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许多人都有过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是由文字组成,经过人的思想考虑,通过语言组织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文体。你所见过的作文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读书习惯作文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读书习惯作文 篇1
我很小就养成了一个好习惯——爱读书。书给了我很多启示,每当我在书海中遨游,就有一种快乐的感觉。
六岁时,我就爱上了《安徒生童话》。我如饥似渴地读着,从心灵深处爱上了美丽的美人鱼和可怜的卖火柴的小女孩。我随着主人公的忧伤而忧伤,随着主人公的快乐而快乐。我爱书中的英雄,恨那些可耻的坏蛋。它给我儿时的生活增添了几分迷人色彩。
到了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我还保留着这个爱读书的好习惯。虽然学习任务紧,可那诱人的书给了我无穷无尽的启示。我看着一本优秀的作文选,小作者们那动人的语言深深的打动了我。书像磁铁一样吸引着我,我简直失迷在书堆里了。
尽管妈妈说我是个“小书迷”,爸爸称我为“书呆子”。可“迷”也罢,“呆”也罢,我却认为自己养成的这个习惯是个好习惯。
也许在有些人眼里爱读书很平常,但我却正是从这样一个平常的习惯中吸取了知识和力量!
在书海中遨游,成为我每天必修的一课。已经成了我的好习惯。
读书习惯作文 篇2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是高尔基的名言。小时候我不爱看书,对写字很感兴趣。于是,爸爸就让我写上面这句名言,我写着写着就对读书产生了兴趣,就爱看书了。
我最喜欢的书是《查理九世》里面讲了查理和大家的冒险故事。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外星来客,里面讲了几个科学研究者为了制造一个轰动世界的大消息假装外星人入侵地球,里面的情节扣人心弦,常常让我手不释卷。读着读着,让我想到了语文书上的第四组课文,现在世界上并不是每个角落都是像咱们祖国一样到处都是太平盛世,有许多地方的孩子都还处在水深火热之中,希望大家能制止战争,让和平之神永驻人间。
一本本的好书也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笑猫日记——球球老老鼠》告诉我们积德不是一味地急功近利的做好事,而是要出于善心和爱心;《纪昌学射》告诉我们无论做什么都要先打好基础,不能没学会走路,就开始想要跑步了;《扁鹊治病》让我们做事要防微杜渐,得听取善言,不能讳医忌医,固执己见;《触摸春天》生活就是用来创造的,生活的意义在于创造,生命的真谛在于珍惜,生存的权利在于争取......
关于书的名言也有许多:“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为舟”,“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万卷书,行万里路”“阅读的最大理由是可以摆脱平庸,让阅读像呼吸一样自然。”“阅读是一种心灵的开放”......
读书时就像在和一位高人交谈,书中更有一片广阔的天地。,让读书成为一种习惯吧!
读书习惯作文 篇3
书,乃众人心爱之物。而我,不单单是痴迷书,更是养成了读书的好习惯。而谈到读书,我不由得想起了多年前的往事,正是那件事,使我爱上了读书。
那是冬季的一个傍晚,WS班的教室里坐着一个瘦小的女孩。那便是我。我正在修改自己的作文。可修改后的作文老师仍不满意。万般沮丧和无奈之下,我离开了学校。
回到家后,我实在没有心情去写作业,于是在不经意间翻开了一本书。书中精彩的内容和富有哲理的话语将我牢牢吸引住了。我觉得自己仿佛是童话里的女孩,怀着激动不安的心情启开了神秘的仙宫大门。渐渐地,我不再失落,心情也好多了。
随后的几天,我都与书为伴。因为只要当我在书海中游历时,不论什么忧愁,什么沮丧,什么痛苦,都会随风而逝。于是,我爱上了读书,我将读书作为自己人生的'乐趣。我常常读得废寝忘食,读得忘乎所有。
