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鞅变法的历史典故
商鞅,战国时期政治家、改革家、思想家,法家代表人物,卫国(今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梁庄镇)人,卫国国君的后裔,姬姓公孙氏,故又称卫鞅、公孙鞅。下面小编就来分享卫鞅变法的历史典故,希望读者喜欢。
卫鞅变法的历史典故
公元前359年(周显王10年,秦孝公3年),卫鞅起草了一个初步变法的法令,他把新法令一条一条地写出来,呈给秦孝公看。秦孝公完全同意,叫他去发布告,让全国的人都依着做去。卫鞅唯恐人家不信任,不遵守新法,就先做个准备来引起大家的注意。他在南门立了一根木头,出了个命令:“谁能把这根木头扛到北门去的,就赏他十两金子。”
一会儿工夫,南门口围上了一大堆人,交头接耳,议论纷纷。有的说:“这大概是一种玩意儿,成心跟咱们开玩笑。”有的说:“这根木头,我小儿子也扛得动,哪儿用得着十两金子?”大伙儿瞧瞧木头,又瞧瞧别人,都想瞧瞧谁有这傻劲去上当,卫鞅一听净是瞧热闹的,没有一个敢扛的。他一下子就加了五倍的赏,说:“谁能扛到北门去的,就赏他五十两金子。”这么一来,更没有人敢碰了。
大伙儿正在出神的时候,忽然人群里钻出一个人来。他是专门给人家取笑的,上了当也不知道生气,得了个“冤大头”的外号。大伙儿一见他愣头愣脑地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就去逗他,跟他说:“喂,大头!把这根木头扛到北门去,一会儿国君就赏给你五十两金子呐!”这个冤大头乐了乐,打量着那根木头有多沉,就说:“扛得动,扛得动!”他真把木头扛起来就走。大伙儿闪开一条道,好像小孩儿们看耍猴儿似地嘻嘻哈哈地跟着他,一直跟到北门。卫鞅叫人传话,对他说:“你听从朝廷的命令,真是个好人。”当时就赏给他五十两金子。瞧热闹的人一见他真得了赏,一个个都愣了。他们后悔刚才没扛,错过了机会。要是明儿个再有这事,傻蛋才不扛呐!这件新闻一传出去,一时全国都知道了。人民都说:“左庶长真是说到哪儿应到哪儿,他的命令就是命令。”
第二天,大伙儿要学冤大头的样儿,又跑到城门口去看木头。这回换了个新花样。木头没有了,张着一个挺大的告示。他们都不认得字,看了半天也不懂。有个小官念给他们听。念出来的东西也有听得懂的,也有听不懂的。可是他们知道“左庶长的命令就是命令”,都得服从。新的命令一共有下面几条:
(一)实行连坐法。每五家人家编为“一伍”,十家人家编为“一什”。一伍一什互相监视。一家有罪,其余九家应当告发。不告发的,十家连坐,受腰斩处分。告发的和杀敌人同样有功。私藏罪人的和罪人同样有罪。每个居民必须领取凭证。没有凭证的不能来往,不能住店。
(二)奖励建立军功。官职的大小和爵位的高低拿打仗立功为标准。杀一个敌人记一分功,升一级。功劳大的地位高,田宅、车马、奴婢、衣服,随地位的高低分等级使用、穿戴,没有军功的就是有钱也不得铺张。贵族的远近高低要看打仗的功劳而定。凡宗室没有军功的不得列入贵族名单。不论有道理没有道理,凡是为私事打架殴斗的按情节轻重分别受罚。
(三)奖励生产。凡人民努力于“本业”[耕种和纺织,是根本的事业,叫“本业”],多生产粮食和布帛的,免除官差。凡是为了经营“末业”[做买卖挣钱是末流的勾当,叫“末业”]和为了懒惰而贫穷的,连同他的妻子、儿女一概没入官府为奴婢。谁要是把灰土扔在道上的,就把他当作懒惰的农民处理。一家之中有两个成人的儿子就应当分家,各立门户,各交各的人头税。不愿分家的,每个成人加倍付税。
新法令公布之后,国内发生了极大的变化。首先,没有军功的贵族领主失去了特权,他们即使有钱,也不过算是富户。立军功的`有赏,最高的赏赐是封侯,但是封了侯也只能在自己的食邑内征收租税,不能直接管理食邑内的人民。这么一来,领主制度的秦国,从此以后变为地主制度的秦国了。这么巨大的改革不引起贵族领主的反抗才怪呐。大夫甘龙和杜挚代表了旧势力起来反对。卫鞅不愿意把他们赶尽杀绝,只把他们革了职,罚做平民。老百姓要是反对新法,除了连坐法以外,还有砍头、腰斩、抽筋、凿头顶、下油锅、车马分尸等等极其残酷的刑罚对付他们。这一来,可把人们都吓坏了,有的人在梦里还老发抖呐。
这么过了三年,老百姓开始觉得新办法倒是好。生产增加了,生活也有所改善。父子兄弟各立门户,免发一家人互相依赖,劳逸不均,做儿子和儿媳妇的可以不受大家庭的气,也是件好事情。分家以后,做父亲的要使用儿子的农具,得向他借,还得感激他的好意。做婆婆的没经过儿媳妇的允许就使用她的扫帚、簸箕,给儿媳妇责备了,她也不敢回嘴。家族制度下的父权和公婆的威风大大受到了限制。这些都不说,老百姓最满意的是增加生产可以免除官差这一条。大家宁可努力于耕种和纺织,多增加生产,谁也不愿意离开家庭、田园、妻子、儿女,被征发到远地去当差。将士们呐,因为提高了待遇,立了军功,就能升级,谁都愿意做个勇敢的战士。公无前354年(秦孝公8年),秦国趁着魏国正在攻打赵国的机会,发兵去打魏国。在元里[在陕西省澄城县西]打了个胜仗,而且占领了魏国的少梁[在陕西省韩城县南]。这是卫鞅变法以后第一个大胜仗。
