建国后公安系统第一大案件。长期折磨凄然而逝两陈被押解北京后不久,中共华南分局在广州召开分局、省、市三级干部会议,由公安部部长作了“关于陈泊、陈坤所犯严重错误”的报告。报告中指控两陈系“暗藏的英国特务”、“中统特务集团的黑后台”。这让会场上所有人震骇不已,目瞪口呆,心惊肉跳。一年来曾被上级称赞为在广州公安战线做出卓越贡献的陈泊、陈坤,竟然是坏人!尽管不少人心存疑惑,但话自公安部长口出,又能有什么异议?随后,根据上级的布置,广州全市公安战线掀起了“大揭发,大批判”的高潮,要求所有的干警“站稳立场成清界限”,人人揭发,个个表态。而在省公安厅内部,加紧了对上千名与“两陈案“相关人员的审理,一些被认为与两陈有直接关系的重要“犯人”,遭到不分昼夜地轮番审讯。这个任务犹如铁板一样:一定要挖出隐藏在广州市公安局内部的“中统特务集团”。建国初期的公安战线,干部大多是农家子弟或解放军军人,缺少文化,没有经验,更谈不上有法律意识,有的只是对阶级敌人的仇恨,保卫革命政权的热情和战斗精神。几乎所有人都只会按照战争年代对敌斗争的逻辑思维,以军令如山倒的精神状态去处理问题。既然上级揪出了陈泊这个“英国特务”、“中统特务集团后台”,肯定是不会错的。看到犯人拒不交代,审讯人员心头愤怒,就拿出对付敌人的手段以刑逼供,迫使这些“犯人”交代罪行,对两陈作出指证。在这些“犯人”中,有两人尤为要紧——梁侠、程长清。他们多次受到车轮战式的审讯,被打得遍体鳞伤,死去活来,梁侠的一条腿都被打断了。这个曾在香港我方情报机构担任秘密特情的广东汉子,终于熬不过酷刑,含泪画押承认自己是“中统特务”,是受国民党指派打入广州市公安局的“特务头目”。程长清及另外一些人的情形也与梁侠大致相似。就这样,省公安厅两个多月下来“累累战果”,打出了一个“中统特务集团”,上报到公安部。1951年8月,根据公安部的指示,广东省公安厅从700多名人犯中挑出224名为陈泊、陈坤任用过的情报人员,包括历史复杂、有过劣迹的“要犯”,作为“中统特务集团成员”,集体解押北京,由公安部直接审理。人证俱在,确凿无疑,一个隐藏在公安战线的庞大而骇人听闻的“中统特务集团”宣告破获。1951年4月底的一天深夜,被软禁在北京的陈泊与陈坤,尚在睡梦之中,突有一个班的荷枪实弹的军人闯入,将他们戴上手铐押走,投入了公安部的监狱。轰动一时的“两陈案”从1951年1月24日起,一拖就是两年多,迟迟不能结案。两年之后,加在两陈头上的“英国特务”、“中统特务集团后台”的罪名不见了,变换成“大量起用未经改造的敌特警员,严重违反党的公安纪律”。1953年5月,北京市军管会军法处,以陈泊“丧失革命立场,包庇反革命、特务”的罪名,判处有期徒刑10年。对已在1952年10月,因精神折磨加上病后得不到医治而含冤去世的陈坤,也以“包庇反革命、特务”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突如其来的巨大的政治厄运,使得陈泊痛苦得几乎疯了。他不知道多少次在监狱中挥动着被镣铐锁住的双手,发出“何罪之有”“冤枉啊”的呐喊,不知道多少次向审讯人员万分激动地诉说自己的冤屈,他的嗓子嘶哑了,牙关咬得出血。然而,他的申辩和表白始终无人理睬。1961年,在冤狱大墙阴影下苦熬了10年的陈泊,被释放出狱。他来到妻子吕璜工作的全国妇联,一打听,吕璜去山东出差,一周后才能回家。经门卫指点,他匆匆来到红旗中学找到儿子陈修力,父子俩紧紧地抱在一起。然而,命运的神光只出现了短暂的瞬间。