日子一天天过去,我读的书也越来越多。然而令我没有想到的是,我的作文因此提高了。就在又一天的作文课上,我所写的作文竟然被评为了范文,这让我又惊又喜。于是,我对书更加痴迷了。
没错,从那以后,我不单单是痴迷书,更是养成了读书的好习惯。我常常徜徉于书海之中,品味读书的乐趣: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我体会到了保尔战斗时的英勇无畏,以及面对挫折时从容乐观的人生态度;读《鲁迅杂文精选》,我听到了先生在看到中国当时的现状后不屈的呐喊;读《悲惨世界》,我更感悟到了在黑暗社会下人性的善恶美丑……
就这样,我在书的陪伴下一天天成长。当我失落沮丧时,我就到书海中寻求安慰,仿佛书籍是我坚实的依靠;而当我心情愉悦时,我也会与书籍分享我的快乐。在我的世界里,书不再是书,而是成了我最知心的朋友。
如今,书依然是我最真诚的朋友。不仅如此,它更将伴我今生,成为我不变的好习惯。
读书习惯作文 篇4
一本书,在未读之前,你会感到是那样的沉重,可是手捧一本好书,你会感到自己好像是一位高级的工程师,在为自己架设一条通往知识的大桥。
是的,读书是学习的阶梯,只有养成了读书的好习惯,才能使一个人走向成功。曾经有人说:“读书如采金。”试想,大地为什么不产生一种巨大的力量,把所有蕴藏在地底下的黄金集中到山上呢?这样谁都可以无所顾忌地去开采,但大自然偏要我行我素,她总是把这珍贵的“金属”小心翼翼地分藏在地底下,只有当你历尽艰辛开采不息的时候,才有可能获得芝麻大的一点收获。而我们少年儿童从这些财富中获取知识,就如获得金子,点点积累才能获得。
只有读书这把钥匙,才能打开成功之门,读书是通往财富大道的小径。“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古人说得对,书作为精神的财富,也是人类获得物质财富的重要工具。读书是一个人对书籍意蕴的把握与接纳的过程,是人生命的必要延续,所以我们从小就要养成爱看书的好习惯,让我们在知识的积累中茁壮成长。
读书习惯作文 篇5
在几年的学习、生活中,我养成了一个好习惯-----喜欢读书。
我是怎么养成这个好习惯的呢?是那一次期中考试......
五年级期中考试时,我被一道写成语的题目给难住了。考完试我灰心丧气地回到家。到书架上随意地抽了一本书,漫不经心地看了起来。翻着翻着,我的手突然在其中的一页停住了。咦?这不是考试时要写的那些成语吗?这不是书上都有吗?我渐渐地对“书”这个东西感兴趣了,原来上面什么都有啊!我又往后翻,哇!好东东太多了!高兴之余,我又不无悲伤:唉,怎么以前我就不多看看书呢?总把书当成负担,老师和妈妈一说让我读书我就烦。唉,早知今日,我何必当初啊。
从那以后,我慢慢的喜欢上了读书,而且读书的范围也很广,什么童话书啦、作文书啦、历史故事啦,等等,我都喜欢看,也从书中学会了很多知识。哈,这下出课外题可就难不倒我喽!
直到现在,我还保持着爱读书的好习惯。一拿起书就爱不释手,别人叫我都听不见,变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小书虫”。我要一直保持这个习惯,一直老到都要保持,因为活到老,学到老嘛。
读书习惯作文 篇6
前些日子,跟一位朋友聊天,他说,台湾作家龙应台在一篇文章里说,一个当家长的,若是要从众多的叮嘱里,选一个留给孩子的话,该选哪一个,龙应台说,她会选养成读书的习惯。这实际上就是人们常说的“渔”还是“鱼”的问题。老家有句老话,家财万贯,不如薄艺在身。说白了,就是给多少金银财宝,都不如给个发财致富的好办法。读书,就是一门人生的薄艺,就是发财致富的好办法。读书,以声音而论,分默读和朗读。成年人的读书,多是默读。读书的习惯,要从少年培养,而少年时期培养的办法,主要是朗诵,就是有声的读,熟读,达到背诵的程度。好些人,把朗读、背诵,当做增加知识的方法,训练记忆能力的办法,不能说不对,但不全面,甚至可以说是片面的,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朗读,是做文章的一种训练。中国古代文论里,有许多好东西,其中之一叫文气说。曹丕说过:“文以气为主,气之清浊有体,不可力强而致。”意思是,文章主要是由气构成的,气有不同的体式,文章亦然。文章写得好的人,一是天赋,一是训练。气就是天赋,朗读就是训练这种气,使之贯注到文章里,使之成为文章。
