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对作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语言,向开展的、具有规范语法结构的、能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语言形式的转化。那要怎么写好作文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难忘的一本书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难忘的一本书作文 篇1
每当打开手机,就能看到一张照片,照片上面,我正在聚精会神的看书。它又勾起了我对《草房子》那浓浓的回忆…
那是一个烈日炎炎的中午,知了在门外不停的叫,屋里屋外十分炎热。但是,我的心中却十分清凉。书中有一个故事十分幽默,让我仍然历历在目:
主人公桑桑是一个干任何事都不想后果的男孩。一天,他看河里有各种各样的鱼。大的、小的、白的、黑的,数不胜数。他很想抓上几条解解馋。可是没有网怎么办呀?于是,他便冲回家中,不管三七二十一把蚊帐扯了下来,做成“渔网”。他运气好,捕到了很多鱼虾,他就让妈妈做了一顿大餐。吃饭时,他正吃的来劲儿,妈妈问他:“你用什么做的渔网?”他支支唔唔地说不清。突然,他妹妹柳柳脱口而出:”哥哥用蚊帐做的”.母亲十分生气,但没有骂他,也没有打他。因为那是夏季,蚊子多,没有蚊帐的桑桑被叮得满身是红包。
像桑桑做的这样的傻事谁没有做过?我也不例外。
那天,只是我和妹妹在家,她有点饿,就问我吃的在哪?我眼珠骨碌一转,想到一条“恶计”。于是,我就对妹妹说:“冰箱里有一种水果,可甜了,快去拿吧!”她一听,三步并作两步的去拿,她打开冰箱,看都不看的就拿出辣椒来咬了一口,就听到“哇!好辣呀!!!”只见她脸被辣的通红。我不知所措,幸好小姨回来了,她看见赶紧帮妹妹洗脸,这才安静了许多。当天晚上,我就被骂了一顿。
我很喜欢桑这个男孩,他十分调皮,但也很可爱。这本书在我的心灵上已经盖上了一座座金黄的草房子!
难忘的一本书作文 篇2
《小公主》是我最爱读的一本书,这里面的人物、情景生生的印在我的脑海里,久久难以忘怀。
小公主讲述的是一个小女孩的故事,它的主人公叫“萨拉·库尔”。他是库尔上尉的女儿,家境十分富有。因为萨拉出生在印度,而在印度无法受到正规教育,他爸爸便将萨拉送到伦敦的一所贵族学校里上学。萨拉虽然从小没有受到正规教育,但对人宽容大度,拥有公主一样的高贵品质。因为她妈妈是法国人,萨拉的法语非常优秀,再加上她讲故事绘声绘色,使她成了校长、老师的一宠一儿,在同学中拥有许多好朋友大家都叫她“小公主”。
不久,她爸爸参加了一个钻石矿的投资,并和他的一个朋友合作,投入了所有财产。可他苦苦经营,却没有从钻石矿中得到任何东西,他认为受骗了,终日愁眉不展。就在萨拉十一岁生日的时候,她爸爸患上了重病,没过多久就去世了。这样,萨拉从一个富家女变成了孤苦的穷小丫,她在冷酷无情校长的安排下变成了小女仆,小佣人,处处受着冷遇讥笑,。在萨拉的人生道路上,一切都改变了,可唯一不变的却是她像公主一样高贵的品质,善良的品德。她用仅有的几个便士买了面包却大部分给了小乞丐,虽然她不是以前那个富有的“公主”,但她的朋友人叫她公主。她在最恶劣的环境下,任然很坚强乐观,她幻想着自己以前的快乐时光,从不被困难吓倒。穷苦的日子有了尽头,幸运终于又降临了,萨拉的父亲投资矿产最终成功了,他父亲的朋友在整个伦敦寻找,终就找到了她,萨拉成为了比往常更富有的“小公主”!
我觉得萨拉是一个真正的“公主”。她虽然没有公主那么尊贵的地位,却拥有比公主还要高贵的品格。而真正的公主不在于物质上的享有,却在于你是否拥有高贵的品质和乐于助人的高贵品德。公主都是我们每个女孩的梦想,但我们是否都像萨拉·库尔一样,即使再来逆境中也能保持乐观的心态,高贵的气质,乐于助人的品格?
萨拉的公主精神是值得我们敬佩的,也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难忘的一本书作文 篇3
最近,我看了一本让我爱不释手的书——德国漫画家卜劳恩画的漫画集《父与子》。捧着这本幽默而富有深意的漫画书,我时常忍俊不禁,笑出声来。一幅幅生动的画面组成了一个个小故事,虽然没有语言文字,但每一个画面都很可笑,可笑的故事背后,都蕴含着一个小道理。
这本书描画了一个留着大胡子的胖胖的光头父亲和一个瘦瘦小小的长着一头乱发的儿子之间发生的许多生活中的趣事。爸爸憨态可掬、童心未泯,时常有点儿“二”的行为弄得儿子很无奈!儿子活泼可爱,时常闯点儿小祸,和爸爸玩得很开心!
其中,《引人入胜的书》描写了:该吃晚饭了,父亲、母亲都坐在饭桌前,可儿子上哪儿去了?于是,母亲命令父亲去找儿子。父亲挺着大腹便便的肚子来到儿子的房间,发现儿子正趴在地上聚精会神地看一本书。“还不快去吃饭!”一会儿,妈妈和儿子在饭桌上大眼瞪小眼,爸爸呢?她们来到儿子房间,爸爸正趴在地板上津津有味地看着那本书呢!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子”,都是“书虫”呀!
《四张儿童票》说的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上,爸爸带着儿子乘火车去郊外旅游,父子俩玩的开心极了。中午,爸爸买了三瓶果子酒,悠闲地坐在树下品酒,儿子则坐在树枝上跟爸爸聊天。傍晚,走路有点摇晃的爸爸牵着儿子乐呵呵地去车站买票回家。爸爸努力的看着儿子并用手指点数着。不一会儿,回头对售票员说:“我要买一张成人票和四张儿童票!”很可爱的爸爸!不是吗?无私的为铁路部门做贡献,多伟大!哈哈!
可乐的小故事连绵不断,让我爱不释手。我感觉这本书中的儿子和我有点像,脑袋里都有一些千奇百怪的想法,还经常闯个小祸。关键是我和他都有一个很爱我们的、童心未泯的、可以陪着我们疯玩的雷人老爸。他让我们每天都在快乐中渡过。
我喜欢这本书!我爱我的老爸!
难忘的一本书作文 篇4
我永远也忘不了那一天,那是我和一本书的故事,你有兴趣听一听吗?好!我就细细讲给你听。
“女儿,这是我送给你的礼物。”妈妈笑着,递给我一本小说。我看了看封面,说:“这不是最新出版的吗?我绕了好几家店,都没得卖,妈妈,你是在哪里买回来的?”
