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经历过的事情不会随时间的消逝轻易被忘却,而大多能够悄然积淀,下面就是小编整理的写自已经历的作文,一起来看一下吧。
写自已经历的作文1
小卖部,我来了
“哈,亲爱的小卖部,我来了!”我摸着饿了4小时59分59秒的肚子,往小卖部方向快速挺进,刚刚挤进人群,一回头,最不愿意看到的一幕出现了——一个庞大的“敲诈兵团”正向我靠近,我见势不妙,正想溜出人群,可是为时已晚,十几只大手拼命把我往人群里推,嘴里不断地念叨:“大姐,你就牺牲一下自己吧!”我知道,牺牲的绝不仅是我的体力,还有我的人民币啊!我能做的就是倾听她们的“点菜”。拥挤的人群中,我摸了摸有些发瘪的口袋。
“嗯,我要一根棒冰……”老李的嘴一张一合轻轻吐出几个字,一个温柔的smile,“另外……”看她就要蹦出“还要”之前,我赶紧打断了她的进一步要求:“下一个。”
“我也要棒冰。”其余四个以里氏12级地震的喊声,把我的魂吓了出来,还没等我同意,便齐刷刷地转身挽着老李优雅地走了,只留下我一个在人群里继续战斗。看来我“孝敬”她们是应该的,也是,平时吃了她们不少,该还还得还啊,得了!
偌大的一个学校,近三千人,才一个比我家卧室大不了多少的小店,如果不挤就不正常了。那场面,正是宋丹丹阿姨描绘过的“红旗招展、人山人海”,而且每天如此!看来老板家姑姑的妹妹的小姨的哥哥真是赚翻了!进行了长达三分钟的肉搏后,我终于被拱得“脱颖而出”,站在了最前排,紧挨着那装着好吃的花花绿绿的玻璃柜台,那兴奋劲儿就别提了,要知道每天有多少同学持币望“食”兴叹啊!为了快速逃离这个稍微停留就会窒息的是非之地,我将倒背如流的“菜单”喊得格外响,“啪”,一张湛绿的五十元大钞甩了出去,换回的就是几个可怜的钢镚儿,心疼我的Money啊!
我从柜台边扯下一个袋子,将“孝敬”她们的棒冰和自己的零食各装一袋就往外挤,一不小心,头就扎到某人的腋下,睁开眼才发现这鬼地方真是“有进无出”啊!人墙越围越厚,我实在无法忍受那人腋下的“汗香”了。将头换了个方向,猛地一顶,决定拼出一条“血路”来,后脚终于拔出来了,可是一个趔趄,就与水泥大地来了个最亲密接触,我匍匐在地上,零食却被我高高举起,巴望着她们救命,可是那些“盘剥”我的姐妹们一个人影也不见,大概她们已经在寝室里等着坐享其成了吧!
“挤出小卖部万岁,买到零食万岁!”爬起来一路狂奔,我成功返回“老巢”。 我快速汇报完奋战经历,食客们就迫不及待地蜂拥而上,一眨眼工夫,一大袋棒冰就没有了,地板上只剩下一个空空如也的塑料袋。突然,我发现有点儿不对劲儿,我那另外犒劳自己的一大袋零食呢?看来不是忘在玻璃柜台上,就是在门口水泥地上躺着了!
