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多卖如何处理?一房多卖如何处理,开发商或者销售商承担哪些法律
更新时间:2023-07-14 10:02责任编辑:郝明明关键词:销售,开发商,法律
简单地说,我国立法是禁止“一房多售”的。“一房多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同一商品房重复销售的行为。一房多售,最终只能有一个人得到房屋,而其他购房人既得不到所购的房屋,甚至有的购房款也难以追回。可见,这实际上是一种欺诈行为。报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
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的,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邢事责任。 ? ?这说明,开发商违法进行“一房多售”需要承担的不仅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严重的甚至还有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需要提醒开发商的是,由于目前我国商品房普遍处于升值趋势,所以实践中已经有判决要求开发商赔偿购房者升值部分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