“哦,这是我的一个同事送的。”妈妈告诉我。“太好啦!”我兴高采烈地跳起来。然后,趴在书桌上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晚上,我还在书的世界畅游,还没发现时间已经过了头,我只好依依不舍地放下书去卧室里睡觉。早晨,我和书告别。因为,我得去上课。
回到家,我第一件事不是放下书包,而是找我念念不忘的书。可是,我东找西找找,也没有看见我心爱的书。我忙问妈妈:“妈妈,你有没有看到你昨天送给我的那本书?”看我紧张的神情,妈妈也知道了那本书的重要性。
“刚才,你的表妹来过。说是喜欢那本小说,就拿走了。”妈妈像个小孩子,低下了头。“妈妈,你竟然把我最爱的小说给了表妹?”我生气极了,把手一甩,冲进了卧室。妈妈为什么要把那本书给表妹呀?连几个字都不认识,怎么读书呀?那一晚,我几乎没有合眼。一心想着把书要回来。表妹会不会不懂事而把它撕掉呢?表妹会不会把米饭、菜汁扔到书本上呢?那本书一直让我牵肠挂肚。我决定了,明天一定要拿回那本书。
我来到表妹家,对表妹说:“快点把书交出来!”“哦。”表妹把书递给我。我马上翻开书,开始仔细阅读。“啊!小说我一定会报护好你的。”我在心里暗暗地说。
好了,故事讲完了。
难忘的一本书作文 篇5
在书的海洋里,有各种各样的书,令人兴奋的、讽刺社会的、想象离奇的、引人发笑的等等,都令人难以忘怀。其中,最让我难忘的一本书就是丹尼尔·笛福写的《鲁滨逊漂流记》。
这本书主要讲鲁滨逊出生在英国一个法律家庭,家人希望他成为一名优秀的律师,可他却一心想成为航海家。在一次航海中,他被海盗给俘虏了,成为了一名奴隶,之后,他又和一个黑人小孩一起逃到了巴西,并在那儿造了一个种植园,之后,他在又一次远航中遇上了海难,只有他一人存活了下来。他在那时只有一点武器和一点淡水与食物,船上剩下的资源只够他活几个月。于是,他以顽强的毅力与不停的探索,终于获得了源源不断的食物与淡水:他找到了一条淡水溪,还种了许多葡萄,大豆,小麦等农作物,又圈养了几只山羊。在这段时间里,他很孤独。然而就在这时,他救下了一名吃人族的壮男,鲁滨逊叫他“星期五”。星期五成了他最忠诚的仆人,并且,鲁滨逊还教他学会了英语!就这样,27年过去了,人们终于发现了他们,并把他们带回了巴西,他现在把巴西的种植园捐给了福利院,又经过一段时间的跋涉后,终于回到了英国。
这本书想象十分新颖离奇,但也是有本有据的。他教给了我许多道理,告诉我男子汉要自力更生,要坚持不懈,要靠自己而生存。这是一本男孩子必读的书,我读这本书是几个月前的事了,但它的内容我依然记忆犹新。要是我也能成为一个像鲁滨逊这样的人,那就好了。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实在是太好看了。我一定要推荐给我的小伙伴们,让他们一起来看这本书,让他们也感受到,什么叫做真正的男子汉。
难忘的一本书作文 篇6
从小到大,我看过许多书:我在《超新星纪元》中感到骄傲,在《圆明园的毁灭》中感到愤怒与惋惜,在《开国大典》中感到自豪……但是令我最难忘的一本书是《窗边的小豆豆》。
《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主要讲的是日本作家黑柳彻子一段真实的故事。小豆豆应为太调皮、捣蛋被转进了巴学园。在巴学园学习了一段时间过后,在别人眼里看来是“怪人”的小豆豆终于改变了大家对她的看法。
我印象最深刻一段是:小豆豆在上厕所的时候,不小心把她最心爱的钱包掉了下去,小豆豆当时惊慌失色,后来,小豆豆把下水管道的杂物全部挖了出来。小林宗作校长看见了,仅仅只说了一句话:“等会挖完时,要把这些杂物重新放进去。”我从这里可以体会到了小林宗作校长非常有责任心,对小豆豆的教育方式非常特别。
大作家罗丹曾经说过一句话:“其实世界上并不缺少美,而是缺少能发现美得眼睛”。《窗边的小豆豆》不就是映射出小豆豆的美吗?慈祥的父母,辛劳的清洁工,可敬的老师……这些不都是我们生活中发现的美吗?
读完了这本书,让我深切地了解到了什么是自然美。这真是一本让我难以忘怀的书,有机会我还会继续再看的。
难忘的一本书作文 篇7
在书的海洋里,有各种各样的书,令人兴奋的、讽刺社会的、想象离奇的、引人发笑的等等,都令人难以忘怀。其中,最让我难忘的一本书就是丹尼尔·笛福写的《鲁滨逊漂流记》。
这本书主要讲鲁滨逊出生在英国一个法律家庭,家人希望他成为一名优秀的律师,可他却一心想成为航海家。在一次航海中,他被海盗给俘虏了,成为了一名奴隶,之后,他又和一个黑人小孩一起逃到了巴西,并在那儿造了一个种植园,之后,他在又一次远航中遇上了海难,只有他一人存活了下来。他在那时只有一点武器和一点淡水与食物,船上剩下的资源只够他活几个月。于是,他以顽强的毅力与不停的探索,终于获得了源源不断的食物与淡水:他找到了一条淡水溪,还种了许多葡萄,大豆,小麦等农作物,又圈养了几只山羊。在这段时间里,他很孤独。然而就在这时,他救下了一名吃人族的壮男,鲁滨逊叫他“星期五”。星期五成了他最忠诚的仆人,并且,鲁滨逊还教他学会了英语!就这样,27年过去了,人们终于发现了他们,并把他们带回了巴西,他现在把巴西的种植园捐给了福利院,又经过一段时间的跋涉后,终于回到了英国。
这本书想象十分新颖离奇,但也是有本有据的。他教给了我许多道理,告诉我男子汉要自力更生,要坚持不懈,要靠自己而生存。这是一本男孩子必读的书,我读这本书是几个月前的事了,但它的内容我依然记忆犹新。要是我也能成为一个像鲁滨逊这样的人,那就好了。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实在是太好看了。我一定要推荐给我的小伙伴们,让他们一起来看这本书,让他们也感受到,什么叫做真正的男子汉。
难忘的一本书作文 篇8
我永远也忘不了那一天,那是我和一本书的故事,你有兴趣听一听吗?好!我就细细讲给你听。
“女儿,这是我送给你的礼物。”妈妈笑着,递给我一本小说。我看了看封面,说:“这不是最新出版的吗?我绕了好几家店,都没得卖,妈妈,你是在哪里买回来的`?”
