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许多人都有过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都不陌生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实现文化交流的目的。写起作文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50字(精选12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50字1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的确,好的一本书让我受益匪浅,而我最喜欢的就是《西游记》,作者是吴承恩。
这本书和我还有一段故事呢,有一次我和妈妈出去逛街,我和妈妈说:“妈妈,我想去书店看书。”“好,妈妈带你去。”妈妈抚摸着我的头说,我到了书店,一进门就发现了《西游记》,我便看了起来,妈妈走过来看见我津津有味地看着这本书,于是便帮我买下,我就这样和《西游记》认识了。
《西游记》这本书的内容是一个孙猴子拜师学艺,学会了72变,最后被观音菩萨挑中保护唐僧向西取经,最后取得真经的故事。
《西游记》人物有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僧,唐僧为人正直,孙悟空善良勇敢,遇到困难不畏缩,机智过人,是一名忠心耿耿的好徒弟,猪八戒除了吃还是吃,沙僧勤劳肯干,任劳任怨。
《西游记》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孙悟空。因为孙悟空勇敢,也是一名敢作敢当的猴子。记得孙悟空的师父被黑风怪抓去,趁黑风怪出去的时候,砸了它的洞。黑风怪气得火冒三丈,说:“这是谁干的?”“就是俺老孙来,你们把我师父抓去,我砸你洞,这是你自找的。”孙悟空大声地说,凭这点,孙悟空就是敢作敢当的猴儿。
哪像我!有一次,我把妈妈心爱的花瓶打碎了,都不敢承认。我也很胆小,晚上上厕所,都不敢自己去。所以,我应该向孙悟空学习。
我喜欢这本书,也很喜欢孙悟空,
因为他让我知道:遇到困难,不要退缩,应该敢作敢当!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50字2
我看过许多书,但是只有一本书让我过目不忘,那就是笑猫日记中的一册《会唱歌的猫》。这是我仰慕已久的杨红樱阿姨写的,杨红樱阿姨是一名老师作家。
哎,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这本书我是在书店里看到的,当时我看到书名时疑惑不解,心想:一只猫怎么会唱歌,我带着疑问看完了整本书。接下来让我给你们讲讲这本书的内容吧!本书中最让我难以忘怀的是一只叫二丫的小猫,他为了帮助一个卖报的聋哑老人,决心学会说话。二丫跟着八哥无时无刻地练习,还练出血来。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二丫学会了人类的语言,帮助老人卖出了许多的报纸。在圣诞节那一天,二丫梦见他来到了一个陌生的病房,里面躺着一位美若天仙的女人。在出车祸时,她将自己的孩子紧紧的抱在怀里,自己却被车撞伤变成了一动不动的植物人。每天都为妈妈整理衣物和洗漱,并且给病房里的百合花浇水,希望就在百合花开放的那一天妈妈就会苏醒。小女孩依依每天放学都要来到病房为自己的妈妈唱《鲁冰花》,这是她妈妈最喜欢的一首歌。夜以继日,已经成了依依的习惯。小女孩的举动感动了二丫,他学会了这首歌,在每个漆黑的夜晚,这个病房内就回荡着这首歌。最后在百合花开放的那一天,依依的妈妈终于苏醒。
二丫为了帮助别人不惜牺牲自己的利益,来帮助别人,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值得所有人传扬,二丫虽说是一只猫,但是他的举动胜似过人。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50字3
这本书是我刚刚看完的,名叫《宝葫芦的秘密》,我对它爱不释手!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王葆的小孩儿,它很想拥有一个宝葫芦来满足自己的欲望,一次偶然的机会,王葆终于得到了宝葫芦,让他变出了许多稀奇古怪的东西,王葆一直在问这些东西怎么变出来的,宝葫芦却死活不说,因为这是它的一个秘密。在王葆去借《科学画报》的时候,突然,它就莫名其妙的变到自己的书包里,为了不让同学们发现,王葆只能躲着同学。原本以为能让自己心想事成的宝葫芦,原来都是骗三岁小孩儿的!因为:“直到有一天,王葆发现了宝葫芦的秘密,原来,这些变出来的钱、食物、玩具、工艺品,都是从别人那里‘偷’回来的”。王葆只能把这个事瞒着。可是纸是包不住火的,还是被发现了。情急之下,王葆被迫说出了秘密,说完之后王葆好像放下一个千斤重的担子,异常轻松。后来,王葆被惊醒,噢,原来是个梦呀!