接着在公元前352年(秦孝公10年),卫鞅由左庶长升为大良造。卫鞅趁着魏国跟别的中原诸侯打仗的机会,亲自率领着大军进攻魏国的西部,从魏国的河西一道打到河东,把魏国原来的都城安邑也打下来了。同时在北边又占领了魏国的固阳[在内蒙自治区包头、固阳一带地区]。逼得原来算是头等强国的魏国也不得不在公元前350年(秦孝公12年)跟秦国讲和。秦国为了要进一步变法,而且魏国还有力量,就在头一年,中原十二个诸侯还都向魏国朝见呐。因此,在东边不受魏国的威胁的条件下,秦国也愿意让些步。这么着,秦孝公和魏惠王[魏武侯击的儿子]在彤[tong二声,在现在陕西省华县]相会,订立了盟约。秦孝公把河西大部分的地方和安邑退还给魏国。魏惠王认为秦孝公心眼好,很是感激,也不再担心西边的侵犯了。
卫鞅变法的初步计划在生产上和军事上都得到了成功。就从跟魏国和好那一年起,实行更大规模的改革。最重要的有下列几项:
(一)开辟阡陌封疆。田间南北通车的道路叫“阡”,东西通车的道路叫“陌”。阡陌就是供兵车来往的田间的大路。战国时代,各国打仗都用步兵和骑兵,兵车是极少用的,因此,东方各国早已陆续开了阡陌。这会儿秦国除了田间必要的道儿以外,把宽阔的阡陌一概铲平,也种上庄稼。“封疆”是封建领主作为划分疆界和防守用的大片的土堆、荒地、树林、沟池等。现在把这些土地也开垦起来,作为耕种的土地。谁开垦的荒地,归谁所有。土地可以自由买卖。重新丈量土地,按照六尺为一步,二百四十步为一亩的标准计算亩数,按照亩数交纳地租。
(二)建立县的组织。除了领主贵族所占据的封邑以外,在没有建立县的地区,把市镇和乡村合并起来,组织成为大县。每县设置县令[相当于县长]和县令的助理县丞,主管全县的事。县令和县丞都由朝廷直接任命。这种由朝廷直接统治的地方组织一共建立了四十一个。
(三)迁都咸阳。为了便于向东发展,把国都从原来的雍城[在陕西省凤翔县]迁移到渭河北面的咸阳。
这一次新法令出来,当然也有人反对。秦国既然实行了霸道,自然得用严厉的手段。据说有一回,在一天之内就杀了七百多人,渭河的水都变红了。
第二次的大改革已经实行了四年了,没想到太子驷犯了法,他居然也批评起新法来了。这真叫卫鞅为难。他认为这是考验法治的紧要关头。他对秦孝公说:“国家的法令必须上下一律遵守。要是在上的人不遵守,底下的人对朝廷可就不信任了。太子犯法,他的师傅应当替他担当罪名。”秦孝公叫卫鞅瞧着办去。卫鞅就把太子的两个老师都治了罪:公子虔割了鼻子,公孙贾脸上刺了字。这一来,其余的大臣更不敢批评新法了。一般的老百姓,尤其是自己有生产能力的人,对于卫鞅的变法,有不少人是拥护的。他们最感兴趣的有两条:一条是谁开垦的荒地,归谁所有;一条是土地可以自由买卖。由于实行了这两条,有些农民也得到了一些小块土地,主要的是:新兴的商人地主成了新的土地所有者。他们取得了土地所有权,可以向农民征收实物,从农民的剩余劳动中榨取财富,但是对农民并没有统治权。这么一来,过去封建领主的公田制转化为税亩制。这种改变在当时大大鼓励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不到几年工夫,秦国人,每家都能自给自足,国家的粮食堆得满满的。别说没有土匪,连个小偷儿也找不出来。要是有人在半道上丢了什么,回去一找,准保还在那儿。秦国又把那些杂乱无章的尺寸、升斗、斤两,规定了一个标准,整个秦国都用统一的度、量、衡。
秦国土地广,人口不太多,邻近的三晋,土地少,人口密。卫鞅认为无论哪里的老百姓,要求最迫切的是田地和住宅。他就出了赏格,叫邻国的农民到秦国来种地,给他们田地和住宅,为了优待外来的人,只要他们一心一意耕种和纺织,完全免服兵役(其实秦国也不放心把兵器交给外来的人)。秦人必须服兵役,但是轮流应征,兵力还是有富裕。秦国变法之后,仅仅十几年工夫,就变成了挺富强的国家。周朝的天王[周显王]打发使者去慰劳秦孝公,封他为“方伯”[一方诸侯的首领]。中原诸侯倒也实事求是,人家既然富强了,不能再把人家当做戎族看待,就全都去朝贺。那些存心要做霸主的诸侯眼见秦国用了一个卫鞅,变了法就变成了强国,他们也学起秦国来了,都到各处去搜罗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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