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作文吧,写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的独处习惯,让自己的心静下来,思考自己未来的方向。一篇什么样的作文才能称之为优秀作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书的作文6篇,欢迎大家分享。
书的作文 篇1
星期五,老师叫我们回到家要多看点书,不要在家里闲的没事可以多看看书,我当时答应时,是一口咬定一个好。我一定能完成你发的任务,但是一到家里手上捧着书就想睡觉,一定没有劲去看书。
第二天,我发现家里的书已经都看过了,只好又要去买了,我跟妈妈说我要去买书,妈妈笑了笑说:“不会吧!你那些书全部看过了。”我说全部看过了,妈妈只好答应我了帮我买书。
本身只是挑挑新鲜,没想到妈妈一买就买好几本回来,好吧!我开始看看课外书,这些都挺有趣的,慢慢地我就喜欢看书了。
星期六,我在路上边走边看书,一不小心撞到了一棵大树,我连忙跟它说对不起,没想到抬头一看,原来是棵高高挺立的一棵大树。
当天晚上,我的头上不明的长出了一个大包,回头一想就是早上撞到大树起的包,真是的这都是书惹的祸。
过了两天这是个黄昏的中午,妈妈叫我去买两包盐,我看着书走进店,跟老板说来两包盐,可我到家往手一看,手上多了五元钱,肯定是老板找多钱给我了,在看着书中写了,做人要诚信要诚实,我马上的去把找多的钱还给卖盐的老板,老板说我是个诚实的好孩子,我当时心情非常高兴。
我边走边想,人是要多看书,从书里面会学到好多知识,教会我们怎么做人。我爱上了看书,我一个小提示,再怎么喜欢看书,都不能边走边看书,要不然对眼睛不好,又不安全。
书的作文 篇2
书是人类的精神食粮,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古代的孔子到现代的鲁迅,从凿壁借光到刺股悬梁,人们读书手不释卷的例子数不胜数。今天我在《窃读记》这篇课文里也见到了一个读书孜孜不倦的小女孩。
《窃读记》的主人公林海音,小时候因为没钱买书,天天到书店“窃读”。她常常读得连饭都忘了吃。在那里她还找到了“窃读”的滋味---快乐和恐惧(被老板发现的尴尬)。
作者小时候因为没钱而到书店窃读,在那里一站都要好几个小时,当书店的灯光亮起她才肯回去。想一想,她对书有多么喜欢啊,简直达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可对比一下我们这些20后的小朋友,没钱买书的人有几个?图书馆、学校的阅览室、甚至现在的书店都给我们提供了近乎免费的读书场地,在这样优越的条件下,我们又有几个能做到林海音那样孜孜不倦的呢?坐下来读上半个小时就喊累的我们和站着窃书读的林海音又怎能相比呢?在网络游戏里面废寝忘食的小朋友比比皆是,张口“小强”闭口“雷人”的我们又从书籍里获取了多少宝贵的精神财富呢?
书就是一首小船,它能承载着你尽情地遨游知识的海洋,让你感受兵马俑带来的震撼,让你感受夏洛带来的纯洁的友谊,让你在原始森林中探索无穷的奥秘,让你体验魔方大厦里奇幻美妙的神奇……
书就是一扇大门,认真地开启它们,无穷无尽的财富就会扑面而来。当你为了一篇文章而才思枯竭的时候,去看看书吧,它们会让你峰回路转;当你为无所事事而烦恼苦闷的时候,去看看书吧,它们会在你精神的沙漠中洒下甘霖;它们记载着前人成功和失败的历史,它们传播着世界文明的繁荣和衰败,它们传承着人类智慧的结晶……
做一个爱读书,爱读好书,爱认真读书的人吧,趁着我们年轻……
书的作文 篇3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朋友,那么,大家有没有想过,我们能不能与书交朋友呢?我的回答是:“能!”因为,我觉得生活中不能没有书,如果没有了它,生活将会变得枯燥乏味,了无生趣。
那么,现在,我就向大家介绍我一下我的好书朋友,它就是《少年科学》。
我为什么会说这本《少年科学》是我的好书朋友呢?说来话长:有一次,老师问我们,“英雄”是谁?我看了这本书就举手说:“是五位北大的学生。”老师说:“很好!”
自从这样我就迷上了《少年科学》。它给我增加了更多的知识。
《少年科学》,我爱你!