仅仅两天之后,一大早,刚回到家的陈泊尚未起床,几名武装公安破门而入,收缴了陈泊的释放证,然后不容分说将他带上警车,直接押送到北京站开往武汉的火车上。任陈泊一路上愤怒至极地吼叫,公安毫无表情,不予理睬。陈泊真是悲愤欲绝,痛感多舛的命运竟没能让他看到与自己血肉相连、患难与共的妻子!到武汉后,湖北省公安厅已有警车在站台等候,水米未沾牙的陈泊被押往数百里外的荆门沙洋劳改农场……陈泊的政治罹难,不可避免地累及到了吕璜。从1951年7月起,已经调入全国妇联的吕璜,就在党内定为“控制使用”。虽说陈泊关押在北京,但不知囚于何处,夫妻二人近在咫尺,不能相见。半年过去,在吕璜一再向公安部有关部门据理力争后,直到陈坤死后,她才被允许探监。每一次探望,吕璜都是强忍愤悲,竭力做出轻松的样子,只讲好的情况,鼓励丈夫好好地活下去。吕璜怀着利箭穿心般的痛苦,就陈泊的无端蒙冤,向上级提出申诉。不久,在全国妇联秘书长曾宪植大姐的热心帮助下,她将一份7000字的申诉材料,递交到了邓颖超手上。两天后,邓颖超把吕璜请到中南海西花厅,亲自给她倒茶,两人亲切交谈。邓颖超同情地说:“你的材料我已看了,怎么会搞成这么严重?”吕璜泪水盈眶,强忍悲愤扼要地补充了陈泊的相关情况。邓颖超听得认真仔细,末了点着头说:“这个案件看来很有情况,我要向恩来同志反映,请他过问一下。”吕璜怀着无比的感激与巨大期望,与邓颖超握手洒泪而别。邓颖超果非虚言,不久,她将陈泊、陈坤蒙冤的情况向周恩来讲了,周恩来心情有些沉重地表示:适当的时候过问这件事。周恩来的确过问了两陈的案件,不但从公安部调阅了相关的案件材料,还在电话中与公安部长罗瑞卿作了交谈。然而,让人始料不及的是,周恩来的关注过问根本无济于事。那位公安部长罗瑞卿放下电话后大为震怒,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受到严厉指斥,再也不准吕璜探监了。从此,吕璜再也不知道丈夫在狱中苦挨时日的情况。远在湖北荆门沙洋劳改农场的陈泊,与其他偷盗、强奸、抢劫等刑事犯罪分子,在繁重的劳动和低劣生活条件中苦度时日,受尽折磨。他曾得到了正直善良的农场砖瓦厂厂长黄志凯的关照,但黄不久就被人告发到军管会,结果是直接连累了这个极具正义感的工农干部。陈泊又被秘密押送到另一个远离公路的劳改分场,吃住、劳动与其他劳改犯人一样。此时陈泊已近花甲。1972年2月,一身是病的陈泊,在昏迷不醒的情况下凄然长逝,时年63岁。一个昔日英姿勃发、豪气冲天,为革命披肝沥胆竭尽智慧的谍报高手、闻名延安的“红色福尔摩斯”,就这样含冤撒手人寰。陈泊16岁起投身革命,在其后47年的人生当中,竟然在敌人和自己人的监狱里度过了24个春秋。陈泊去世之时,吕璜正在“五七”干校牛鬼蛇神的队伍里受劳动和思想改造的煎熬。解开冤情内幕陈泊蒙冤的深层缘由,并不是很复杂,但有着许多说不清、道不明的环环相扣的因素,主要的原因还是由于在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因极左思想的影响,陈泊被人的诬告,而上级领导又轻信了这几人的谗言,以战争年代说一不二、军令如山的军事化作风处理此案,终使陈泊冤沉苦海,抱恨辞世。抗战期间,陈泊从新加坡辗转广东、上海来到延安后,侦破过几个大的案件,知名度非常之高,被毛泽东誉为“延安的福尔摩斯”。但“阶级警惕性”一向很高的中央社会部部长康生,却无端地怀疑陈泊的伤臂是“王佐断臂”,并下令撤了陈泊的延安边区保卫处保卫部长一职。由于陈的“断手之因”无法查清,此事不了了之。康生的怀疑,在陈泊蒙冤这件事情中,是否起过什么作用,因至今尚无实据,不可妄说。