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读了《弟子规》(节选)这本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段是:用人物,须明求,倘不问,即为偷。借人物,及时还,后有急,借不难。这段的意思是用人家的物品,需要跟那个人说清,如果不问的话,就算是偷他的东西了。借人家的东西,要及时归还,这样的话,以后要借就不难了。
读完这一段,我不禁想起了听过的一个小故事。明朝有个叫宋濂的人,很爱看书,可买不起书,只好借书。有一次,他到一家富户借书,他们讲明十天之内一定要还。到了第十天,外面下着大雪,可他还是去还书了。主人很感动,告诉他,以后可以随时来看书,也不限定归还时间了。我也有这样的经历呢!有一次,我的橡皮不知掉到哪儿去了,就问王启周借了一块。可刚借来不久,我又把我的橡皮找到了。看到我找到的人应该都在想:吴凯熠到底是把橡皮还给王启周呢还是继续用他的橡皮?谁知他们在想这个问题的时候,我已经毫不犹豫地把橡皮还给王启周了。打这以后,看见这场景的人都很放心地借给我东西了。
读了这段话,我觉得交朋友也要相互帮助,这样就会越来越好。比如我和同桌邵宇澄常常相互帮助,所以就越来越好,现在我们连旅游也经常一起去了。我很喜欢这本书,因为这里面还有不少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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