书的作文 篇4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鲁宾逊漂流记》,他的作者是著名作家笛福。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他告诉了我如何在野外生存,另外,我非常欣赏里面那个机智而又具有坚强毅力的主人公——鲁宾逊。”
这本书是我过生日是妈妈送我的,我刚看了几页便爱不释手。
这是一本历险小说,它主要写了:小说的主人公鲁宾逊非常喜欢航海,他不顾家人的劝阻,执意去航海,终于,在一次航海中,他所乘坐的一艘轮船在美洲海岸一个荒岛附近触礁,船身破裂,水手和乘客都淹死了,只有他一个人活了下来,海浪把它卷上了一个小岛,这座小岛荒无人烟,他开始了自己的历险生活。
他做了一只木筏,将沉船上所有能用得着的东西一一送到岛上。他用帆布搭了一个帐篷,作为栖身之处,并将船上运来的东西储存在这里,靠从船上运下来的食物生活。
有一次,他偶然发现了一些大麦种子,并把他们种下,到秋天后,他收获了许多小麦,并用它们制做出了面包。他又捕捉并驯养了一批山羊作为他肉食和奶的来源,又养了一群小动物作伴。
若干年后,他从野蛮人手里救回了一个俘虏并给他起名为“星期五”。从此,“星期五”成为了他忠实的朋友与仆人。他们在荒岛生活了整整28年后,终于得到了离开荒岛的机会,接着便回到了自己日夜思念的故乡。
读了这本书后,我体会到了为生命而奋斗的滋味。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鲁宾逊漂流记》。
书的作文 篇5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这是我们书香中队的标语。作为书香中队的队员,我爱语文,我也爱写作。我虽不是像韩寒一样的写作天才,但我对语文充满着浓厚的兴趣,我也有我的写作梦想,而且知道写作就怕根基浅,只有日积月累、勤学苦练才能过关。
我爱语文,就像荷花离不开荷叶,一旦离开,荷花就显得单调,无趣;我爱语文,就像嫩芽离不开绵绵细雨,一旦离开就无法成长;我爱语文,就像鸟儿不能失去翅膀,一旦失去,它将无法飞翔;我爱语文.....
每次遨游在语文的世界里,我都无比得自由,无比得轻松,无比得快乐,走进语文的世界里,就像走进我温暖的家庭,她像我的家人,给我无比的关怀,让我坚强幸福地成长。
品读那一部部名著,就如听一个个良师在教诲,与一个个益友在交流,我懂得了很多很多,<<巴黎圣母院>>告诉我什么是真假,什么是美丑,什么是善恶;<<钢铁是怎么样炼成的>>告诉我生活需要勇气,需要毅力,需要坚定的目标。正因为博览群书,我的成长才变得丰富而且充满动力。
语文一个广阔的词语,它包含的不仅仅是美文,它就像一个熠熠生辉的水晶城堡,这次,它带我去了古诗词的城堡。古诗是文章的浓缩精华,只需几个字,就能体现诗人的情感。我记得,我第一次接触的古诗是骆宾王的<<咏鹅>>,初见它时,我很诧异诗人可以把普通的家禽写得那么活泼。漫入学校后,我渐渐地学习了更多的古诗,从“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中我体会到李白的思乡之情;从“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中,我体会到孟郊对母亲的感情;从“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中,我体会到逆境与成功的心情。畅游诗海,我是那么得快乐。
对语文有着那么浓厚的情感我想是因为我出生在一个爱书的家庭吧,我家里珍藏着好多古书和名著,家人把读书当做一种习惯,所以称得上是一个书香家庭吧。从小在这样的环境中耳濡目染下,对语文我深感亲切。小说、文章、短篇、作文的书我都有收藏,当然也有漫画书。不需要别人的督促,我会在作业之余静下心来读书品文,不需要理由,总觉自己是一棵嫩芽,天天要受到细雨的滋润。
置身在语文的世界里,我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语文就如人生,读不完、看不厌的人生!
书的作文 篇6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出自大文豪高尔基之口的。自小我。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狼王梦》。这本书讲 了这样一个曲折的故事:在一个雨夜,母狼紫岚艰难地诞下了一窝狼崽,并决定要培养出新一代的狼王。但是命运仿佛给它开了许多玩笑:黑仔死于金雕爪下,蓝魂儿惨死捕兽夹,双毛被群狼咬死。在命运的'嘲弄下,它无可奈何。最后为了包护狼孙而与金雕同归于尽。
在作者的笔下,狼不仅是聪明狡猾的象征,更拥有了七情六欲。狼不再是纸上的字了,更变得生动、形象、丰满了起来,母狼紫岚的母爱,在作者的笔下一览无遗。它为了孩子宁愿牺牲自己。它更是聪明,并且野心勃勃;为了实现丈夫的遗愿,它要把孩子培养成顶天立地的狼王。为了成功,它不择手段:使用离间计,调虎离山,趁虚而入,令别人防不胜防。同时,我也从它的身上看出了它不屈不挠的精神:失败了不要紧,只要还有机会,就可以卷土重来,重新战斗。正所谓;“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只要还有一丝希望的火苗,就能成为翻盘的赌注。尽管紫岚可以说是斗争中的失败者,但是它的坚持到底,奋战到底的决心是值得我们去学习,去借鉴的。
然而最令我感到感动的是紫岚与金雕同归于尽的一段。紫岚是一匹经验丰富的老狼,心中还燃着熊熊的复仇之火。而金雕也是老谋深算,聪明才智绝不在紫岚之下。尽管金雕能驾驭天空,但紫岚为了它的狼孙们的最后一丝力量,还是成功地与金雕同归于尽了:“金雕直起的翅膀,就像是为紫岚竖起了一块金色的墓碑。”这句话令我的心中产生了一阵一阵的悸动:是啊,这就是对紫岚一生的最好评价。仿佛紫岚在金光中犹存。这句话也成为点睛之笔,萦绕在我的心头。我,为紫岚对狼孙们那分深深的爱所动容。
紫岚的母爱,何曾不体现在我们人身上呢?
《狼王梦》塑造出的一个个生动的形象,是我喜欢着本书的重要原因。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走进书的世界,一起读好书、看好书、交流我们各自最喜欢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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