然而,因为工作上的分歧产生个人矛盾,致使关系恶化,以整倒对方而后快的情形是有的。陈泊在东北任松江省省委常委、社会部长兼哈尔滨市公安局副局长的期间,就因为侦查方针等问题上,与东北局社会部主要负责人发生过争执。这本来属于业务范围内的不同意见,应当允许民主讨论。但当时的干部多是行伍出身,炮筒子脾气,争论起来唇枪舌剑,脸红脖子粗,同时以服从上级命令为天职,于是发生一边倒的倾向。陈泊被扣上了十几顶政治帽子,什么“狭隘经验论”、“单纯技术观点”、“神秘主义”等。性情正直而傲然的陈泊认为自己有理,没有屈就,反而针锋相对予以反驳,这就为他日后的蒙冤种下了祸根。当时与陈泊发生争执的人在建国后成为公安部负责人之一,有关陈泊的流言蜚语就是从那儿传出来的。另一个致使陈泊蒙冤的是谭某某。这位历经二万五千里长征的老红军,在延安曾与陈泊同事于保安处,由于工作上意见分歧,发生过多次争吵,关系不甚融洽。陈泊在广东担任省公安厅长兼广州市公安局长3个多月后,公安部忽然调谭某来到广东,接替陈泊的职务,陈泊降为第一副厅长、第一副局长。当时华南分局以至陈泊本人都认为这是中央为加强广东治安工作而采取的措施,谁都没有在意。谭某到任后不久,在向市公安局干部讲话中,对市公安工作予以全盘否定,指责陈泊等人依靠三教九教、阶级异己分子、乌龟王八蛋来侦查破案,是混淆阶级界限,敌我不分,是路线错误。谭还抓住市公安局下属部门在工作中出现的一些失误大做文章,夸大上纲。1951年1月24日,公安部长亲抵广州宣布拘禁两陈的那天晚上,是谭某当着公安部长和叶剑英的面,用手指着陈泊进行揭发,内容是陈泊、陈坤“如何背着党相信敌特,包庇、重用敌特”,“重用中统特务梁侠,私自给予秘密的外勤处长职务,在梁的领导下,已发展特务二三百名,操纵了市公安局,使人民的专政机关变了质”等等。由于谭某的“揭发”,使得叶剑英大为震惊,无话可说。后来的事实证明,谭某所对陈泊、陈坤的“揭发”,均是毫无根据的诬陷,他主持的对梁侠、程长清等被捕人员刑讯,使他们被屈打成招,打出了一个子虚乌有的“中统特务集团”。一年后由公安部审理的224名“梁快中统特务集团”成员,最后的结论是没有一个人是特务,根本不存在这么回事,纯粹是谭某搞逼供信打出来的。还有一个与两陈蒙冤案有关的人物,则是当时公安部主要领导罗瑞卿。这位满脑子是敌情的主要领导,听信个别人的谗言,作出了错误的判断,而且就是错了也要错到底!尽管他后来心中亦明白,陈泊的冤案是公安部某些人一手制造的,但如果宣告陈泊、陈坤无罪释放,那就意味着一是向党中央、毛主席承认自己搞错了,否定这个案子就是否定了自己;二是放出陈泊无异于放虎归山,生性刚强的陈泊必然会“大闹天宫”,一旦中央决定复查,事情就会真相大白,到头来可就影响太大了!1956年9月16日,在中共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罗瑞卿作了题为《我国肃反斗争的主要情况和若干经验》的发言,讲道:“前上海市公安局局长扬帆、前广州市公安局局长布鲁(陈泊),滥用职权,包庇特务,背着党和人民所进行的许多犯罪活动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更大的损失……”同年第20号《新华半月刊》全文转载了这个发言,公布全国。自此彻底封住了关于“两陈案”的不同意见,给这一案件钉了铁钉。1959年8月庐山会议后,这位已离开公安系统的领导(罗瑞卿),看到了陈泊从监狱里扔出来、被街道清洁工检到上交的申诉材料,登时大为恼火,将这份材料批转到公安部,明确地批示处理。