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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恒的生命

admin 哲理作文 2016-07-23 08:18:00 永恒作文

第一篇

  生命,一个有血有肉的字眼;生命,创造了万物可喜可悲的一生;生命,留下了一个消失但又永不会磨灭的痕迹!生命,是一个平凡而又不平凡的标志,是它造就了今天的芸芸众生,大千世界。

  常听人说,“这个世界对我太不公平了!”“生命对于我来说已经毫无意义、毫无价值了!”为什么要这样说呢?大家都是一样的,人生也即便如此。诚然,生命并不是完美的,人生也并不是完整的。“尺有所长,寸有所短。”可能有的人一生下来就是残疾的;可能有的人遭遇意外屡屡失败;可能有的人……生命即便如此。但是你想过了吗?生命的意义并不在于它的完美,而在于它的存在、它的过程。

  有了生命,生活中的每一件事才有可能发生,生活中的每一个人才有可能相遇。就是这些平凡的小点、小音符,才谱写了生命这首永恒的乐章!

  谁不能说海伦・凯勒是可悲的?谁又能说海伦・凯勒是可悲的?生命对于她来说并不是完美的,但是生命对于她来说是永恒的。她的生命是有限的、渺小的,但她却用生命谱写了一首属于她自己永恒的颂歌!

  可能你会说:“我不是名人、伟人;我也不想成为名人、伟人,如此平凡的一生,也值得称颂?”是的,虽然你不像爱迪生那样有所发明,造福人类;虽然你不像爱因斯坦那样发现“相对论”,名垂千古;但是,你有为了自己的未来努力奋斗吗?你有关心他人,给别人温暖吗?你有团结他人,共同进步吗?生命的意义不在于它的伟大,而在于它的平凡、它的意义。

  宏伟的万里长城是由千千万万的人民用汗水、用勤劳、用生命铸造的辉煌;一间小小的.房子也是由少数的人用汗水、用勤劳、用人生浇铸的成果。生命虽然平凡而微不足道,但是,在这一生中,你可以一如既往地给别人以微笑;你可以一如既往地给别人以帮助;你可以……这样的生命有无尽的意义。

  生命无分贵贱,只要你做了,纵使它并不完美,纵使它依然平凡,它依然是一首美丽的乐章。

  你就如一个个音符,人生就如五线谱的痕迹,穿过它,生命就谱写了一首完整的乐章。有你生命的存在,有你生命的过程,有你生命的平凡,有你生命的意义。就是生命,构成了一首美丽的歌!

第二篇

  曾经她是我挚爱的人,曾经她是让我痛心的人,曾经那里是我放松的地方,曾经她是我倾诉的对象,然而这一切都只是曾经的记忆,现在拥有的只是一点破碎的记忆而已。现在我有的只是我自己而已。

  真的好喜欢她,寞名地喜欢,也许因为她有“天使”般的心吧。原以为地域的界限可以将我俩的心分开,却不料让我更甚。真的难以想象人的大脑是怎么运行的,怎么总逆着方向转啊!!

  吃饭是时候想到她,想她为我开那每周一次的“小灶”,真让我的心儿啊,分向那梦想的伊甸园;真让我那馋人的嘴啊,不知和她说什么东东,说谢谢她会噘起嘴我的气的,连碰都不让我碰一下,终于还是我“亲爱的老婆,别气了,那样会变老的。”这时她那不痛不痒的拳头就回落在我的心头,让我的心儿澎湃。

  睡觉的时候想起她,想她那可人的睡容,真让我的心儿乱飞,飞往那圣洁的教堂;真让我的心儿乱撞,谁说只有女孩子才有“小鹿乱撞”的感觉,男孩子也有的。在我真欣赏她睡姿入神的时候,她一个鲤鱼打挺就把我给拉了回来,拉回那个快乐的小家。然后拉着我的手说:“刚才怎么了,怎么看着我的眼睛不动了,我还以为你精神失常了呢!”这时我就会顶住她的小鼻头说:“你小鬼精灵,总有办法来捉弄我。”

  喝水的时候想到她,想她那次被水呛到,我想帮忙,还没来得及,我的呼吸就已经让她喊了暂停,我那原本就激动的心燃烧了起来。正当我进入这醉人的两人世界,“小子竟占我便宜”把我打了一记闷哼,我那激动的心就破裂了。还不忘记浇杯冷水,笑笑亲亲我走开。

  穿裤子的时候想起她。“看我穿这条裤子是不是很能显出我的魔鬼身材啊!”那可爱的表情充斥着我的脑袋。那个穿着紧身牛仔裤留着男孩头光着脚丫子的调皮女生,站在我背上跳的情景依然很清晰,高兴的泪水流下,流到心里,流到回忆里,在我心的底层结冰。

  很多时候我都会想到,她就象飘在天空的云,洁白 ,柔软。却经受的住一点的风吹;她就是那雨后的彩虹,阳光一照就消失了。她就是我生命中 的那团棉絮,让我可以经住风吹雨打。

  ;然而黑色五月却给我们的感情画上了休止符,绵延的小雨在加重感情的裂化,心中那团火焰被眼泪浇熄了,泪流干了,血也凝固了,生命结果了。

  在小刚的《忘记》里忘记所有的一切,在慧琳的《记事本》里写下这些曾经的记忆和愿望。在小齐的《彩色沙漠》里找到新的自己。生命永生。

  分开的结局总能让人有一种很强的愈合力,即使生命结束了,也可以在心灵的沙漠里得到复活。生命是不会真正终结的。生命是永恒的。

第三篇

  未来,总让人充满憧憬、充满希望。而未来,也让我们年轻的容颜渐渐褪去……

  “当你可以永生不死,你该为什么而活。”梅尔的书,让我彻底的完全的被迷住了。我渴望当个吸血鬼,那可以永远保住我那年轻的容貌,是我获得异于常人的超能力,尽管作为交换的将是我的灵魂,我的情感。可是与其坎坷、无意义的活着,等待老去,我倒愿意永远留住青春,即使要躲避阳光、孤独、像阴沟里的老鼠一般活着,但我也愿意。

  像书中的爱德华·卡伦那样,我愿意那样,拥有超于常人的速度、力量、智慧还有那如同天使般的面孔,而这一切需要交换的物品则是那人类愚蠢的灵魂和情感。

  灵魂对我而言只是徒添伤感的糟糕透顶的东西。永生,或许是孤独,但孤独有什么不好呢?只是愚蠢的人类渴望有另一半而已,对我而言,我要的是可以伴随我永生永世的精神伴侣。人类的生命如此脆弱,即便是那对庸俗的世人来说是成功的人生,但华丽奢侈结束后,迎来的只是无尽的黑暗和遗忘罢了,与其过个匆匆的人生,为何不选择从容不迫的生活呢?当时间用之不完时,我就可以用我那吸血鬼的透彻的眼睛慢慢的看清这凡尘俗世上的一切。

  在天使和魔鬼之间我选择了当这中间的那个,不属于天堂也不属于地狱,更不属于人间,就像是被上帝唾弃了一样,不被管束,自由地生活在我孤独的世界。

  假若真的有那么一天,我成为了血族中的一员;有那么一天,我能够从容不迫的生活,自由自在的享受我那永恒的生命,倘若真有那么一天,我就能从这无奈而又庸俗的人类生命中解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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