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通过作文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怎么写作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书作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1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问君此去几时来,来时莫徘徊……”听着这首优美、婉转、动听的歌曲《送别》,我走进了《城南旧事》主人公小英子的世界……
《城南旧事》这本书,展现了老北京的热闹的市民生活,也生动地展现了作者美好的童年生活,让人回味。后来,这本书还被拍成了电影呢!《城南旧事》让人陶醉其中。
在《我们看海去》这个故事里就能体现出英子的那份友善。英子认为,在她眼中是好人或是朋友的,都应该拥有自己好的生活和人生,有美好的未来。通过这个故事,我也知道了,好人也好,坏人也罢,善良也好,丑恶也罢,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架天平——道德天平。我们应该如天平一样公正的心去衡量、评判他人的行为。
童年,它像夜空中的繁星,璀璨照人;它像海贝里的珍珠,光彩夺目。童年的夜空闪耀着七彩虹光,给人无限遐想。
作者用轻松朴实的笔调,勾勒出一幅幅图画,追寻着微小的记忆,回忆着童年。书中的一切是那么有条不紊,缓缓的流水,缓缓的骆驼队,缓缓流过的人群,缓缓流逝的岁月,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天真,却又饱含着人间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如同一曲娓娓道来的诗篇,让我们充分感受到人间的凄苦。作者借描写英子的童年充分展现对纯真岁月的充分留恋,在英子的眼里,虽世态茫茫,但寒来暑往,斗转星移,落叶残阳……一切的一切是那么美好,令人快乐,令人向往。
小说的末尾,英子的父亲用微弱的声音对英子说,你已经大了,要学会照顾好弟弟妹妹,帮妈妈做事;年仅13岁的英子,懵懵懂懂的,觉得爸爸讲的话使她很不舒服,但还是应允了她父亲的请求。读完,我的心不禁地颤抖了。英子,这个家里最大的孩子,当时她刚小学毕业,爸爸就撒手离开了这个世界。幼小的心灵过早体验了生离死别所带来的撕心裂肺般的痛楚,这种哀凄有多少人能承受得了?有多少人在面对亲人离去的打击时,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冷静下来,勇敢地去面对未来没有亲人遮挡的风雨呢?何况,英子还只是一个需要呵护的小女孩。小说的结局很悲情,我们却也能感受到英子对未来的坚定决心。“我也不再是小孩子了”,这一句话把.
童年,是一朵美丽芬芳的花朵,增长一岁,花瓣就掉落一片,花瓣掉光了,我们的童年也就过完了,《城南旧事》讲的就是英子的童年和童年过去的感想。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2
书,对我而言,是良师,是益友。而让我印象最深的书,还是它——《再见了,艾玛奶奶》。
虽然它和我只接触了短短三天,但已经足够了。打开书的扉页,我看见了艾玛奶奶的照片,并在照片的上面看见了这么一句让我印象深刻的话:“我的生命可能只剩下一年了,看样子,该做些准备了。”这个故事说的是死的话题,但是以艾玛奶奶的宠物——猫咪思达的眼光来写的。故事是这样的……
“八十五岁高龄的艾玛奶奶患了多发性骨髓癌,她让家里人查一查这到底是什么病,她自己也问了医生,知道自己得的病不可能治好了。艾玛奶奶说:“我的生命可能只剩下一年了,看样子,该做些准备了。”艾玛奶奶开始写她的家族史,因为她认为如果她不写的话,那就不会有人再写了(艾玛奶奶的丈夫早在12年前就去世了,她和女儿帕特、女婿艾德以及外孙布莱特生活在一起)……
“她还是像往常一样:平静地照料她的猫和花草,出门前依然要化妆,周日上午去老人俱乐部吃早餐。静静地等待这一天的到来,但她每周得去医院输血,不然她的血不够用。艾玛奶奶拒绝去医院渡过最后的时刻,家人们尊重她的选择,在家里陪伴着她。一次,艾玛奶奶输血时出现了副作用,与死神擦肩而过,于是她连站都需要人帮忙了。他的弟弟、亲人都纷纷赶来看她的最后一面,但是不幸的事发生了:一天下午,全家人在吃饭时,艾玛奶奶去了。子女们按照她的遗愿,把骨灰撒向江河,然后家人和亲友们,在院子里,思念他们的奶奶……”
我猜艾玛奶奶应该是认为“亡”才是消失了,没有了;“死”只是灵魂离开了肉体。要是一个人没有死的话,他就不会去珍惜生命,就不会有那些甜美的回忆。如果没有死,时间就不会有终止,就像一条射线,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不停地向前驶去,生命就这样无限制地延长下去。这样的生命已经没有意义了,无休止地做一件事情也没有意思了!所以我认为艾玛奶奶没有留下任何叹息与悔恨,而是将很多的爱留在了人间!