于是,事情被层层追究下去,一直追究到当天值班的看守员。这个受了处罚的看守,提着皮带将陈泊从牢房拖出,狠狠地毒打一顿后,骂着说:“你贼心不死,总想翻案,给老子惹麻烦。你左手残了,右手还不老实,好哇!”骂完一手将陈泊死死按在地上,一手将陈的右手臂向后扳,只听得“卡嚓”一声,陈泊的手臂完全脱臼了,他大叫一声,昏死过去……陈泊、陈坤都是叶剑英点名到广州市接管公安局工作的,又对两陈的工作政绩非常满意,两陈案一出,叶剑英大为不解。他对公安部主要领导说:“陈泊的历史我是了解的,他在南洋的时候,革命立场就非常坚定,以后到了延安,一直表现很好,屡立奇功,是个难得的公安领导干部,怎么会是英国特务、反革命呢?”罗瑞卿的回答是:“你只了解陈泊回国后的那段历史,却不能了解他在南洋被捕后的这一段。”叶剑英说:“他为了处死叛徒,在搞炸药时把手都炸掉了,这能不说明问题?”得到的回答却是:“你怎么能证明这不是‘王佐断臂’的苦肉计?”叶剑英深为陈泊感到不平,然而发火也许对陈泊更为不利,他以解释的语气说道:“过去,在公安战线,利用社会的三教九流,包括反用敌方人员为我服务,这是常用的办法呀。起用那些旧警员,是经过省委批准的,不能把账算到陈泊的头上。”回答是:“那是你的想法,我们认为不完全是这样。”叶剑英无言以对了,只好从长计议,但此后他非但对“两陈案”爱莫能助,自己也被卷入突如其来的政治风波中。其实“两陈案”,是广东政治大地震的先期征兆。冤案的深层原因1951年11月,中央突然批评广东的土改进度太慢,“就像乌龟爬行”。1952年6月12日,中央专门召开会议讨论广东问题。会议指责华南分局第三书记、省政府第一副主席、省土改委员会主任方方,犯了两条重大错误:一是土改右倾,二是地方主义。曾经受中央派遣来到广东调查情况的薄一波,后来在回忆中写道:“听到有人反映华南分局一些领导同志在使用干部的问题上,存在地方主义倾向,甚至认为叶剑英是带头搞地方主义的。对于这件事,剑英同志虽然当时也和我谈起过,但他不愿多讲,我觉得其中似有难言之处,故未便深问。他要向中央报告一下,希望中央再派人调查,把事实弄清楚。”中央对广东工作的批评,引起极大的冲击。1952年6月,华南分局召开扩大会议,展开对方方的严厉批判,矛头直指三大问题:“广东党的组织存在严重的不纯现象”、“混入了大批坏人”、“敌我问题还没有得到应有的解决”。已经被捕入狱的陈泊、陈坤也被当做重要实例。会议批在方方身上,锋矛却另有所指。会上,叶剑英主动承担了责任,沉重地说道:“主帅无能,累及三军。”“分局领导在方针路线上有严重错误,应我负责,责无旁贷。”方方也被迫作了违心的检讨。这次大会之后,方方被降职,叶剑英也因“身体关系”到北京“养病”。后来,叶剑英气愤地说,广东的土改本来是按中央、中南局布置进行的,毛主席的严厉批评,那是“有人不顾事实告了我的御状”!从这以后,广东的土改愈搞愈左,造成严重后果。与此同时,又掀起了批判冯白驹、古大存等广东省领导人“搞地方主义”的政治运动。最后结果是方方被调走,冯白驹受到处分后调离广东,古大存被撤去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省长职务。两次“反地方主义”的斗争还扩大到广东各地区、市,许多主要领导人相继受到批判、撤职,受到各种处分的干部上万人。仅第二次就处分副省级和厅、局级干部90余人。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就可以理解陈泊、陈坤无端蒙冤,为什么无法得到中共华南分局、叶剑英以及广东省委的强有力保护,又为什么迟迟不能为这桩冤案甄别平反。