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想要得到成绩,满足虚荣,奈何条件不够,资格不足,于是就衍生出来了一个新词——叫做作弊,而这种人与小偷窃贼又有什么区别呢,不都是窃取别人的东西,据为己有吗。所以理论上来讲,这种事情不能容忍,可似乎随着教科书上所说的“宽容”二字,它也变得微不足道了,于是,社会也被人心影响,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只是,这样真的公平吗?结果与过程不成正比,切身经历的人,得有多大度才能容忍?学校考试作弊若被发现,是被记上零分,取消考试资格,这倒还算是公平。可如果遇见考官或是裁判或是主办方发现后,却还包庇,明明大家都知道的行为,依旧我行我素,甚至为了堵住悠悠众口,出手打人,结果作弊又主动打人的人还是笑嘻嘻出现在赛场反而为了守护那一份正义,处于被动迫于无奈的人,则成了千夫所指,这公平吗?
我曾亲眼看见正经比赛人员对作弊的'人嗤之以鼻,对方明明看见,却依旧谈笑自如,我不由得赞叹他们的心理素质,我也曾见识他们使的卑劣手段,趁人不注意时偷走比赛的必备物品,甚至“五马分尸”,甚至耍小聪明在我们向裁判报告完情况后,再去裁判面前贼喊捉贼,这又是否公平?
公平的竞争,不是为了公平而公平,这是一种道德的底线,如果连着底线都丢了,如何对得起”人“这个称谓?现在的社会现状,有着真实才学的倘若不会甜言蜜语,便不会实现自己的梦想,而大多数相较的成功者,是花言巧语的结果。
鲁迅弃医从文后,写出了当时社会的不公,中国人希望国联为自己伸张正义,人家却承认了日本在中国东北的特殊利益,现在的不公平,虽没有面临国破家亡的严重危害,本质上却是大同小异,如果这范围在扩大,中国何论诚信,又何论公平?
我想让竞争更公平,也想让更多的人意识到这些,否则往小了说,可能一个人愤愤不平后一条生命的丢失;往大了说,由于人心影响了社会,所以中国也永远只能做一个发展中的国家,与欧洲国家的百年差距,也永远追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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