“哦,这是我的一个同事送的。”妈妈告诉我。“太好啦!”我兴高采烈地跳起来。然后,趴在书桌上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晚上,我还在书的世界畅游,还没发现时间已经过了头,我只好依依不舍地放下书去卧室里睡觉。早晨,我和书告别。因为,我得去上课。
回到家,我第一件事不是放下书包,而是找我念念不忘的书。可是,我东找西找找,也没有看见我心爱的书。我忙问妈妈:“妈妈,你有没有看到你昨天送给我的那本书?”看我紧张的神情,妈妈也知道了那本书的重要性。
“刚才,你的表妹来过。说是喜欢那本小说,就拿走了。”妈妈像个小孩子,低下了头。“妈妈,你竟然把我最爱的小说给了表妹?”我生气极了,把手一甩,冲进了卧室。妈妈为什么要把那本书给表妹呀?连几个字都不认识,怎么读书呀?那一晚,我几乎没有合眼。一心想着把书要回来。表妹会不会不懂事而把它撕掉呢?表妹会不会把米饭、菜汁扔到书本上呢?那本书一直让我牵肠挂肚。我决定了,明天一定要拿回那本书。
我来到表妹家,对表妹说:“快点把书交出来!”“哦。”表妹把书递给我。我马上翻开书,开始仔细阅读。“啊!小说我一定会报护好你的。”我在心里暗暗地说。
好了,故事讲完了。
难忘的一本书作文 篇9
有生以来看过的书,不计其数,那些书的名字和内容,大多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地淡忘了。不过也有一些印象深一点的,最难忘的还是一个叫郑赞容的韩国人写的一本书——《千万别学英语》,它在我的脑海里留下了深深的印迹。
首先是书的名字很特别,乍一看,以为是劝人不要学习英语的,我不明白,因为英语的重要性正如本书中所言:“即使冠以‘世界通用语言’的称号似乎也难以表述英语在现代生活中的重要性”。你怎么可以让别人千万不要学习呢?我有些困惑了,如今,什么样的书也都可以拿来出版吗?赶紧翻开来看一看,原来这里的“学”字是应当带引号的。是反对我们特意去学,反对那种传统的语法体系学习法,因为那样习得的英语用来对付考试还可以,真正拿来应用就不行了。原来是误会,为了安慰一下作者那就买一本吧。
其次是内容新颖别致。书中明确提出来的口号就是:“跟所有传统的英语学习方法说再见”,完全摒弃错误的英语学习方式,树立起新的英语学习习惯。包括英语在内的所有语言都并非是学习的对象,而是熟习的对象,当一切都习惯成自然时,我们就可以完全从迄今为止仍然愈学愈难的英语学习中解放出来了。就像人们用母语说话时,熟悉的内容自动浮现于脑海中,却并不深究语法一样,英语以及其他外语也可以如此。 书中那幽默有趣、表情夸张的插图,既有助于我们理解书中的内容,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它既有操作方法,也有道理讲解,使我们既知道怎样做,又懂得为什么这样做。 它分为五个阶段:选一盘适合自身英语水平的磁带,第一阶段先认真听,“打通”耳朵,完全听清;第二阶段认真写,听读并举,掌握语法;第三阶段认真查,跃跃欲说,出口成章;第四阶段再听、写、查,自我领悟,无典自通;第五阶段认真看、读,文化融通,渐入佳境。简简单单的学习方法,只要你认真做,就可以大大提高英语成绩。
再次是效果显著。作者写这本书的目的是教我们怎样用又好又节省时间又能提高成绩的方法学英语。我按照上面所说的去做,才做到第二阶段,成绩就提高了。虽然不是很多,但是我心里还是乐滋滋的。 我想,这本讲如何学英语的书,也可以用于其它学科。比如说,我们在学语文时,可以像上面一样,多听多朗读,通过耳濡目染很自然地提高我们的语感。这样学到的知识才是真实有用的,才能在用到它时得心应手,运用自如。
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通过读书,使我学到了知识,开阔了眼界,尤其是这本讲学习方法的书,更是使我受益非浅。 《千万别学英语》是21世纪亚洲最畅销的书之一,掌握了它的方法就是英语学习的革命。它以独特、新颖的方法,教我学习英语,留给我的将是永久的记忆。
难忘的一本书作文 篇10
《小公主》是我最爱读的一本书,这里面的人物、情景生生的印在我的脑海里,久久难以忘怀。
小公主讲述的是一个小女孩的故事,它的主人公叫“萨拉·库尔”。他是库尔上尉的女儿,家境十分富有。因为萨拉出生在印度,而在印度无法受到正规教育,他爸爸便将萨拉送到伦敦的一所贵族学校里上学。萨拉虽然从小没有受到正规教育,但对人宽容大度,拥有公主一样的高贵品质。因为她妈妈是法国人,萨拉的法语非常优秀,再加上她讲故事绘声绘色,使她成了校长、老师的一宠一儿,在同学中拥有许多好朋友大家都叫她“小公主”。
不久,她爸爸参加了一个钻石矿的投资,并和他的一个朋友合作,投入了所有财产。可他苦苦经营,却没有从钻石矿中得到任何东西,他认为受骗了,终日愁眉不展。就在萨拉十一岁生日的时候,她爸爸患上了重病,没过多久就去世了。这样,萨拉从一个富家女变成了孤苦的穷小丫,她在冷酷无情校长的安排下变成了小女仆,小佣人,处处受着冷遇讥笑,。在萨拉的人生道路上,一切都改变了,可唯一不变的却是她像公主一样高贵的品质,善良的品德。她用仅有的几个便士买了面包却大部分给了小乞丐,虽然她不是以前那个富有的“公主”,但她的朋友人叫她公主。她在最恶劣的环境下,任然很坚强乐观,她幻想着自己以前的快乐时光,从不被困难吓倒。穷苦的日子有了尽头,幸运终于又降临了,萨拉的父亲投资矿产最终成功了,他父亲的朋友在整个伦敦寻找,终就找到了她,萨拉成为了比往常更富有的“小公主”!
我觉得萨拉是一个真正的“公主”。她虽然没有公主那么尊贵的地位,却拥有比公主还要高贵的品格。而真正的公主不在于物质上的享有,却在于你是否拥有高贵的品质和乐于助人的高贵品德。公主都是我们每个女孩的梦想,但我们是否都像萨拉·库尔一样,即使再来逆境中也能保持乐观的心态,高贵的气质,乐于助人的品格?
萨拉的公主精神是值得我们敬佩的,也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难忘的一本书作文 篇11
这段时间,我读了很多书,其中有一本书让我终身难忘,那就是四大名著中的神话故事《西游记》。
《西游记》讲的是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真经的故事。这本书是父母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一看到它,就爱不释手,连忙拿起来阅读,书里的情节特别吸引人,让我停不下来,感觉非要把这本书看透了不可。在这本书里,我认识了争强好胜、向往自由的孙悟空,好吃懒做的猪八戒,刚正不阿的沙和尚,还有他们一心向佛的师傅唐僧。他们虽然性情和向往各不相同,但能够团结起来,最终通过了九九八十一次磨难考验。
这里面的故事千奇百怪,但给我留下印象最深刻的是《三打白骨精》。大家都知道,白骨精为了吃唐僧肉使用了计谋,让师徒四人分裂,受冤枉的孙悟空被师傅赶走,临行前,他并没有大吵大闹,二是给唐僧行了一个礼。这段情节让我非常感动,孙悟空虽然很性格狂野,但在具体细节上却能忍住,这也许就是他的过人之处。
喜欢《西游记》这本书,不仅仅是因为里面的故事情节,还有它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我一直把它带在身边,有段时间寸步不离,它渐渐地成为了我生活中的好伙伴。
难忘的一本书作文 篇12
在我的书橱里,有一本泛黄的作文书,里面的文字虽然已经模糊不清了,但我还是把它当作宝贝似的珍藏着,因为它承载着一段挥之不去的记忆。
记得那年我上小学四年级,有一天和同学借了一本作文书回家,写完家庭作业便迫不及待地看起来,连晚饭也顾不上吃。一旁的父亲乐呵呵地问我:“是什么好书让你如此着迷?”
我的目光一刻也没离开过作文书,无暇搭理父亲的问话,直到他又重复了一遍,我才不情愿地说:“一本非常好的作文书,可惜……”可惜什么?父亲满脸疑惑。
只可惜,作文书明天要还给同学,我今晚只能囫囵吞枣地看一遍。父亲又问我:“看过一遍不行吗?难道还要看第二遍不成?”我苦苦地笑了笑,然后争分夺秒地看书,父亲也只好自讨没趣地忙去了。
已经很晚了,我还在津津有味地看着那本作文书,我真希望将书中的内容全部背诵下来,可父亲一遍又一遍地催我睡觉,我知道他舍不得因为我看书而耗去大量的灯油。不一会儿,父亲终于如愿以偿,我带着无尽的遐想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同往常一样我早早起床,却发现父亲趴在我的书桌前,还伴随着轻微的鼾声,我着实吓了一跳,赶紧上前看个究竟。或许是我的动作发出的声音,或许不是,父亲被惊醒了,他猛抬头,一双布满血丝的眼睛、一张充满倦意的脸庞,让我顿生惊讶。
没等我说话,父亲就手忙脚乱地整理书桌上的纸张,还不停地自责:“唉,我怎么就睡着了呢?就差两三篇了,要不我继续完成?”
