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作文是一种言语活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创造性。一篇什么样的作文才能称之为优秀作文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书作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1
《格列佛游记》是我最喜欢的书。
这是一本关于好奇心的书。在《利力浦特》中,主人公格列佛因为海难掉到了一个神奇的小岛上:那里的人个子矮小,只有拇指大小,躺在地上的格列佛被称为巨人山,利力浦特的朋友们必须借助梯子爬到格列佛的耳边才能说话;格列佛一不小心打了个喷嚏,利力浦特就会刮起龙卷风。他们的城市小得就像儿童的积木城堡;上次格里夫上厕所,小人国不得不出动几辆卡车清理体型带来的巨大反差,让一切看起来都很新奇。
这也是一本启发我思考的书。小人国的世界只是小小的,事件背后的一切事物和规则与我们的世界并无不同:他们也好奇,排队参观巨山;他们也有恐惧。起初,他们还写道,想杀死巨人来保护他们的安全。但是考虑到巨山的衰败会导致瘟疫,他们理性的选择了和平共处。他们也很贪婪,国家利用人民的好奇心收税,通过参观巨山活动赚钱;他们也有不必要的争执。为了吃鸡蛋,应该从大头或小头上掰下来,然后分成敌对的一方。他们和我们没什么区别,做事情的小人和巨人。
也是一本促进我们自省的书。身体和外貌的差异很容易被感觉到,但不是最重要的;同理心可以体会到,小人国的烦恼在我们的现实世界里并没有少。如果选择不杀巨人,就有机会接触新的知识和见解;在外星人面前把自己当成反派,可以让我们懂得谦逊,自省,敬畏自然。
我最喜欢《格列佛游记》,一本由好奇心引领,陪伴我们走向明天的书。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2
星期五,我在教室里的图书角挑到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三毛流浪记》。我看了看里面的内容,觉得很有趣,就把它借了回去。
三毛没有爸爸妈妈,是个孤儿。从小就过着吃不饱饭,穿不暖衣,受人欺负的生活。我想肯定是三毛的身体缺乏营养,头发掉的只剩三根,就像三根毛一样,所以才叫他三毛吧。
三毛的生活非常艰苦。他每天都吃不饱饭,只有到处去要饭,可是从来没有人给过他一口饭。有时候还被别人家里的狗追地到处跑。他就只好去帮别人看孩子放牛、打水、捡垃圾、帮别人拿东西和给有钱人浇花、洗衣服等等。可是他做了这么多的事情都还吃不饱饭。有一天,他看见一位老爷爷在卖小孩,女生卖七万元(当时的七万元只能买一条鱼)男生卖五万元(当时的五万元只能买几斤米)。三毛就想:如果我把自己也卖了,说不定还能吃几口饭呢!三毛就在牌子上写了五个字:我卖一万元。然后就把牌子挂在脖子上,等人们来买他。可是,三毛等了整整一夜都没没有人收留他,因为他的身上又脏又臭,人家看着都非常恶心,所以更不会收留他了。三毛又继续过着悲惨的流浪生活。
我们和三毛比起来幸福多了,所以我们要更加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3
说到阅读,我最喜欢看的就是人称“故事妈妈”——J.K罗琳写的哈利波特莫属,因为它不但内容丰富、情节生动,尤其是哈利与他的伙伴们惊险刺激的冒险旅程,更是令我深深着迷。现在,就让我为你介绍哈利波特的神奇魔法以及我和它相遇的过程吧!