我觉得王葆是个心地善良的孩子,他只是被自己的'欲望蒙蔽住了双眼。只要王葆能踏踏实实的学习,成绩肯定不会差。
我很喜欢这本书。它使我懂得了:“我们不能不劳而获,我们也不能像宝葫芦那样,为了讨好主人,为了讨主人的欢心就去偷别人的东西,要想获得成功,就必须要付出辛勤的劳动,不能不劳而获。”
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50字4
我读过许多的书:有充满奇幻的《哈利波特》,有充满童真的《小王子》,但我最喜欢的还是《西游记》。这本书没有华丽的语句,也没有豪言壮语,可是它那精彩的故事却深深地吸引了我。
《西游记》中有四位主角去西天取经:一是唐僧,一心向佛、不近美色;二是孙悟空,本领高强、火眼金晴、会七十二变;三是猪八戒,好色贪婪,好吃懒做;四是沙和尚,忠诚老实,吃苦耐劳。此四人西天取经,同心合力,缺一不可,一路降妖伏魔,经过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到达西天见到如来佛祖,最终五圣成真。
《西游记》里的人物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喜欢他知错就改,喜欢他知恩图报。起初他大闹天空,偷吃仙丹,触犯天条,犯了死罪,可谁都治服不了他。这件事惊动了如来佛祖,孙悟空再有本事也跳不过如来佛的手心,如来佛祖把孙悟空压在了五指山下,关押了五百年。五百年后,唐僧把孙悟空从五指山下救出来,奉如来佛祖之命,随唐僧和猪八戒、沙和尚四人去西天取经。他对唐僧忠心耿耿,一路呵护,不敢闹事,如有违背,紧箍咒伺候。一天,唐僧被白骨精抓走,妖怪想吃唐僧肉长生不老。孙悟空不顾自己的性命,使出浑身解数,把唐僧从妖精手中救出来了。
《西游记》这本书好像一盏路灯,照亮我前进的路;又好像一缕阳光,温暖我的心房;还好像一把钥匙,打开智慧的大门,让我在知识的海洋中翱翔。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50字5
听到查理九世这个名字,是不是有一种侦探的感觉,对,这本书也就相当于侦探。现在,我来给你们讲一下我的读后感吧!
查理九世的情节非常精彩。而且查理九世还有很多的让我们也想不到题,只有看了答案才能知道。这本书就像有魔法似的在追着我们,而且每一部都很好看。你们读着读着也都会沉浸于中,感觉自己就在书中。
只要我给你们讲,你们肯定很好奇这本书的名字。我也就是听别人说的,就去买了这本书,而且我的表弟也开始喜欢看这本书了。每天跑到我家说查理九世呢?我要看。唉!弟弟可真事迷上了我的书呀!
在这本书当中有一部很好看,讲的是有一个科学家在养一种虫子,刚好被查理看见了,它去告诉大家……最后打败了科学家。
在生活中,我每次有时间我都会去看这本书,这本书让我感到很有趣,没有其它书能比上这本书。因为我以经常把这本查理九世当成了我家里的第一个秘密书。我只会让我弟和我一起躲在我房间里看。而且我有一次去我的表弟家,我一进家门。表弟就拉着我去他房间。我刚进去,就发现我弟书柜上好多查理九世的书,我跑过去看。新出的也有了。我和弟弟就坐在床上看了起来。
查理九世是我第1本最爱看的书了。现在我家还有查理九世的书的。
希望你们也能去看一下我说的这本书,保证看一部就一定会感觉非常精彩的。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50字6
在我的书架上有很多书,有多少本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但是,我只要有时间就总会从中拿出一本封壳已泛黄的书——《夏洛的网》。
指尖拂过泛黄的封壳,我又如饥似渴的读起那熟悉的故事:“弗恩从爸爸的刀下救出了一只小蠢猪,并取名为威尔伯。后来,由于弗恩没时间照顾它,小猪威尔伯被卖到了弗恩舅舅家,与其他动物一起住在农场里。当小猪孤独极了的时候夏洛出现了,它们是对奇怪的组合猪和蜘蛛。但是,一个不幸的消息飘进了农场,小猪威尔伯竟然要被做成熏肉火腿!这时夏洛挺身而出,在网上织出赞扬小猪的话语。这下小猪可有名了!还参加比赛得了奖,它也不会被做成火腿了,而夏洛却要和它告别了……”
又一次读到夏洛临终时的话语,夏洛那轻轻的话语声在我耳畔响起:“我觉得我回不去了……你能将我的卵袋带回去吗……我真高兴你不会成为火腿了。”那是夏洛临终前说的最后一句话。它即使在最后关头也在为朋友的自由高兴。记得刚读这本书时,我因沉迷其中被妈妈批评了很多次,责令我不务正业并将书放到其它地方,而我总是在干完事后将它轻轻地取回来,每次读完我都会感叹,它们的友情多么伟大呀!我也要尽全力去帮助朋友。
回忆完这些点点滴滴,我又将它放回书架,不禁想到:“好曲不厌百回唱,好书不厌百回读!让我们多读好书,走进文学的殿堂!”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50字7
