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对作文都不陌生吧,写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的独处习惯,让自己的心静下来,思考自己未来的方向。你所见过的作文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难忘的细节作文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难忘的细节作文 篇1
秋风过去了,一切都消失在我面前,只有细微之处还在我耳边回响,一个接一个的涟漪在我脑海中荡漾。
那发生在小学。
那一年,当我第一次转到学校时,我去那里学习。我周围没有任何朋友,也不认识任何同学。每次下课后,我总是坐在我的座位上,看着我的同学们打闹,我的心很孤独。
坐在我前排的女同性恋说,“很高兴见到你。我叫鲍晓。请问你叫什么名字?”我怯生生地吐出“小芳”这个词。她似乎看出了我的胆怯,说:“我给你讲个笑话。”我点点头。过了一会儿,当她的笑话讲完时,她突然大笑起来。看着她灿烂的笑容,我也笑了。所以我们成了好朋友。
无论遇到什么困难或麻烦,她总是保持乐观,脸上挂着迷人的招牌微笑。
因为她主动和我搭讪,所以我把她当成了一个乐观的朋友。正是因为她,我变得乐观,不再像以前那样胆小。
现在,我们已经分居四五年了。也许她已经忘记了这一切,但她总是在我们的脑海中记忆犹新,她娇小的身体和灿烂的笑容不断涌现。
她灿烂的微笑总是带领我度过一个又一个困难。
有一次,班主任让我参加一项运动 运动会。然而,我从来没有参加过这样的活动,而且我不擅长运动。我能怎么做呢?我陷入沉思良久,没有发现她来了。
“怎么,还在为运动会伤脑筋?想想开心的事情,告诉你好消息。我也参加了运动会。”
我很惊讶,很快就说:“你怎么能参加运动会?你不是……”
她笑着说:“我不能参加运动会吗?”
看着鲍晓灿烂的笑容,我的眼睛湿润了,我的心情掩盖了我自己的心情。再次看着鲍晓的双腿,我的心像被刀子割破了一样。她从小就残疾了,左腿僵硬,甚至还参加了运动会。想象她在球场上的痛苦,我的心情变得越来越难以掩饰。
后来,我意识到她是在为我参加运动会。老师不允许,但她苦苦哀求老师,然后她同意了。我的眼睛模糊了,我试图掩盖它。
难忘的细节作文 篇2
那样的眼神,在之后的年月里,再不曾见过,那样的炙热,却有着温暖人心的微妙力量。那样的眼神,让我不断警醒,审视自己让我也有那样炙热的温度。
虽然正是中午,但外面依旧漫天白雪。洋洋洒洒,只是白茫茫的一片,阵阵寒气袭来,刺骨的冷,全身冻的发麻了,竟已没有了知觉。直到哆哆嗦嗦的进了楼道,才发觉手脚已冻的发疼了。随后就听见了沉沉的脚步声。我回头一看,是一个五十来岁的农民工,肩上扛着两袋石灰,头上落满了还未消融的雪花,穿着破旧的衣服,脸上冻的通红,扛着石灰的那半边身子极力向左倾着,我看他有些瞧不上眼,赶紧向楼上走,身后听到那疲惫的脚步声和粗重的喘息声。
走了没两步,竟然有许多的石灰沫向我身上扑过来,我急忙拍拍身上的衣服,厌恶的向他看了一眼,他有点不知所措的看着我,像是想说什么,却又什么都没有说。我微微侧了侧身子,示意让他先走。他费力的用着极慢的步子路过我,可还是有灰往外飞,我皱着眉头嫌弃的看向他,却见他小心地看着肩上的石灰,路过我身边时,看了我一眼,此刻我却怔住了,那眼神不是所想像的针锋相对,而是歉意与善意。不知怎的,我忽然很羞愧,甚至不敢再面对他那样的眼神,那眼神直击我的心底,仿佛可以看透我内心的冷漠。我闪躲着不知往哪里看,直到他拐过楼梯,吃力地走向下一层。他的身影是那样的平凡,但在我的眼中却随着他的步子越来越高大,让我只能仰视,榨出我心中的'“小”来。至今,那个眼神、那个背影仍会不知某时突然出现,越来越清晰。
娇纵的坏毛病,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养成。这样的优越,致使我愈加看不起人,但一个朴实善良的劳动者凭什么要受我的冷眼呢?我正试着改变自己,让自己也拥有那样的直通人心的炙热温度。
难忘的细节作文 篇3
初中要上晚自习,学校不提供住宿,我们每天都要在放学后回家,和我同路的有名男生,他也是当时我的同桌,住得近,坐得近,自然走得也比较近。但说实在话,我并不是很喜欢他,甚至还有点点瞧不起他。
他自己对我说是一个有故事的人,他有拜把的江湖兄弟,后来兄弟的堕落带给他记忆中抹不去的伤疤;他喜欢看《盗墓笔记》,这本网络小说尽管老师多次表示不提倡同学们看的意思,但他似乎陷入得无可救药;他一直想证明自己有绅士风度,但让他最难为情的是,他的学习成绩,他辩解自己付出了努力,却一直稳如泰山般的顽固不肯上涨。
可是后来,他身上的一个小小细节让我改变了我的成见。
这个细节就是发生在初中晚自习每天放学回家的路上。
小区的后门有一道电子门,用门禁卡一刷就能推开,安全中带有些不便,很多人走到门前要为寻找门禁卡而停顿数分钟。如果遇到不好的天气,找门禁卡开门俨然成了障碍。如果有人比如门卫帮忙开开门当然最好不过了。但我去从来没有为此抱怨过!并非我运气好,实在是另有他因。我们——我和他——每次晚自习回来,走到后门时已经是晚上十点出头,他——我的同伴的手里总会握着钥匙链——上面吊着门禁卡。我知道他在半路,甚至学校里就把它放在口袋里了。也许是怕麻烦吧,这是我当时的想法。临近小区门前,他就会显得兴奋异常,步履轻盈,双眼放光;每次他都像小孩似的抢在人群之前刷卡!推开门,单手按住门环,另一只手做出请进的姿势,笑容可掬,一副很满足的样子。
这个细节我第一次碰见时并不以为意,但随着一而再再而三上演时,我终于由不以为意到诧异,再到向他追问实情了。
他告诉我,其实自己对自己也一直很不满意,觉得自己总是不能被别人认同。直到有一次,自己偶尔为他人开门后,人家真诚的一声谢谢让自己突然滋生了一种异样的开心。此后,自己就有了这个不间断的重复细节。别人开了门就走,任由它自动合上阻碍身后的人,他却一直挡在门前为别人开绿灯。为的其实只是省去路人一些麻烦;用自己的一分钟换别人许多个一分钟是值得的,他这样告诉我。就是这么一件小事,他坚持了两年,直到他搬离这个小区。有人说过谢谢,也习惯了很多人的漠视。习惯成自然,他只做认为值得的事,不做别人认为值得的事。
这件事过去已有多年,这位朋友的容貌也因我新朋友的不断增多,不断刷新而逐渐模糊,但那时那人的那个细节——像小孩似的抢在人群之前刷卡——我却一直记得。这个细节影响了他自己,也影响了我,让我明白了细节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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