我一下子明白了,父亲整整抄了一夜的作文书。我忙拦住父亲,说:“爸,您怎么这么傻啊?”父亲憨厚地笑了笑:“我知道你没有一本像样的作文书,真是委屈你了,看得出来,这本书你非常喜欢,再说了,一本好书不能只看一遍,要经常去读……”
我再也忍不住了,眼泪夺眶而出,小心翼翼地捧起父亲那红肿的右手,轻轻地揉着、揉着,父亲却不屑一顾地说:“没事,没事,我把剩下的抄完吧,你好将书还给同学。”
紧紧地搂住父亲,我一个劲地摇头:“不,不能再让您辛苦了,剩下的部分我来抄。”那时,我真的无法用言语表达对父亲深深的敬意。终于,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一本特殊的作文书装订成册了,父亲抚摸着作文书爱不释手,我更是百感交集。
没有华丽的封面,没有精湛的印刷,她只是一个手抄本,内容却是那么的丰富多彩,蕴藏着博大的胸襟,凝聚着深远的情怀,我百看不厌,每个字符、每个标点我都铭刻在心、终身难忘。
难忘的一本书作文 篇13
从一年级到六年级,我读过许许多多的书《简、爱》、《儿童文学》、《哈佛女生刘亦婷》......但其中我最爱的一本书还是《你在为谁读书》。
这本书的作者是余闲和尚阳,书中介绍了18岁的学生杨略的学习生活。杨略是一名高中生,他常常在想一个问题:自己到底在为谁读书?确实有点说不清楚,认为是在为妈妈和自己读书,这些因素都有.杨略很想成为一个清华高材生,是他孜孜不倦的追求,妈妈更是有这个愿望,所以妈妈每天都给杨略安排了许多的作业,作得杨略喘不过气来,但是为了自己的幻想,他忍受住了,他抓紧每分每秒的时间,努力学习,高考的时候,他没有像别人那样慌慌张张,而是沉着冷静的应战,最终以惊人的成绩考了全校第一,被哈佛大学录取,他在成功的同时说了一句话:我在成功的同时,我要感谢的人是自己,感谢自己的选择,因为是我自己铸就了自己,我为自己的选择而骄傲。
我最喜欢的就是杨略说的那句话,在成功的前提下,可能有失败,不可能在知识的高峰上是一帆风顺的,最重要的是能够面对失败,学会从失败中学到经验,再加倍努力,在21新世纪时期,人才倍出,要想做到出类拔翠,是很不容易的,天才等于百分之一的天份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勤奋,只要你努力,就必定会成功。
同学们,努力学习吧!只要付出了,就必定会有收获,金秋已经到来,我们更要干出一番作为吧!
难忘的一本书作文 篇14
每个人自从生下来就与书有关,一直到死都与书相伴。在每个人的一生里都有着自己最难忘的一本书这本书可能让你坚持,也可能让你思索,也许让你学习那种精神,还可能任你引以为戒。或许,还能让你懂得一些做人处事的大道理。下面,我就来谈谈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这本书本来是在几年前我妈妈买给我的。在看这本书之前,我只是为了读一遍来应付这个假期的作业,没有想到在我读的过程中,我却被这本书吸引住了,仿佛入了迷一般。然而,我最喜爱的这本书就是《鲁宾逊漂流记》,我不知道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如何在那样艰苦的环境下生活的。也不知道主人公有愚公移山那样何等的坚毅。但他硬是用那一股坚忍不拔的精神在那孤岛之上生活了很长的一段时间,直到救援人员来把他解救。假如是我们的话,我估计咱们还没等到那艘船来之前就因绝望而死了。所以说在那样恶劣的环境下有这样的毅力是非常难能可贵的,正是有了这种精神我们的主人公鲁宾逊才在没有食物,没居住地,有野人的一个孤岛之上生存,成长,最终等来了那艘救他命的船。
在现在的生活之中,有许许多多的孩子正是应为失去了这种坚忍不拔的精神不认真的去学习,到后来最终一无所成。所以,做什么事都喜欢不通过自己的努力达到成功。不仅仅在学习上要坚强,就算失去玩自己心爱的游戏也是一样,需要通过自己的努力成功。我的数学老师经常在讲过一道难的题目之后对我们说做过;自己认真做完这一题目之后会有一种满足感与自豪感,因为我做出来了,而不是来抄袭其他人的。我想老师也许是为了告诉我们这个道理吧。我们应该学学鲁宾逊那种精神。
鲁宾逊不仅仅只有这一种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比如:沉着冷静,勇敢,善良……我们应该去学习许多他那美好的品质,我认为应该先学坚忍不拔的那种精神,第二我认为人们应该有必胜的信念。
为什么呢?因为鲁宾逊正是有了这必胜的信念,相信人定胜天才克服了自然环境的恶劣,无人与他相处的孤独,寂寞。终于等到了那艘船。
正如周杰伦在《稻香》之中唱的一样“对这个世界如果你有太多的抱怨跌倒了就不敢继续往前走为什么人要这么的脆弱堕落请你打开视看看多少人为生命在努力勇敢的走下去我们是不是该知足珍惜一切就算没有拥有。”书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乐趣,然而是每本书的主人公那美好的品质和道德情操。所以,我们应该多去读书,和书中的主人公一起旅行,学习他们身上所拥有的品质。
难忘的一本书作文 篇15
你见一只盘羊为了为母报仇而把角磨得比利剑还锋利吗?它就是那坚强不屈的血顶儿!它不屈不挠,为母报仇,我要向它学习!
血顶儿的名字之所以如此奇怪,是因为它的母亲为了救它而与世长辞了,而母亲的最后一束血射在了它的头顶。这个特殊但有着象征意义的名字诞生了!
母爱是那样的伟大,从前的我只知道人是有感情的,但我现在才知晓,原来动物界的爱也同样是出众的!母亲深触我的心!
从小没有母亲的血顶儿在其它羊的眼中同样也是个奇怪的羊。它从来不和别的羊接触,只是一个人在一棵大树边静静地磨着那圆滑的角。饿时,也只会找一点深绿色的草吃,因为在它的心目中,磨角才是最重要!
在一次宁静的午后,一束暖阳照着一群惬意的羊儿们。它们的眼睛半睁半闭,身子斜靠在树旁。突然,草丛中跳出一只母狼,她身怀着孕,沉沉地肚子垂了下来。见到这么一群肥实的羊,它口水都快滴下来了!
然而,血顶儿看了,眼里闪出了火光,怒气冲冲,就是那只杀母之狼呀!它冲了上来,主动发出进攻。狼吃了一惊,但为了眼下的食物,也接受了挑战。血顶儿扑向母狼,但可惜扑了个空了,那只母狼十分机敏,但是肚中的孩子却使它败下阵来。它小瞧这只盘羊了,它有着非同一般的斗志力。在一刹那间,母狼的腿感到一阵火辣,上面流出了鲜血。母狼赶紧跳进了树丛,它为了自己的生命,更为了自己的孩子。
血顶儿的智慧还有那股力量感动了我的内心。它是那样的厉害,我为它感到骄傲!
血顶儿救了羊群,但盘羊们仍然认为它是一只疯羊。头羊认为它是个祸害,就在它睡觉时偷偷离去。然而不巧的是,血顶儿又发现了那只母狼。母狼十分愤怒,心中的满腔热血全都爆发了!
它们斗了起来,母狼扑向血顶儿,血顶儿用尖角刺向它,母狼轻松一躲。它又朝血顶儿后背扑去,在它颈上一咬,鲜血流了出来,母狼衔着血顶儿走向远方,血也流向远方。
虽然血顶儿没有完成自己的心愿,但是它是我心中永远的英雄!
我合上书,闭上双眼,血顶儿可以有它这样的坚定信念,难道我会不如它吗?