原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谭政文夫人姜鹏谈《红色福尔摩斯》的失实及“二陈事件”前几年友人借我一本《红色福尔摩斯》,作者叫蒋巍,是上海学林出版社2003年8月出版的。看后觉得,一方面,作者能满怀激情地为公安保卫工作者、尤其是为一位曾受过错误处理的老同志作传,是难能可贵的;另方面,该书又存在许多不实之处。其中写到传主陈泊同志在广东的工作,我有所了解。当时,我爱人谭政文是华南分局常委、社会部长、广东省公安厅长、广州市(直辖市)公安局长兼广州警备区政委。陈泊是广东省公安厅第一副厅长兼广州市公安局第一副局长。还有一个同志叫陈坤,也是广州市公安局的副局长。陈泊是政文在厅、局两级公安部门的主要助手。而且,他同政文在延安保安处就一起共过事,可说是政文的老下级、老战友。陈泊同他爱人吕璜,还是我和政文婚姻的半个“红娘”。我、吕璜及吕璜的好友邓小平夫人卓琳,都是保安处第一期特训班的同学,同为政文和陈泊的“女弟子”。按常理,这样的历史关系和个人关系,陈泊与政文之间的工作配合应当很顺、很好。然而,事实却相反。陈泊在省厅挂虚名,只参与市局的工作;在市局,同陈坤二人又只管侦查工作,其余治安、刑侦、内保等公安业务,全部推给孙乐宜副局长等同志。工作中,极少请示汇报,重大问题甚至不同政文商量。在特情逆用、敌台逆用等这些涉及隐蔽斗争、秘密战线许多政策性、纪律性和技巧性极强的专业工作上,二陈又有自己另一套想法和做法。而二陈在工作中敌我不分的错误具有明显的右的性质,政文坚决反对他们那一套;同时,又很难协调、节制他们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另搞一套的错误做法。事后才知道,陈泊在东北工作时,便同东北局社会部的汪金祥、陈龙等领导同志有过此类争执和矛盾,后来闹得很不愉快,只是没有在广州这么尖锐和激烈。政文肩负着镇守南大门、开辟公安和情报工作前哨阵地的特殊使命,在无形战线指挥着特殊的战斗,作战指挥部内部出现了这么严重的问题,其对大局的影响可想而知,政文的不安和焦虑亦可想而知。他是个极守纪律的人,我过去作为他的学生,后来作为他的下级和妻子,他也一贯要求我同样严守纪律。所以,鉴于涉及工作的特殊性和机密性,对于二陈的问题,对于他们工作中深层次的分歧、争论和斗争,我无从知晓。只有一次,一个星期日因随政文到陈泊家,我去看望吕璜,偶然碰上干部来向他们二人报告情况,才得知:陈泊、陈坤信用有敌特嫌疑的两面人物,并收罗一批地痞流氓和“利用人员”,擅自组建市局便衣“公安工作队”,竟然背着政文向他们发了枪,甚至特授了“搜捕权”、“审讯权”。在全国向敌特分子收缴枪械的情况下,“广州公安”却把“利用人员”“组织”起来发枪,这在全国是绝无仅有、独一无二的。这些坏分子持枪恃权,竟然打着“公安”的旗号抢劫、绑架、贩毒、强奸,无恶不作。最终发展到同我们的纠察队正面冲突,开枪打死一名排长。二陈对此的解释是化大为小,轻描淡写,或推脱说自己“不了解情况”,或示意处理问题的干部,说是“误会”、“误杀”。正如有的干部讲,我们是“以毒攻毒”,二陈是“养毒攻己”。这类累积成害的严重问题,逐渐反映到中央。正如“二陈案”复查小组的同志讲:二陈“曾经有意识地利用了一些线人,这些人员构成相当复杂,其中有的恶习难改,在行为上歪斜扭曲,黑道白道,互相倾轧,甚至给工作造成被动,产生了不良影响。这在当时刚刚离开战场,对敌人那根弦绷得紧紧的年代,造成一些同志的怪异惊诧,戒怀生疑,作为问题辗转报到中央,引起关注。”