书——是我最好的老师与朋友,当生活中遇到任何挫折和困难时,我都可以向它求助,因为它永远也不会背弃我!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3
《鲁滨孙漂流记》中的鲁滨孙是我最喜欢的书中人物,他一个人漂流到一个孤岛上,在那里生活了28年,在这28年中,鲁滨孙克服了没有食物、没有住处、没有衣服、身患疾病等种种困难,坚强的活了下来。他这种不向困难低头、勇于与命运抗争的精神令我敬佩!
掩卷沉思,如果漂流到孤岛上的是我,我会像他一样接受这个残酷的事实吗?我会像他一样坚强吗?我会像他一样积极努力的想办法吗?我会像他一样乐观的面对一切微笑着面对生活吗?
在我的生活中,也遇到过一些困难,可不是每一个困难我都能积极的面对,有的时候很想放弃,可是每次我想放弃的时候,我都强迫自己和鲁滨孙比一比,把我的困难和鲁滨孙的困难比一比,再用我的做法和鲁滨孙的做法比一比,这样一比,我就真的感到无地自容,马上打起精神勇敢的去面对了。
有一次,老师让做一个能装很多东西的容器,要求第二天交。回到家里,我迅速的做完了其他作业,就开始制作我的小容器了。开始的时候,我情趣盎然,按照我脑子里想的努力去实施,可是,想得容易,真正做起来可就不是那么回事了,做来做去总是不理想,就是做不出自己所想的那个效果。尝试了几次,我终于不耐烦了,干脆把工具往桌子上一扔,身子往后一仰,像一个泄了气的皮球倒在沙发里。心想:不做了!大不了明天挨批评。坐了一会儿,心情很烦躁,就在脑子里和鲁滨孙对话:喂,鲁滨孙,如果你是我你会放弃吗?放弃?你的困难有我的困难大吗?如果你像我一样漂流到一个孤岛上,面对困难是放弃了,想想后果会是什么?是呀,与鲁滨孙的困难相比,我的困难算得了什么?面对那么大的磨难,鲁滨孙都没有放弃呀!如果他当时放弃了,面对他的会是什么?恐怕只有死亡。今天,面对这么一点点困难我就放弃了,将来怎么可能迎接更大的挑战?想到这里,我静下心来重新拿起工具认真的做了起来。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而我在一次次的尝试之后,终于做出了自己满意的作品。
第二天,我的作品得到了老师的表扬、同学的赞叹,我的心里甜滋滋的,那是一种战胜了自我之后的喜悦。我仿佛也看到了鲁滨孙那赞赏的微笑。
鲁滨孙,我的好榜样,你那种永不言弃的精神时时激励着我,我也要向你一样做一个勇往直前、坚持不懈的人。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4
小说是毒害学生学习的毒药——老师
小说是妨碍孩子进步的路障——父母
小说是阻止同学提高的高墙——书呆子
但是,真的是这么回事吗?我不认为。在我的眼中,小说是我的良师益友。我最喜欢看小说了!