难忘的一本书作文 篇16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要不断地从书本中获取知识。暑假里,我看了好几本书,最让我难忘的就是《昆虫记》这本书了。
《昆虫记》的作者是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他一生都很贫穷,直到完成了这部巨著,才引起了人们的关注,那时,法布尔已经九十多岁了,真是大器晚成。
刚开始读这本书时,我觉得非常枯燥,不就是一些小虫子吗,有什么意思呢?但是当我坚持读下来后,我惊奇地发现,越看越有趣,越看越长知识。《昆虫记》里先是介绍了法布尔儿时的一些小故事,他利用放鸭子的时间去池塘边观察昆虫、捉甲虫……回家经常被父母责骂。
《昆虫记》的后半部分,法布尔重点介绍了许多昆虫,包括它们的外形、生活习性以及繁衍后代的方法。他告诉我们黑步甲怎样逃生、为什么称红蚂蚁为刻板的行者……这本书不仅让我学到了许多昆虫身上的知识,还让我感受到了法布尔那坚持不懈的精神。我时常这样想:法布尔对昆虫这样着迷,可以用一生的精力去研究昆虫,而我们在学习上不正缺少这种持之以恒的精神吗?其实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尽力去做我们感兴趣的事情,只要能坚持下去就可以了。
书是我们的良师益友,它能带走我们所有的烦恼,给我们带来无尽的欢乐,让我们一起尽情地畅游在书海中吧!
难忘的一本书作文 篇17
常常有人夸我“你的文章不错呢”,其实我并没有参加补习班什么的,全归功于老师的辅导以及——课外书。
使我爱上小说、图书的那本书(唉,这种关系有一点复杂)——淘气包马小跳之贪玩老爸。
那时我小学二年级,平时都是读一些带拼音的漫画,这可是我第一本无拼音的文字书啊!一打开书,我便被书中优美的语句深深的吸引住了。哈哈哈,太好笑了!真好玩,这是我最多的想法。书中有很多不会的字,只好按着自己想的音读,后来又去问妈妈,那时一本书,一周才能完。
后来,我爱上了这些文学小说,便没日没夜的读,从书中学到了许多生字和优美的语句,我便运用到作文中,使作文不再枯燥。
《贪玩老爸》这本精彩的书,使我真正认识到:一本好书能影响你的人生。
难忘的一本书作文 篇18
今年暑假,妈妈在学校借了一本叫《吵闹村的孩子》的一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格林伦。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搞笑而有趣。
书中讲了有一个叫吵闹村的地方,这个地方有7个孩子,其中4个女孩,一个叫丽莎,一个叫安娜,一个叫布丽达,还有一个一岁的小妹妹,她叫夏士婷,大家都喜欢她。男生有3个,一个叫乌勒,一个叫拉塞,还有一个叫布赛。他们总是在女孩子们耍的时候捣乱。在教室里,有温柔的女教师,在家里,爸爸妈妈会给他们无限的自由。布丽达和安娜还有一个老爷爷。夏士婷是爷爷养的,所以还小,不能去玩。他们经历了许多的事情,拔牙、买东西、捕野牛、捉龙虾、离家出走等等。
格林伦的故事就是这么有趣,想读了吧,那就快和我一起读《吵闹村的孩子》吧!
难忘的一本书作文 篇19
在我的书柜里,有许许多多的书。里面有一本书,令我非常难忘。想知道为什么它令我非常难忘吗?就继续往下看吧!
那是我6岁的一个春天,我一如既往的早早起来。我心里想了想,对妈妈说:“妈妈,可以放学去接我吗?我们老师说星期五之前买一本书,星期五开班会要读的。可以吗?”妈妈犹豫了一下,但还是点了点头。看到妈妈点头后,我心里像比吃了蜜还要甜,高兴的去了学校。到了学校,我进了班,一直想着妈妈给我买书的事。随着上课的铃声,老师也进了班,我完全没有心来学习。就这样,心不在焉的盼到了放学。这也巧了,好像是老天爷故意倒乱似的,下起了大雨。我站在门口,等着妈妈来接我,班里的孩子一个接一个的被家长接走。最后,班上只有我一个人还在,我一个人孤单的站在门口,看着悲伤的我,老天爷好像更伤心了,雨越来越大,雨点儿越来越多。我伤心的走进了教室,不知过了多久,我听见了一个熟悉的声音喊着我“梁雨晴”。我往门口一看,我激动的哭了,(温馨提示:标点符号不能转头打,我转头是电脑不让打在“了”的后面。)我走到了门口,一把把妈妈搂住,眼泪随之滑落。妈妈把一本书递给了我,我一看,是书。我们回到了家。后来,我听别人说那时妈妈很忙,还生病了,她是在吃饭的时间帮我买的。
每当我看见那本书,我的心里就会有一丝欠意。妈妈,谢谢你!
难忘的一本书作文 篇20
四年前的丝丝细雨仿佛还在眼前,与表姐一别竟从未再见。今日,细雨如故,不由得又想起表姐与她赠我的那本书。淡淡的蓝色封面一如我淡淡的忧伤,表姐,你可还好?
记得小时候不懂事,把表姐对我的溺爱当成了令牌。姐姐极其珍爱书本,每每去她家总是可以看见书柜里的书一丝不苟地立在那里,哪怕是姐姐大几年前买的也是工工整整,不见一点污渍。
那时我也是爱看书的,但对书只是爱护几天,待我看过几遍就会随处乱放,所以书上总是有折过的痕迹。我原来只爱着童话,但偏偏喜欢上了姐姐的一本书。
这是她新买的一本,书上的女子闭着双眸,似在追忆,似在思考,似在展望。我一看就来了兴致,死活要把这书带回去。姐姐晓得我的性子,也不说不肯,也不说不让我带走。只说让我就在这看,不必带回去。这是姐姐头次拒绝我,我一下子耍起性子,非带回去不可。姐姐是斗不过我的,只得叮嘱了又叮嘱,还找出书皮包上,这才给我。
我看着她还是一副担心的模样。心里就不高兴了,拿起书扒了书皮丢给她就跑了。晚上在床上还是气冲冲的,拿起书恶狠狠的翻开看了起来。
整个夜晚我都做着同一个梦,我如同海伦一样失去了视力、听力,在无尽的黑暗中荡漾。我只能缩在硬硬的小船上,紧紧抓住船沿惊恐的睡去。
阳光召醒了万物,我也翻身起床,然后就看见姐姐借我的书正“惨不忍睹”的团在床上,书页被我揪成了一团,我想起了昨晚的梦,昨晚的小船是……
书皱成那样恐怕是弄不好了,我用手使劲的压了压书,至少从封面看着还好。我跑去姐姐家,把书往姐姐怀里一塞,用低不可闻的声音道了声歉,也不敢抬头看姐姐。“瞧你,怎么……”姐姐的话随着翻书的声音一起消失,我又道了声歉,姐姐摸了摸我的头说没事,只是地上有了一滴、两滴透明的水印……
自从那时,我便不再去找姐姐,夜里也总是睡不着。直到姐姐高考失利,要外出打工时,我才跟着妈妈一起去送姐姐。
漂亮的折伞隔出一方天地,姐姐递来那本书,只是没了以前的皱纹。姐姐说:“我希望你可以像海伦一样,有所成就。”然后抱了抱我,说:“我也会像她一样。”
火车离去断了念想,此时一别便没有再见。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至此成了我最珍爱的一本书。
难忘的一本书作文 篇21
在一个阳光明媚,万里无云的午后,我读了一本令我印象深刻,让我对大自然有了更新认识的书,那就是——《森林报春》。
整册《森林报》一共有四本,分别描述了春、夏、秋、冬四个季节森林里发生的故事与周围美丽的景色。正是读了《森林报春》后,让我在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一口气看完了其余的三本。
《森林报》的作者是一位1894年2月11日出生的苏联儿童文学作家。他名叫比安基,在科学考察、旅行、狩猎及与护林员、老猎人的交往中留心观察和研究自然界生物,积累了大量素材。终于《森林报》在1924年问世,《森林报》是他正式走上文学道路的标志。
