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上幼儿园以后,为了配合幼儿园教育并训练她的动手能力,一些她这个年龄段的孩子自己可以也该做的小事情,比如:吃饭、穿衣服、收拾玩具等力所能及的活,我们都尽量让她自己动手,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当然,每次她如果不乐意,我们会跟她说“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也许是这句话太耳熟能详,也许是她也察觉到我们的用心,也许她觉得在这句话面前人人应该是平等的,也许……
昨天下午接她回家时外面下着雨,因为又是背包、又是蔬菜、又是雨伞,两只手满满的,根本没法取钥匙开门,我就让她帮我拿一下雨伞。小家伙立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道:“妈妈,老师说了‘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一有事就嚷嚷,不是好宝宝,家长之友《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一时间,我还真被她弄蒙了。本来还想说什么的,想想还是打住吧。毕竟,女儿说的也有一定的道理。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良好常规,稍微不注意,有时候就被孩子眼中活生生的榜样——家长自己打破,或者因为家长自己的不当回事而半途而废。
少若成天性,习惯成自然。想想生活中,如果所有人都能养成自己事情自己做的好习惯,认认真真地做好力所能及的本职工作,就会给自己也给别人带来很多便利,避免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至于互相帮助,那是下一步要教她的,同时我要为她做个榜样。(无欲则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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