哈利波特一共有七集,集集都精彩,本本都好看。主角哈利波特从小就被当成怪胎,他在十一岁的生日当天,了解了自己的身世,就在此时,他的冒险故事从此展 开。哈利波特年纪轻轻就受了许多苦,但他还是靠着爱、勇气与智慧,以及他一群同甘共苦、愿意拔刀相助的好朋友,一一化险为夷,将险境逆转为佳境,为每一个 冒险故事画下漂亮的句点。
从神祕的魔法石、消失的密室、阿兹卡班的逃犯、火杯的考验、凤凰会的密令、混血王子的背叛和死神的圣物,从我四岁开始直 到现在,我的生活就一直有“哈利波特”的陪伴。每一次惊险的过程,都让我有身历其境的感受,这也是我对它无法抗拒的原因之一,所以我爱“哈利波特”,爱它带给我多采多姿的休闲时光和丰富的想像力,更爱它变化万千的情境以及羡慕哈利波特与朋友间的深厚情谊。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虽然已经这么多年,我依然疯狂的迷恋“哈利波特”。记得妈妈开书店的时候,书是我每天的朋友,特别是“哈利波特”,到现在都还是我最好的朋友呢!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4
老师在课堂上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上也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我很喜欢看书。我最喜欢看的书是《种西瓜》,《种西瓜》让我百看不厌、爱不释手。
一天,小猪和小马去超市买了西瓜籽,去菜地里种西瓜。小马认认真真地犁土、松土、播种、浇水。小猪也认认真真地种西瓜。但没过多久,飞来了一只美丽的蝴蝶,小猪看见了蝴蝶,就放下了西瓜籽去追美丽的蝴蝶。过了一会,小蝴蝶飞得很快,小猪没有看见蝴蝶就难过地回去了。小猪又开始种西瓜了,小猪浇水后,就去睡觉了。到了第二天,小猪忘记了种瓜的事情,只有小马照常地浇水,到了夏天,小猪去看了看西瓜,西瓜还没有长出来呢,有点泄气。小马看了看西瓜,西瓜成熟了。小马就拿出了刀切开西瓜,开心地吃了起来。小猪也从地里找出了一个瓜,小小的,拿出刀切开了,却不能吃。小猪就去小马家,看到了小马在吃西瓜,小猪就伤心地哭了起来,小马看见了,分了一些西瓜给小猪吃。小猪惭愧极了。
我读了这本书,明白了一个道理:不要像小猪那样懒,要像小马那样认真。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5
我喜欢的书有:红楼梦、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
可是,我最喜欢的书是西游记。我最喜欢孙悟空三借芭蕉扇。唐僧师徒四人,一路风尘仆仆朝西天去。走着走着,大家都汗流侠背,难以忍受。此时正值深秋,大家感到很奇怪。一打听才知道前方有座火焰山,方圆八百里寸草不生。又从卖糕少年嘴里听说,要想过山,只有向铁扇公主借芭蕉扇扇灭火后才能通过。孙悟空听了,连忙前往芭蕉洞找铁扇公主。铁扇公主是牛魔王的妻子,红孩儿的母亲。因上次红孩儿想吃唐僧肉与孙悟空结下了冤仇,铁扇公主哪里肯借。悟空初次借扇,被铁扇公主用芭蕉扇扇得无踪无影。灵吉菩萨得知实情,给他一粒“定风丹”再去借扇。悟空二次来借扇,公主又用扇扇他,悟空口含定风丹,一动不动。公主急忙回洞,闭门不出。悟空变作一只小虫,乘公主喝茶之际进入铁扇公主腹中。公主腹疼难忍,答应借扇,但给的是一把假扇。第三次,悟空变成牛魔王模样,骗得真扇。牛魔王到家得知真相后急忙追赶,悟空与牛魔王大战。八戒、沙僧上前助战,最后把牛魔王打得现出原形。悟空用芭蕉扇扇灭山火,师徒四人继续西行取经。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6
《三生三世枕上书》是我最喜欢的玄幻小说之一。它塑造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书中有冷酷霸道的东华帝君,有机灵可爱的糯米团子阿离,还有被世人尊称“姑姑”的白浅……
虽然这些人物都有鲜明的个性,但我最喜欢的人物还要数这里面活泼可爱的凤九。
凤九,全名白凤九,是白浅的亲侄女,现任女帝。一出身额头上就印有一朵凤尾花胎记,身穿孝服。
我最喜欢的倒不是凤九的外貌,而是凤九的性格。
凤九非常开朗活泼。她走到哪里都是嘻皮笑脸的,时常闹出些笑话。她笑时,嘴角上扬,眼睛眯成一条缝,就算笑也像如沐春风一般。
凤九虽然活泼,但有时也很稳重。
自从她遇上并喜欢东华帝君后,整个人都变得十分老成,身穿一身孝服,几乎没有笑过。凤九这种敢爱敢恨的性格,正是我所缺失的。
凤九为了东华帝君真可谓是上刀山、下火海呀。她到九重天去当女仆,还砍断了自己的一条狐尾,只为在三生石上刻上东华帝君的名字。
大家一定看过电视剧《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吧?《三生三世枕上书》就是它的续文,只是主人公由白浅、夜华,变成凤九、东华帝君。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书中人物——凤九。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7
我喜欢的书多的数不胜数,但是令我回味无穷的是那一本《我可以抱你吗,宝贝》,因为它实在是太感人了。