翻开《森林报春》的目录,首先看见它依次记述了春天的一月、二月和三月,分别为苏醒月,候鸟回乡和歌舞月。这本书用模仿期刊的形式,讲述了春天里的故事与景致,让我仿佛身临其境,使我充满了对春天森林的无限憧憬和遐想,把我带入了一个神奇的森林王国。
现在,让我来说说书里一些有趣的事情吧。你知道森林里一些动物是怎么伪装自己的吗?冬季,在白茫茫的雪地里,你不会很快发现白色的雪兔和山鹑。可是春天天气转暖,冰雪消融,许多地方露出了土地,这些动物该怎么办呢?别担心,它们把毛褪了,换了颜色。雪兔全身变成了灰色,山鹑把许多白色羽毛脱了,在那里长出了带黑色条纹的棕色和铁锈色的新羽毛。现在雪兔和山鹑就不那么容易被发现了:它们穿上了伪装。
不要认为在春天天气就不会寒冷了。在外贝加尔草原,一群黄羊已启程向南行动。最初的解冻天气对它们来说真是大难临头的日子。白天在底下融化的积雪到严寒的夜晚变成了冰。整个平坦的草原到处都成了溜冰场 。黄羊光滑的骨质蹄子在冰上打滑,如同走在镜子上一样,四腿向各方滑去。在春季结薄冰的天气里,不知会有多少黄羊命丧于狼和其它猛兽之口。
在神奇的森林王国里,林中万物按大自然的规律四季交替,繁衍生息。每年都有春天,然而每一年的春天都是新的,无论你生活多少年,你都不可能看见两个相同的春天。看了这本书,我知道了森林里的许多奇闻趣事,更让我懂得了许多的知识与道理。
难忘的一本书作文 篇22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一本好书可以陶冶人的情操,开阔人的眼界,让人受益无穷。书也可以让人快乐,在不愉快时消除苦痛。在我的书柜上,至今还放着一本令我难忘的书——《爱的教育》。
此书是通过一个小学生记日记的形式,记叙了一个小学生的所见所闻,反映了社会各个阶层的状况。以高尚的爱心情感联系在一起,组成了一幅幅生动的人生画卷,带给我们爱与美的感受。书中有老铁匠,老石匠,买柴人,少年鼓手等许多貌似渺小,但实际上却很不平凡的人物。
这本书的每一个故事都十分感人,现在回想起来,那一幕幕感人的事仿佛都浮现在我的眼前。让我久久难忘。
当被同学欺负的克罗西,忍无可忍,用墨水瓶砸向同学时,不学习扔到了老师。当老师了解了情况后,不但没说卡隆反而批评那些欺负克罗西的学生。
卡隆的这一举动,是我们可以学习的。他的举动,是出于他关爱弱小。克洛西是一个残疾孩子,家境不好,卡隆是一个正义的孩子,他很乐于助人。这下如我们生活中,一些正直勇敢的人,为一些坏人所做的坏事打抱不平,这种精神是多么可贵啊!这些所做的事不是应该的,而是他们有一颗见义勇为的心。我们也要做一个见义勇为的人。
那勇敢而又爱国的少年鼓手,为了救意大利步兵联队,用自己的生命带着纸条去求救龙军骑兵联,而自己却失去了左腿,这实在太感人了。
这位少年鼓手是多么爱国,视死为国,愿为祖国的存亡而付出一切,就算是自己的生命。这一点,是我们每一个中华儿女必需具有的一种精神。他又是多么勇敢,左腿都没了。可想而知,他是带腿伤爬向友军部队的。这可谓有关羽刮骨疗毒之勇气了。这精神是多么可贵,我们要学习。
读书的乐趣是无穷无尽的,让我们多看一些好书。用爱去帮助、关心他人吧!
难忘的一本书作文 篇23
上周,夏老师抱来一大堆书,同学们纷纷议论起来,又想要拿到它。
夏老师点了我的名,心想:“耶,我可以拿到书了”。同学们个个投来赞许的目光。我拿到的书名叫《王羲之》,书的主人叫曹艳东。我很喜欢它。封面上,王羲之有着长长的胡子,像小姑娘的马尾辫。头上戴着一顶蓝帽子,身穿绿长袍,手拿毛笔。我捧起书,立马看起来。
我看到馒头的启示这篇时,突然发现“蛮头”这个词,心想:“蛮头?满头是什么东东?怎么跟馒头很像?”哦,原来是诸葛亮再渡泸水的时候,孟获说要七七四十九颗人头来祭奠那些异乡鬼魂。诸葛亮有面粉做了七七四十九颗人头,放在了笼屉里蒸熟,所以诸葛亮给它们取名蛮头。后来因蛮头太恐怖,就被叫成了馒头。
当我看到王羲之小时候,妈妈去世后,我很替王羲之感到担心,可是我慢慢发现王羲之的爸爸娶了一个好心肠的后妈时,我又替王羲之感到开心,因为后妈一般很坏的。我还读到王羲之的亲妈说自己的孩子也是天鹅的孩子,我读到这儿,又很疑惑,为什么是天鹅的孩子?
回到家,我开心的跟妈妈说:“妈妈,妈妈我拿到了老师以前学生的书了。”
“不错,你看得懂吗?”妈妈问我。
我自豪的说:“放心,肯定看得懂!”
“那好。”妈妈看起来很放心。
“感恩的心,感谢有你,伴我一生……”
每当我听到这首歌就想起你们给夏老师的书,再给我们。谢谢你曹艳冬,你们全班的奉献精神让我们学习。我以后也会留书,给以后的三(7)班读。
难忘的一本书作文 篇24
“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像大地没有了阳光;生活里没有了书籍,就像鸟儿没有了翅膀。”每一个人都会有一本令自己难忘的书,你有我也有。
这一本令我难忘的书名叫:《苹果树上的外婆》,这本书的主人公名叫安迪,在安迪还没出生的时候他的外婆、奶奶便相继离世了,安迪的遭遇和我很像,但至少我还有外婆疼我,爱我。
这本书是我在我校举办的“跳蚤书市”中买的,只花了两块钱,我不是因为它便宜才买的,而是我是真的很喜欢这本书才买的,有一个成语叫“物美价廉”把它用在这本书上再合适不过了。
这本书我爱不释手,每一星期我都会从“小书柜”里拿出来看一看、摸一摸、翻一翻,然后再把它小心翼翼地放回去。如果有谁把它弄折了,我就会破口大骂道:“是谁动了我的书?是谁让你动我的书了?”
“好书会想营养品一样滋润我们的心灵,像朋友一样陪伴我们的内心世界,给予我们无穷的力量、无尽的勇气和无尚的智慧。”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和好书交朋友呢?
难忘的一本书作文 篇25
今年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小说名字叫做《鲁滨逊漂流记》刚刚拿到书我就如饥似渴的读了起来,读的津津有味。
我才翻开书看完前几章后,我觉得鲁滨逊是一个对父母及不孝顺的孩子,为了追求自己航海的梦想竟然弃自己的父母于不顾,是一个忘恩负义的人。他的第一次航行就出事故差一点葬身大海,这是上天给他的报应,是他罪有应得的。书一页一页的翻过去了,而我对鲁滨逊的看法也在慢慢的改变。直到我把这本书看完,我的心被触动了,我被鲁滨逊这种热爱劳动。不怕困难。积极向上。乐观自信的精神,深深的震撼了。
看完之后,我的眼前似乎浮现出鲁滨逊在荒岛上的情景,他像一个野人般的在岛上生活了35年,在岛上他随时要提防这野人的攻击和病痛的折磨。自强不息是他能够在这个孤岛上独自生活35年的唯一精神支柱。
我常常在想,如果我是鲁滨逊,我能够在这个荒无人烟的岛上孤单的生活35年吗?不,我不能,我没有鲁滨逊那么坚强,那么自强不息。
如果我是鲁滨逊,我会看到野人在吃和自己同类的白人会上去和野人搏斗,不惜一切代价挽救自己的同类吗?不,我不能,我宁愿躲的远远的祈祷他们不要发现我。
《鲁宾逊漂流记》教给我很多,我们应该像鲁滨逊一样自强不息,乐观自信,不能够被自己的恐惧心理所打败。
我终于读懂了《鲁宾逊漂流记》虽然很长,但让我吸取了书中的智慧。这本书深深的吸引了我,我从书中得到了启迪﹕一个人在任何时候都应该不怕困难,有自信心,保持乐观向上的精神。
难忘的一本书作文 篇26
我是名爱书的女孩,曾经看过了许多书。你们肯定也是个书迷吧!