我夺门而出,向楼下的小卖部飞奔而去。
真主保佑:我的零食一定还在!老板一定不会赖账!一定有“拾金不昧”的好同学站在原地等待失主!一定有……
本是一次普普通通的购物经历,却被作者演绎得如此生动有趣,主要得益于适度夸张的幽默笔法,“我摸着饿了4小时59分59秒的肚子,往小卖部方向快速挺进。”“看来老板家姑姑的妹妹的小姨的哥哥真是赚翻了!进行了长达三分钟的肉搏后,我终于被拱得‘脱颖而出”’、“要知道每天有多少同学持币望‘食’兴叹啊!”等诙谐的句子随处可见,读起来感觉格外轻松。
写自已经历的作文2
今天,奶奶说中午要包馄饨给我们吃。我听了,手痒痒的,想跟奶奶学一手切菜功夫。
终于盼来了这个时刻,奶奶要做点心了,我便自告奋勇跑了过去。奶奶听到我要学,笑眯眯地点了点头,答应了。奶奶教我要先用手按住菜,再用菜刀切,而且要从边上开始,不然会切到手指。我一听,很简单嘛,便拿起菜刀切了起来。
咦,好奇怪,刀子和菜怎么都不听我使唤呀?切一刀,蹦出去几块调皮的菜茎,再看看自己,左手上还粘满了菜,我急忙小心地刮下来,继续切。这回我似乎找到了感觉,手轻轻地按住菜刀,有规律、有节奏地动着。要是再有不乖蹦出去的菜,我就用菜刀把它们刮回来再切。经过我的不断努力,菜终于都切好了。
接下来要切豆腐干了,我将它们叠在一起,切呀切。我幻想着长大了我会不会变成食神,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有多好哇……突然,一阵火辣辣的刺痛从手上传来,我这才回过神,呀,切到手指了!奶奶急忙拿来创可贴帮我贴上。爷爷在一旁说:“没事,你今天切了菜,而且切得不错,有一点小牺牲也是值得的,成功的路上总会遇上挫折。”我听了,手指上的痛减轻了不少,心里也暖暖的。
通过这次“切菜记”,我终于了解了切菜的酸甜苦辣。如果还有机会,我一定还要“露一手”!
写自已经历的作文3
每次听到好友林子谈论追星的'奇妙感受,我就蠢蠢欲动。昨天收看某娱乐频道,搜索到了某位人气指数颇高的女歌星,“就她了!”于是我向林子讨教了几招,开始追起星来。
林子追星“三步曲”,第一步就是买唱片、学歌。我骑着单车来到音像店,不管三七二十一,看到有“×专辑”字样的就照单全收。音像店老板在一旁直翻眼:“这小姑娘真疯狂!”付了钱,回到家中,我迫不及待地开始听歌,然后一遍一遍地跟唱,几乎走火人魔了!
第二天,见到林子,我便猛吹自己的偶像如何棒,还哼了几首刚学的歌,以炫耀我追星的质量很高。林子傻了眼,“得了,你追星真追上劲了!”“可不是!”
林子追星“三步曲”,第二步就是依葫芦画瓢。说白了就是做什么事都学着明星的样子。于是,我学着明星的样子唱歌、走路,然后上街选购了几件明星代言的衣服。趁着劲儿,我又去理发店理了个偶像式的发型,乍看,觉得挺好,可回到家,看到妈妈瞪着双眼注视着我,我只好折回理发店“重整河山”。明星的一举一动,我越看越觉得传神,仿佛我们之间已有了灵犀。林子见到我说:“活脱一个翻版嘛!”我笑了。
林子追星“三步曲”,第三步就是亲临演唱会,求签名。林子一本正经地说:“拿不到签名,追星可是徒有虚名啊!”说着拿出她的宝贝——某某明星的签名。“签就签呗,有什么了不起!”我不甘示弱,打听到偶像暑假期间将在本市举办一场演唱会,我费尽周折买到一张入场券,跟老妈磨破了嘴皮子不说,还花光了我所有的积蓄。
当我兴致勃勃地赶到演唱会现场时,会场已座无虚席。我只好眼巴巴地站在后面,直到最后,都没有机会挤上前求到偶像的“墨宝”。
我拖着沉重的步伐回到家,又气又恼。破财了不说,还被挤来挤去,到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没拿到签名,岂不是前功尽弃吗?
这时,妈妈走了进来,递给我一张报纸,一则醒目的新闻映人我的眼帘:某歌星在某市举办演唱会,竟有数人为争得与之握手的“殊荣”而惨死于狂热的拥挤之中……我哑然了。“人,需要的是敬仰,而非盲目崇拜!”妈妈语重心长地说道。
我领悟了妈妈的话,盲目崇拜是会让人误入歧途的。从那一刻起,我放弃了盲目追星。我的追星历程很疯狂,但终究归于平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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