六年级时,我便开始了我的“周游小说国”之旅。还记得初次读的那本《小妖的金色城堡》真是被它深深的吸引。为其中的情节,为其中的佳句,更为其中的人物。惊鸿一见的'如凤凰般耀眼的文字色彩。
小说带给了我无尽的乐趣。常常会为其中的跌宕起伏的情节而揪心;常常会为一幕幕生死离别的情景而哭泣;常常会为一个个阴谋误会而气得直跺脚;常常会为最后大团圆结局而欢笑。说不清的喜怒哀乐,却更带给了我一丝惆怅的快乐。当我在看到主人公历尽千辛万苦而终于达到目标时,我也笑了。我的乐趣便是和小说一起和笑。
小说陶冶了我的情操。这是一定的。当读《夏至末》时,我觉得我的心被轻轻地挑了起来似的。在华丽,轻柔,空灵的文字中飘荡。那充满了灵感的,又带着修养身心的文字常常给我一种宁静,安逸的气氛。作者的平静的,空灵的思绪也给了陶醉的味道。
小说提高了我的写作水平。不同的作家有不同的风格;不同的风格有不同的文字,不同的文字有不同的灵感,所以在看小说的过程中,我也能得到灵感。韩寒的幽默尖锐,郭敬明的空灵飘逸,落落的惆怅轻飘,沧月的磅礴浩大,明晓溪的细腻感人,步非烟的诡异悚然……都让我看见了他们的优点。我取长补短了。我也进步了。
小说教会我做人的道理。无论如何,在所有我看过的小说中都出现这样一个信息:不要做坏事。小说是夸张的,是虚幻的,是构造的。但它却会时时体现出一种品质。在小说中,不似文学的高深,诗歌的简练,普普通通的一看就懂。我明白了,即使假的,我也感动。即使假的,我也要学习,因为我愿意。
小说带给了我乐趣——我
小说陶冶了我情操——我
小说提高了我作文水平——我
小说交给我做人的道理——我
小说是我的良师益友,我最喜欢看小说了!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5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什么?如果你问我这个问题,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藏獒》!看完了《藏獒》之后,不禁长吧了一声:当人们总想把自己变成狼时,人性莫非只好让那些聪明过人、重情重义、忠诚、勇敢的藏獒替我们珍惜?
《藏獒》主要围绕了作者的父亲在民国二十七年在西结古草原的故事,和威风凛凛的藏獒冈日森格(雪山狮子的意思)相遇,同时也认识了它的主人:七个上阿妈(草原的名称)的孩子,再到后来拯救了冈日森格和七个上阿妈的孩子,再到后来以德报怨认识了大黑獒那日(是藏民们对以马云为表证的狮面黑金护法的名称)并亲眼目睹了那日和冈日森格相爱和结合的过程,看着冈日森格一步步地成为西结古草原的獒王,最后悲痛地看着藏獒衰落却又没有办法阻止。那些虎背、熊腰、狮头、方嘴、吊眼、包括那些喜马拉雅山的古老獒种的铁包金公獒和母獒就这样消失在了历史长河之中,让人心痛,惋惜不已。
这本书最吸人之处就是把父亲和藏之间的情感表现得淋漓之尽,那些藏和父亲相处的一幕幕场景、场面,仿佛就在我们的眼前。同时,也把藏獒的神态、动作、声音、忠诚、勇敢、顽强描写得栩栩如生。让人不禁有再来慢慢地体会一次看《藏獒》的感觉。
我看完了这本书之后,心中涌出了很多很多的想法;从此,我对狼的看法改变了,在以前我心目中的狼是勇敢的、聪明、不惧怕危险的,可是现在我心目中的狼是卑鄙无耻的盗贼,欺软怕恶、忘恩负义、损人利已。可是我心目中的藏獒和狼完全相反,勇敢忠诚、见义勇为、英勇无畏、忠心耿耿。狼一生都是在为食物,在为自己而奋斗、战斗。
藏獒则一生为了主人、朋友、亲人、羊群、牛群,为了他人在战斗,为了道义、忠诚、情感在战斗。藏獒遇强则强,它们极少会在捕猎野免、野猫等弱小的动物,它们只会选择强大、嗜血的动物:野耗牛、藏马熊、雪豹等动物来做为食物。而狼则不管是什么动物或尸体都会吞食,它们一遇到羊、牛等弱的动物就兴风作浪,如果遇到了强大的动物,就会夹着尾巴灰溜溜地逃走。我看完这本书之时又正逢崇拜狼文化、狼图腾、狼精神、狼的滚滚热浪,我想:他们为何不崇拜藏獒呢?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学会了藏獒的精神!同时也舍弃了对狼的崇拜。品读一本好书,就像在进行人生的一次升华!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你不妨也去品读一下吧,或许你会发现更多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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