《格林童话》这本书是由德国的雅克布·格林和他弟弟威廉·格林合作的一本童话书。我的童年就是由这本书伴随着成长的。从这本书里我看到了一个充满幻想的精彩世界,看到了一个充满童趣的童心世界。书中每一个离奇曲折的故事都深深地吸引着我,让我沉迷于它。这里面每一个故事都让我深深地印在心中。
小时候喜欢看童话,是因为里面有各种美好故事和幸福结局。
比如《渔夫和金鱼的故事》告诉我们做人不能太贪心,如果贪婪过度最终一无所获。《青蛙王子》教导我们做人要守信用,讲诚信,不能言而无信。在这些鲜活、生动、有趣的童话中,我找到了一个丰富多彩的世界,并从这个世界里知道了正与邪、善与恶,但这些故事中给我印象最深的要数《灰姑娘》。
《灰姑娘》一文中,主人公灰姑娘尽管受着继母和姐姐们的欺辱,但充满爱心,她将爱心用在小鸟的身上、用在大榛树上……她并不因为生活悲惨而放弃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始终保持善良的她最终获得了属于她的幸福。这些告诉我们要做一个善良的人,不要因为坏人欺辱你而变得恶毒起来。而《白雪公主》这一文让我知道了不是所有人都是善良的,恶毒的人总会得到应有的惩罚。
品读《格林童话》,让我对人生有了新的认识和理解,我不仅看到了人性美的一面,也看到了人性丑的一面,但愿每个人都能成为一个善良的人。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50字8
最近这几天,我读了《草房子》这本书,它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因为这本书真实地写出了小孩子的天真、活泼的想法。
《草房子》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个叫桑桑的孩子,他是一个敢想敢做又很调皮的孩子,他小学六年的美好时光都记录在了这本书上。其中,最有趣的就要数《桑桑把蚊帐当做渔网》这一章节了。
桑桑为什么要把蚊帐当做渔网呢?原来,到了秋季桑桑看别的小伙伴都下河里打鱼了,不过,人家都有渔网,自己却没有。于是,桑桑就把家里搜了个遍,仍是没有找到渔网,他想了许久,终于想出了一个办法:他把家里的蚊帐用剪刀“咔嚓咔嚓”地剪了几下,一张新鲜的“渔网”就出炉了。接着,他就拿着自制的“渔网”高高兴兴地跑出去打鱼了。回到家后,虽然和妈妈、妹妹吃到了美味的鱼虾,但当妈妈问桑桑渔网从哪里来的时,桑桑一溜烟儿地跑了出去,结果可想而知,不过妈妈并没有打他,而是不让他用蚊帐,结果被蚊子白白送了许多大红包。每当读到这儿,我都会捧腹大笑。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作者把小孩子的天真、幼稚写得栩栩如生。我们在生活中就是这样,种种趣事都发生在我们身上,比如:因为贪玩儿,把家里的东西弄坏……总之,这本书真实的想法深受我喜爱。
我非常喜欢《草房子》这本书,希望听了我的介绍,你们也能喜欢上,并且去读一读。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50字9
要说最喜欢的一本书,那非得《淘气包马小跳》莫属了。
这本书可是著名的儿童文学家杨红樱阿姨的佳作。这本书主要讲述了马小跳一系列的校园故事,分别写了班级上“四大天王”的故事。
马小跳:爱做自己,在别人的眼里是个“调皮蛋”,在班主任眼里永远都是no。1调皮鬼。最喜欢夏林里,最仇恨璐曼曼。
毛超:大嘴巴。说起话来滔滔不绝,十句话有九句话是废话。喜欢和马小跳玩,很是渴望像马小跳的爸爸、妈妈那样和蔼。
唐飞:幸运的与班上最漂亮的女孩夏林同桌,但又被张达给抢去宝座。小胖墩是个有钱公子,他爸爸是公司老板,不知钱有多少,爱好:右手拿可乐,左手拿汉堡。
张达:高个子,是长跑冠军,从不说谎,和夏林同桌。
璐曼曼:最痛恨马小跳但恰恰是同桌,同桌冤家……喜欢追打马小跳。
我很喜欢这本书的主人公马小跳,尽管他是那样的调皮,尽管他在老师和同学们的眼里是一个多么不可救药的,但他聪明,是一个敢作敢当的人,是一个善良的人。
《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给了我无限的快乐,总让我着迷,整个人好像钻进书里去了,连做梦都梦见故事中的情节。
这本书教我认识了一个男孩,一个班级,一个学校。也教会我懂得了:书籍是人类最好的最忠实的朋友,有了她就不会孤独。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50字10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为了让你多看我一眼》。这本书是我从朋友家里意外看到的,我看见朋友她看的津津有味,我就求妈妈也给我买一本,就这样一本“来之不易”的书,被放在了我“最喜欢的书”的“宝座”上。
