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保安有执法权吗?有权控制打架(地铁安保有执法权么)
近日,西安地铁发生了一起“保安拖拽女乘客”事件,这起事件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大家注意到这起事件中,保安使用非常暴力的手段拖拽一名女乘客,导致这名女乘客衣不蔽体,很多网友觉得保安的做法是违法的,因为保安并没有执法权,对此大家在网上展开了激烈的讨论,那么地铁保安有执法权吗?地铁保安有权利驱赶人吗?地铁保安员的职责是什么?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地铁保安有执法权吗
地铁的安检员不算执法人员,是安全运输管理监管人员,可以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章制度的人员查处或举报。执法人员的权限概括要大些,法:即法律法规,全国人大常委会才有权颁布法律;国务院才有权颁布国家法规;地方政府只能制定地方性法规,最少是地方政府以上的国家机关才能制定法规。所以执法人员的主要职责是,监督检查对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对违法的人员查处或举报。
地铁保安有权利驱赶人吗
地铁里的安检人员照直说就是花钱从社会上雇来的保安,既然是保安,只有“服务”权而没有“执法”权,更没有“强制安检”的权利!保安只能是配合公安民警“上岗执勤”,一旦遇到拒检旅客,保安只能劝导并告知地铁里的执勤民警和相关工作人员。从报道来看,“三人拒绝安检,强行要求进入地铁……三人又对安检员进行殴打”的情节来判断,地铁里的安检处压根儿就没有公安人员在场,如果保安当时只是按“服务”的意识来进行“安检”,根本没有“蛮横”的语言或触犯“强制安检”的底线,那三名旅客就能对其“进行殴打”?
笔者在此不是鼓励人们“拒安检,打保安”,而只是想说明其中的道理,毕竟公共安全是压倒一切的。但从这个现象来看,地铁公司应该加强对保安进行服务意识的灌输,而不是执意放纵保安的“执法”意识。综上所述,发生这样不愉快的事情是由安检位置的“S”型和保安的“执法”意识大于“服务”意识而引起的。地铁事关国民的天天出行,有关部门应当从安检的位置安放上要多替“上帝”们设身处地地想一想,让旅客安检日日走“S”型,这样的安检设置会给旅客带来什么后果和什么样的心情?只有让安检成为快速的直线,安检才能通畅、顺当,人人心情通顺了自然也就多了和谐的音符了,有此,何愁旅客对安检不配合?
另外,在地铁安检处只有保安人员而无公安人员本身就是一个不小的漏洞,但凡是安检,有时就免不了“强制检查”,试问,地铁里的保安也有“强制”安全检查的权力吗?但愿安检早日能改进成直线,让安检少走弯弯的路,同时并在安检现场要有公安人员的常时执勤。这就是我评论此事的目的!因为“保安”和“公安”犹如是“白露”和“寒露”两个性质截然不同的概念。
保安拖拽乘客合法吗
正常情况下,保安无权对公民实施此种行为。
特殊情况下,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
(一)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通缉在案的;
(三)越狱逃跑的;
(四)正在被追捕的。
西安地铁女乘客被保安强行拖拽,致衣不蔽体仍不罢手,是否合理?
近日,在西安地铁3号线车厢里,一段保安强行拖拽女乘客致其衣不蔽体的视频在网上传播,从视频中可以看到保安在拖拽该女子时,裙子被撕扯,上身私密处露出,下身只剩底裤。透过女乘客隐私部位大面积裸露的实景,舆论迅速泛起围绕保安执法行为是否合理的讨论。
目前西安地铁运营分公司发布情况说明称:8 月 30 日下午 17:38 左右,一女性乘客在 3 号线列车上与其他乘客发生口角。期间,该乘客不断辱骂身边的乘客,并与部分乘客产生肢体冲突,严重影响了车厢内乘车秩序。17:45 列车到达大雁塔站后,安保人员与其他热心乘客一起将该女乘客带离车厢。期间因该乘客反应激烈,拒不下车,为确保地铁行车安全,车站工作人员及时报警协助处置。随后该乘客在安保人员的陪同下,抵达目的地后自行离开,未对后续车厢内乘车秩序造成较大影响。
事实上,在公共场合出现一些争执或冲突本是常见现象,但这次普通的口角之争之所以会成为网友热议话题,与地铁安保的处置欠妥关系密切。在发生口角后保安应该及时地调解双方的矛盾,同时控制住当事人避免发生肢体冲突,在调解不成后进行口头劝离,如果依旧无效,应及时联系下一站的地铁民警强制带离。
依照正常规律,当乘客之间爆发冲突后,矛盾的消解是有着一个比较清晰的社会性秩序。首先,作为涉事双方是否愿意主观让步,假如事态失控,自然会会进入围观者“调解”的环节,如果众人干预无效后,便由志愿者或工作人员从中调停,如此依旧难有结果,将交由警方处理或进入定责环节。
而纵观这次冲突的演变,当围观群众尝试“调解”失败后,保安进入矛盾消解流程本是职责所在,但当涉事女乘客拒不配合时,在流程上保安的执法权限也应到此为止,而之所以形成“女乘客被拖拽至衣不蔽体仍不妥协,保安也不罢手”的僵持局面,很大程度上是基于二人之间的心理执拗。或许,保安基于指令压力,不得不超越尺度执法,尤其在众目睽睽之下被女乘客忽视、抗拒甚至辱骂后,被激怒的保安自然会持续升级动作尺度。而女乘客之所以表现得傲慢、拒不配合,更多的也是出于对保安身份的不以为然,甚至当隐私暴露在公众视野之后依旧不顾体面执意抗拒,很大程度上也是基于“你一个保安能把我怎样”的认知,因此当衣不蔽体后,便进入“恼羞成怒”的对峙局面。
事实上,即便女乘客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是事实,但大多数网友依旧将谴责的矛盾指向保安极端、粗暴执法方式,这更多的是还是体现了民众对人权和人情的侧重。违法自有法制,“为确保地铁行车安全,车站工作人员及时报警协助处置”;粗暴对待乘客是在乘客如何影响行车安全的时候;其实,不能任何事情都应冠以“为了安全”、“为了大家好”的名义而超界限执法,甚至此后还要得到舆论站队,如果所有突发事件都冠以“安全”的名义而肆意突破法律框架和执法界限,那这将是一次暗藏隐患的实例示范。
在这里,并不是出于对女乘客“当众出丑”的同情,而忽视其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我们强烈支持女乘客能根据法律法规匹配处罚,她对于自己的所作所为必须付出代价。此外,保安因为无法完全制服女乘客而出现撕扯,进而导致女子衣不蔽体,造成负面舆论和社会影响之外,也凸显了地铁方在事中处理应急事件的薄弱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