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放学后我们办公室的同事一起去“奇乐苑”聚餐。
聚餐的原因是办公室有几位同行评上了先进。办公室里历来有这样一条不成文的规矩:不论是谁“评上”了先进,荣誉归个人,奖金则要拿出来共享——请大家聚餐,还美其名曰:“吃优”!
于是,同事们各自早早和家里打好招呼,放了晚学,就一起去饭店。15个人,坐下来满满一大圆桌。因为都是平时在一起工作的同事(其中有两位是分管我们年级的中层领导),原本没有拘束,再加上这时肚子也饿了,大家都没了斯文,放开了吃,拿上来的菜,不管是冷菜还是热炒,竟像风卷残云一般,一扫而光。因为其中还有5位男士,于是几杯酒下肚,各种酒话,俏皮话,花边新闻,也都搬上了桌,大家笑声不断。席间几个会搞酒的同事不断敬酒,尽管一些话听起来有些肉麻,有些言不由衷,但气氛是轻松融洽了,彼此的距离好像也一下子都拉近了。不过,由于我不会喝酒,也不喜欢当众开玩笑,所以从心底里说,我并不怎么喜欢这样的场合。聚餐对于我来说,唯一的好处就是当天不用回家忙着做晚饭,老实说,每天吃自己家里自己做的饭菜也有点腻,出来聚一次,也能改换一下口味。
饭后别的办公室的同事相约我们一起去“建都”歌厅唱歌,因组织者当众宣布谁也不准做逃兵,于是大家都一同前往了。说实话,我不喜欢喝酒,但唱歌还是很喜欢的,年轻时经常要一展歌喉。但随着年岁的增加,我越来越不喜欢人多热闹的场合了,更不习惯在那样的场合中展示自我。我总觉得在这样的环境中放声歌唱,是年轻人的专利了。我现在更多的是喜欢在一个安静优雅的环境里,邀上少数几个好友,听听音乐,喝喝茶,聊聊天,兴致来了轻声哼上几句。不过今天,当熟悉的旋律在耳边响起,我还是情不自禁在下面轻轻地唱起来,后来终于忍不住也上去唱了一曲。唱完就提前告辞回家了。
每次参加昨晚这样的'聚会,我总是说不上高兴,也说不上不高兴。我知道,作为集体的一员,但凡集体活动,不能不参加,否则,显得你离群索居,所以我总是尽力参与。但我始终不会像某些同事一样兴奋激动。我认为,热闹、兴奋、激情、张扬,永远是属于年轻人的,我已经不年轻,如再和年轻人一起“疯玩”,有点不太适合,所以就喜欢清净。这,除了我本身性格上的原因,是否也证明我的心理年龄已随着生理年龄在一天天老去,抑或老得更快了呢?这么一想,心里不免有点黯然神伤了。因此,当一个人走在回家的路上,面对着昏黄的路灯和迎面吹来的带有寒意的秋风,竟生发出了一些悲凉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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