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语言,向开展的、具有规范语法结构的、能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语言形式的转化。你写作文时总是无从下笔?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与书的作文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与书的作文 篇1
书,犹如一片浩瀚无边的大海,我们就像一条条小鱼,在知识的海洋中穿梭遨游;书,犹如一片翠绿茂密的森林,我们就像一只只小鹿,在森林中玩耍,品尝知识的果实……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开启智慧大门的钥匙。一谈到读书,我的话就多了。
我自从会认字不到几年,就开始自己读书了,倒不是4岁时读的《成语故事》,而是6岁时开始自己看的儿童惊险小说——《汤姆·索亚历险记》。
那时,我的姐姐每天放学后就会给我讲一节《汤姆·索亚历险记》,因此,每天我都会早早来到餐桌前等姐姐回来。《汤姆·索亚历险记》使我听得津津有味,什么“自己树下吃苹果,朋友刷墙交玩具”,真是有趣极了,但是她只讲了半个小时,就去写她的作业了,我只好带着对下文的无限幻想,在她的催促下,恋恋不舍得上了床。
之后,我决定咬牙拿起一本《汤姆·索亚历险记》,自己一知半解地读了下去,居然越看越懂。在“坟场历险”那一节那惊悚的杀人情节,让我胆战心惊,直冒冷汗;那“乘船航行”的场景又让我羡慕万分。最后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读到幸福美满的结局。
在这同时我还看了姐姐书桌上常放着的那几本《获奖作文》,作文内容是精彩的,让我爱不释手,又是丰富的,让我知道了许多优美的语句,对我的作文有很大的帮助。的种类多种多样,有写事的、写人的、写景的、想象的……我最喜欢的是写物的作文,那些写小动物的作文让我明白了小动物的生活习性,我也因此养了一只小狗。
因为看《汤姆·索亚历险记》,引起了我对带有情节的小说的兴趣,我对那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的书尤其欣赏,主人公保尔那种坚强的意志让我热烈盈眶,虽然保尔得了严重的病,不能再行走,但他还是以钢铁般顽强的毅力和病魔做斗争,这可比那个索然无味的《荡寇志》强多了。
读书让我明白只要你认真对待书,书就会成为你的朋友,和你形影不离,我从中明白了9个字,那就是“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
与书的作文 篇2
我爱书,也爱读书,我喜欢书的味道,喜欢吸收书中精华。书将我从一个倔强、蛮横、不讲理的小丫头变成了一个听话、讲礼貌、有文化的乖乖女生了,可善良的书,却不需要任何回报。
我一出生,便与书结下不解之缘。
我很小的时候,每天晚上听妈妈讲故事,到了白天,我看见姐姐看书、买书、看书,心里就会想:书真有那么好看吗?于是我也跟着看,妈妈看到了就给我买了很多图画书,就是这种对书让好奇和认真让小马过河、黔驴技穷、曹冲称象、司马光砸缸等几箱故事书陪伴我成长。
会认字后,我对书产生的兴趣更浓烈了。可我只能一个字一个字地读,我觉得读书很困难了,我开始懈怠了,我不想面对这些困难了,姐姐告诉我,书中有很多朋友保尔、张海迪、史铁生,他们会开解我:遇到困难要迎难而上,是他们督促我看书有不认识字时查字典,看不懂的.问爸爸妈妈,就这样我看书越读越快、看的书越来越多了,因此我又认识了更多的朋友、明白了更多的道理,祖逖告诉我人要有梦想,爱迪生告诉我做事得有始有终,曾子告诉我做人得有诚信。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也越来越爱看书了,《一百条裙子》里因家庭贫困被嘲笑歧视的旺达又因才华横溢让人愧疚满腹被人牵肠挂肚,《格列佛游记》英国医生格列佛周游“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的奇遇让人心驰神往,还有更多书让我废寝忘食,留恋不舍,我觉得书的气味是世界上最香的气味,桂花香、玫瑰花香都比不上书店中的书香。
现在,我读六年级了,各种书越来越多,我的学习比以前更忙碌了,但我还是会抽出一点时间看课外书籍,梁山英雄辈出,他们仗义疏财,侠肝义胆,三国诸葛亮料事如神、计谋频频,花果山孙悟空火眼金睛、灵巧机智,他们的气概,他们的侠义和聪慧让我羡慕不已,为此,我深深的觉得我还需要读更多的书才能与历史上的人才比肩。
与书的作文 篇3
我喜欢看书,从小就是个小书虫。
上幼儿园前,我看的是小画册。这些画册小小的,每一页上都有精美的图画,有的是儿歌,有的是唐诗。我很喜欢这些画册,每天一起床就想着那些书。所以,从那时起,我就爱上了书,并在那时我就能熟背几十首唐诗、儿歌。
上幼儿园后,小画册对我来说已经不过瘾了。于是,我开始看童话书。《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我仿佛进入到一个神奇的世界,我看如醉如痴。因为那时是幼儿园,没有回家作业,所以我一回家就捧起书本,津津有味地读起来。虽然那时我识字不多,更不理解忽视中蕴含的深奥道理,但是有妈妈在我身边,遇到不认识的字,她给我读,并加以讲解,我越发爱上了书。
升入小学后,我开始看科普类图书,比如《中国未接之谜》、《世界未解之谜》、《美丽的地球家园》等等。同时,还开始看是个散文类图书,如《我和蒲公英一起飞》、《蔷薇谷》……那时候,要说我对书的痴迷,已经不言而喻了。
二年级时,我发现了“新大陆”——小说类。从那时起,我一个月可以看完两三本书。我先看完了杨红樱的《笑猫日记》系列,接着看曹文轩的《草房子》、《青铜葵花》、《山羊不吃天堂草》等,还有《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爱的教育》、《汤姆 索亚历险记》、《鲁滨逊漂流记》、《夏洛的网》……多得数不胜数。
现在,我在看一些轻松的小说如《野犬女皇》、《残狼灰满》、《呼兰河传》的同时,又开始读古典文学,如《西游记》、《红楼梦》。这些长篇小说常常让我看到忘我的境界:完全融入在书里,忘了时间,忘了吃饭,忘了睡觉……
人们都说:“一日无书,百事荒芜。”要是我一天没有看书,我一定会觉得心里有说不出的不踏实感。我喜欢看书,我喜欢书里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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