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许多人都有过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都不陌生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实现文化交流的目的。相信许多人会觉得作文很难写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与书的作文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与书的作文 篇1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自我记事起,书就如同影子跟随着我,书是我的一位益友,一位良师,一位终生的伴侣。时间的消逝,带走了我对许多东西的热恋,但却怎么也带不走我对书的那份挚爱。
记得小时候,我最喜欢读童话故事书,书里的每一个故事,仿佛都是一个崭新的世界,令我向往。又一次,我和邻居家的小孩抢一本故事书,结果被抓花了脸,但我却出奇的没哭,因为我抢到了那本故事书,心理还有一点高兴。后来渐渐长大,我开始迷恋于小说,以至于变得爱幻想,让我富有想象力。到了中学后,我开始阅读名著,这时的我对于书更是如痴如醉,爱不释手。在读书时,仿佛整个世界都静了。我沉迷于书的世界,就如同着了魔一般。
书中的情节,时常令我感到悲伤,但我看到的更多是美好和希望。时间改变了一切,但唯独没有改变我对书的那份依恋,还使我对书的感觉更加坚固。那感觉就是“看庭前花开花落,宠辱不惊;望天上云卷云舒,去留无意。”
书的世界,就像一片汪洋大海,广阔而美好,纯洁而湛蓝。也许有人会说书没有生气,呆板,读书令人费神,如同嚼蜡。更有人会说:“书是万花筒,绚丽多彩,引人入胜。”如果一个人能随口说出:“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的人,那么它能够被叫做呆板无趣吗?如果一个人能够吟出“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能够说他没有情调吗?
臧克家曾说过:“读一本好书,就等于交了一个益友。”书就如同一个朋友,陪你共度风雨,解决难题。助你获取知识,茁壮成长。世界太难测,这一秒你也许已步入天堂,但下一秒或许就已掉落地狱。但书是你永久的港湾,当你累了,容你休息。书是我们的知音,在你读懂它的同时,它也读懂了你。
每个人一出生都是一张白纸,而社会就是一个大染缸,把人们染成了五颜六色。而书是社会中最纯洁的地方,它能净化人的心灵,它能指导人们正确的生活。
在与书一起走过的日子里,我很快乐。我在书中懂得,在书中享受,书是我永远的朋友。
与书的作文 篇2
打开她,就像走进了知识的宝库,让我从中学会;打开她,就像融进了欢乐的海洋,让苦闷的心情活泼、绽放。她伴我走过了我生命中最初的12年,每每拿着她,凝视着她,心中都会莫名的一颤,似乎有什么东西注入了心扉,热热的,暖暖的……
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教育家说:书是智慧的钥匙;政治家说:书是时代的生命;而我说:书是我的良师益友。是她丰富了我的生活,充实了我幼小的心灵;是她包容了我的无知,让我走出困惑。她像是冬日里的阳光,带给我春的温暖;又像是沙漠里的绿洲,给予我新的希望。她伴我度过了一年又一年,带我穿越古今,叹赤壁怀古之豪迈;跋山涉水,吟万里河山之壮美。她常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但你又可曾知道,你带我走过的路何止万里!在书中,我遍观世界,驰骋四海。在历史书中,我了解到了中国过去的屈辱史,懂得了落后就要挨打的道理,看到了国外先进的技术生产力,以及不同于我国的风土人情;在地理书中,我领略到了祖国的幅员辽阔,山河壮丽。这一切的功劳都要归功于她—书,她让我在知识的海洋里学会了游泳。
我爱读书,书中有光明,可以照亮我的心灵;书中有警示,让我的人生绕过暗礁和险滩;书中有天籁之音,让我回到自然的怀抱。因为书,让我学到了知识,明白了事理,从书中,我知道了中华民族五千年灿烂的文化;从书中,我见识了宇宙的浩瀚无边;从书中,我看到了古往今来的名人志士人生道路上的喜怒哀乐;从书中,我悟到了见贤思齐,为人之理。
