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音乐有一种本能的耽迷和依赖。音乐的到来和阳光的降临,是最温暖人心的两种方式。
下课,音乐铃声响起。优美的旋律,如羽飘下,软柔地沁入我的眼睛、耳朵、嘴和脚底心,她无孔不入,很快遍布我全身的每一条血管,每一个细胞……
我安静下来,心跟着音乐的节奏而跳动,仿佛整个身心都被音乐围住,慢慢地软化,然后完全融化在音乐里,和一个一个的音符缠绵在一起,不分彼此,像一滴水滴在另一滴水里。
想起孩童时,用柳叶或竹叶吹口哨。拣一张狭长而干净的叶子,放在嘴边,用双唇轻轻衔住,噘起嘴唇,用力一嘘,清脆而嘹亮的一声就划破了山野。
牧童短笛,很有意境的一个画面。年少的我虽然不放牛羊,但记得家里也有一管竹笛。我天天噘着嘴吹,孔膜吹破了,用竹子里面的竹衣,蘸一点唾沫,小心地粘在孔上,再吹,常吹得嘴唇生泡,但总也吹不出一首悦耳的曲子,更有趣的是那时候竟还分不清楚笛子和箫,常把笛子当做箫。
上学了,识简谱,后又识五线谱,学高低音,和弦等等。学拉手风琴,弹钢琴。钢琴课总是让我很害怕,也许没有音乐天赋吧。弹琴,左右手不够协调,左手的伴奏总是弹不好,滥竽充数还可以,可是钢琴老师很严格,要我们一个一个上讲台边去弹,我没有信心,弹得也总是断断续续,不连贯,更不用说优美了。
师范二年级时改为学美术,静物写生,人体写生。又学国画,在宣纸上画石头和梅兰竹菊。勉强爱上色彩和线条,倒也还可以,画得有些样子。
而音乐,没有了上台弹奏和考试的负担。跟着感觉走,自然爱上了流行歌曲。特别是毕业后参加了工作,有了工资,就去买一盒一盒的流行歌曲磁带,跟着录音机大声唱,郑智化、王杰、小虎队……那时,几乎每一首流行曲都会唱,有时加入自己的'情感,唱得激昂慷慨或是泪眼婆娑。
后来VCD和DVD普及了,也应时而生有了卡拉OK厅。和朋友们去唱歌,只可惜我音色不错,却常跑调,高音又上不去,虽声嘶力竭的,但声音总是哑在半空中,很尴尬的样子,上不去又下不来。用朋友的话说把歌唱得太“抑扬顿挫”了,哈,慢慢变为听客,只欣赏,或小声地跟着哼。
现在,更多的喜欢古典音乐,喜欢《春江花月夜》和《梁祝》。喜欢一些经典,贝多芬的《致爱丽丝》。当然也喜欢邓丽君和王菲,还有红得发紫的周杰伦。
周末,坐在书房的沙发椅里,为自己倒一杯干红,或是一杯清茶、一杯咖啡,一口一口地小饮,听音乐从机子里流出来,弥漫在房间里,一丝丝地从我的肌肤浸入,轻落在心头,身心和一片片如雪如羽的音乐飞舞。回到天籁,回到平静,回到生命的内核,回到梦中的家园,多么惬意!
写美文的楚楚说得好,音乐的阶梯上上下下是那么神奇,长短方圆高低粗细厚薄明暗曲直软硬冷热枯湿,它以通感把我们的眼睛听成四季,把我们的耳朵望成八方,在这个季节里,惟音乐能令我们忘却自己。
喜欢音乐,再也没有比在微雨的夜里,斜倚在松软的沙发里听音乐更美更诗意的了。那一刻,心神在小提琴、古筝、钢琴的手指间得到抚慰,恬适与温柔的感觉自头盖骨一直蔓延到十个脚趾间。
“不知不觉光阴已去,一声叹息都会苍老。”特喜欢林夕写的词。人生如歌,歌唱人生。套用一句诗人聂鲁达的话,“你需要的话,可以拿走我的面包,可以拿走我的空气,可是千万别把我的音乐拿掉。”右手文字,左手音乐,那么就让文字和音乐陪伴一生。你,千万别把我的音乐拿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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