过去的文章大家没有留下记载,不好说。现代文学上的好多名家,留下记载,可以说,少小时都经过这种严格的训练。著名作家胡适先生在《四十自述》里说:“我念的第三部书叫做《律诗六钞》……全是律诗,我读了虽不懂得,却背得很熟。”书里,还开列了他小时候“诵读”过的十三种古书,除了《论语》、《孟子》,还有《书经》、《易经》、《礼记》等。
胡适只说了诵读过什么,没说他是怎么诵读的。鲁迅先生就说了,他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里是这么说的:“于是大家放开喉咙读一阵书,真是人声鼎沸。有念‘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的,有念‘笑人齿缺曰狗窦大开’的,有念‘上九潜龙勿用’的,有念‘厥土下上上错厥贡苞茅橘柚’的……先生自己也念书。后来,我们的声音便低下去,静下去了,只有他还大声朗读着:‘铁如意,指挥倜傥,一坐皆惊呢……金叵罗,颠倒淋漓噫,千杯未醉嗬……’”
徐志摩在《雨后虹》一文里,也说过他们小时候,是怎样朗读、背诵的,跟鲁迅的情形有相似之处:“我记得儿时在家塾中读书……可怜的‘读书官官’们,还是照常临帖习字,高喊着‘黄鸟黄鸟’,‘不亦说乎’……先生亦还是照常抽他的烟,哼他的‘清平乐府’。”
从鲁迅和徐志摩的文章里能看出,他俩都是大声朗读,直至背诵,另外,他们念书时,他们的先生也同样在念书。鲁迅的文章里,将先生朗读的声调也写出来了。先生的声调,也正是学生的声调。那时的孩子们,说上学不说上学,说念书。在学堂里,那真的是在念书。
这就说到朗读跟做文章的关系了。文章是有调子的,朗诵的多了,背诵的多了,就掌握了文章的调子,写起文章来就顺畅了。这句下来,就知道下一句该怎么写。文章也是有调子的,有时这句完了,肯定要有下一句,没有,人就觉得不顺,觉得拗口。人们说,好的文章,有种韵律美,道理就在这里。
诗歌的韵律感,是最强的。现在许多青年诗人,写新诗的,总共也背不会几首诗,怎么能写好诗呢?新诗的韵律,主要体现在音节上。
有一首新诗,闻一多的《静夜》,不是课本上的,是读高中时,学校组织一个朗诵会记住了,几十年了还能背下来。写新诗,不背上几十首新诗,对韵律怕就掌握不了。
读书习惯作文 篇7
读一本书,有人觉得乐趣无穷,有人觉得单调无味,同是一本书,为什么会有两种完全不同的看法呢?原因在于自身的习惯,如果一个人读书能品出其韵味,就能进入乐之境。
我是一名读书爱好者,我已经习惯了读书,我起初读书的时候,对其厌烦之至,而使我改变这种看法的是一本外国名著《长腿叔叔》。
这是母亲送我的生日礼物,当我收到这本书时,我觉得它肯定与其他书一样,枯燥乏味,但在母亲强烈渴望我爱上读书的心下,我只好硬着头皮翻开第一页。但我以极其不愿意的心情读完第一章时,我突然发现读书也能给我带来愉悦。接下来,我怀着好奇的心读完了这本书——这是第一本令我读了一遍又一遍还不愿丢下的书。就是这本书,使我爱上了读书,从那以后,我每次放假都要去一次书店,对买回来的每一本书都爱不释手,每一次读书都觉得津津有味,对每一本书的内容的历历在目。书,已经成为了我生命的一部分,没有了它,我真不知道怎么生活下去。书,使我伤心的时候欢快起来;书,使我无聊的时间变得其乐无穷;书,使我的生活变得充实起来;书,使我又多了一个知心的朋友!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的确如此,书,使我的语文成绩步步攀升,也使我表达能力强,素质水平高。每当打开一本书,书中的每一个字都像一个个小精灵,向我招手,向我微笑,一本书就是一个精灵王国,每一个小精灵都用魔法令我的课外知识丰富起来;每一个字也像一个个跳跃的音符,演奏出一首又一首优雅的小曲,每一个音符都充满着幻想的色彩;每一个字还像一个个优秀的导游,带着我遨游知识的海洋……当我失落的时候,书安慰我;当我无聊的时候,书陪着我去知识公园旅游;当我生气的时候,书平静我的心情;当我犯错的时候,书给我讲人生的大道理……书,已经成为了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失去了它,我的生活版模必定乱了套。书,我已经离不开你了,让我用心去倾听的你声音,让我做第一个真正了解你的人,让我们做永远的朋友!
《长腿叔叔》让我爱是读书,习惯读书,我希望我的文章能让每一位读者与书教朋友。书,让我们做永远的知己,永远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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