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位小伙子由于占用“照顾专座”,拒绝给一位抱孩子的女士让座,被其丈夫连扇几个耳光,痛打了一顿。此时一经报道,便引来各方热议。在我看来,小伙子不让座确实有违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但无论如何,让座都不是一种义务,打人男子更不能借着道德的名义施以暴力,这本身便是不道德的行为,又怎能打得道德的进步?
让座是一种美德,然而并不是法律规定的义务。美德的要求是高于法律的,也是没有强制性的。公车上的座位作为一种公共资源,本来就应该是先到先得的。在享用这种公共资源时,人们是根据自身的处境或他人的特殊需要而主动自愿地让予他人,这种行为体现的是急人所难、助人为乐的美德。正因为是一种自觉主动的行为,所以它才更能让人感动;也正因为它是一种自觉主动的行为,所以我们只能提倡而不能逼迫。如果要用强制甚至暴力的行为去践行不是责任也不是义务的道德行为,不仅不利于促进道德的进步,反而会让人滋生对强制和暴力的抗拒。回看事件中打人男子的行为,打人男子敢痛打小伙子,根本原因是他误解了道德行为的实质,他自认为自己是得理的一方,可以扬起“道德”的巴掌去惩戒小伙子不违法但不道德的行为,殊不知暴力的`方式早已使他陷于不道德的争议中了。由此看来,用不道德甚至不合法的行为是无法鞭策道德的进步的!
在当代社会,这种站在正确的一方,借扬起的“道德”的巴掌替天行道的行为不少。记得大约一年前,在广州的地铁上,一位老人由于一位年轻人没有给自己让座,竟当场与之争吵,最后两人还扭打在一起,不仅身体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伤害,还严重地扰乱了地铁上的正常秩序。虽然老人的做法看似有理,也得到部分人的支持,但是,更多的民众认为这种用暴力强行要求他人给自己让座的做法让人生厌。建立文明美丽的城市需要不断提高人们的道德素养,而道德的进步需要的是人们相互之间的尊重、理解、宽容与爱。以“道德”名义做出不理智的行为,只会伤害一些真正拥有正义与道德的人,根本无法促进社会道德素养的提高。让座,应该成为人们自觉自愿的行动,而不是依靠暴力这样赤裸裸的要求,更不应该在对方没有自觉自愿地让座时挥舞起所谓的“道德”的巴掌!
相反,在一些地方,如果善用规劝、感化方式促使不道德的人走上正途的方法,其精神文明的建设往往取得了较大的收效。如在新加坡,人们从不乱扔纸屑,过马路也从不乱闯红灯,除了罚款以外,其道路两旁是醒目的标语,当地人文明的行为也无形中感化和规劝着每一个到此的游人,如果你做出不违法但不道德的行为,损害了他人的利益,没有人会过来扇你几巴掌,他们会跟你讲道理,并以身作则,让你在良好的无形与有形的道德文明氛围中感到羞愧自责,渐渐地自己也成为一个文明有力的人。我想,这种软性的措施,不是比扬起“道德”的巴掌、运用暴力的行为去强制教育与转变某种行为更能有效地教育、影响着每一个人吗!
孔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请收起“道德”的巴掌吧!要知道暴力是低级而不文明的行为,唯有用道理与行动进行感化,才能唤起更多有良知而还未践行道德行为之人,从而真正推动社会道德素养的提高。试想如果那位男子对小伙子说说道理,或有他人自动让让座做个表率,这一件小事,就一定可以在小伙子的羞愧之中得到更好的效果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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