其实我不仅也是个书迷,而且还是个哈迷。大家此时可能都会猜的出,我最难忘的一本书就是幻想作品《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的作者是英国人j。k。罗琳,这本书很有想象力,于是深受人们的欢迎,成了一本家喻户晓的好书。
首先,这本书谈到了魔法,魔杖,长袍,巫师和魔法学校,其中还有一个可怕的黑巫师;伏地魔,他杀死了哈利的父母,但当时,哈利的母亲曾千方百计地保护哈利,这种不顾自己生命的母爱在波特的身上留下了深深地爱的痕迹。
哈利小的时候被寄托在姨母和姨夫家,长大以后,进入了魔法学校。在种种怪事和伏地魔卷土重来的恐慌之中,哈利和朋友罗恩。赫敏找到了所有的魂器。故事情节紧张刺激,跌宕起伏,在第七部也就是最后一部《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中的结尾,哈利和伏地魔单挑时,伏地魔死了,他最后还是失败了。
虽然伏地魔的魔法那么厉害,但终究是个恶毒残忍的黑巫师,最后还是被消灭了,因为哈利身上有爱的烙印,是正义的象征,残忍的人是不会明白的,永远不会。
我十分喜欢冒险,欣赏勇敢。我觉得哈利。波特就是勇敢的英雄,支持正义,消灭了伏地魔,拯救了整个魔法界,同时也为父母报了仇。其中的伏地魔是反面人物,也代表着邪恶,哼!坏人的结局和下场就应该很坏,真是应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句话呀!
《哈利·波特》真好看,你也买一本吧,相信它也将会成为你最难忘的一本书。
难忘的一本书作文 篇27
当你需要帮助时,书会伸出援助之手;当你座感到痛苦时;书会为您抚平伤口;当你在布满荆棘的人生之路上迷失方向时,书犹如一灯塔为你指明航程……在我读过的众多书籍中,最令我难忘的是老舍的代表作——《骆驼祥子》。
翻开《骆驼祥子》读着,读着,渐渐的,我觉得这文字变得沉重起来。文字的沉重反映了老舍手里握着一支沉重的笔,胸中揣着一颗沉甸甸的心。面对着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满目疮痍的旧中国,怀着对旧社会的愤怒,他写下了这部对黑暗社会的控诉书,严厉地抨击了黑暗现实的残酷,让人读后久久难以忘怀。
这部小说塑造了祥子这一人物。老舍就是从这样一个小人物入手,以他的命运为线索,真实的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状况,这些身在社会最底层的人自然而然地就成了“吃人”社会中的弱者,被吃的对象。
起初,祥子对未来有着美好的憧憬与想象,但似乎在那人“吃人”的社会中,所有贫苦的弱者的命运都早有定数。果然,祥子对生活的希望与信心就一次又一次遭到了无情的打击。
渐渐地,他失去了自我,丢掉了本色,虽然在初期他做过一些反抗,但在那巨大肮脏腐朽的浊流之下,他的反抗是那样的孱弱,那样无力。终于在三起三落之后,彻底走向深渊。他不再期望,也不再绝望,他成了一个“活死人”一个十足的“野兽”,他贪婪、狡诈、自私、懒惰,已经谈不上人格与尊严。祥子从人退化为野兽,自身的原因固然存在,但毕竟社会因素的作用太大了。小说结尾发出了最后的控诉:祥子成了这个社会病态的产儿,个人主义的末路鬼,腐朽社会的殉葬品!
《骆驼祥子》,上演了一幕悲剧,控诉了一个社会,成就了一个作家,让人难忘,让人痛心。
难忘的一本书作文 篇28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不错,书就是知识的海洋,我们就像快乐的鱼儿一样在知识的海洋里尽情遨游。每个人自从生下来就与书有关,一直到死都与书相伴。在每个人的一生里都有着自己最难忘的一本书这本书可能让你坚持,也可能让你思索,也许让你学习那种精神,还可能任你引以为戒。或许,还能让你懂得一些做人处事的大道理。下面,我就来谈谈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这本书本来是在几年前我妈妈买给我的。在看这本书之前,我只是为了读一遍来应付这个假期的作业,没有想到在我读的过程中,我却被这本书吸引住了,仿佛入了迷一般。然而,我最喜爱的这本书就是《鲁宾逊漂流记》,我不知道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如何在那样艰苦的环境下生活的。也不知道主人公有愚公移山那样何等的坚毅。但他硬是用那一股坚忍不拔的精神在那孤岛之上生活了很长的一段时间,直到救援人员来把他解救。假如是我们的话,我估计咱们还没等到那艘船来之前就因绝望而死了。所以说在那样恶劣的环境下有这样的毅力是非常难能可贵的,正是有了这种精神我们的主人公鲁宾逊才在没有食物,没居住地,有野人的一个孤岛之上生存,成长,最终等来了那艘救他命的船。
在现在的生活之中,有许许多多的孩子正是应为失去了这种坚忍不拔的精神不认真的去学习,到后来最终一无所成。所以,做什么事都喜欢不通过自己的努力达到成功。不仅仅在学习上要坚强,就算失去玩自己心爱的游戏也是一样,需要通过自己的努力成功。我的数学老师经常在讲过一道难的题目之后对我们说做过;自己认真做完这一题目之后会有一种满足感与自豪感,因为我做出来了,而不是来抄袭其他人的。我想老师也许是为了告诉我们这个道理吧。我们应该学学鲁宾逊那种精神。
鲁宾逊不仅仅只有这一种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比如:沉着冷静,勇敢,善良……我们应该去学习许多他那美好的品质,我认为应该先学坚忍不拔的那种精神,第二我认为人们应该有必胜的信念。
这是因为鲁宾逊正是有了这坚持和必胜的信念,永远相信人定胜天的思想才克服了自然环境的恶劣,无人与他相处的孤独,寂寞。终于等到了那艘船。
正如周杰伦在《稻香》之中唱的一样“对这个世界如果你有太多的抱怨跌倒了就不敢继续往前走为什么人要这么的脆弱堕落请你打开视看看多少人为生命在努力勇敢的走下去我们是不是该知足珍惜一切就算没有拥有。”书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乐趣,然而是每本书的主人公那美好的品质和道德情操。所以,我们应该多去读书,和书中的主人公一起旅行,学习他们身上所拥有的品质。通过读了这本书,让我感觉到书是多么的重要。我喜欢书、我爱书。
读书是我最大的快乐。冰心曾说过:“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这句话让我记忆犹新,释放自我,陶我情操,让我们在书的海洋里尽情地遨游吧。
难忘的一本书作文 篇29
莎士比亚说过:“读一本好书,就像是和高尚的人谈话。”是的,一本好书就犹如一位智慧的长者,他会教给你知识,带你探索,让你逐渐领悟这个世界。
我读过许多课外书,这使我受益匪浅,其中最令我难忘的是法国作家罗曼·罗兰撰写的《名人传》。这本书分别描述了贝多芬、米开朗琪罗、托尔斯泰这三位名人为追求幸福生活、追求理想和困难作斗争的故事。
在三位名人中,我最敬佩的就是贝多芬了。贝多芬是一位伟大的优秀的天才音乐家。在他的一生里经历了数不清的坎坷,他出身于一个贫苦的家庭,相貌极其丑陋。十一岁加入戏院乐队,十三岁做了一名大风琴手,十七岁丧母。1796年他的耳朵逐渐失去听力。当他受到世人的瞩目,赢得了极高的荣誉时,可与光荣接踵而至的却是最悲惨的命运,经济困窘、亲人一个个离他而去。这些坎坷要发生在普通人身上,恐怕他早就崩溃了,但贝多芬不怨天尤人,用他那种常人无法想象的毅力克服了种种的挫折。
读完这本书,令人回味,引人深思。在音乐上取得巨大成就的贝多芬经受了那么多的打击,都没有轻言放弃,活出真正的自己,谱写自己生命的乐章。而我呢?常常为了一点小小的挫折就怨天尤人,哭鼻子……真的很惭愧!当我认识了贝多芬这位永远不向挫折低头的朋友后,他的精神时刻激励着我,在我遇到困难是总有一个声音鼓励我:“不要放弃,一定要战胜它!”
