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粉嘟嘟的小女孩,一边翻着书,一边吃着水果。她有时哈哈笑,有时嘟着嘴,有时皱着眉,有时还跺起了脚……她眼睛盯着书,将手伸进了一旁的果篮。果篮里不知何时已空了。她东摸摸西摸摸,似乎摸到了什么东西,抓住就往嘴里塞。你那么饿了?想吃我的手?抬起头,见是妈妈,再看看手里抓的,哪是什么水果啊,分明是妈妈的手啊!顿时,小女孩的脸红成了大苹果。
书店一角,一个皮肤白皙的大眼睛女孩捧着一本书,蹲在地上。过了一会,似乎是累了,她站了起来然后揉揉小腿肚,靠在了书柜上。又过了一会,她开始交替着用一条腿支撑着。再后来,她干脆坐在了地上……她从口袋里摸出手机,看了看,然后惊讶地张大嘴巴,匆匆向书店门口走去。滴滴骤起的警报吓了她一跳。回过神来,看看手中的书,脸上飞过一朵红云,慌不迭地跑回刚才那一角……
这菜怎么是甜甜的?女儿,你刚才给我的是盐吗?不是盐吗?你确定是盐吗?白白胖胖的.小姑娘放下手里的书跑向厨房,将刚才递给妈妈的瓶子拿起一看。啊?是白糖!
你们能猜到这个小女孩是谁吗?对,是我。我有许多玩具:芭比娃娃,漂亮的头饰,可爱的陶瓷娃娃……可这些都抵不上书。书才是瑰宝,才是我的最爱。从最初的听故事到自己看小人书,接着买书,借书,到现在可以长时间泡在书店。书几乎成了我小小生命中不可或缺的营养。可以这么说,我可以一天不吃饭,但不能一天不看书。
我爱书还源于书对我的帮助。因为爱看书,我成绩是佼佼者,也因此总要参加各种各样的比赛。这些比赛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有好几次我想到了放弃,是书却让我坚持了下来。玉不啄,不成器,各种各样的大赛不正是对我的考验吗?感谢书让我获得了一个又一个成功。
书像镜子,照出了我脸上的雀斑;书像尺子,量出我的瘦小;书像砖块,填补了我的空缺……朋友会有离去的时候,但我相信,书绝对不会,因为它是我最忠实的瑰宝。
点评:本文用三个画面呈现一个视书为瑰宝的小孩子形象,且人物形象上也有所改变粉嘟嘟的小女孩、白白嫩嫩的大眼睛女孩、白白胖胖的小姑娘,这时间上的改变也正是孩子从小到大爱书的体现。另外在详略上也做了编排,书店看书那幅画面写得较详细,仿窃读记,属活学活用。不足的是,书对我帮助有一笔带过之嫌,这其实是很重要的。可能是三个画面用笔过多,再写有冗长之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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