当我打开弥漫着油墨香的书卷时,我都会被她的富足高雅,绮丽璀璨所吸引。在这里,我被李白的,“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的清高所折服;被李清照的,“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的雄心所震撼;为卖火柴的小女孩流下眼泪;为顽强的鲁滨逊竖起大拇指。在书的殿堂里,我无拘无束,欢笑、流泪、沉思、奋发。是她开阔了我的视野,丰富了我的生活;是她帮助我不断提高,不断进步;是她带给我幸福,带给我满足,让我的人生不在孤单,不在寂寞;是她给了我精神上的第二次生命。
随着时光的流逝,我一天天长大,一本本书更是成了我的好伙伴,她无法逃离我,而我更离不开她,她将伴我走得更长,更远,直到生命的尽头。
与书的作文 篇3
书 汪学勤平生与书有缘。每次上市场总忘不了逛书店。如发现合意的新书,一日不买回,就觉得食不甜睡不香。
新书买回来,爱不释手,先必一气泛览,知其大意,然后躺在床上慢慢品读。因为我喜欢躺着看书,那样可以减轻身体负担,全身心地投入到书中去。说也奇怪,躺着看了几十年书至今视力仍然不差。品读后,我再将获得的感受写成读书笔记,有时时间紧就在原书勾画批注。因为我买的书大都是节衣缩食而来的,我觉得只有认真地读方对得起这些书和我自己。
书伴我度过了许多寂寞时光,给了我许多乐趣和力量。冬夜,窗外北风呼啸,我对着一盏孤灯入神地读着,忘记了寒冷和一切。春晨,我泡上一杯新绿,点上一只烟,伏案精读。茶香与烟香共绕,书味与世味相融,这时心中充溢着一种阅读后的愉悦。书使我关照了人生百态世时沧桑。在漫漫的旅途上,我经历了霏霏雨雪,跋涉过大漠荒原,在躁动的日子里,书给了我许多抚慰,消释了许多烦恼。每每捧上一本好书,读到忘形之处,灵魂飞出躯壳,精神不断升华。书使我明白了人生真谛:生命是美好的,但活着并非容易。在我们的生活世界里,由于人多事杂,必然会有很多碰撞,我们一定要多一份宽容和爱心。书使我懂得:路要靠自己走,自己跌倒自己爬起。即使前进路上坎坷泥泞,也要万难不惧,风雨兼程。
除了买新书,有时我也喜欢上旧书摊。买旧书便宜,用一本新书的价钱可以买好多本旧书,有时遇上珍品,那高兴的劲头不亚于发现新大陆。
一本本书买回家,日积月累,渐渐充塞了四周,当我准备清除一部分旧书时,我翻检着、抚摸着。一本书一片情节,一份机缘,昔日相伴在枕头案边,那情景,历历在目。而今却要掷它在地,这实在是无可奈何的处置。因为没有太多的空间留住它,也没有当初的情缘去细读,我知道我做不了学问家,许多书留着没有大用的。于是我让昔日的文友和学生们挑选后,剩下的便一秤称给了那收破烂的小贩。四百多斤书装进了他特制的几个塑料袋里。小贩递给我一张百元大钞。目送他搬书下楼,我环视四周空落落的,屋子里的天地似乎一下子大起来。这个时候我分明地感觉到除了几本可怜的书以外,我什么也没有。
这篇文章竭力描绘了“我”与书的浓厚感情:喜欢读、喜欢买。读书读得忘形之处、灵魂出壳,实在是专一到了极点。可见书书对“我”的吸引力之大。买书买得倾囊而出、竭尽所有,尤其是卖书后四壁空空,更加衬托出买书的痴狂,从而有力地渲染了“我”对书的酷爱。
与书的作文 篇4
与书一起走过的日子,都是安心的日子。从小到大,只有沉浸到书里的时候,我才是安心的我,也只有与书一起走过的日子,让我觉得没有浪费时间。
书,无疑是我最好的朋友了。我喜欢看书,也喜欢买书。我时常会周末去图书馆看一整天的书,也时常会在周末把在图书馆没看完的书借回家看;我时常会去书店逛上一逛,也时常会在书店把有收藏价值的书买回去放在书柜里收藏。那些我借来看的书,已经成为我的朋友,融进了我的生命。那些我买来收藏的书,也已经成为了我的朋友,融进了我的生活。
在我心情不好的时候,我喜欢看书,在我心情好的时候,我也喜欢看书,好像只有书可以让我找到我的存在感,也好像只有书可以让我安静下来。细致地想想,与书一起走过的日子,也已经有十几年了。
第一次与书结缘,那还是爸爸妈妈让襁褓中的我抓阄的时候。听我的妈妈说,我在一堆东西里面,直接爬到了书的旁边,抓起了那本书。那本书到现在还在我的书柜里,被我都快翻烂了,她的名字叫做《我的宝贝》。也许正是因为抓阄抓到了书,与书有着深刻的缘分吧,再长大一点,我就已经在家里翻看妈妈给我买的图画书了,再慢慢看到密密麻麻全是文字的书,我看过的书,或许也跟与书一起走过的日子一样,多到数不过来了吧!
与书一起走过的日子,都是安心的日子。如果你喜欢看书,那么恭喜你,你找到了一个让自己的灵魂“安身立命”的爱好;如果你还没有接触过书,那么你尝试着去看看书吧,有缘的话,书会带你去到任何你想要去到的地方;如果你不喜欢看书的话,那么你就忘了书吧,书还是有可能成为别的人安心的机会,把这些机会让给别人吧!
