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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全国禁止电动车

更新时间:2023-05-17 02:13责任编辑:钟先生关键词:全国,电动车,动车

北京:2024年1月1日起 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

易车讯 日前,我们从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官网获悉,为净化道路交通环境,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根据道路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标准,北京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员会、市商务局、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的通告》,明确了全市在用车辆管理及退出政策,推动电动三四轮车违法违规乱象从根本上得到治理。2024年1月1日起,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不得在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

违规电动三、四轮车是指未经工信部许可生产,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车辆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使用电力驱动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机动车。

近年来,一些违规电动三四轮车通过非法渠道流入我市,这些车辆违法上路、乱行乱停,不仅严重影响交通秩序、加剧城市拥堵,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同时,因伪劣电动车充电引发的火灾事故时有发生,已经成为影响我市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的一大隐患。

2020年12月底以来,市公安局着眼保护市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首都良好社会环境,坚持并肩治乱、融合执法,联合交通、商务、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等有关部门,启动了“断源头、控流通、查违章、净路面”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全力挤压涉电动三四轮车违法犯罪空间。集中约谈电商平台,禁止商家向我市销售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产品,各进京检查站和乡村卡口,累计查扣非法电动三四轮车2522辆,累计查处非法销售门店及库房151处,刑事处罚175人,扣车894辆,非法运输销售行为基本“清零”;同时,深化警种融合执法工作机制,处罚电动三四轮车交通违法17.3万起,清拖乱停、“僵尸”等违规车辆1622辆,拘留非法运营载客人员1660人,查扣车辆1982辆。源头治理与路面整治同步推进,初见成效。

为进一步净化本市道路交通环境,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根据道路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标准,7月12日,我市五部门联合发布《通告》,加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通告》规定:

禁止生产、销售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违法生产、销售的,由市场监管部门没收非法生产、销售的车辆,并依法实施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新增违规电动三四轮车。

对《通告》发布前购买的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设置过渡期,过渡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过渡期内上道路行驶时,应当遵守相关通行规定。违反通行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查处。过渡期后(2024年1月1日起),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不得在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违规上路行驶或停放的,执法部门将依法查处。

《通告》要求:邮政寄递、园林绿化、环卫主管部门要制定各自行业电动三、四轮车使用管理办法,过渡期内加强日常管理,过渡期后全部更换为合法车辆。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的电动车辆按照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规定管理。

2024年电动车过渡期满就不让骑了吗

“在2024年以后本市公共交通基本满足市民出行需求基础上,适时在三环路(含)以内道路和马尾区罗星街道、马尾镇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

也就是说,从现在开始,福州市城区电动自行车管理重心是加强规范管理,全面提升公共交通服务水平,严厉查处交通违章行为,保障市民平安便捷出行。

2024年后,将根据规范管理成效以及当时的公共交通保障情况和市民出行需求,视情再作决定。

新国标规定

1、必须要有骑行脚踏功能,必须要满足防火阻燃和防止篡改的要求。

2、电机功率不大于400W,电动自行车时速不大于25km/h,重量不大于55公斤。

3、两轮间的轴距要不大于1250mm,最大宽度不大于450mm。

4、电池电压要不大于48V。

另外没有经过3C认证的电动车都是属于超标电动车范畴!

2024年不能骑电动车骑什么?

官方说明:不符合“新标”的电动车2023年3月1日起禁止上路,没有表示不能骑。

第一个过渡期是从2018年5月15日至2019年4月15日,在这一过渡期内,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要按照新标准改造升级生产线,严禁生产既不符合新标准又不符合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并通过多渠道消化不符合新标准的库存车辆。

销售企业要加强自律,在新标准实施前主动消化不符合新标准的库存车辆、新标准实施后不销售不符合新标准的车辆。第二个过渡期是从2019年4月15日至2023年3月1日,采取发放临时号牌的方式,允许在2019年4月15日之前购买的不符合《规范》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在办理临时注册登记并取得临时号牌后上道路行驶。

临时号牌有效期至2023年3月1日终止。有效期终止后,所有不符合《规范》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得继续上道路行驶。

相关信息

按照《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国市监标创【2019】53号)的规定,为了解决在用电动自行车不符合规范的问题,把电动自行车分为两部分,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且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在用的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电动自行车,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超标电动车。

按照不同类别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对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且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上牌管理制度,纳入非机动车管理,必须经过登记发放号牌后才能上路行驶;对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电动自行车。

发放临时号牌,实行过渡期政策,过渡期内,允许领取了临时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在过渡期内上路行驶,未领取临时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路行驶,过渡期后,所有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电动自行车均不得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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