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那天是星期三,六点我有课,所以我是坐小巴回去了,这样会有更多的时间写作业。
放学后可能是今天出来太迟了,所以学校门口只有一辆小巴,而且里面还很破破烂烂的,我挤了上去,我上去很久之后那个司机迟迟没有开车,原来司机在等车上的两位小女孩的托管老师来交钱,而现在那位老师又在等一位小男孩放学,一分钟,两分钟,三分钟,四分钟。。。。。。过了好几分钟,司机也等的不耐烦了,就叫车上的一位男生把那位老师叫来先把钱交了,可那位男生不但没有把老师叫回来,还差点把自己走丢了。车上已经有人想下车了,就说道:“你们先下去吧,你可不能浪费我们的时间啊,我还有课呢!”话音刚落就有更多人开始起哄了,终于那位老师来了,因为这件事情至少浪费了我10分钟,可是还没完呢!
车开动了,我们依次报出自己要去的地方,其中有一个人要去人民法院,不知是谁突然问:“你为什么要去人民法院?”那个人开了玩笑说:“我要把刚才那两位和老师同学告了。”大家听了哈哈大笑,司机来到人民法院时,我还没下车,我的家住在南浦二区,要知道,南浦二区离人民法院那可真叫个远啊。
最后我5:30才到家,因为这一次经历,我放学再也不敢坐小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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