与书的'作文 篇5
为了能是我更好的学习,我做作业的地方从客厅换回了自己房间。
房间里的那张书桌是上初中时刚买的,但一直被我用来放杂物,今天,我看着这张满是灰尘的书桌,拿起抹布,准备好好打理一下这个“灰姑娘”。
我卖力地擦着桌子,不经意间,看到了书桌底下放着的一沓书。把它们抱到桌上,用指尖轻轻划过封面,便发觉上面已有很厚一层灰——这是我两个学期前看的。
以前的我酷爱读书,只要拿到书,坐着看,站着看,躺着看,甚至还躲在被窝里研究。一次,我生病要打吊针,为了解闷,便带去一本《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津津有味地看着,被书中的故事深深吸引。药水的苦涩味道早已被融化,只是尽情享受着书给我带来的乐趣。打我从医院里出来时,面色红润,怎么看都不像是个病人。那时,好书,如药。
毕业了,不知怎的,时间想长了翅膀,一下子跑得飞快。作为初中生的我,每天总有做不完的事,这件事还没做完,又来了个新任务,一天恨不得掰成两天用,“休息”忽然变得遥不可及,我们俩谁也不理谁,愈发的疏远了。书便被我晾在一旁,成了房间里的装饰品。我不再碰书,任它们披上一层又一层的风霜。
回忆与书一起走过的日子,我感慨万千,看着眼前曾经的知己,我竟有许多语言想向它倾诉。书啊,你是否会在漫长的黑夜中叹息,抱怨我这个不称职的主人?
再次翻开书,我这只书虫又被书中的故事吸引了进去,想中毒了一样,想陷进去了一样,无法自拔地盯着书。一时忘了时间,忘了打扫,忘了出书以外的一切……这时,好书,如友。
当我再次合上书时,才意识到自己是来打扫的,摸一摸书的封面,嘴角扬起了一抹微笑。
回忆我与书籍在一起的点点滴滴,我才发现这真的是一段曲折而生动地经历。
书,感谢你陪我一起走过的日子,我相信,将来,我的人生路上还能有你陪伴。
与书的作文 篇6
还有一学期就要转学到贵族学校松芝高中,关于华侨中学,没有太多的感想,不是说我无情,不喜欢这儿的环境以及人事物,只不过这儿的人都忙着读书,不闻窗外事,即使下暴雨,他们只是捂住耳朵继续低头做他们的事情,有点冷漠吗?不清楚,我只能苦笑,跟别人有点不同,我属于学习比较自由的,成绩也是前三,这没啥好骄傲的。
坐到教室靠窗的椅子上,礼貌性的打了几声招呼,就转向窗外,天空飘起了毛毛小雨,天空有点灰暗不是吗,伸开双手去触摸那雨滴,一股冰凉的感觉从手心传来,凝视远方的建筑许久,汽车发动的声音把我拉回当前,雨中隐约看到一个修长的人,应该是学生,不过看他那样,估计也是常年逃课的,邪恶而俊美的脸上此时噙着一抹放荡不拘的微笑。这是什么世道,有钱人没事跑来这种地方干嘛!那时的我有严重的仇富心态,虽然知道过不久也要去贵族学校,但是我压根不稀罕。
那时近视还不那么严重,所以当他进来的时候,一眼就知道是他,听说他原本就是我们班的,因为其他事情,现在才进来,难怪我都没见到他。我从来都不想仔细研究他的脸,抱歉,我不是花痴,几个平时刻苦读书的宅女时不时望他几眼,他倒也随意,随便找张椅子就坐了,也不问清是谁的椅子,他坐的特别心安理得,看来杨丹的椅子已经沦陷了。
杨丹倒茶回来,才发现椅子坐了一个人。杨丹本来就属于那种见面就脸红的孩子,尤其是见到这种尤物,虽然时不时透露出的危险信号提醒她不能惹他,但她还是窘迫的开了口:“对不起,那是我的位置”。
“……”
“你可以坐其他位置吗?”杨丹小心的问着,手心因为紧张都冒出汗了。
“……”他依旧一语不发。
班级算是一下子安静下来,这算是什么!没人上去讲一句话,还得我亲自出马。
我径直走过去,叉着腰以45度的姿势盯着他,杨丹抱着希望看着我,我心一横,不管自己淑不淑女,拼了,“同学,你坐其他位置,好吗?这位有人了!”
“……”
上帝,原谅我做出这种粗鲁的事情,上去直接重重的拍了桌子,巨大的声音估计可以传到教务处。他倒有反应了,他脱下耳机,用迷茫的眼神看着我,搞了半天,他在听音乐,不对他绝对是故意的。
他左耳闪着炫目光亮的钻石耳钉,他一脸无辜样,接着还是那一副爱理不理人的死样。
我用手指着他,“你就不能到其他位置上坐吗?”
说时迟那时快,根本还没反应过来,在众人的目光中,他就抓住了我的手。
脸是瞬间涮白了,接着脸红彤彤的,心跳直接加速了,再这样下去,估计我得送医院了。
教室里有点躁动不安,窃窃私语着……
我示意他放手,他还是那副样子,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不理会同学飘来的异样眼光。
这种人怎么这样?下意识直接给他一巴掌,班级足足安静了近一分钟,他是终于放手了,看着脸上的那一巴掌印,红红的,对付这种人只能这样了。连忙抓起杨丹的手,以百米竞走的速度,逃离现场,我的淑女形象被那个白痴大少给毁了……
上了一整天的课,一直没有理会同学飘来的眼光,想说就说吧,谁爱理谁?
放学后,独自走在属于自己一个人的街道上,叹了一口气,咋那么倒霉。不远停下一辆黑色的本田车,我感觉到不妙,急忙掉头走,已经来不及,我好像被绑票了,没事绑我干嘛,我又不是富家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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