书里面的主人公是沈石溪,一个普普通通的四年级小学生。他为了能让韩老师多看他一眼,他选择变成差生,变成一个超级坏的学生,他觉得这样才能让韩老师那温柔的眼光停留在他身上。可是,就算他坏到极点,韩老师也没把温柔的眼光停留在他的身上。
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吗?那是因为我和主人公沈石溪有差不多的遭遇:比如被老师误会。我懂得沈石溪被韩老师误会时的心情,那感觉就犹如晴天霹雳,就像大地都要裂开似的。比如我和沈石溪一样,都故意想让某位老师的目光停留在自己的身上,可是,我的学习和沈石溪一样,都是中等的,我从来不旷课,也很少早退,所以我根本就引不起老师们的注意。用书上的话说:我属于那种不显眼、不突出、很少有表扬、也很少有批评、有我不多、有我不少、既不会让老师头疼、又不会让老师惊喜的中游学生。
在这本书里,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是:要坏,就坏个彻底,坏到极点,这样才能让韩老师温柔的眼光停留在我身上。
我长大以后,想当像沈石溪一样厉害的作家,写出和沈石溪一样好的书、小说和作文,让哪些不爱看书的人,从此爱上书。就是这样一本不厚的书,才让我有了当作家的梦想。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50字11
我有一本很喜欢的书,这就是《三毛流浪记》。因为这本书有一种精神一直鼓舞着我:热于助人、忠诚、善良的品质。
当我第一次拿起这本书的时候,我就想:这个三毛,是一个什么样的孩子,他到底有什么美好的品质呢?每当我做好作业或有时间,我就会拿起这本书津津有味地阅读。
有一天,我读到三毛奋不顾身跳下江救一个不小心掉下江的五岁的孩子时,那个孩子的爸爸赶到,看见三毛救了自己的孩子,为了感谢三毛就带他回到自己家里住。这时我就想:我要向三毛学习帮助别人、勇敢的美好品质。从这也让我想到好人有好报。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领悟到了做人一定要学会帮助别人,不能撒谎,要诚实。这本书有许多趣事:比如,墙上粘着很多海报,三毛把海报撕下来,一半做垫子,一半做被子。一位有钱人家走过来,一个烟头扔下去,把三毛的“被子”烧着了。还有一件事就是一位50多岁的老人,在喂一只大狗,三毛摸了摸自己咕咕叫的肚子。为了一个包子也学习当一只小狗,把自己的脖子套狗的项圈里,让那位老太太给自己一个包子,老太太看见了一个孩子可怜就给了他一个包子,刚拿到手,大狗追了过来。他只好把包子扔给了那只狗,大狗叼着包子走了。三毛的肚子还是空空的,一口也没吃。
读完这本书后,给我带来了许多欢乐与变化。让我学会了帮助别人,勇敢地面对困难。我懂事且长大了许多。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50字12
罗尔德·达尔曾经说过:“要是你心灵美的话,这种美就会像阳光一样在你脸上闪耀,你看上去便总是会很可爱。”它就是我喜欢的作者,我最喜欢它写的“女巫”这本书。
“女巫”这个词一听就让人不寒而栗,这是一群很可怕的女人。“女巫”的头是秃的,头上连一根头发都不长,脚上不长脚趾,好像被一把刀整齐的切掉了一样,手上没有指甲,只有弯弯的小爪子,像喵星人的爪子一样。“女巫”的眼睛也不一样,它们的瞳孔会一直变色,在她们的眼睛里你可以看到火和冰在跳动,让你浑身起鸡皮疙瘩,她们的口水是蓝色的,就像蓝墨水一样,她们甚至可以用这个写字,它们用尖尖的老式钢笔,蘸着自己的口水就能写字了,我要告诉大家一个秘密,“女巫”不是人,她们装扮成女人的样子,学着女人的一举一动和一言一行,做出了让人做呕的样子。
“女巫“的行为更可恶,遇到女巫可不是好玩的事情。“女巫”很讨厌小朋友,因为小朋友身上有一种让女巫头疼的气味,她们把所有的时间都用在了伤害孩子身上,她们可以把小朋友变成老鼠,毛毛虫,甲壳虫,火腿,以及变成更可怕的东西,但是孩子们不甘示弱,奋力反抗和女巫斗智斗勇,展开了一场激烈的斗争,最后孩子们用自己的智慧战胜了可恶的女巫。
罗尔德·达尔用他的文字告诉我们,我们要学会识别女巫的伪装,并用智慧消灭它们,即使被女巫变成一只老鼠,也要学会勇敢面对,还要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机会消灭她们并战胜她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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