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云:“初生之犊不畏虎”,正是时下年轻人的最佳写照,受到同学的影响,过分崇拜偶像,常常做出一些逞凶斗狠自认为英勇的愚昧行为。这些人都被“义气”这词所蒙蔽,像极了奴隶,为那錙銖般、不存在的情或义,赴汤蹈火.....。结果可想而知,必定是两败俱伤,又或者满足了自己的'欲望而诩诩自得,这种人是很可悲的。
“只要我喜欢,有什么不可以”,只是搪塞自己愚蠢疯狂的行为的说词罢了;只是人们自认的免死金牌、一罐清除自己所留下之污秽足跡的清洁剂;只是造就下一位“英勇人士”的万恶渊藪罢!
“喜欢”这词,阻却外来的舆论以及责难。而“法律”这词便成了生了锈的矛戟,牵制它,又有什么用呢?法律,是维系人与人之间不相侵犯之最低的标准,但这是个消极的做法,在事后才加以处罚又有什么用呢?
但西谚有云:“凡事皆可为,但不一定有益”,前半句说明了人们的行事拥有自由权,只是视个人之意愿而为之;而后半句则道出了关键:做事要择善固执。依此看来,“只要我喜欢,有什么不可以”这句话还是不可一笔抹杀的,只不过要怎么做出件“对的事”来,这是人们必须去省思的。
倘若你为的是造福桑梓;倘若你拥有鸿鹄之志,以“推己及人”为前提去实践,那么“只要我喜欢,有什么不可以”,便会昇华成你身后的一对羽翼,带着你凌空翱翔迈向至成功的巔峰。
张潮《幽梦影》中说到:“凡事不宜痴,若行善则不可不痴。”
朋友,你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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