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养了一只小昆仑犬,它是我在特种兵大队的少校堂哥带回来的一条军犬,我很喜欢它,它也很喜欢自己的主人——我。
它是一只雄犬,它的住处是在家里杂物间,我为了使它住在一个干净而又整洁的生活环境,我把家里的杂物间打扫得干干净净,都快跟我的房间一样干净了。在特种兵少校堂哥把小昆仑带回来的时候,我立刻跑得厨房找了一些中午剩下的红烧肉给它吃,它在撕咬食物的时候,我便给它取名叫做“钢牙”。它最喜欢的食物是肉骨头,钢牙在我和它在院子里玩的时候,总是喜欢见我不小心丢的东西,比如:有一次我在院子里玩的时候,我把我最心爱的玩具95式突击步枪弄丢了,正当我要回家时,钢牙叼着我的95式突击步枪回来了,我觉得钢牙不仅很勇敢,也很懂人心。有一次我在玩的时候,迎面奔来一只拉布拉多犬,我定睛一看,原来狗的主人是我最讨厌的人,他上次抢了一个小朋友买零食的钱,所以我很讨厌他。怎么办,就当我在崩溃的时候,钢牙飞奔过来,与那只狗打了起来,因为钢牙已经长大了,所以那只幼年拉布拉多犬根本不是钢牙的对手,过了一分钟,钢牙趁机把我拉回单元门口,我立刻用钥匙打开门,坐电梯回家了。过了几个月,堂哥把钢牙带回特种兵大队了,我当时给钢牙拍了一张无比帅气的照片后变目送他们走离开了。当几年后的一个早晨,特种兵少校堂哥把钢牙带回来了,我无比喜悦,表哥说:“它立了不少战功哟!”
钢牙是我养过对我最忠实的宠物,也是我最喜欢的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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