“二陈事件”立案后,从始至终便由中央公安部承办,公安部长罗瑞卿同志主持。当时定案是刘少奇同志亲批,并报毛主席核准的。因“严重丧失革命立场、严重违法乱纪、包庇反革命”等公安工作中的严重过错,1953年判陈泊十年徒刑;陈坤虽刑前已病死狱中,仍判八年徒刑。宣判后经申诉,周恩来总理亦亲自调阅了案卷;“文革”中主持此案的罗瑞卿同志虽被“打倒”,经造反派多方“活动”,二陈仍未能翻案。陈泊刑满,曾于1961年释放,但几天后又押回湖北沙洋劳改农场,直至1972年去世。1977年罗瑞卿同志复出主持中央军委常务之后,一些涉及“二陈案”文章的矛头便从罗部长身上移开,转向了政文。甚至指责政文奉中央之命离京南下,到广州赴任,是挤占了陈泊广州市公安局正局长的位置。以这种极端个人主义和权位算计的逻辑妄评中央对高级干部的调任及工作部署,其荒谬已到了滑稽的程度。政文在北京是任第一届市委常委兼北京市公安局第一任局长,他离任后,由罗部长亲自兼第二任局长。可知政文原来的职位不可谓不重要。如为当官,他何苦离开首都,远离中央到方言都不通的广东来“抢官”?1978年,罗瑞卿同志病逝。1978年底公安部成立“二陈案”复查小组。1980年底二陈问题“一风吹”,“宣告无罪”;长年受牵连的家属、子女得以正常安排。1981年公安部为陈泊、陈坤二同志补开了追悼会。可见,“二陈事件”确实不那么简单。按照历史真实讲,二陈虽然平反,即使办案中确有定性过重、牵连过广等扩大化倾向,但不等于他们当初在工作中没有错误。连公安部的复查结论也没有回避当年他们工作上的问题。参与复查小组的同志在纪念陈泊的文章中明确写明:在翻阅公安部有关“二陈案”的全部档案后证明,“档案中没有看到任何个人的恶意陷害材料,谈到具体事情的也多是工作中的问题”。当然,敌我问题与工作问题是性质不同的两类矛盾,应当严格区分罪与错、罪与非罪的界限。这才是客观的、实事求是的态度。然而蒋巍所写的《红色福尔摩斯》一书,对“二陈事件”的描写多有与事实不符之处,犯了前面所述某些传记文学的几种通病。首先,作者没有对有关人员、包括办案、审案及广东老公安那些知情人员进行广泛的调查、采访,所以所得资料和信息就难免有限、片面。书中许多失实大约都同此有关。比如,政文到任前,陈泊任广州市公安局长的时间是一个月,不是书中所写的“三个月”。那时,广东省还没有设立省委,也未设社会部,因此,陈泊从未担任过书中所述的“广东省社会部长”的职务,也没有任过广东省公安厅长。政文到任后,陈泊更从未如书中所述担任过华南分局社会部副部长职务。书中对涉案由专列押送北京的“要犯”,记述亦前后矛盾。二十一页说从七百人犯中挑出了二百二十四名“要犯”,二百零四页又说从二百四十多人犯中挑出了一百二十四名“要犯”,这个重要情节的数字,前后差了一百人之多。包括书中写到延安整风内容时,说吴德同志是西北公学托儿所长,也不对。吴德同志那时在西公虽未任具体职务,但作为主要负责人之一,同李士英、凌云二同志负责审干的甄别工作。而那时西公的托儿所长,是周子健同志的夫人王平。诸如此类明显的硬伤,使人对该书的真实性和严肃性不得不打折扣。其次,在没有本人访谈、回忆录、日记、文件等实证的情况下,作者对已故的叶剑英、罗瑞卿等领导同志的内心活动、心理、想法和“感觉”,作了大量的描写。这样强加于逝者,显然是不严肃、不客观、不真实的,也是对逝者的不敬。最关键的,是书中对一些重要情节的编造严重违反事实。书中写道,1951年1月24日深夜在华南分局开会,在叶帅和罗瑞卿部长主持下,由谭政文面对陈泊、陈坤二人进行了两个小时的“揭发批判”,然后由罗部长下令逮捕。