同学们,阳光总在风雨后,只要我们勇敢地面对挑战,克服成长道路上的每一个困难,相信一定也会登上生命的巅峰!
难忘的一本书作文 篇30
这本书是一本外国的书。叫《一百条裙子》,虽然名字听起来,如此幼稚,但内容却让我惊讶!
当一个小女孩在班里受尽嘲笑时,她却能开心地对别人说:“我有一百条裙子。”或许许多人认为她并没有一百条裙子,但谁能知道那“一百条裙子”代表着什么?在同学一次次的嘲笑中,她悄然无声地离开了。离开了这个班级,也离开了快乐,走进那孤独的世界。在离开前,她参加了绘画比赛,她画了一百幅画交上去比赛。让人猜不透她画了这么多幅什么画?也让人猜不透她是否拥有一百条裙子?在画中,她画了每一位女生穿上美丽的裙子,似乎有人看出:她画的裙子和她说自己有一百条裙子差不多。这时,好像大家身上都真的镶嵌着一条出自她设计的裙子。顿时,大家已泪流满面。有些同学对她充满歉意;有些同学盼望她早日“回家”;有些同学出神地看着画。
这本小说让我明白了:每一个同学都有自己的愿望;同学们之间应互助;同学之间应团结友爱。
难忘的一本书作文 篇31
你最喜欢那本书?是《格林童话》,还是《丑小鸭》,或者是《白雪公主》,还是《灰姑娘》、《马小跳日记》、《十万个为什么》……而我最喜欢又最让我难忘的书是《妈妈,我爱你》,因为这是一本感动人心的故事书。
书中让我印象很深刻的是小小。一个身患重病,坐在轮椅上的小孩。她很瘦小,因此脸颊、眼睛看上去越发大,但是却闪烁着灵气。由于长时间休学在家的缘故,她有些羞涩。还有小小的妈妈,一位伟大的母亲。三十多岁,留着齐耳的头发。她有着坚定的信念和非凡的毅力。为了减掉重度脂肪干,以便把肝脏捐给女儿的一部分,她每天暴走10公里,每天吃半个大拳头大小的的饭团,不吃荤,只吃一些清淡的蔬菜。
还记得第一次拿到这本童话故事书的时候我是多么的兴奋,那时我真的是兴奋的无法形容了。
这时我才明白,这世上有多少换上了疾病的孩子,想要得到自由。这就是最让我难忘的书!
难忘的一本书作文 篇32
“你这本书几块钱?”“便宜一点吧!”“我这本书可遇不可求。”……讨价还价声和不同叫卖声在操场上此起彼伏,接连不断。这是因为我们学校今天下午开展“淘书乐”活动,大家都兴致勃勃地参加。这或许是我们小学阶段的最后一次大型活动了,怎能不让我们激动不已呢?
随着毕老师一声“我宣布淘书乐活动正式开始!”同学们都蜂拥而出,争先恐后地来到各班书摊前挑书。我也想“淘”几本适合自己看的书,约好周子诺同学到处去逛。只见每个班都进行得热火朝天,有的把书摊装饰得极其美观,有的设计了精美的销售海报,有的想出了独特的促销活动。这招揽顾客的办法可真是绝,我的情绪也不由自主地被带动起来。逛了一圈,又回到了自己班的摊位前。猛一看原先那一本本五颜六色的书,此时似人间蒸发般消失得无影无踪了。看来我们班的生意特别好,负责销售的同学真能干。
逗留了一会儿,我和周子诺又出去“浪”了。突然我看见了弟弟,他正在抹眼泪伤心地哭泣着。我急忙走上前问明缘由,原来他去书摊买书,钱给了书却没拿来。这样的事情竟能发生在他的身上,真是服了他了,我这个做姐姐的只好陪着他去拿书喽。
帮弟弟拿回书之后,我又回到了自己班的摊位前,发现还有十几本书没卖出去。于是,我在心里琢磨着怎么帮忙去卖掉。我这样想着,突然看见一个脸上满是麻子的男孩站在我们的摊位前,正犹豫不决地看来看去。我看出他的心思了,特意走上前去诚恳地对他说:“这位同学,你要买书吗?”那个男孩略带腼腆地说:“是。”我拿起周子诺的那本书,一本正经地问他:“你在班里排名第几?”“第一!”他拉长嗓门高声地答道。看他那十分骄傲的神情,我的内心不禁吐槽了一下:这是什么运气啊!接着,我又迫切地说:“人外有人,天外有天。现在你快上初中了,能保证以后你在班里还是第一名吗?”那个男孩没有话讲了。我便趁热打铁,一边扬扬手中的书,一边诚心诚意地说:“你买下这本书吧!买了这本书之后,就可以更合理地安排你的时间了,这样你的成绩就会越来越好!”那男孩被我说得一愣一愣的,呆呆地说:“这本书多少钱?”“七块五!”我脱口而出。他爽快地给了我十块,我立马找给他二块五。男孩捧起书美滋滋地离开了,看着他远去的背影,我心中感到莫大的兴奋,因为这是我第一次向别人推销东西。但一种愧疚感莫名地涌上我的心头,我这样做好像在欺骗买家……
讨价还价声、叫卖声奏成一曲美妙的交响乐,飘荡在操场的上空。这是一次多么难忘的淘书乐啊!
难忘的一本书作文 篇33
“卖书了啦,卖书啦!大甩卖,大甩卖,买一送一啦!”这一阵阵叫喊声不绝于耳,这是怎么了?没错,我们城南小学一年一度的淘书节开始了!这可是我上小学以来最期待的一件事呀。
淘书节,顾名思义就是买书的节日,当然,这么快乐的事情肯定少不了我。虽然今天天气阴沉沉的,但还是阻挡不了我这颗火热的心。淘书节开始了,同学们像一只只刚刚出笼的小鸟,迅速奔上操场,生怕被自己的主人抓住。我和我的好朋友邢邵帅来到操场上买书,就像两只无头苍蝇似的到处乱“撞”,一会儿到这家店看一下,一会儿到那家,可就是没我想要的书,找了半天,我才找到一本《笑猫日记》。接着我又看到了四(3)班打着“买书送糖”的旗号招引着许多的“小书迷”,大家把四(3)班围了个水泄不通,我左挤右挤,终于挤进了人群中,就在这时我惊讶的发现:就剩五本书了!我眼疾手快地抓起一本《查理九世》问售货员:这本书多少元?他说十元,我随即问:能便宜点不?他说不能便宜,这本书这么好看,给你便宜了,那我们岂不是亏了?这时,我心里想:既然不能便宜,那我就只好砍价了。对我来说,砍价犹如切菜一样简单,最后,硬生生地被我砍成了五元,那个人气的要死,当着这么多同学的面也只好忍气吞声卖给了我,哈哈!
淘书节结束了,同学们坐在座位上津津有味的看着自己买的书,我也在看,还不忘想:我买了两本书是十五元,我带了二十元,不应该还有五元吗?怎么只有两元了?这时,我急忙飞奔出去找钱,东找西找就是找不到,真是气坏我了。唉!看来做什么事情也要仔细、认真,马虎大意就会出问题。
俗话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可以使人变得活泼开朗,也可以使人变得无比聪明,书给我们带来无数的好处。再见了,淘书节,我们明年再相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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