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许多人都写过作文吧,通过作文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你写作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鲁迅的作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鲁迅的作文1
下雪了。就像老鲁笔下曾出现的大雪。雪花出奇得大,纷扬如落花一般,却再没有人像他一样虔诚地拾起那些花瓣,放在薄薄的纸张中,留下永恒的精致。他用刀将自己所能留下的深刻在历史的额头,再多场大雪也无法掩盖,如果冰雪像历史一样坚固,堆砌起的是敬仰,还是空城?如果历史似冰雪一样消融,留下的是雾气,还是明媚?
氤氲的水汽在半空中幻化成他的样子。乱蓬蓬的头发,每一根都倔强地挺立着。一双小眼睛,不动声色地闪烁着“犀利”二字。他总穿立领的衣服,留古板的胡子,再加上一身呛人的烟味,好一个“历史人物”。时下正流行将作者的照片印在书中,他这副样子上了自己的集子,其魅力自然比不上那些“××宝贝”“××小子”,但总是我最捧场的一个。
打开现代中学生的书桌,更多的还是青春网络文学。将是成年人了仍一脸清纯,分不清嘴边是绒毛还是胡须,便在公众的墙上涂鸦着戏谑,仇恨。他们也在建筑着一个新民族——“矫情民族”、“痞子民族”。怎么很少有人谈老鲁的书?有人告诉我,读他,需要勇气。
是需要勇气。从前,我对老鲁总是发怵的,因他简单中的奥义。现在,我为他笔下人物坎坷的命运叹息,我因他幽默的笔调动容,我为他运用自如的反语、讽刺、双关而感叹不已。他成了我的挚交,我对他除了敬佩就是崇拜。
其实面对他需要勇气的是被他在言语上进行精神审判的人。
老鲁真是一位天生的演讲家。他的笔是他的麦克风,他的文字是他的声音。他站在凌晨5点,唤醒昏睡已久的人们,击碎另一类人奢靡荒诞的美梦,让他们在他的声音中噩梦连连。黎明也终将在他的召唤中到来。
他虽很幽默,却有别于无聊的调侃,像一把深入历史的剑,痛击敌人。只需几滴墨水,威力便盖过真枪实弹,令对方气得发抖。也有人不生气,捧着他的话还以为他夸自个儿,倒是明眼人背过身笑呢。
能让他看得上的少,所以他不说话的'时候也少。他总是毫不留情地,用笔毙了一个又一个,从不理会什么名家、官家、问题、主义。毕竟谁也不好惹,那些文人墨客们常常群起而攻之。翻开报纸,张张是金属笔尖拼杀的声响,张张都是唾沫星子横飞留下的伤痕。但张张都是老鲁孤军奋战,毫不退却的身影。这情形一直持续到他死。
老鲁死了,他的文章被人一再地研究,挖掘出了革命精神,忧国忧民高度的艺术性、思想性。人们开始对他进行无休止的评论:说他是那个时代的异类,说他根本是块臭牛皮,说他的文章不合语法、错别字满篇……而我只是捧着他的书,不住地感叹、敬佩。我不能完全读懂老鲁,而那些评论他的人呢,又读懂了几分?
我总想问老鲁:一辈子得罪了那么多人,你就不曾怕过吗?
他定会一昂头,倔强地说:鲁迅连鬼都踢,还怕过什么人吗?
他所留下的,是点燃的精神火焰,再大的雪,也不会熄灭,便再也不会感到寒冷了。
关于鲁迅的作文2
记得曾有人说过,鲁迅先生是中国第一位“文体家”。何为“文体家”?我想,“文体家”们的一个标志就是他们在抒发自己所思所感之时,不会忽视自己的表达技巧:用何体裁承载?如何遣词造句?怎样铺排情节?而当一个“文体家”老练如鲁迅,他的这些技巧却是无形而有形了——书这头,你正为跌宕的情节、精妙的比喻而按自己长——书那头,鲁迅老先生的小胡子下也为这一安排染了一层笑意。一个常常被我们忽略的问题,是鲁迅选择叙事的角度——也许这一方面的用心已太深地融入了作品了。
虽然鲁迅那庞大的作品系统里所选用的叙事者,即文章中的“我”,千种万样:有主人公、有亲历者、有叙述者、有的甚至通篇无“我”,但我觉得只需分为两类则好:一类是记忆中温情的“我”;另一类是现实中尖锐的“我”。
先说前者,典型的例子便是《社戏》、《故乡》,再往前溯还有《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等。这些文章中,鲁迅的题材往往是自己童年在农村的生活经历,因此这“我”也大多是诚实可考的自己。近年来常有人说要“还原鲁迅”,那个脾气有点倔却不难相处的鲁迅;那个快乐时会“打个旋儿”朋友满天下的鲁迅;那个闲来时翻翻美学对女人衣饰评头论足的鲁迅——我觉得可以从读这些文章开始。这样的文章里,鲁迅是鲜活、热乎乎地存在在那里的,在那片愚昧而淳朴的农村土地上:在那儿的水里划船,在那儿的夏夜看戏,在那儿顽皮也在那儿淡淡惆怅。一方面,这文章中温情的“我”摘掉了鲁迅头上那顶“反封战士”一类的大帽子,给我们看一张浅笑着回忆往昔的脸,让读者由病态的“敬怕”鲁迅转而爱戴鲁迅;另一方面,我想,也只有这温情的鲁迅中的“爱”,才是他斗争的动力源泉——为了这土地和土地上的父老乡亲。
而另一种“我”却是使鲁迅终究成为鲁迅了——否则他不过是乱世中文字了得的好隐士。这一种“我”来自鲁迅天生的敏感、洞察,使其有一种冷嘲热讽于故事之上的才能。譬如《孔乙己》,虽说叙事者是小伙计,但字里行间仿佛还有另一个“我”——作者自己:这个“我”不仅仅看老板的白眼、看孔乙己的窘态、看众生的丑相,甚而看小伙计如何一步步地加入取笑、厌恶孔乙己的行列,加入世上的恶俗。另有一篇《示众》,如朦胧诗句,没有小说中常有的那个“我”,只有散点透视成的片段——但这“我”却又无处不在——或者解开一片虚伪给读者看看,或者轻笑两声众生的愚昧,或者苦痛于敏锐的作者捕捉到的绝望。
若这要懂鲁迅,我想首先得懂他笔下之两种“我”:一种如每个凡人温情而眷恋,叫我们爱;另一种有他的伟大,高瞻远瞩于时代之上,叫我们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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