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盛夏,我去高雄演讲。一树一树阿勃拉的艳黄花串如同中了点金术,令城市灿碧生辉。
讲完了,我再南下,去看我远居在屏东的双亲。母亲八十,父亲九十一,照中国人的说法是九十二。何况他的生日是正月初七,真的是每年都活得足足的,很够本。我对他的年龄充满敬意。在我看来,他长寿。完全是因为他十分收敛地在用他的“生命配额”的缘故(“配额”是外贸方面的术语,指一个厂商从政府得到的营业限量)。
依照中国民间流传的说法,一个人一生的“福禄资源”是有其定量的。你如果浪费成性,把该吃的米粮提早吃完,司掌生死簿的那一位,也就只好开除你的“人籍”了。
我的父亲不然,他喝酒,以一小杯为度。他吃饭,食不厌粗。一件草绿色的军背心,他可以穿到破了补,补了又加补的程度。“治装费”对他来说是个离奇不可思议的字眼。事实上他离开军旅生涯已经四十年了,那些衣服仍穿不完地穿着,真穿成烂布的时候,他又央求妈妈扯成抹布来用。
我算是个有环保概念的人,但和父亲一比,就十分惭愧。我的概念全是“学而知之”,是思考以后的道德决定。我其实喜欢冷气,喜欢发光的进口石材铺成的地面,喜欢华贵的地毯和兽皮,喜欢红艳的葡萄酒盛在高脚水晶杯里……我之所以选择简朴是因为逃避,逃避不该有的堕落与奢华。但父亲,出生于农家的父亲,他天生就环保,他是“生而知之”的环保人士。
回到家里,晒衣绳上到处都有父亲三四十年来自制的衣架。衣架制法简单,找根一二公分宽的竹条,裁做三四十公分长的竹段,中间打一个小洞,穿过铁丝,铁丝扭作“S”形,就可以挂衣服了。
父亲的藏书也离奇,他不买精装书,只买平装书。他认为国人的精装书多半是“假精装”,只是把硬纸黏贴在书外面而已(后来,有出版界的朋友告诉我,的确如此)。勤看书的人只消一个礼拜就可以让它皮肉分家。父亲的书,他真看(不像我,我早年见书就买,买了就乱堆,至于看不看,那又是另外一件事)。他保护书的方法是把书一买来就加道装订手续。他用线装书的方法,每本书都钻四五个孔,再用细线缝过。他的办法也的确有用,三十年后,竟没有一本书脱线掉页的。
我偷了父亲一本《唐诗三百首》,放在我自己的书架上。其实这本书我已经有好几个不同的版本了,何必又去偷父亲的?只因那本书父亲买了五十年,他用一张牛皮纸包好,我打开来一看,原来那是一个拆开的`大信封的反面,大信封的正面看得出来写的是在南京的地址,那时候,父亲是联勤总部的一个副处长。老一辈的人惜物至此,令我觉得那张黄旧的包书纸比书里的三百首诗还有意思。
夏天,父亲另有一项劳己利人的活动。他拿六七只大铝壶接满水,放在院子里晒。到下午,等小孩放学以后,那便是我家独制的“太阳水”,可以用来洗澡。至于那些大壶也不是花钱另买的,而是历年囤积的破壶。那年代没有不锈钢壶,只有铝壶,南部水硬,壶底常结碱,壶的损坏率很高。壶漏了,粘补一下,煮水不行,晒水倒可以。可惜父亲三年前跌了一跤,太阳水就没人负责制造了,我多么怀念那温暖如血液般的太阳水,如果有人告诉我洗了太阳水包治百病,我也是相信的啊!
父亲年轻时念师范,以后从军,军校六期毕业,也曾短期赴美,退役的时候是步兵学校副校长,官阶是陆军少将,总算也是个人物了。但他真正令我佩服的全然不是那些头衔,而是他和物质之间那种简单素朴的疼惜珍重。
我把他的高筒马靴偷带回台北。马靴,是父亲五十年前骑马时用的。那马靴早已经僵硬脆裂,不堪穿用了。但我要留着它,我要学会珍惜父亲的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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