按照该书对陈泊的评价及对二陈的角色定位,二陈是著名的侦查专家、审讯专家,反之,他们也应该是反侦查、反审讯的高手。莫道是无中生有的栽赃诬陷,就是稍有似是而非的缝隙,他们也应善于、更勇于据理力争。何况书中还让根本不在场的叶帅主动问道:“陈泊、陈坤你们还有什么话要说?”然而,该书描写的现场,却是“陈泊听得心惊肉跳,大汗淋漓,陈坤更是吓得瘫痪在沙发里,浑身发抖,早已不知谭政文说些什么了。”又说,陈坤用袖口抹着满脸的汗,瘫在沙发里,说不出话来;陈泊被“狂轰滥炸”炸得晕头转向,乱了方寸,不知从何说起。书中对二陈过度失态的描写,令人十分费解。其实,1951年元旦过后罗部长即带工作组来到了广州,在进一步了解、核实情况,中央已决定批捕二陈之后,才设局进行诱捕的。据当时在场的知情同志回忆,那是1951年春节的大年初一夜,即2月6日,比该书所写时间相差十三天(对这个重要时间节点的记述双方为何出现这么大的差别,也颇难解),以政文的名义在东山农林上路罗部长的下榻处设宴——不是在华南分局开会——请广州市公安局的所有副局长:陈泊、孙乐宜、陈坤、朱明以及华南分局社会部副部长田星云“节日聚餐”。作陪的还有叶帅的警卫秘书马甫同志等。大家落座后,罗部长站起来说:“今天过节,大家一起吃顿饭。不过,陈泊、陈坤你们要把枪拿出来。”二陈还没缓过神来,预先埋伏的公安战士就随声抢上前去下了二陈的手枪。然后罗部长只说了一句“把他们押下去!”没容任何人多插一句话,整个过程就结束了。随后,当晚由叶帅主持开会,罗部长参加,政文也到会,向华南分局第三书记方方等有关领导同志通报了情况。接着,连夜布置并执行了对其他主要涉案人员的后续措施。可见,《红色福尔摩斯》认为“二陈案”“没有任何证据、材料”,只有谭政文在捕二陈当晚的“口述揭发”;“二陈案”以及“梁侠案”是谭政文等人用逼供信手段制造的;包括对二陈被捕时间、地点、情节的演义,都是背离事实的杜撰。平反错案,纠正“左”的历史错误,是时代的进步,也是党的进步。但是,在纠偏的时候,也不能一种倾向掩盖另一种倾向,而造成新的伤害。应当指出的是,“文革”中曾有造反派到广东让几位反映过二陈问题的领导同志修改原始材料,在那样的超高压下,这个要求遭到了拒绝。还想说明一点,在处理二陈问题时,华南分局社会部的一位副部长(田星云?)对二陈问题看得很重,始终认为是敌我性质矛盾,断言陈泊等人是阶级异己分子。他不断到罗部长那里“汇报”。按他的观点,广州市公安局里还有许多“特务”,都要立即抓起来。政文坚持要拿证据说话,要拿材料说话,不能漫无边际地猜忌和凭空武断。因而同其他领导同志一道,坚决否决了这种错误主张。待政文同志离开广东后,这位副部长还曾站出来要反“谭政文的右倾”,遭到干部们强烈的抵制和一致的反对。政文在广东从1949年12月到1952年秋,不到两年时间,既要高度警惕地对敌斗争,又要不断排除内部干扰;既要反右,还要反“左”,不得不两面作战。因高度紧张,夜以继日,拼命工作,终于积劳成疾,把身体累垮了,不得不于1952年秋天离职外出治疗、休养。1953年5月,正式卸任,告别了他在华南、在广东、在广州的战斗岗位。人老了,不愿也没有精力同一些知情不足的作者和写手去打笔墨官司。去年国庆,吕璜同志送我一本《独特英雄》,是海南出版公司为纪念陈泊诞辰一百周年出的专集。而今年,亦是谭政文同志诞辰百年纪念。回顾这段历史,我想,未亡人有责任把所知的事实和真相告白于众,以正视听。这也算对故人、对历史的一个交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