翻开这本书,首先能看到本书动人上演,上面写了许多字,令我感到很感动:“什么是星星的孩子?他们是一群患了自闭症的孩子,好像被隔绝在遥远冰冷的星球,不会说不会看,会感到痛但不会哭。本书站在被领养的女孩王家点点的视角,讲述了她那拥有强大而固执母爱的妈妈,为了家中那个‘星星的孩子’王家保保,越过无数伤心绝望、痛苦曲折,最终以无比的耐心和真爱,完成了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得到了保保一个最轻最轻也是最重最重的抱抱……”真是太感人了。看完了这本书,我都要哭了,因为点点的自私,让她的妈妈经历了更多更多的痛苦,最终,点点帮助她的妈妈,让保保像正常人一样了。为了保保的一个抱抱,点点的妈妈经历了多少的坎坷,最终终于是滴水穿石,绳锯木断了。最后一个结尾,也特别感人,我看了一遍又一遍,眼泪情不自禁的就流出了眼眶。
这本书太好看了,太感人了,让我看过了以后,情不自禁的还想再看一遍。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8
俗话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是我的好朋友,你们知道我最喜欢的书是什么吗?它就是中国四大古典名著之一的《水浒传》。
从三年级起,我就利用寒暑假的闲暇时间开始阅读中国四大古典名著,我陆续读过其中的.《西游记》、《三国演义》和《水浒传》,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水浒传》,这本书中精彩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
《水浒传》的作者是元末明初的大作家施耐庵。这本书描写了北宋末年,政治腐败,以宋江为首的108位好汉在梁山起义,以及聚义之后接受招安、四处征战的故事。其中鲁提辖拳打镇关西、景阳冈武松打虎、三打祝家庄、智取大名府、曾头市等故事情节精彩曲折,人物性格鲜明,成功塑造了鲁智深、武松、李逵、林冲等英雄好汉。
在梁山泊108位好汉里,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武松。在这部名著里,有许多关于武松的精彩故事,例如景阳冈打虎、怒杀西门庆、醉打蒋门神、血溅鸳鸯楼……这一系列的故事生动地描绘出了一个武艺高强、嫉恶如仇、敢作敢为的英雄形象。
《水浒传》诞生六百多年来,吸引了无数的读者,众多精彩的故事代代相传、为人津津乐道,它是我所有看过的书里面最喜欢的。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9
我最喜欢的书是童话书,因为第18个《盘古开天地》这个故事我很喜欢,所以我想要跟你们分享这个故事。
很久很久以前,天和地还没有分开,宇宙混沌一片,有一个叫盘古的巨人,一直昏睡在这混沌之中。
有一天盘古忽然醒了,他见周围一片漆黑,就轮起大斧头朝眼前的黑暗猛劈过去,只听一声巨响,混沌一片的东西渐渐分开了,轻而清的东西缓缓上升,变成了天,重而浊的东西慢慢下降变成了地。
天和地分开以后,盘古怕它们还会合在一起,就头顶着天,脚使劲蹬着地。天每天升高一丈,地每天下降一丈,盘古也随着越长越高,这样不知过了多少年。天和地逐渐成形了,盘古也累得倒了下去,盘古倒下后他的身体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他呼出的气息变成了四季的风和云,发出的声音化作了隆隆的雷声,他的双眼变成了太阳和月亮,四肢变成了大地上的东、西、南、北四极。他的肌肤变成了辽阔的天地。他的心变成了奔流不息的江河。
盘古这个故事让我受到了很大的启发,我很喜欢这个故事。
我最喜欢的书作文10
书籍有很多的类型,其中我最喜欢的类型就是科普类型,它让我学习到很多的知识,让我离我的梦想更加接近,其中,《世界上最好玩的发明》,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世界上很多发明的起源,和他们行动的原理。
其中让我感兴趣的题有很多,就像美国第一辆汽车,或者是人们交通工具的发展历史都让我感到十分的有趣。里面有很多好玩的东西,还有运动器材,行动用的,家用的,这些东西都在书里记载了,在这些题目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题目就是。
《火灾逃生记》这个题目让我印象深刻,看到第一眼我就有兴趣了并且接着往下看,它是在1879年,本杰明奥本海默发明的一种专门用来从火场逃生,里面有很多,就像火灾降落伞或者是火灾滑索、水弹或者是消防滑梯之类的,都是用来逃离火灾的,如果他没有发明这些的话,那么世界上该有更多的人死于火灾了,就像是近几年发生的四川火灾,据说是几名游客不慎将烟头丢入森林中,导致熊熊大火燃烧了起来,周围的小动物们全都命丧黄泉。如果在那里有一颗水弹,火焰就不会这么大了。
这首本书不仅让我认识了更多的发明,还让我认识到要加强防备火灾。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我要好好的将他珍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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